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与现代田园主义:发达国家社会发展得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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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发展形态与模式泛论

本书的理论命题是社会发展与政策选择,因此首先需要界定社会的含义。

社会,指特定人群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和与所依存的空间所形成的关系及因之形成的各种共同性和特殊性的总和。

这一定义表明,社会的主体是特定的人群(或称群体),没有特定的人群,就没有群体之间形成的各种相互关系,也没有群体与所依存的空间所形成的关系,因此也就无社会可言。所以说,特定的人群是社会的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依据特定人群生产、生活范围的大小,而形成范围大小不同的社会。当特定人群放大至无限大时,此特定人群即为全人类,社会于是成为人类社会。

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还包括以下方面:

人类的生产与生活。生产活动(或云发展生产力)是人类的基本活动,没有生产活动,人类无法生活,社会不能发展,生产活动产生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经典理论亦如是说。所以,生产活动是社会的基本要素。在此提出的问题是,人类的生产活动其目的为何。人类不是为了进行生产活动而进行生产活动,而是为了保障生活、提高生活而进行生产活动。如果认为只要进行生产活动,人类的生活必然能够得到保障和提高,这是混淆甚至颠倒手段与目的,有“生产活动就是一切”的唯生产力论的嫌疑。生活是生产活动的目的而不是保障生产活动得以持续进行的手段,更多地生产是为了更好地生活。人类的生活因此也应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

人类为进行生产,持续生活,必须组成各种群体,群体内部、各群体之间无论大小、是否平等,必然会建立各种关系,制定各种规则,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各群体独自的文化和制度,及群体之间的文化交流及制度融通(加上生产活动即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些内容使社会变得生动绚丽,富于多样性。这种相互关系及由此形成的文化制度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或因自身的创新而推动社会发展,二者如影随形,不可分离。因此,这种相互关系及由此形成的文化制度必然成为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进一步说,社会具有的这种复杂多变的关系及各具特色的文化制度,既能寻找出很多的共性(共同性),也能看到非常明显的个性(特殊性),当然,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换言之,共性依赖个性而存在,而个性又依赖共性而发展,因此彰显出保护和发展个性的重要性。

人类的生产、生活及由此形成各种关系和文化制度,绝不能在真空中进行,必须具有相应的空间。这个空间就是自然界。人类产生于自然界(反过来说自然界产生了人类也是成立的),人类在自然界的孕育下逐渐成长,人类的生产、生活从未离开也离不开自然界,只不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认知能力的提高,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更加紧密而已。所以,人类发展所依存的空间自然界也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人类是能动的物种,但自然界成千上万的物种也都是能动的物种。当然,人类是其中能动力最强大的物种,但强大到何种程度,是否已达到可以不计后果任意改造自然界的程度?地球如果再次遇到6500万年前那样的小行星撞击(或火山群大规模爆发、太阳黑子剧烈爆发、海平面剧烈上升)的灾难,人类的能动力是否能保障自身摆脱恐龙灭绝那样的命运?[34]

关于社会发展形态,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和议论。如野蛮社会、文明社会、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以及商品社会、法制社会、平等社会、人道社会、和谐社会等称呼各不相同,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据上述界定作出的广范围的、着重基本面的判断,一类是侧重其中的某一个基本构成要素作出的、着重不同侧面的判断。其中,马克思主义的人类社会五种发展形态论最具科学性,影响最为广泛,具有不可否认的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帝国主义是其高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其初级阶段)这五种社会发展形态,是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化划分的,而且除共产主义的社会发展形态外,其他社会形态都已成为历史或正处在实践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客观规律,并对此作出了科学、合理的解释。

我们相信,人类社会最终会走向共产主义。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看未来,共产主义是目前所能看到的最高形态,此所谓最高或最低点的标准是生产力发达水平及由此决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人们的欲望的满足程度。归结为最简单的一句话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关键是如何理解按需分配。如果是按照保障衣食住行的基本需要进行分配,这并不是十分难办的事。现在中国政府即宣称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也就是说要使老百姓读书、就业、看病、养老和居住都有保障,应该说,如果能够正确分解当前的国富,再经过一二十年努力,这个目标完全能够达到。如果这样,离按需分配还有多远?仔细想来,这不就是最低标准的按需分配吗?虽然距离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还有一定距离,但并非遥不可及的距离。不要把共产主义看得太神秘,想得那么遥远。其实,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其“需”并非无限之需,而是有限之需。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得到充分的教育,都有适合自己同时适合社会的工作,有宽松的居住环境,社会具有完善的医疗和养老制度,同时还具有健全的民主管理与法律制度,这就应该是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之所以说适合自己同时适合社会的工作,意在强调工作的社会性,从事工作是为社会创造财富,为社会服务,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义务,所以不能单凭自己的兴趣选择工作,这一条在共产主义社会也不会改变。所谓宽松的居住环境,即每人都有独立居室,家庭有共同活动的场所,购物方便,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也就可以了。如果仅计算居住面积,人均50至70平方米应是合适的标准。

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可能与某些人设想的“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共产主义社会”有不小的“差距”。其实,“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社会不是共产主义社会,而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无政府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虽然生产力高度发达,但也不可能“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因为存在着两个不容忽视的约束条件。第一个约束条件是人的道德约束。个人需求无限膨胀不仅不符合共产主义的道德标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标准,甚至也不符合资本主义的一般性道德标准。若没有这一道德约束,每人都想过封建帝王般的生活,那就是建设十个共产主义社会也达不到。第二个约束条件是自然界的约束。这甚至是比第一个约束还要重要的约束。这一点已如前述,不再重复。

当然,共产主义毕竟现在还是一个颇为抽象的概念,现在不要说讨论共产主义,就是讨论已经进行了百年实践的社会主义仍很难得出准确的结论。即使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现在仍存在许多争论不休的问题。而且还有各种形态之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包容现象,资本主义国家包含着社会主义的因素,社会主义国家也不可能完全排除资本主义因素。这些争论对更好地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有益的,应积极鼓励,大力提倡。

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的人类社会发展五种形态论是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化进行划分的理论,但不能说对人类社会发展只能如此认识而不能有其他认识。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思想论和方法论,它是吸收其他科学理论的营养成长起来的,从本质上说,马克思主义不搞唯我独尊,不排斥其他科学理论,甚至非科学的理论(如宗教理论)。

因此,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观察,除马克思主义的五种形态论外,当然还有其他的理论。例如,根据生产方式的不同区分为狩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程度区分为野蛮社会、文明社会和现代文明社会,根据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程度的发展区分为必然(王国)社会和自由(王国)社会,前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社会和后现代化社会等,这些划分都有其理论依据,当然有合理的部分,也有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部分。但无论如何,这些理论及划分都是研究社会发展问题时应予以充分注意的。

与社会发展形态相对应的则是社会发展模式。简言之,社会发展形态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表述,社会发展模式是社会发展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若进一步分析,则现实中的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都会与经典理论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同样,现实中的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会与经典理论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同。这是因为同一个理论意义上的社会发展形态可以有多种外在表现形式,即多种社会发展模式。在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中,在同一社会发展形态的不同阶段、不同地域,其社会发展模式不会是僵死不变的一个模式,而会呈现出时静时变的多样化的模式。

这就是社会发展形态与社会发展模式之间的密切而又有区别的关系。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或基本性质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发展形态决定的,在其生产力未发展到致使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发生根本改变的程度之前,其社会发展形态是相对稳定的。但即使在社会发展形态相对稳定期间,若全方位地观察,其社会发展模式仍会包含着多种模式在内,例如政治民主模式、经济发展模式、社会保障模式和环境保护模式等,而多年来人们的相关研究多以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保障模式尤其后者作为社会发展模式的主要内容,甚至于将社会保障模式等同于社会发展模式,这显然囿于片面。社会发展模式是综合性模式、系统性模式,各种发展模式均有各自的特点,各有长处和短处。因其下尚有多个局部性模式、子系统模式,再下还有更局部的模式,或称子子系统模式。社会发展模式在不同的时间或空间会以某个或某几个局部模式、子模式占主要地位或发挥主要影响,从而形成各社会发展模式的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之,不仅在社会发展相同形态的国家之间,即便在社会发展形态不同的国家之间,不会有百分之百相同的社会发展模式,但可以有取向相同而内容相近的社会发展模式。所以,各国在建立何种模式以促进各自的社会发展上,如何不断地改革更新模式使之能够更加适合社会发展,或能够推动社会更快地发展上,有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的一面,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总之,各国的社会发展模式之间既有相同的部分,但从根本上说是各有不同,必然具有各自的特点;各国的社会发展模式自身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各国必须不断改革其发展模式使之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因而其发展模式的特点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样的认识符合唯物辩证法。

如上所述,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发展形态决定的,即形态决定制度,而国家的各种体制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等,则是由其对社会发展模式的取舍来决定的。国家政治是采取民主模式还是采取独裁模式,是采取总统制模式还是采取内阁制模式,是采取直选制模式还是采取非直选制模式,模式选择不同便须建立不同的政治体制;国家经济是采取计划经济模式,还是采取市场经济模式,拟或采取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模式(结合的程度又有不同),模式选择不同则其对应的经济体制亦不同;国家社会是采取高福利模式,还是采取中福利模式或低福利模式,是共同富裕模式还是贫富差别模式,或以富带(动)贫模式,其对应的社会保障体制自然亦不相同。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关系方面是采取环境保护后于社会发展模式还是先于发展模式或与社会发展并重模式,是政府管理推动为主的模式还是政府民间共同推动的模式,也须建立不同的环保体制。以上只是简单的列举划分,现实操作中则要复杂得多。例如高福利社会发展模式,有些社会主义国家实施住房分配制(低租金)、大学教育免费、公费医疗制,但工资低、税收低(甚至无税收),这属于低收入、高福利的社会发展模式,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也是高福利,但伴以高收入、高税收,这就属于高收入、高福利的社会发展模式,相对而言还应有伴以中等收入的高福利社会发展模式。推而广之,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多种多样,千差万别,虽然可以大致分类,但不应流于刻板。加之各国国情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发展模式必不相同。研究各国的社会发展模式,如果不注意这一点,而是要牵强比附,甚至主张完全照搬,这就属于现代版的刻舟求剑了。

所以,在研究社会发展模式时,不能以意识形态画线,要努力克服思想僵化。社会主义国家具有的优越性使之不必或不能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或一概否定社会主义国家原有的社会发展模式而奉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为一成不变的学习样板,这些认识都属于思想僵化。研究社会发展模式,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政治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教育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理论共建新的理论框架,在充分把握本国国情的基础上,不设禁区,敢讲真话,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在社会发展模式创新上有所前进。本书本着这一基本认识和思路,从人口、城乡关系、阶级关系、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总结其特点和经验教训,并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最后就我国今后应采取的综合性社会发展模式提出独自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