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社会治理:理论、实践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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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幸福南京的实践探索

(一)“幸福南京”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6年“两会”期间,“幸福”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同年,江苏省江阴市在全国较早提出“幸福江阴”构想。但事实上,从“幸福都市”的内涵来看,南京市早在2001年就已经着手幸福都市的建设工作。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幸福南京”建设取得较大的阶段性成果,惠及南京市800余万人民。[43]综观“幸福南京”建设历程和发展布局,南京市建设幸福都市工作与小康南京、平安南京、文明南京、和谐南京、美丽南京密不可分。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通过五个“南京”的建设工作,正在推动和促进“幸福南京”取得更大成效。

“小康南京”是“幸福南京”的物质性前提条件。对于幸福南京来说,小康南京是基础性条件,因为这不仅仅在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在于国内外的研究都证明了,经济条件是幸福感的一个先决性的影响因素。2001年,南京市还率先在国内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时任南京市委书记李源潮在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了他的著名的“地狱论”和“天堂论”,南京市确定了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奋斗目标,在全国率先吹响了平安建设的号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同样是幸福南京建设的内在之义,是幸福南京的一项重大任务,推动着城市建设管理再上新水平,市民文化素质再上新台阶。2008年,南京市在荣获“联合国人居奖特别荣誉奖”后,又顺利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谐南京,是南京市城市发展理想、发展方略和发展机制,更是城市发展目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过程。和谐南京要求实现区际和谐、人居和谐、人群和谐、人际和谐、人生和谐,通过和谐南京建设使城市成为以人为本的富民市、充满活力的创业市、文明法治的平安市、富有魅力的文化市和环境优美的生态市。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南京市作为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将以生态建设为引领,建设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推动南京在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中带好头,发挥重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具体来看,当前“幸福南京”建设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率先构建幸福都市考评指标体系。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幸福都市建设万人测评之后,经过2012年和2013年两年来的实践调查和优化调整,南京市幸福都市考评指标体系渐趋优化。同时,经过三年来的推动,幸福都市建设深入人心,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充分认可,建设幸福都市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工作的主旋律。2012年的市民幸福指数测评综合满意度超过78分,比上年上升5个百分点,其中城市认同感达到88.55分;2013年的市民幸福指数测评综合满意度达到78.90分。从2011年开始的民意调查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南京市民幸福感水平持续平稳增长。在《瞭望东方周刊》和中国城市市长协会举办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推选活动”上,被评选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这也是自2009年起南京连续四年入选,2011年还获得金奖,2012年又获得幸福宜居城市大奖。

二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幸福南京建设工作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解决、满足好人民的需求,关注市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和利益分配关系。南京市在通过民生社会建设推动“幸福南京”建设中,努力做到民生社会建设“有目标”、“有指标”、“有政策”、“有项目”、“有考核”:每年制定社会建设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目标任务;每年分解民生十大体系工作指标;每年出台民生政策市委一号文件;每年排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近两年将项目从以往10件增加到50件;市委督察室、市督察办、市社建工委、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加大民生政策督察、绩效评估、民生项目推进和幸福都市考评力度。

第一,注重从制度政策设计及政策保障完善上,整体推进,系统推动,加快民生难题解决、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效充分体现出七个“大”。“大力度”就是加大政策工作创新力度。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全力组织实施好188项富民政策,出台推动科技创业创新的“1+8”政策体系、“科技九条”、“创业七策”以及一系列保障实施的文件。将民生十大体系100项主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区县、每个年度,抓民生督查、抓项目进度。2013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881元,同比增长9.8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16531元左右,同比增长11.8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五年高于城市居民。“大投入”是指努力增加公共财政资金。2012年,全年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70%,提前三年达到率先基本现代化和幸福都市建设目标要求;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约46亿元,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分别达到22亿元、21亿元、14亿元、32亿元、5.2亿元。“大幅度”是指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提高到2080元;低保标准江南八区提高至540元/月,农村提高至520元/月,低保标准比三年前提高80%;职工医保门特报销比例由83.1%提高至89.2%,接近90%。“大面积”是指让社会保障政策普惠于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城乡一体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120万人受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养老金连续9年调标,64万退休人员受益。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9%,全市养老床位总床位数达到36000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100%;设立街镇和社区(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151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街服务点建成率达到100%。“大保障”是指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四大保障房片区建设整体规划,配套先行,同步建设34万平方米教育设施,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600万平方米,竣工600万平方米,8.2万套住房正在进行分配。2013年,已累计安置经济适用住房12195户,安置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867户,新增租赁补贴保障3688户,发放补贴1744万元。“大救助”是指加大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开展残疾人助行、助学、助业、助视“四助”行动,2012年7月全面实施全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开展助老服务,为全市60岁以上困难独居老人实施了政府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生活困难救助,为全市13.18万户低保对象、1万户农村“五保”对象和1.72万户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5300万元。“大动员”是指社会动员能力增强。社会组织总数接近2万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30.4个,位居全国城市前列,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11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5%;全市慈善捐款总数达到3.35亿元,人均慈善捐款数达到41.34元,在省内城市中位居前列。

第二,注重从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民生难题入手,细致扎实推进惠民政策的落实,让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一系列政策举措,使全市受益人群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过去经常上访的特殊人群,包括失地农民,已大量减少。率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率先在省内建立物价上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提高机制;率先在全国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政策,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39亿元,已完成30年来50万农民进保工作,新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率先在全国实施“幼儿助学券”制度,每年让17万适龄幼儿享有教育补贴,17万个家庭实际体验到公共教育均等化;率先在全国建立社会保障标准联动调整机制,每年联动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18项待遇水平,与物价上涨水平挂钩联动调整补贴标准,使中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和水平提高更快;率先在全国建立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入选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制度的建立,还荣获全国首届十大社会管理创新奖。

三是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重点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平安南京”创新系列活动。开展“社区六进”、“检务直通车”、“审务十进”、“法律援助社区行”、“五有五无”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加强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工地、平安道路、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网络、食品安全、平安畅通区县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覆盖延伸。率先在全国推行技防设施网络建设,全市沿街店铺、城镇居民和农村家庭技防设施入户率已分别达到77.1%、69.4%和47.1%,“社区六进”整体完成率达100%,刑事案件总量同比下降0.3%,公众安全感逐步提高。其次,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覆盖基层单位大调解体系建设。组建南京市10个矛盾纠纷专项协调小组,积极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在街镇建立“为民服务信访代理中心”、居村设立代理点,大型小区设立综治调解“社区服务站”,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2012年,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1%;中央和省、市排查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为90.1%;全市共完成稳评项目470个,同比上升2.2%和39%。通过稳评化解矛盾1247起,预防各类涉稳事件56起;解决涉众型矛盾问题66个。再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快捷方便服务对接平台,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人民信访、市长信箱、网络在线、市民论坛和民意调查等形式,开展驻点调研、“联系市民、服务百姓”、“四解四促”、“百企走访”、“牵手行动”等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督促民生难题解决。“12345”服务热线及时解决了群众的大批民生难题和矛盾,实现全市一个电话找政府全天候服务市民。12345开通两年来,累计接听群众诉求电话180万人次,办结率达到98%,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88%。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审批事项24万件,满意率达99.9%。最后,为老百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管理,全面推行“网格化”、“扁平化”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模式。率先在国内城市中建立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标准,被首批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率先在栖霞区仙林街道探索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被评为全国社会建设示范典型。建邺区围绕加快“宜居幸福圈”建设,在全市率先调整、取消街道经济管理职能,增强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沙洲街道打造“乐立方民生服务幸福圈”,构建全方位、零距离服务体系。鼓楼区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外包,在贴近民生的民政、市容、环卫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立市场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和多元化评价等公共服务外包运行机制。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开展“五个中心”建设,调整街道职能机构设置,建成“五个中心”,将各类公共服务事务从社区收归街道中心,增强了街道社区基层的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从理顺工作职能入手,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在工作推进体系上,将社会建设纳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布局,整体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促进人的现代化、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南京市委专门成立社建工委,主抓幸福都市建设,各区县先后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全市建立健全了社会建设的工作网络。围绕幸福都市建设的指标体系、综合分析体系、监测考评体系、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基本建立和完善。在街道体制机制改革上,进一步优化调整街道(镇)行政区划,将街道(镇)从2011年的113个精简为100个,同时整合部门、街道下移到社区的机构、职能、事务,强化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街道服务管理重心下移,切实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的基础作用。强化社区(村)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扁平化”、“网格化”社区服务管理新体制,城乡社区“四个一”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在深化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上,抓住全市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加大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力度,梳理、下放涉及22个部门共4类202项放权事项,目前已全部下放到位,放权给区县基层,放权给社会,有力地推动了“小政府、大社会”局面加快形成。在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上,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整套政策意见,形成16大类90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通过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质量与社会效益有效提高,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多层次、多元化的需要。在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管理上,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开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组织直接登记注册,2012年市级设立1000万元的公益创投基金,用于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全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达到11个,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9万余家,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居首位。

(二)“幸福南京”实践探索的特征

当前,南京已经进入“十二五”发展中期和“第二个率先”中考之期,民生改善的本质特征越来越明显,群众幸福的根本目标越来越明晰。从2001年开始幸福南京建设至今,十余年的建设历程,形成了“幸福南京”实践探索的典型特征。

一是发展理念上形成新突破。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幸福引领城市发展,民生为先工作导向更加鲜明,以幸福追求引领幸福实践,把建设幸福城市作为城市管理者、建设者和全体市民共同的最高目标追求。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对建设“三都市三名城”和打造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打造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奋斗目标。为将这一目标追求变为美好现实,市委、市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科学谋划、系统设计,将社会建设纳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布局,将幸福都市建设作为市委推进社会建设的总目标、总抓手。整体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促进人的现代化、文明城市创建等项工作,创新制定一系列政策举措。伴随幸福都市建设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认可度越来越高,建设幸福都市创造美好生活已成为全市上下的高度共识。发展创造幸福,幸福引领发展,建设幸福都市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工作的主旋律。2012年上半年民意问卷调查表明,市民对幸福都市建设综合状况、城市认同感分别达到83.18分、88.55分。

二是工作推进上展开新布局。自2003年开始,每年连续以市委一号文件形式下发民生方面政策意见,2011年,制定下发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等,构建涵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改善民生十大工作体系;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行动纲要(2011—2015年)》、《2012年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南京市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目标并列,作为每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率先出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实现人的现代化系列新政策、新举措。一系列为民、惠民、便民、安民政策文件制定和实施,为幸福都市建设和民生改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和保障。为全面推动政策落实、工作到位,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社会建设管理现场推进会、全市幸福都市建设动员大会、以加快实现人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市委全委会、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区县社会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幸福都市领导小组会议等,着眼民生改善抓统筹,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构建推进幸福都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围绕幸福都市建设的指标体系、综合分析体系、监测考评体系、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基本建立和完善,市、区、镇街和社区上下贯通、协同推进幸福都市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民生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建设幸福都市,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高度关注市民各种利益诉求,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以改善民生造福市民群众,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显得尤为重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越是困难时期,越要重视民生,注重从政策保障上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民生工作规划与年度民生目标相结合,把工作推进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把民生实事办理与群众参与监督相结合,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抓好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各项实事工程的落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按照民生工作目标一步步抓落实,一步步抓推进,确保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连续每年排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最近两年从制度设计、政策设计上推动民生改善,扎实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统筹考虑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一大批民生难题得到解决、社会矛盾得到化解。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深得民心,2012年市民的幸福指数测评比2011年上升5个百分点。

四是督察考核上开辟新局面。以群众真实感受考评工作成效。幸福都市建设不能由政府“自拉自唱”,幸福不幸福,由群众说了算,但要衡量幸福都市的建设成效,就必须将抽象的幸福感受用数量指标具体化。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坚持以市民主观感受为导向,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推进民主管理城市,检验幸福都市成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建立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这套指标体系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有机衔接,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幸福指数测评的先进理念和具体实践,突出了民意需求导向、民生幸福主题和群众实际感受。从不同层面对幸福都市建设工作进行测评,不仅注重工作内容,更注重群众主观感受,以指标体系评价检验幸福都市建设成效。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首开先河,实施万人测评机关活动,至今已坚持13年。先后开展“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系列活动,电视、网上直播组织市民评价行业、部门和窗口单位,真正把评判权交给人民,较好地实现了党委政府和市民的良性互动。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将原来分散在机关部门的80多个服务热线电话整合到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并建立一整套督察、督办、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全市一个电话找政府,全天候服务市民。12345开通两年来,累计接听群众诉求电话180万人次,办结率达到98%。在开展幸福城市建设、平安和谐小区建设以及拆迁拆违等一系列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中,都引入了市民评价机制,由人民群众评判工作的实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城市主人,在全市较好地形成了南京是我家、幸福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市民对城市认同感、责任感和幸福感不断得到增强。

五是社会改革上进入新阶段。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新体制。栖霞区仙林街道先探索建立“网络化”服务管理模式,“人往格中去,事在网中办,服务零距离”,被评为全国社会建设示范典型。2011年6月,南京市下发《关于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架构,构建起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社区管理站承接公共服务、社区综治办负责综治维稳工作的社区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启动综合改革工程,明确要求“发挥群团组织桥梁枢纽作用,市政府工作部门简政放权、向群团组织转移事务”。围绕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与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公益力量有效对接,研究制定促进南京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探索实行社会组织备案制,推进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围绕发挥各类企业在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制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深化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抓住全市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加大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力度,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将相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纳入“幸福都市考核指标体系”与“全市社会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实行部署、推进、考核三同步。围绕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方法和考核评价机制,区别对待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把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督察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目标任务按节点推进、按责任落实,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制定了《南京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意见》以及购买流程、监督办法、评估办法等一整套政策意见,梳理形成16大类90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提出2013年拟新增15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质量与社会效益有效提高,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多层次、多元化需要。

(三)“幸福南京”建设的政策启示

从2001年开始的“平安南京”建设,到2011年全面启动“幸福南京”建设,十多年来南京市的“幸福南京”建设不断探索,不断前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凸显出独特的南京特色,对于今后幸福南京建设乃至幸福都市建设,都具有有益的借鉴和政策启示。

首先,高位引领,制度推进。《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2〕14号)指出,建立南京市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是“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奋力推动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加快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其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为根本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坚持发展为了幸福,幸福引领发展,切实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南京特色、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都市建设之路”。为此,在全市幸福都市建设大会上提出了“抓紧研究制定幸福都市指标体系,构建严格化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由市委副书记牵头,市社建工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修改、论证,编制了《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于2012年3月正式印发。同年9月,在南京市“幸福都市小组会议”上,南京市委明确提出,“要把幸福都市建设考核作为硬指标,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总体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12月,市社建工委牵头组织实施了指标体系的第一次考评工作。此外,为顺利实施考评评价工作,近几年来南京市就指标体系工作,下发了多项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宁委办发〔2013〕46号)、《关于建立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试行)》 (宁委办发〔2012〕14号)、《南京市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委社发〔2012〕16号)、《2013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和民生政策举措重点督查工作方案》(宁委社发〔2013〕7号)、《2012年度幸福都市指标体系测评表》、《2013年度民生十大体系工作指标分解(区)》、《涉及调整指标解释说明》、《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指导意见》、《幸福都市指标工作联系人通讯录》;等等。由此可见,建设幸福都市,首先要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基础上,形成高位协调态势,并以制度化方式全面推进,这是幸福都市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其次,完善机构,明确职责。在国内较早设立“社建工委”,牵头幸福都市建设工作。2010年3月,南京市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设立中共南京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为南京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南京市委从宏观上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南京市委社建工委有十大工作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全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总体战略规划的建议,并牵头研究拟定实施意见和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广泛的社情民意研究;牵头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中长期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义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等等。而在全部职能和工作中,“幸福都市创建”工作无疑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自南京市社建工委成立以来,积极推进幸福南京建设,会同南京市发改委、统计局、社科院等部门,就幸福都市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工作体系;围绕指标体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分析体系、监测考评体系、工作联系网络;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等等。下发《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试行)》(宁委社发〔2012〕16号),进一步明确各项指标统计渠道、统计口径和统计部门;组织开展测评工作。2011年至2013年底,开展了四次全市幸福都市建设测评工作,并开展民意调查分析。与南京大学合作,启动系列社会心态调查;会同南京市督察办、宣传部、信访局等部门,建立民生需求综合分析机制;联合市慈善总会及驻宁各大商会组织共同开展“百企助百社”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幸福都市认知行动”及宣传月活动,与南京电视台制作专题片《幸福在哪里》,在《南京日报》开设“幸福都市共建共享”专栏,创设“幸福南京”网站,会同《现代快报》招募百名市民联络员,召开社区居民参加的“幸福都市圆桌会”,会同《扬子晚报》开展幸福社区展示活动,会同《晨报》以及市文明办、民政局开展社会公益示范项目展示、评选,选树创新典型,营造幸福都市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最后,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加快形成组织合力。为推动南京市幸福都市建设工作,南京市各区、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区充分发挥出幸福都市建设主战场的作用,各牵头部门发挥出幸福体系的中继站、着力点的功能。二是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在2011年以来历次幸福南京建设考核评价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健全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幸福都市指标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覆盖各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网络,制订出年度目标分解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责任网络。南京市下辖各区委社建工委,是指标体系具体牵头实施单位,其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都在考核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推进了区域性的指标体系的统筹协调工作。三是加大综合分析力度。建立健全幸福都市指标综合分析制度,定期对幸福都市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综合研判。南京市社建工委自2011年以来,委托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就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撰写《南京市幸福都市测评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报告》,就当年南京市幸福都市建设测评工作的主要成效、影响幸福都市建设的薄弱指标和进一步推进南京幸福都市建设的对策建议进行专业、综合、深度分析,作为今后加大薄弱指标攻坚整改力度、深化推进幸福都市建设的重要依据。


[1]叶南客、陈如等:《幸福城市论:现代人与文明城市的理想诉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

[2]同上书,第9—10页。

[3]同上书,第12—14页。

[4][美]加尔布雷思:《丰裕社会》,徐世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5]邢占军:《生活质量研究的重要领域:主观幸福感研究》,载李培林主编《社会学:理论与经验》(第二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56页;郑雪等:《幸福心理学》,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页。

[6][美]克利福德·科布、克雷格·里克斯福德:《社会指标的历史教训》,宾建成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5期。

[7]周长城等:《全面小康:生活质量与测量——国际视野下的生活质量指标》,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8]王培刚、衣华亮:《中国城市居民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评价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11期。

[9]黄有光:《经济与快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叶南客、陈如等:《幸福城市论:现代人与文明城市的理想诉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11][美]威廉·伊斯特利:《在增长的迷雾中求索》,姜世明译,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12][葡]佩德罗·孔塞桑、罗米娜·班德罗:《主观幸福感研究文献综述》,卢艳华译,《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7期。

[13][意]路易吉诺·布鲁尼、[意]皮尔·路易吉·波尔塔主编:《经济学与幸福》,傅红春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4][葡]佩德罗·孔塞桑、罗米娜·班德罗:《主观幸福感研究文献综述》,卢艳华译,《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7期。

[15]刘金凤:《机会不平等:经济增长中存在幸福悖论的一个深层原因》,《中国市场》2013年第5期。

[16][葡]佩德罗·孔塞桑、罗米娜·班德罗:《主观幸福感研究文献综述》,卢艳华译,《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7期。

[17]同上。

[18]叶南客、陈如等:《幸福城市论:现代人与文明城市的理想诉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

[19]周长城等:《社会发展与生活质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25页。

[20]叶南客、陈如等:《幸福城市论:现代人与文明城市的理想诉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

[21]张泉、沈望舒主编:《2007年:北京文化发展报告:文化创意与城市精神》,北京科学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页。

[22]干玉兰:《首尔要当“使女性幸福的城市”》,《新民晚报》2009年3月8日。

[23]李志、谢朝晖:《国内主观幸福感研究文献述评》,《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24]邢占军、刘相等:《城市幸福感——来自六个省会城市的幸福指数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5]高峰:《社会双重转型与当代中国社会秩序变革》,《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26][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刘静译,外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162—173页。

[27]邢占军:《幸福指数与幸福城市建设》,《杭州》2012年第4期。

[28]陈志霞:《城市幸福指数及其测评指标体系》,《城市问题》2012年第4期。

[29]李聪明:《国富衡量新框架:GNH+GDP模式》,《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30]Daniel Kahneman,Alan B Krueger,“Developments in the Measurement of Subjective Wellbeing”,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20,2006.

[31]Robert A Cummins,“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Quality of Life:An Interactive Model”,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Vol.52,2000.

[32]Welzel C.,Ronald F.Inglehart,Agency,Values,and Well-Being,“A Human Development Model”,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Vol.1,2010.

[33]Ed Diener,Subjective Well-Being,“The science of Happiness and Proposal for National Index”,American Psychologist,Vol.1,2000.

[34]Robert A.Cummins,“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Quality of Life,‘An Interactive Model’”,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Vol.52,2000.

[35]邢占军:《幸福指数的指标体系构建与追踪研究》,《数据》2006年第8期。

[36]吴启富:《北京居民幸福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变动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12期。

[37]刘建华等:《后奥运时期北京市女性居民幸福指数及生活满意度状况研究》,《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10期。

[38]马立平、杨作毅:《居民幸福感的测量——基于北京居民幸福指数的编制分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39]乐正:《幸福指数的构成和影响因素》,《南方日报》2006年6月22日。

[40]郑方辉:《幸福指数及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学术研究》2011年第6期。

[41]郑方辉:《幸福指数及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学术研究》2011年第6期。

[42]《武汉出台幸福城市规划指标》,《领导决策信息》2012年第11期。

[43]参见《截至2013年年末南京常住人口为818.78万人》,《扬子晚报》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