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词汇入侵
中古英语早期,英格兰的三语共存状况给英语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法语和拉丁语的共同作用——起初以法语为主——从根本上改变了英语的基本特征。这种变化涉及每个方面,只是程度各有不同,其中尤以词汇的表现得最为显著。在第三章我们已经看到,英语中的非日耳曼词汇,其总量在公元1000年左右不过数百,而到1500年则达数十万之多。英语正朝一个方向迈进,并且已经不可逆转。它将最终成为地球上最具语源学价值的多语语言(the most etymologically multilingual language)。
只需比较两个文本的词汇,就能轻松看出外来词汇的入侵规模。一个是中古英语早期,法语借词尚未到来之前的文本;另一个是中古英语晚期,借用高峰刚刚结束之后的文本。前者即13世纪的长篇诗体编年史《莱亚门的不列颠》(Laʒamon’s Brut)。莱亚门究竟是谁,我们一无所知——虽然其名字现今通常都这样拼写——只知道他在诗中的自我描述:他是伍斯特郡恩莱亚(Ernleʒe,今阿尔勒-金斯Areley Kings)的一个教区牧师。他所讲述的不列颠史,上至布鲁图(Brutus,诗名中的人物,传说中的英国人的祖先)登岸,中有亚瑟王传奇,下至689年撒克逊人战胜布鲁图。诗中的很多特征令人兴趣盎然,尤其是它是用头韵写成的,那是古英语的传统范式(第89页)。但与此同时,它也显示着法国骑士传奇的影响,并使用了用法语写成的韵体编年史《布鲁特传奇》为其素材,这是12世纪盎格鲁-诺曼诗人罗伯特·维斯(Robert Wace)的作品。
鉴于这些原因,所以《莱亚门的不列颠》很少使用法语借词,这本身就难免令人感到奇怪。在下面这段描写荒无人烟的湖泊的摘录中,甚至连一个法语借词也没有:
Þat is a seolcuð mere, iset a middelærde,
那是一个神秘的湖泊,置放在大千世界,
Mid fenne and mid rœode, mid watere swiðe brœde,
那儿湿地连片,芦苇成群,湖水直达天际,
Mid fiscern and mid feoʒelen, mid uniuele þingen.
鱼儿游,鸟儿飞,万千生物尽眼底。
Þat water is unimete brade, nikeres þer baðieð inne,
湖面烟波浩淼,水怪各自漫游,
Þer is œluene ploʒe in atteliche pole.
神奇的生物嬉戏于可怕的水塘。
Sixti œit-londes beoð i þan watere longe,
六十座岛屿散落在无边的湖面,
In œlc of þan œit-londe is a clued hœh and strong
每座岛屿都耸立一个坚固的高大熔岩
Þer nœstieð arnes and oðere grœte uoʒeles.
那是猎鹰和各种巨鸟的家园。
有可能是因为诗的内容,如古老的战争和全球的背景,诗人才选择了较为古老的本土词汇;也有可能是节奏与音韵的关系,所以才使用了古英语的传统韵律。但既成事实是,虽然该文本有两个手稿,且成书时间先后相距约25-50年,但法语借词却只有区区250个左右,而作品全长则达3万多行。1有趣的是,不仅这些借词的三分之二都仅限于后一手稿,而且抄写员似乎还企图使之现代化,使得一些古老的词汇因此而变成了法语的同义词,或许在抄写员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其同代人的品味(见嵌板7.1)。大多数被取代的词汇,可能在13世纪就已经陌生或无法理解了,但那些已经不再使用的词汇,却并没有一概全换。
比如chireche[教堂],虽然被换成了chapel,但二者都是中古英语的通用词汇(今天依旧)。抄写员还将axe换成了gisarme,而后来退出使用的却恰好是这个替换词。
较之于后来的英雄诗歌《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则区别堪称惊人。这首诗现存1400年的一个手稿本中,讲述一位绿衣骑士来到亚瑟的王宫,提出与人单挑后,高文爵士接受挑战的故事。2下面的诗行摘自开篇不久后的一个片段(第161行),是描写绿衣骑士及其骏马的一个部分。其中的法语词都标了下划线(richly除外,因嵌板7.2另有单独讨论)。
And alle his vesture uerayly watʒ cleane verdure,
他全身上下,无不青翠欲滴,
Boþe þe barres of his belt and oþer blyþe stones,
他的皮带条口连同众多晶莹剔透的宝石,
Þat were richly rayled in his array clene
将他的一身华服装点得富丽堂皇
Aboutte himself and his sadel, vpon silk werkeʒ
他自己和他的坐骑也都身披绸缎
Þat were to for to telle of trifles þe halue
那些细节只说一半也颇感困难,
Þat were enbrauded abof, with bryddes and flyʒes,
还有绢丝绣出的众多飞鸟蜉蝣,
With gay gaudi of grene, þe golde ay inmyddes.
以及翠绿叠嶂之中那耀眼的真金。
在接下来的两行中,所有实词都是法语(proud借自古英语时期);仅就借词的密度而言,这可有些异乎寻常,因为余下的那些描写骏马的诗行大多具有古英语的特征(其中stayned和glent为古挪威语)。
Þe pendauntes of his payttrure, þe proude cropure,
垂吊在骏马前胸的诸多饰品,和壮丽马带,
His molaynes, and alle þe metail anamayld was þenne,
他的马嚼子,以及所有上了珐琅釉的金属,
Þe ateropes þat he stod on stayned of þe same,
还有两侧的马镫,全都是同一种颜色,
And his arsounʒ al after and his aþet sturtes,
位于身后的马安桥和那高贵的马尾,
Þat euer glemered and glent al of grene stones.
也全都若隐若现,闪烁着绿宝石的光芒。
这里,罗曼词汇与日耳曼词汇交互使用,使词汇显得丰富多彩;随着拉丁词语的进入,词汇还将越发丰富多彩。
说到古挪威语,我们便会想到这样的事实:早在古英语时期,词汇的借用就已经形成传统,而法语词汇又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但在中古英语时期,法语的影响却更加深远,不仅数量更大,风格更多,而且可供分析的细节也越发多样。首先,词汇要进入英语,既可以通过口头媒介,也可以通过书面,都有各自不同的风格层次。虽然以普通词汇居多,但也有一些是非正式的和技术性的。大量术语仅限于某些相关领域,比如骑马(如上引《高文》一诗)、法律、宗教、社会、文化等。有些领域的借词较其他领域要多:以宫廷为题的文学作品就有较多的借词,基于法语翻译的写作也是如此。这些借词后来逐渐北移:在中古英语早期,南部文本中的借词远远多于北部文本;而到中古英语晚期则已经不分伯仲。引入借词的人也同样发生了变化(第136页)。在早期的几个世纪,他们普遍都说盎格鲁-诺曼法语;后来则几乎全都转而学说巴黎法语这种外语了。此外,存在两种法语这一事实也是必须考虑的。巴黎变体最终成了享有盛誉的常规,并导致了某些词语的第二次借入——第一次相对较早,借自盎格鲁-诺曼语;第二次则较晚,是从巴黎法语借入的。每次借入都有各自的典型拼写,所以只需借此线索,我们既能识别来自诺曼的calenge和来自巴黎的challenge,也能识别来自诺曼的prisun和来自巴黎的prison。少数情况下,这两种形式都留在了英语中,其中的一些还逐渐衍生出不同的含义(见嵌板7.3)。对此,下一章将做进一步的探讨。
法语词的借入,起初不过涓涓细流,但很快就演变成滔滔河流,再往后就发展成更为汹涌的洪流。在12世纪中叶的《彼得伯勒编年史》中,我们仅发现29个新词,且都仅限于少数几个话题领域。它们是宗教类词语如abbat[修道院],cardinal [枢机主教],miracle[奇迹];社会地位类词语如duc[公爵],cuntesse[伯爵夫人],curt[朝臣];管理类词语如canceler[校长],concilie[议会],rent[租赁];以及普通的法律和政治类术语如iustice[公正],were[战争],pais[和平]。借词的量迅速增大。有个现存文本,大约写于《彼得伯勒编年史》之后50年左右,因为现存手稿中并无13世纪早期及其以前的文本。从中我们发现了近250个新词。这就是《修女准则》(Ancrene Riwle),也称《修女指南》(Ancrene Wisse),是部长篇作品,旨在为三人一组的女修士提供精神指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宗教题材所衍生的大量专门化术语,比如grace[恩典],letanie[连祷],saulter[诗篇],scroll[经卷]等。另外,抽象词汇也有大幅提升,尤其是那些与道德行为相关的,比如chastete[纯洁],daunger[自大],default[怠慢],delice[快乐],deuout[虔敬],kurteisie[谦恭],gargesse[慷慨]等。但手册中也有很多日常用语,比如avancern[进步],broche[胸针],cite[城市],flur [鲜花], jurneie [旅行], manere[习惯], messager[使者], propre [合适],reisun[理由],tendre[温柔]等等。在诸如下面的句子中,俨然可以看到真正意义上的词汇混合(lexical mixing,法语词汇均有下划线):
A leafdi wes mid hire fan biset al abuten, hire lond al destruet, & heo al poure, inwið an eorðene castle.
一个女人被敌人四面包围,她的地全被毁了,她一贫如洗,孑然待在土堡里。3
这种混合,即便在单词内部也依然可以看到,比如bisaumpleð[教化]就是古英语前缀be-与古法语词根saumpleð的结合。
至于后一类例子,我们需再做进一步的考证,因为由两种语言成分并置而成的词汇,在中古英语中正逐渐演变成常见词汇。前缀be- 在好几个古法语词上都有添加,如befool[愚弄]、besiege[围困]、beguile[诱骗]等;而许多古英语后缀则被用以构成混合词(hybrid forms)。以后缀-ful为例,其早期使用是置于抽象名词之后,使之成为形容词,以表“充满X”之义,比如用soryful描写格伦代尔(Grendel)的母亲,用sorrowful描写她在儿子之死时的心情(《贝奥武甫》,第2119行)。在中古英语中,这一后缀衍生了很多形容词,都是以古法语名词为词根的,比如beautiful[美丽的]、graceful[优美的]、merciful[仁慈的]、faithful[忠实的]、pitiful[可怜的]等。相反的情形也有发生:法语词缀与日耳曼单词连用。比如14世纪出现的soothship,就是古英语词根与古法语后缀的结合。法语后缀 -able与英语词根组合,产生了knowable[可知的]、findable[可找寻的]、speakable[能言说的]、doable[可行的]、makeable[可做的]等数以百计的新词。通常,两种语言都可同时向某个单词添加词缀:比如unknowable就有如夹心面包一样,英语前缀与法语后缀夹着一个英语单词;而discovering(最初作名词用)则是法语前缀与英语后缀夹着一个法语单词。
Nation...nationalize...nationalization...denationalization...antinationalization...我们利用词缀构成新词的天赋如此之高,以致近乎忘了词缀法之于英语词汇究竟有多么重要。除去词尾的屈折变化,在日常英语中,可以利用的各种前后缀仅有一百余个。其中至少有一个将会占到词汇总量的40%-50%。4正是在中古英语期间,我们发现了数不胜数的词缀词(affixed words),其中源自法语的前缀(派生自拉丁的)有con-,de-,dis-,en-,ex-,pre-,pro-,trans-等,后缀则有-able,-ance/-ence,-ant/-ent,-ity,-ment,-tion(当时常拼-cion)等。后缀的构词能力尤其显著,已俨然成为一种趋势,典型例子如tournament[联赛]、defendant[被告]、solemnity[严肃]、avoidance[避免]等。其中仅一个-tion就产生了数以百计的新词,比如damnation[诅咒]、temptation[诱惑]、mortification[死]、contemplation[沉思]、suggestion[暗示]等。前缀也很重要,如conjoin[联合]、despoil[夺取]、disobedient[不服从的]、enchant[施法]等所示,但所用之广却不及后缀;我们需等到中古英语晚期,才会发现前缀那堪与后缀媲美的爆炸性使用(第303页)。
中古英语时期,全新的法语借词仍在不断涌入,而其他借词则在进一步巩固,对此,当时那些重要的文学作品,每一种都能提供确证。这样的借词,有些文本可能相当稀少,有些可能为数众多,但所有文本都会包含。到《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时代,法语词汇已然成了英语的主要特征,如下列诗行所示:
When that April with his shoures soote
The droughte of March hath perced to the roote,
And bathed every veyne in swich licour
Of which vertu engendred is the flour...
当四月带来甜美的甘露
刺穿三月的干涸直达根部
每条纹理都沐浴着芬芳
每一花朵都在竞相开放……
在乔叟的作品中,由于题材丰富多彩,所以法语词的比重也有很大差别:内容越是高雅严肃,法语单词越是众多,比如学术类作品。在科学著作《论星盘》(Treatise on the Astrolabe)的开篇,他对“小刘易斯吾儿”(Lyte Lowys my sone)所说的话就充满了法语单词:
I apercyve wel by certeyne evydences thyn abilite to lerne sciences touching nombres and proporciouns; and as wel considre I thy besy praier in special to lerne the tretys of the Astrelabie.
我从诸多迹象中清楚地看出,你有能力学习科学,处理数字和比例;我还注意到,你迫切希望能够获得星盘的知识。
通篇都是这样的风格,有时还是高度技术性的。人们自会纳闷,年仅十岁的小刘易斯到底能懂得多少!
这些新语(neologism)或者新词(new words),要想为读者所接受并理解其中的含义,自然有很多办法。其中之一是人所共知的注释法(glossing)——这是一种技巧,如刚才的例子所示。又如《女尼的教士的故事》,在那段描写公鸡呛得克立的文字中,即便不知orlogge究竟是什么东西,也能从该行的前面一个更熟悉的单词中将其猜出。
Wel silkere was his crowing in his logge
Than is a clokke or an abbey orlogge
他在自己的棚舍唱歌司晨,
比座钟或寺院的时钟还准。
类似的新旧搭配,在中古英语中还有很多,通常为日耳曼词和法语词的逐一搭配:harm and routhe的第二个是法语词,grenehede or folye[嬉戏]也一样;而pleasance or lykyng和a bokeler or a targe[盾牌]的顺序则相反。5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将三个词连在一起,比如《管家的故事》中对“刀”的表述。管家说,没人敢去招惹西姆金的妻子,But if he wolde be slayn of Symkyn/With panade, or with knyf, or boidekyn[除非他想屈死于西姆金/的短剑、或小刀、或匕首]。这里,第一个术语从法语词根派生而来,第二个是古英语词,第三个的源头尚不清楚,但有可能是个凯尔特词。(乔叟是所有记载中最先使用bodkin的。)这是一种由词群构成的表达方式,其中的单词可能并非都是同义的——通常也很难确定它们究竟有着怎样的区别——但是,因为都属于相同的义域(field of meaning),所以通过其中较为熟悉的单词,就有可能理解那些较为陌生的词汇。这种释义法可以用在如何方向:在许多例子中,都是用英语来阐释法语或拉丁语的新词的;但在另外的例子中(比如在解释盎格鲁-撒克逊的法律术语时),若英语反倒是陌生的,则作者会觉得有必要用法语或拉丁语对之做出解释。事实上,正是在法律领域,双重词(lexical doublets)很快成了其主要的风格特征(见嵌板7.4)。
某些领域的日常词汇同样反映着显著的法语影响。一种极为常见的做法是将新的有关食物的术语增补到古英语的词汇之中,比如veal与calf,pork与pig,mutton与sheep等。受影响的并非个别单词,而是全套烹饪词汇;14和15世纪的英语烹饪书,汇集了数以百计的食谱,其中的任何一个都反映着这样的整体影响。6举两个例子,一个是Mortreus de Chare[钵肉糕],一种用鸡蛋和面包屑调和而成的磨肉,另一个是Chike Endored[蜜饯鸡],即裹上金黄麦面糊的炸鸡。两个例子中的法语词都标了下划线。(morter比较麻烦,因为它在古英语中便已存在,但中古英语中使用的却可能是新近借用的。)
Mortreus de Chare
Take porke, and seth it inow; and take it vppe, and bawde hit, and hewe it and grinde it, and in a mortar; And cast therto grated brede, and then drawe the same broth thorgh a steynour, And temper hit with ale, and do al into a potte, and lete it boile, and aley hit with yolkes of egges, And then lete it boile no more, And caste thereto powder of ginger, Salt, And put hit in disshers in the maner of Mortrewes, And casted therefore powder of ginger, & secue it forth.
钵肉糕
取猪肉适量,煮熟;捞出切片,剁碎捣粉,放入钵中;撒上面包屑,取猪肉高汤并过滤,放少许料酒,和匀后入罐,文火煮沸,加入蛋黄,不再煮,加入姜粉、食盐,做成钵状放入碗碟,再加姜粉,即可上桌。
Chike Endored
Take a chike, and drawe him, and roste him, And lete the fete be on, and take awey the hede; then make batur of yolkes of eyron and floure, and caste there-to pouder of qinger, and peper, saffron and salt, and pouder hit faire til hit be rosted ynogh.
蜜饯鸡
取整鸡一只,去除内脏,上火烘焙,留下双脚,去头;取蛋黄、面粉适量,搅和均匀,放入姜粉、胡椒面、藏红花、食盐,再加姜粉,烘焙至熟。
同时有两个单词表示“蛋”——egges和eyron——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我们会发现,它们还会在后来的英语历史中交替出现(第208页)。
中古英语中到底有少法语词,很难给出准确的数字,因为现存手稿中的借词数以千计,所以迄今为止尚无任何词典能将它们全部覆盖,何况很多单词及其意义也都有待确定。比如上述第一个食谱中的mortreus,即便在《牛津英语词典》(OED)这样的一手英语词汇词典文献中也都踪迹全无。我们还需记住的是,有些单词虽确已进入,但其寿命却大多昙花一现,通常只用过一次,书面记载也仅有几十年或几百年。但是,通过OED所提供的最早文献记录,我们仍然可以获得大量信息,并用以评估法语对英语的整体影响。1250-1450年间,至少一个意义在某年首次有过记录的单词,已经得以确认的不会多于2.7万;而源自法语的(派生形式除外,如advisedly派生自advise)约占22%。其中有四分之三都是名词。借用的高峰时期在14世纪的最后25年,已经确认的法语单词多达2500以上。7
如果仔细看看这一时期,我们就会发现,在14世纪,每年都有首次使用的记录,没有法语的仅四个年份:1301,1317,1318,1335。与此相反,拥有上百个法语借词的年份有12个:1300,1325,1330,1340,1374,1375,1380,1382,1386,1387,1398和1400。1383年仅9个有记录的单词进入英语,全部来自法语:assieged, authorize, baboonery, benefice, benet(天主教的一个小派别),decrease(作名词),spigot(大概来自普罗旺斯语),superfluli(“过剩”之义)和sustaining。诚然,具体的年份-日期说明不了很多东西。一个单词即便在1383年的手稿中有记录,也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它真的是在那年进入英语的。绝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日常词汇——其在语言中的存在必然已经有了相当长的时间。事实上,某个年份,比如1335年,虽然没有对法语词的记录,但这纯然是文本选择的结果,是词典编纂者们所做的赝品——对某些时代的取样较之于其他时期更为彻底——所以也是无从确定手稿的成书年份的。重要的是整体印象,所以到中古英语晚期,我们发现——不考虑具体进入时期,但包括派生词——在英语词汇中,约30%都源自法语。
在15世纪,虽然涌入英语的法语词在规模上有所缩小,但外来借词的总体比率却并未下降,因为拉丁语的影响在日益上升。拉丁语是学术和科学的主要语言,也正是由于这一角色,所以拉丁词汇对英语的最终影响反而远远大于法语:今天,在英语史上曾扮演角色的法语单词,在OED中只有3万多(不包括派生词);而相应的拉丁词则超过5万。即便在中古英语时期,拉丁也是一个重要词源,或直接的或间接的(经由法语)。英语和拉丁语的亲密关系,不仅是历时的(法语约500年前从拉丁语发展而来),更是共时的。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英格兰都在教授拉丁语,但因以法语为媒介,所以其发音估计也是法语式的,而其拼写则肯定是法语的。很多情况下,法语词和拉丁词的形式都极为相似,所以针对某一具体单词,究竟是从法语还是从拉丁语直接进入的,抑或是相互影响的结果,都已无从分辨。形容词expectant是1400年左右进入英语的,但其直接来源究竟是中古法语的expectant还是中古拉丁语的exspectant-em(exspectare的一种形式),却是很难说清的。Contrite[懊悔]、dissimulation[掩饰]、theatre[剧场]、meridian[子午线]、signification[含义]、impression[印象]等数十个单词,也都有着同样的问题。一个英语作家,在遇到一个拉丁单词时,决定将其与一个法语后缀连用,对此我们能有怎样的说辞?乔叟(《诗文集》第5卷,散文之四,第202行)曾说 a man is a thing ymaginable and sensible[人这东西有想象力、判断力]——imaginable的首次记录——对此,我们又当如何认定?是假定他直接用了拉丁语imaginabilis的形容词?还是假定他先取动词imagine(该词大约在他出生时就已进入英语),后加法语后缀-able?也许,上述所有法语单词中,好些都是穿上伪装的拉丁词呢。追溯中古英语时期的借词历史,既感错综复杂,又感充满挫败(见嵌板7.5)。
幸运的是,大量例子都是清楚的,是以拉丁为直接源头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拉丁语是教会、古典学术、早期政治管理等所用的语言,因此很多都是技术性的,是某些领域的标准术语的组成部分。下面是部分主要领域的典型例子。(其中的一些,如矿物名,拉丁语充当了“中继语”的作用,是早期希腊术语的一种再现。)
炼金术(Alchemy):dissolve, distillation, elixir, essence, ether, mercury
天文(Astronomy):ascension, comet, eccentric, equator, equinoxial, intercept
生物(Biology):asp, cicade, juniper, locust, lupin, pine
教育(Education):abacus, desk, et cetera, formal, major, minor
语言文学(Language and literary):allegory, clause, index, neuter, scribe, simile
法律(Law):client, debenture, executor, gratis, legitimate, proviso
医药(Medicine):diaphragrm, digit, dislocate, ligament, orbit, saliva
矿物(Mineralogy):antimony, arsenic, chrysolite, garnet, lapis lazuli, mineral
宗教(Religion):collect, diocese, lector, limbo, psalm, redemptor
这些词大多是经由书面进入英语的,口语中可能并不常用。但礼拜用语中的某些“常规”(routine)说法,如pater noster[我们的父]、credo[我信]或confiteor[我忏悔],可能在口头和书面皆有使用。直接来自拉丁口语的仅有少数几个:benedicite[保佑你]或许是一个,也可能还有赞美词alleluia[哈利路亚]。
但并非一切都是受领域限制的。当时的外来词中,大部分都是非特指的。名词一如既往地属于主流,其一般特征可用这些词语说明:adoption[采用]、collision[碰撞]、colony[殖民地]、conflict[冲突]、depression[沮丧]、exclamation[惊呼]和impediment[妨碍]。形容词和动词的数量也非常巨大,如:communicative[爱说话的]、compact[紧凑的]、complete[完全的]、effeminate[娇气的]、imaginary[假想的],以及infirm[固定]、admit[允许]、combine[联合]、commit[犯错]、conclude[作结论]、import[输入]、infect[传染]等。很多技术性术语也延伸出更为普遍的意义,比如equivalent[相当、相等]、extravagant[奢侈、过分]、implement[工具、执行]、mediator[调停、中保]、pauper[乞丐、叫花子]、persecutor[刀斧手、迫害者]等。词义的延伸速度,有时非常之快,以mediator为例,其在《世界之光》中(1300年)仅是宗教术语(指在上帝与人之间从事调停的耶稣基督),但到1375年,其一般意义(“中保”)的使用便开始有了记载。另一方面,extravagant最先见于1387年,是源自教会法(canon law)的术语,指由教皇颁布的不成文法;尽管其下一条记载即表示一般意义的“迷失、徘徊”,但却需要等到莎士比亚的时代才能见到“徘徊的幽灵”(《哈姆雷特》,第1幕第1场第115行)。还有一些,其用法上的扩展甚至需要更长时间:implement作名词是1454年出现的,而作动词则是19世纪才有的。
拉丁借词的使用,有如法语一样,也与主题密切相关。在乔叟的《论星盘》中,它们随处可见,比如latitude[纬度]、longitude[经度]、ascension[上升]、equinoxiall[春分、秋分]、firmament[天穹]、equaciouns[等分]、umbra[蚀中的地球]等,显然都是针对小刘易斯的理解而加上的(第150页)。但它们在14世纪的多数文本中却鲜有出现。约翰·特里维萨《多代史》偶尔会有,我曾摘录过其中的实例(第130页,并见168页):在那段约250词的摘录中,拉丁词仅有4个:confederat,commyxstion[混合],construe和construccion[建筑]。在15世纪的约克神秘剧《征服地狱》(Harrowing of Hell)中,撒旦、耶稣、众魔鬼以及那些圣经人物,虽然都有鲜活的对话,却并无拉丁借词。尽管也有几个引语,但400多行的篇幅中却只有2个英式拉丁词汇:obitte(“死了”,第269行)和sacrament(“圣礼”,第316行)。尽管如此,它们却开启了后来的使用模式:语言越是正式高雅,就越有可能使用源自拉丁语的词汇。
Aureate[灿烂]这一术语的使用可谓恰逢其时,15世纪诗人约翰·利德盖特(John Lydgate)用以指称这样一种风格:极力模仿伟大的古典作家,句式复杂,用词考究,语音动听。他的鸿篇巨制《特洛伊纪事》(Troy Book)长3万余行,1412年受亨利四世之命而作,在前言开篇的句子中,他最先使用这一术语。他向战神马尔斯发出了这样的吁请:
So be myn helpe in this grete need
To do socour my stile to directe
And of my penne the tracys to correcte
Whyche bareyn is of aureate lycour
But in thi grace I fynde som favour
For to conveye it wyth thyne influence,
That stumbleth ay for faute of eloquence
For to reherse or written any word;
Now help, O Mars, that art of knyghthod lord
And hast of manhod the magnificence.
请助我完成这光荣的伟业,
请让我的风格获得指引,
让我的笔能够书写正确,
哪怕我并无灿烂的金水,
但如若没有你的优雅垂青,
没有你的指引将其传递,
我就会缺乏辞令而跌倒,
难以复述或写下任何文字;
助我吧,哦马尔斯,你是武士的主宰,
具有辉煌的男子气概。
上述10行是一个长达37行的复杂句的结尾部分(见嵌版7.6)。直接借自拉丁语的词汇一目了然:仅这一短短的小节就有3个(direct,correct,aureate)。文献显示,在好几个例子中,是利德盖特最先使用了某些拉丁借词,如abortive[流产]、donative[赠与]和unrecured[未缓解]。然而,与“灿烂”相关的绝大多数词语,比如amypotent[无所不在]、cristallyn[水晶体]、rethoricyens[工于辞令者]、enlumine[照明]、magnificence[辉煌]等,虽然毫无疑问都是从拉丁语派生而来的,但在古英语中却早已有之。至于利德盖特的语言,究竟哪个才是优先要素,现在也只能凭借猜想了。但这只有学理意义,真正重要的是其整体效果。利德盖特的拉丁风格独树一帜,影响深远,下一世纪的文艺复兴诗人,无论在英格兰还是苏格兰,莫不竞相模仿。
中世纪时期,英语词汇的发展受法语和拉丁语的影响最大,但同时也有与日俱增的多样性,有其他语言的持续不断的贡献,这些也是我们不该忘记的。第三章曾讨论过斯堪的纳维亚词汇,描述过其在中古英语中的呈现方式,而嵌板7.7提供的又一例子则表明,英语与其丹麦语前辈之间存在一定的语言距离(linguistic distance)。此外,我们也不时会看到来自其他欧洲语言的词汇。与荷兰人的接触,无论在海外,还是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以织布工和农夫为主的佛兰德人定居区,也都带来了部分荷兰语词汇,而且早在13世纪末就已然开始。Poll[头]便是最早的一个,后来借入的还有boor[农民]、booze[酒]、bounce[弹跳]、dote[溺爱]、firkin[小木桶]、hobble[蹒跚]、huckster[小贩]、kit[小箱子]、sled[雪橇]、splint[薄条]、wainscot[壁板]等。海事活动则带来了buoy[浮标]、deck[甲板]、hoist[升起]、hoy[平底船]、marline[细缆]、skipper[船长]等。Boy的词源尚不清楚,但极有可能也是来自低地地区,因为在古弗里斯兰语中,boi即“年轻绅士”之义。在不列颠岛内部,凯尔特语的影响仍在持续,虽规模不大,但却涓流不断:威尔士语crag[峭壁]的记载,最先见于《世界之光》(1300年);爱尔兰语kern[步兵]则是大约50年之后。“笑”的爱尔兰形式和苏格兰形式(lough/loch),双双出现于14世纪。苏格兰的盖尔词汇(Scottish Gaelic words)还有mull[岬]、inch[屿]和clan[部落]等。凯尔特词汇也是从欧洲大陆而来的:gravel[沙砾]、lawn[草坪]、league[联盟]、marl[泥灰]、quay/cay[码头]、truant[逃避]、valet[男仆]、varlet[无赖]、vassal[诸侯]等,它们原本都是高卢词,是首先进入法语而后再由法语进入英语的。
中世纪时期,法语常常处于“中继语”的地位。事实上,但凡其他语言的词汇,在进入英语的道路上没有法语的丝毫影响,那是少之又少的,比如来自西班牙的cork[木塞],以及经由拉丁语进入英语的十余个希腊词汇,如agony[苦恼]、asylum[庇护]、echo[回声]、history[历史]和mechanic[技工]等。直到16世纪,随着大陆旅游和对陆贸易的空前发展,加之对欧洲文学和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对古典作家的兴趣被重新唤醒,我们才发现大量其他语言的词汇得以直接进入英语之中(第300页)。而在中古英语时期,几乎所有的外来借词,只要不是法语和拉丁语的,都经过了法语的仲裁。其中也包括其他日耳曼语言的词语:有来自葡萄牙的marmalade[果酱],有来自西班牙的cordwain[马臀革],有来自意大利的alarm[惊慌]、bark[吠声]、brigand[歹徒]、florin[弗罗林]、million[百万]和alarm[武装起来!]。sable[紫貂]来自俄语。Bible[圣经]、character[人物]、climate[气候]、fantasy[幻想]、horizon[地平线]、rheumatic[风湿]、treacle[蜜饯]和tragedy[悲剧]来自希腊语。还有大批来自中东。从阿拉伯语来的,我们发现,甚至能按字母表的形式排列,从admiral[将军]直至zenith[顶峰]-amber[琥珀]、azimuth[方位]、caliph[哈里发]、cotton[棉]、elixir[长寿药]、hazard[冒险]、lute[琵琶]、mattress[床垫]、mosque[清真寺]、saffron[藏红花]、syrup[糖浆]。特别是al-形式也已开始出现:alchemy[炼金术]、alembic[蒸馏器]、almanac[历书]、从波斯语来的有azure[天蓝]、mummy[木乃伊]、scarlet[猩红]、taffeta[塔夫绸],以及与国际象棋有关的几个术语:check[将军]、rook[车]、checkmate[将死],还有chess[象棋]自身。有些单词则是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之后才抵达法兰西并由此进入不列颠的。Arsenic[砒霜]就至少有三个中继语:它原本是波斯语,进入英语则先后历经了希腊语、拉丁语和古英语。
将所有这些词源并在一起,我们就能感觉到中世纪时期的词汇变化规模究竟有多大。在古英语末期,词量规模大约5万出头。虽然很多后来都已退出使用,但因替换速度较快,所以中古英语末期的词汇总量仍然翻了一番;我们将会看到(第317页),到早期现代英语时还将再翻一番。到1450年,大约一半的有效词干都是非日耳曼语的,而且一半的日耳曼词汇也都不是古英语,而是古挪威语。由于英语语法的本质在于the,of,and,have等虚词所勾勒的清晰轮廓,所以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基本面目才得以最终保留。而词汇方面,如果按使用频率对中古英语加以排序,我们就会发现大约一半的最常用单词也都属古英语。迄今依然如此。现代频率表显示,在美国书面英语的前100单词中,几乎所有的功能词(the,of,and,to等-例外的见第75-77页的列表)和全部的实词(say,only,other,new,first,now,time,like,man,even,make,also,year,way,well)也都是古英语的。该表中的第一个法语词仅列第105位(just)。10
类似的统计是耐人寻味的,但对实际状况却没有任何意义。真正重要的是方式。中古英语时期,借用词已然成了引入新概念、增添新话题的主要手段,而旧话题中的各种熟悉观念也因此有了新的表达方式。总之,在这一阶段,人们有了更多的语言选项。人们在1200年还只能ask;而到1500年则不但能question(来自法语),还能interrogate(来自拉丁)。这些新的语言选项到底能做什么呢?语言能够拓展多种潜能,拥有丰富的地域变体、社会变体、风格变体;而这一切,正如我们所见,早在中古英语时期就已然起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