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问题文选 马克思恩格斯卷(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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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克思 资本论(节选)政治经济学批判

第三卷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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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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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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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程度成反比例这个规律,在例如威尼斯人、热那亚人、荷兰人等经营的转运贸易(carrying trade)的历史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在这种贸易上,主要利润的获取不是靠输出本国产品,而是靠在商业和一般经济不发达的各共同体间的产品交换中起中介作用,靠对两个生产国家进行剥削。“商业城市的居民从一些富国运进精致的工业品和昂贵的奢侈品,因而助长了大地主们的虚荣心,这些大地主热中于购买这种东西,并且用大量的本国原产品来支付。因此,当时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商业,都是一个国家用自己的原产品去交换一个工业比较进步的国家的工业品……一旦这种嗜好普遍流行,以致引起大量需求,商人为了节省运费,就开始在他们本国建立类似的制造业。”(亚·斯密[《国富论》阿伯丁发行,1848年伦敦版]第3卷第3章[第267页])在这个场合,商人资本是纯粹的,是同两极即以它作为中介的各个生产部门相分离的。这就是商人资本形成的一个主要源泉。但是,转运贸易的这种垄断权,从而这种贸易本身,是随着这样一些民族的经济发展而衰落下去的,这些民族从两方面受这种垄断的剥削,其不发达状况曾是这种垄断的存在基础。就转运贸易来说,这种衰落不仅表现为一个特殊商业部门的衰落,而且也表现为纯粹商业民族的优势的衰落和这些民族的以这种转运贸易为基础的商业财富的衰落。这只是商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进程中从属于产业资本这一事实借以表现的一种特殊形式。商人资本在它直接支配生产的地方是怎样干的,关于这一点,不仅一般的殖民地经济(所谓殖民制度),而且特别是旧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存在于1602~1798年。它是荷兰人在印度尼西亚推行殖民主义掠夺政策的工具。公司不仅控制贸易垄断权,而且具有政府职权。它用强制手段巩固和保存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关系(奴隶占有制关系和封建关系),在为荷兰人效劳的土著政权的封建官僚机构的帮助下,掠夺被征服的居民。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运出农产品,从这些产品的出售中取得巨额收入。后来,还强制性地引进新的农作物(特别是咖啡),其收获全部归公司占有。荷兰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引起印度尼西亚人民一系列大规模的起义,随着荷兰共和国的全面衰落,公司于1798年宣告倒闭。的经济,提供了鲜明的例证。

因为商人资本的运动是G—W—G′,所以商人的利润,第一,是通过只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行为获得的,也就是说,是通过买和卖这两个行为获得的;第二,它是在后一种行为即卖中实现的。因此,这是让渡利润,profit upon alienation让渡利润(Profit upon Alienation)是詹·斯图亚特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805年伦敦版第1卷第244页使用的用语,其含义是:资本家的利润来自商品高于其价值的出售。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分析了这一提法,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Ⅵ笔记本,第220~221页。。乍一看来,只要产品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纯粹的、独立的商业利润好像是不可能的。贱买贵卖,是商业的规律。也就是说,不是等价交换。这种交换中所包含的价值概念就是,不同商品都是价值,从而是货币;从质的方面来说,它们同样是社会劳动的表现。但它们不是相等的价值量。产品进行交换的数量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所以取得商品形式,是因为它们是可以交换的东西,也就是说,是同一个第三者的表现。继续不断的交换和比较经常的为交换而进行的再生产,越来越消除这种偶然性。但是,这种情况首先不适用于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适用于二者之间的中介人,即把货币价格加以比较并把差额装入腰包的商人。商人通过自己的运动本身确立起等价。

商业资本起初只是不受它支配的两极之间、并非由它创造的两个前提之间的中介运动。

正像货币不仅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而且作为商品的从而财富的绝对形式,作为贮藏货币,从简单商品流通形式W—G—W中产生出来,并且货币作为货币而自行保存和增加成为目的本身一样,货币,贮藏货币,也会作为某种通过简单让渡而自行保存和自行增加的东西,从商人资本的简单流通形式G—W—G′中产生出来。

古代的商业民族存在的状况,就像伊壁鸠鲁的神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认为有无数的世界,这些世界是按照它们本身的自然规律产生和存在的。神虽然存在,但存在于世界之外,存在于世界之间的空隙中,对宇宙的发展和人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或者不如说,像犹太人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最初的独立的、获得巨大发展的商业城市和商业民族的商业,是作为纯粹的转运贸易建立在生产民族的野蛮状态的基础上的,这些商业城市和商业民族对这些生产民族起着中介人的作用。本段和以下三段的论述,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ⅩⅤ笔记本,第947、949页。

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各阶段中,商业支配着产业;在现代社会里,情况正好相反。当然,商业对于那些互相进行贸易的共同体来说,会或多或少地发生反作用;它会使生产越来越从属于交换价值,因为它会使享受和生活日益依赖于出售,而不依赖于产品的直接消费。它由此使旧的关系解体。它增进了货币流通。它已经不再是仅仅掌握生产的余额,而且逐渐地侵蚀生产本身,使整个整个的生产部门依附于它。不过,这种解体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事生产的共同体的性质。

只要商业资本是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撇开商业资本榨取不同国家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就这方面来说,它促使商品价值均等化和使之确定下来)不说,上述这些生产方式造成了如下结果:商人资本占据了剩余产品的绝大部分,这一方面源于商人资本充当各个共同体之间的中介,这些共同体基本上还是生产使用价值,对于它们的经济组织来说,大体说来进入流通的那部分产品的出售,也就是大体说来产品按照其价值的出售,还居于次要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以往那些生产方式中,商人与之做生意的剩余产品的主要占有者,即奴隶主,封建地主,国家(例如东方专制君主),代表供人享受的财富,对于这些财富,商人会设下圈套来猎取,这一点在上面引用的亚·斯密有关封建时期的那段话中已经被正确地嗅出来了。因此,占主要统治地位的商业资本,到处都代表着一种掠夺制度“现在,商人对贵族或盗匪非常埋怨,因为他们经商必须冒巨大的危险,他们会遭到绑架、殴打、敲诈和抢劫。如果商人是为了正义而甘冒这种风险,那么他们当然就成了圣人了……但既然商人在全世界,甚至在他们自己中间,干下了这样多的不义行为和非基督教的盗窃抢劫行为,那么,上帝让这样多的不义之财重新失去或者被人抢走,甚至使他们自己遭到杀害,或者被绑架,又有什么奇怪呢?……国君应当对这种不义的交易给予应有的严惩,并保护他们的臣民,使之不再受商人如此无耻的掠夺。因为国君没有这么办,所以上帝就利用骑士和强盗,假手他们来惩罚商人的不义行为,他们应当成为上帝的魔鬼,就像上帝曾经用魔鬼来折磨或者用敌人来摧毁埃及和全世界一样。所以,他是用一个坏蛋来打击另一个坏蛋,不过在这样做的时候没有让人懂得,骑士是比商人小的强盗,因为一个骑士一年内只抢劫一两次,或者只抢劫一两个人,而商人每天都在抢劫全世界。”“以赛亚的预言正在应验:你的国君与盗贼作伴。因为他们把一个偷了一个古尔登或半个古尔登的人绞死,但是和那些掠夺全世界并比所有其他的人都更肆无忌惮地进行偷窃的人串通一气。大盗绞死小偷这句谚语仍然是适用的。罗马元老卡托说得好:小偷坐监牢,戴镣铐,大盗戴金银,衣绸缎。但是对此上帝最后会说什么呢?他会像他通过以西结的口所说的那样去做,把国君和商人,一个盗贼和另一个盗贼熔化在一起,如同把铅和铜熔化在一起,就像一个城市被焚毁时出现的情形那样,既不留下国君,也不留下商人。”[马丁·路德:《论商业与高利贷》(1527年)],它在古代和近代的商业民族中的发展,是和暴力掠夺、海盗行径、绑架奴隶、征服殖民地直接结合在一起的;在迦太基、罗马,后来在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等那里,情形都是这样。

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到处都使生产朝着交换价值的方向发展,使生产的规模扩大,使它多样化和世界化,使货币发展成为世界货币。因此,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主要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到处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的作用。但是它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并且,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不过由于出发点不同,有时也只是使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存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相反,在现代世界,它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结果本身,除了取决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外,还取决于完全另外一些情况。

城市工业本身一旦和农业分离,它的产品会从一开始就是商品,因而它的产品的出售就需要有商业作为中介,这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工业的发展在多大程度上与此齐头并进,在这里,却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些情况。在古罗马,还在共和制的后期,商人资本已发展到古代世界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工业的发展却没有什么进步;在科林斯,在欧洲和小亚细亚的其他希腊城市,商业的发展却伴随有手工业的高度发展。另一方面,正好与城市的发展及其条件相反,对那些没有定居下来的游牧民族来说,商业的精神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却往往是它们固有的特征。

毫无疑问,——并且正是这个事实产生了完全错误的观点,——在16世纪和17世纪,由于地理上的发现地理上的发现,指古巴、海地和巴哈马群岛的发现,北美大陆的发现,绕过非洲南端到达印度的航路的发现以及南美大陆的发现,由此世界市场大大扩大,开始了殖民地掠夺,加速了欧洲资本的原始积累。地理发现后意大利北部热那亚、威尼斯等商业城市丧失了原有的作用,而葡萄牙、尼德兰、西班牙和英国由于地处大西洋沿岸而开始在世界贸易中起主要作用。而在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世界市场的突然扩大,流通商品种类的倍增,欧洲各国竭力想占有亚洲产品和美洲宝藏的竞争热,殖民制度,——所有这一切对打破生产的封建束缚起了重大的作用。但现代生产方式,在它的最初时期,即工场手工业时期,只是在它的各种条件在中世纪内已经形成的地方,才得到了发展。例如,我们可以拿荷兰同葡萄牙进行比较。撇开其他情况不说,由渔业、工场手工业和农业打下的基础,对荷兰的发展起了多么重大的作用,这已经由18世纪的著作家说明了。我们可以参看例如马西的著作。——前人总是低估亚细亚的、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商业的规模和意义;与此相反,对它们异乎寻常地予以过高的估计,现在已经成了一种时髦。纠正这种看法的最好办法,是考察一下18世纪初英国的进出口,并把它们同今天的进出口相比较。不过就在当时,英国的进出口也比任何一个过去的商业民族大得不可比拟。(见安德森《商业史》[第261页和以下各页])另外,如果说在16世纪,部分地说直到17世纪,商业的突然扩大和新世界市场的形成,对旧生产方式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勃兴,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反过来是在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的。世界市场本身形成这个生产方式的基础。另一方面,这个生产方式所固有的以越来越大的规模进行生产的必要性,促使世界市场不断扩大,所以,在这里不是商业使工业发生革命,而是工业不断使商业发生革命。商业的统治权现在也是和大工业的各种条件的或大或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的。例如,我们可以拿英国和荷兰来比较一下。荷兰作为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商业国家走向衰落的历史,就是一部商业资本从属于工业资本的历史。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具有的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对于商业的解体作用造成了多大的障碍,这从英国人同印度和中国的交往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在印度和中国,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此外,在印度还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村社的形式,这种村社在中国也是原始的形式。在印度,英国人曾经作为统治者和地租所得者,同时使用他们的直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以图摧毁这种小规模的经济公社。如果有哪一个民族的历史可以看作失败的和真正荒唐的(在实践上是无耻的)经济实验的历史,那就是英国人在印度经营的历史了。在孟加拉,他们创作了一幅英国大土地所有制的漫画;在印度东南部,他们创作了一幅小块土地所有制的漫画;在西北部,他们又做了他们能做的一切,把实行土地公有制的印度经济公社,变成了它本身的一幅漫画。如果说他们的商业在那里对生产方式发生了革命的影响,那只是指他们通过他们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消灭了纺织业,——工农业生产的这种统一体的一个自古不可分割的部分,这样一来也就破坏了公社。但是,就是在这里,对他们来说,这种解体进程也是进行得极其缓慢的。在中国,那就更缓慢了,因为在这里没有直接政治权力的帮助。因农业和手工制造业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在这里对大工业产品进行了最顽强的抵抗;因为在大工业产品的价格中,会加进大工业产品到处都要经历的流通过程的各种非生产费用。同英国的商业相反,俄国的商业则没有触动亚洲生产的经济基础。自从俄国竭力发展完全依赖国内市场和接壤的亚洲市场的本国资本主义生产以来,这种情况也开始发生变化。——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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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366~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