葬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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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四人行

夜幕降临了,万物都开始慢慢的沉寂下来,就连平常吵叫个不停的夜虫也都难得的安静了下来。月亮柔和的光波在漆黑的夜空里显得那么明亮。今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也就是中秋节,学校难得做了次好人,晚上竟然没有安排老师值班,于是翘课的翘课,聊天的聊天,每个班级都乱成一团。

“你能不能帮我画的大一点,这个感觉还是有点小了。”

看着陈二真那企盼的样子,王肥仔只好接过陈二真递过来的本子和笔,说:“我试试吧,不过这个可不好画,我不能保证能画好。”

“你可以的,阿蔡都能画,你为什么不能画?”陈二真理所当然的说。

王肥仔也不再说什么,只是低着头默默的画着,过了好半天才拿着本子问陈二真道:“你看这样行吗?”

陈二真看着本子上画的枫叶差不多有巴掌大,终于满意的点了点头,说:“可以了,谢谢你。”

王肥仔拿回本子,说:“先别忙着谢,这还只是草图,等我修改完再谢也不迟。”说完提起笔又在本子上涂涂改改。

“你是不是喜欢蔡小峰?一个晚上老是阿蔡阿蔡的叫。”柳华说。

“你要死啊,胡说八道。”陈二真打了柳华一下,解释道:“我喜欢枫叶,以前有叫阿蔡帮我画过,所以就有提到他了。”

“既然以前有画过,为什么现在还要画?”

“我就是想知道肥肥和阿蔡到底谁画的比较好看。”

“那谁画的比较好?”

“当然是阿蔡了,肥肥画的比较没有自信。”

“你看,暴露了吧,直接说你喜欢蔡小峰就好了,何必拐弯抹角。”

“我喜欢的人是cx,是我们村的一个。”

“我才不信呢。”

“爱信不信。”

“不如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吧,就是我们四个人,每个人轮流问问题,另外三个都要如此回答,说假话的是小狗。”柳俊仔提议道。

“我不玩,你们仨自己玩吧。”王肥仔放下笔,不以为然的说,他前几天才刚被吴一兰整蛊过,现在哪有心情玩这种游戏?

“只是玩个游戏而已,别这么扫兴,你是不是因为上次被吴一兰整蛊,所以有心理阴影?”柳俊仔笑道。

“哦,是吗?到底怎么回事?说来听听。”柳华说。

“别说,不然我跟你翻脸了。”王肥仔正色道,他并不是怕自己的糗事被别人知道,只是提到了那个人,那个他非常不喜欢的人。

“要我不说也可以。”柳俊仔看着王肥仔,邪笑着说:“你知道该这么做的。”

“好吧,我玩,开始吧,谁先问?”王肥仔说。

“我先问吧。”柳华赶忙说道:“说说你喜欢的人是谁。”

“我刚才已经说了,我喜欢的人是我们同村的cx,好了,肥肥,该你了。”陈二真说。

王肥仔忽然想起了一个荒唐的梦,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那阵子热播林志颖主演的电视剧《陆小凤传奇》,有一天晚上王肥仔因为着迷猜剧情而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实在是太累了的缘故,所以他最后还是睡着了,而且还睡的特别踏实,还做了一个美梦。梦里只有他和一个女生,俩人走在学校的操场上,走的好好的,忽然那女生停了下来,之后就看到那个女生的面部特写,王肥仔发誓从没见过这个人,但那张脸就那么清晰的印在他的脑子里。更离奇的是,第二天他竟然真的在学校见到了这个女生,那时他以为是在做梦,但所有的一切都在告诉他,这是真的,他也因为自己会做那么离奇的梦而感到惊奇。因此有段时间他都在看跟梦有关的书籍,老是问别人梦是这么来的,别人还以为他得了神经病。后来他从别人嘴里知道了那个女生的名字,因为那女生的名字拼音里有个x,因此他就特别喜欢更x有关的东西,也因为这样,那阵子他的数学成绩提高了不少,但也仅此而已。

想到那个梦,王肥仔就很自然的说:“我喜欢的人是x。”

“x啊,就是未知数咯,却,说了等于没说。”柳华说。

王肥仔也不解释,只是看向柳俊仔,示意他可以说了。柳俊仔笑着说:“我没有喜欢的人。”

“死一边去,鄙视你啊。”王肥仔对着柳俊仔比了个中指。

“该我了。”陈二真说:“说说你最喜欢的一首歌。”

“我最喜欢谢霆锋的《因为爱所以爱》。”柳俊仔抢先说道:“因为我觉得歌词写的不错。”

“我最喜欢张雨生的《大海》。”柳华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反正就是很喜欢。”

“我也很喜欢《大海》,特别是副歌部分,写的太好了,旋律也很动听。”陈二真说完看着王肥仔,见王肥仔都不说话,于是问:“肥肥,你呢?你最喜欢什么歌?”

“我知道。”柳华高兴的说:“你一定最喜欢林志颖的《我不后悔》对不对?”

“你白痴啊,只是唱过就是喜欢吗?”柳俊仔说。

“就你聪明,就你这五音不全的人懂什么叫音乐吗?”柳华反击道。

女人失去理智的时候,往往就是她们最弱智的时候,仿佛所有的神经线都已经短路,口无遮拦的,什么难听就说什么,所以,跟女人讲道理还不如与虎谋皮。

王肥仔看着越吵越凶的俩人,无奈的摇摇头,说:“喂,别吵了行不行?”柳俊仔和柳华停止了争吵,都别过头去不看对方。王肥仔见她们安静了下来才又说道:“不就玩个游戏嘛,有什么好吵的?早知道就别玩了。我也不知道我最喜欢哪首歌,我只知道我听到的第一首国语流行歌曲就是郑智化的《水手》,那时候还小,根本不懂歌词的意思,长大后才知道,这首歌究竟有多励志,所以也很喜欢,但别的好听的歌我也都很喜欢,每首歌都各有千秋吧,真要说最喜欢,还真说不上来。”

“任贤齐的歌也很不错,特别是那首《兄弟》,肥仔你会唱吗?”柳俊仔问。

“有听过吧,感觉一般,词写的不错,旋律就没什么特色了。”王肥仔甩了甩胳膊,说:“就这样吧,不玩了,出去走走吧,老呆在这里也很闷。”

“好啊,就去老表(柳俊仔外号)宿舍吧。”陈二真说。

“别叫我老表,难听死了。”柳俊仔抗议道。

“你都可以叫我苹果,难道别人就不能叫你老表吗?”柳华说。

“谁叫你家是卖水果的?”柳俊仔说。

人家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没想到,一男一女也是一台戏,还是一台充满火药味的武打戏。

王肥仔看着仍然在斗嘴的俩人,无奈的摇摇头,也不等他们了,直接站起来,走出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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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秋已经过了,但天气并没有转凉,所谓的秋高气爽似乎还没到来,因此天气还是很闷热,白天还是那么长。王肥仔等人爬上槐山那个很陡的坡的时候,夕阳也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天边的云彩火红火红的,硬是把夜幕烧开一角。王肥仔擦掉额头上的汗,不禁长吐了一口气,他真怀疑自己脑袋是不是让门夹了,竟然会同意和他们一起走路回家,我靠,又不是没钱,何必受这份罪。

柳俊仔也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估计他绝对不会有认识前面俩女人的想法。他真不明白,走路回家有那么新鲜吗?俩女人从学校一直聊到现在,难道她们不累吗?莫非,一个女人真的顶的上五十只麻雀?想到这里,柳俊仔不禁打了个寒颤。

“真是太爽了,我还不知道原来我体力这么好,竟然走到这里了还不觉的累。”柳华大叫。

“我也是,以前上初中的时候,学校离我家也不太远,走个十来分钟也就到了,那时天天走路都没觉的有什么,但现在,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可以走这么远,原来三中离我家那么远。”陈二真附和着。

“我说两位大小姐,你们两个难道不累吗?”柳俊仔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柳华转过头看着柳俊仔,说:“亏你还是个男的,比我们女孩子还没用,你看看胖哥(王肥仔外号之一),他都没你这么叫唤。”

“我是没有力气说话,不是不想说。”王肥仔很无辜的说:“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胖,因为我胖,所以我运动消耗的体能就比你们多,所以我很累啊,我是累的没力气叫唤。”

“知道你物理读的好,但你也不用一套一套的吧,照你这么说,小孩子不是都不会累了?”柳华说。

“那是当然。”柳俊仔说:“你见过喊累的小孩子吗?小孩子要是会累,天下就不太平了。”

“你又不是小孩子,你知道他累不累啊?”柳华不甘示弱。

王肥仔真怀疑,这俩人上辈子是不是结了仇,所以这辈子要接着斗。他避开俩人,继续缓慢的朝目的地走去。陈二真追上来,满怀歉意的说:“肥肥,对不起哦,害你跟着我遭罪。”

“说的什么话?”王肥仔笑着说:“没有的事,做任何事都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过程太过于平淡,我们就享受不到成功的乐趣,越是艰辛,我们到达目的地后就越是开心,谁没有点成就感呢?再说了,我既然答应了,就会无怨无悔的做下去。”

“你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么替别人着想。”陈二真说:“说实话,你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邋遢,不修边幅,总板着一张脸,像谁欠了你几百万似的,但真正认识你后我才发现,其实你并不是我想的那么不堪,至少你很会替朋友着想,就像永仔,我感觉你跟他都不计较,总是那么无所谓吃不吃亏,很羡慕呢,呵呵。”

“你终会找到一个真正不跟你计较的人的,呵呵,只是情感的事谁能说的好呢?就像我和永仔,我也没想过我们会那么投缘,但就在我庆幸,在我感恩的时候,我们却闹矛盾了,现在想想很后悔啊,如果那时候忍让一下,现在也就不会痛苦了。”

“过去的事就不要再去想了,我相信你们总会有和好的一天的,就算没有那一天,你不也有我们这几个朋友吗?除非你不把我们当朋友。”

“当然不是了,你说的对,我还有你们几个朋友,以后也会有更多的朋友,但我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因为这都是我人生的宝藏。”

“千金难买是朋友,朋友多路好走,我记得有首歌就是这么唱的。”

“相识满天下,知音无一人,呵呵,那首歌里唱的‘朋友’应该是知音的意思吧,如果只是相识也算朋友的话,那这个世界就不存在仇人了。”

“你看他们俩像知音吗?”陈二真笑着指了指依然还在拌嘴的柳俊仔和柳华。

王肥仔会意的笑了笑,说:“我看像欢喜冤家。”

“哈哈哈……”

俩人对看了一眼,都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惹得柳俊仔与柳华直翻白眼,以为俩人傻了似的,怎么好好的忽然乱笑,但这也打断了柳俊仔和柳华拌嘴的兴趣,于是四个人又开始默默的向前都去。

柳俊仔与柳华在镇政府那里就跟王肥仔和陈二真分道扬镳了,王肥仔和陈二真与他们告别后继续向前走去,但到邮电局的时候,陈二真也跟王肥仔分开了。剩下的路王肥仔不知道走了多少次了,初中三年,一千来个日夜,几乎每天都在这条路上迂回,王肥仔不禁有些怀念以前的日子,因此他走的很慢。近两千米的路,王肥仔愣是走了大半个小时。

虽然这段路走的很辛苦,但这也成为了王肥仔印象最深刻的记忆,因为他第一次有成就感,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