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国小说”与“中国文学”
考察过“国家”与“民族”概念在近代的流变之后,现在可以讨论这两个概念之于近代小说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与那种认为近代知识分子将小说与“国家”、“民族”相联系是传统文学观念复现的看法不同,“民族”、“国家”话语支配近代小说界的结果,是使近代人们的小说观念及文学观念与传统文学观念之间,产生了真正的断裂,这便是民族文学观念的出现。
首先从一个最简单的概念“中国小说”开始说起。乍看上去,这个概念非常自然,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不假任何反思地使用它,用它来指称从《虞初周说》到《三国演义》、从冯梦龙到曹雪芹的为数众多的文字作品与实践,好像这个概念一直就在那儿似的。很少有人想到,这个概念其实有着一个相当晚近的起源。的确,“中国”源远流长,“小说”也古已有之,但是这两个词语在古代却从来没有被连缀起来使用过。古人论小说,有“唐人小说”、“宋人小说”、“志怪小说”、“传奇小说”、“讲史小说”等种种名目,但就是没有“中国小说”。“中国小说”的揭橥,要一直等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8年梁启超发表《译印政治小说序》,标举“中土小说”概念,认为与泰西小说相比较,“中土小说”形式陈旧,思想腐朽。嗣后在发表于《新民丛报》第十四号的《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中,他又提出“中国小说界革命”的口号,宣称《新小说》杂志的目标是为“中国说部”开辟一个新境界。至此,“中国小说”这一词汇才正式出现在汉语世界中。其后短短数年之内,这一词汇迅速流传:“中国小说欲选其贯彻始终,绝无懈笔者,殆不可多得”[35],“中国小说每一书中所列之人,所叙之事,其种类必甚多”,“中国小说卷帙必繁重”,“中国小说起局必平正”[36],“中国小说起于宋朝”[37],形形色色的关于“中国小说”的论述,使得这个词迅速成为现代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汇,人们习焉而不察其本源。但是不管怎样,“中国小说”在汉语世界中的使用不过百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近代意义上的概念。
和“中国小说”相类似的另一个概念是“中国文学”。乍看上去,这个概念和“中国小说”一样可靠,也是一个古已有之的东西,其实不然。首先,“文学”一词古今意义大相径庭。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与英文中的“literature”相对应,是19世纪末经由日本而引入的一个西方概念,与古汉语中的“文学”截然不同,古汉语中“文学”的意义更偏重于知识学问方面。事实上,与“文学”相比,古人笔下的“文”或者“文章”倒是更接近我们今日的“文学”概念,但是也不完全相同:曹丕《典论·论文》所列“文”之四体——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在今天看来只有诗赋还算是“文学”。总之,古代没有一个概念,与我们今天的“文学”概念完全重合。其次,即便不考虑“文学”一词的古今差异,同时将“文”、“文章”与“文学”完全混同,“中国文学”的概念在古代还是无法成立,因为“文”也好,“文章”也好,“文学”也好,在古代几乎就没有用“中国”一词修饰过。“文学”一词在古文中一般都是单独出现,不加多余修饰,固然与“中国”不相连属,“文”或“文章”亦然。古人笔下有“唐文”、“宋文”、“国朝文”、“国朝文章”等诸般词汇,但就是没有 “中国之文”或“中国文章”。与“中国之文”、“中国文章”之名不见经传形成有趣对比的是,古人笔下倒是经常出现“天下之文”、“天下文章”这样的提法。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天下之文靡不坏矣。”宋濂《赠梁建中序》:“不作则已,作则为天下之文。”总之,古代有着各式各样的“文”和“文章”,但就是没有“中国之文”或“中国文章”。“文”也罢,“文章”也罢,“文学”也罢,似乎都与“中国”无缘。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有两个新的现象出现。一是“文学”的意义发生变化,“文学”一词逐渐与西方的“literature”相对应,成为想象虚构性文字作品的统称。先是日本人借用古汉语中的“文学”一词,用来对译西文中的“literature”,使这个词获得了新的意义。而后,改良过的“文学”一词由旅日知识分子引入汉语世界,并且获得汉语世界中人们的认可。黄人:“支那之所谓文学者,大约多自学问一方面解释,至近时亦用‘利特拉大’(literature)之义。”[38]金天羽:“世界之有文学,所以表人心之美术者也。”[39]“文学”不再是知识学问或者富有知识学问的人,而是与绘画、雕塑等并列,成为“美的艺术”的一种。二是“文学”一词,开始与“中国”并列使用,“中国文学”的概念开始形成。1902年《新民丛报》第四号上连载的《饮冰室诗话》中,梁启超认为“中国事事落他人后,惟文学似差可颉颃西域”,然后举黄遵宪作品为例,感叹“有诗如此,中国文学界足以豪矣”。这段话如果不是“中国文学”一词第一次出现于汉语世界的话,最起码也是比较早的一次。稍后在《新民丛报》第六号发表的《〈十五小豪杰〉译后语》中,梁启超再次使用了“中国文学”这一概念。梁启超之外,另一个较早使用“中国文学”概念的人是刘师培,《论文杂记》:“中国文学,至周末而臻极盛。”[40]如果说在梁启超和刘师培笔下,“中国文学”只是信笔为之,并无深意的话,那么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则标志着这一概念的正式确立。《章程》规定“中国文学”与“英国文学”、“万国史学”等并列,为“文学科大学”中的一个“门”,其地位相当于今日大学中的一个系。不仅如此,《章程》还详细规定了学习“中国文学”者所应选修的各门课程,如“文学研究法”、“历代文章流别”等等。《奏定大学堂章程》的颁行以及嗣后根据这一章程进行的各种“中国文学史”的编纂,以制度化、学科化的方式确立了“中国文学”的合法性,从此之后这一概念深入人心,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概念,以至于人们经常忘记它的起源其实只是在近代。实际上,和“中国小说”一样,“中国文学”也是一个年轻得不能再年轻的概念。
“中国小说”与“中国文学”概念在近代的诞生,与近代以来民族国家观念的引入与确立,有着直接的关系。正如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指出的,“中国”一词在古代有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意义。在古人那里,“中国”不是与“外国”相对等的一个国家,而是“居天下之正中”的中央王朝。居天地之正中的“中国”因为地理条件的优越,开化最早,文明程度最高,相反“四夷”则因土地褊狭,人民粗鄙,文明程度非常低下。地理上的错觉加上文化上的优越感,使得古代“中国”人有一种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他们认为自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世界的全部,“中国以外,无所谓世界”,“中国即世界,世界即中国,一而二二而一者也”[41]。正是这种“居天下之正中”的自我中心主义和世界主义,构成了“中国小说”乃至“中国文学”(假如我们承认古代也有“文学”的话)概念不可能在古代产生的原因。古代“中国”人相信自己在人类文明高级形态方面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不论是政治制度、礼乐仪节还是诗赋文章——都独一无二,冠绝天下。“中国”人的一切创造,不论是诗赋、文章还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都是全天下独一无二的,是唯一的,这种唯一性使得人们在提到它们时直呼其名——“诗”、“文”、“小说”——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在它们之前加上任何的修饰或限定。对于古人来说,“中国小说”、“中国诗歌”的提法既不必要,也不合理。不必要,是因为“小说”或“诗歌”本来就是“中国”的独创,当人们说到“小说”或“诗歌”时,就已经心照不宣地默认它是“中国”的,“诗歌”、“小说”而“中国”,是一种不必要的同义反复。不合理,是因为古人并不认为他们所创造的“诗歌”、“小说”仅属于“中国”,相反,他们认为它们的效力属于全“天下”,“小说”、“诗歌”、“文章”而限定以“中国”,对古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近代以来新兴的民族国家观念改变了“中国”人关于自身的意识:在新的“地球”、“全球”视野中,“中国”人发现“中国”不是居天地之正中的中央王朝,不是世界唯一的国家,而是世界众多彼此对等、相互竞争的“万国”中的一国。“中国”一词在近代所发生的变化,使得“中国”人对自己的文明成就所抱有的普遍性信念面临着危机。以诗赋文章为例,如果说在过去“中国”因为“处天下之正中”,是世界文明的核心,因此“中国”人所创造的诗赋文章小说也就等同于“天下之文”,具有“传之万世为经”、“放诸四海而准”[42]的普遍性的话,那么在新的民族国家视野中,这种独一无二性与普遍性便变得十分可疑:既然“中国”并非世界之中心,而只不过是“地球万国”中的一国,并且这“万国”中的相当一部分国,其诗文成就并不亚于我——“西人文体,何乃甚类我史迁也”[43],“拜轮足以贯灵均、太白,师梨足以合义山、长吉”[44]——那么“中国”人所创造的诗赋文章小说又有什么理由继续被人们视为世间唯一普遍之物而径直呼以“诗赋”、“文章”、“小说”呢?更理性的观念,似乎是在“诗赋”、“文章”、“小说”的前面加“中国”一词以修饰限定之,也就是说,将“中国”人所创造的诗赋文章小说,仅仅看作是“中国”一国的诗赋文章小说。于是,“中国文学”、“中国诗歌”、“中国小说”等一系列的概念诞生了。“中国小说”、“中国文学”概念的产生,与新的民族国家观念的确立,有着至为直接而又深刻的联系。新的民族国家观念使“中国”由居天下之正中的天朝上国退居到地球之一国的地位的同时,也使中国的诗赋文章小说由普遍的“天下之文”退居到一时一地一国的民族文学的地位。
与“中国小说”、“中国文学”概念同时诞生的,是一种新的文化所有权观念。当中国古代的文人们从一种天下/世界的观念出发,将自己的作品看作世间唯一普遍之“文”的时候,他们当然也在暗示这种“文”是属于普天下所有人的共同财富。正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说,作为用“神圣语言”写就的神圣文本,中国人希望他们的“文”能够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和散布。当日本、朝鲜、越南的上流人士千辛万苦学会吟诗作赋并拿来与他们的中国同行交流鉴赏时,他们的中国同行眼睛中流露的,只有“赞许的态度”,因为这表明他们已经开始摆脱蒙昧,进入“半开化”状态了。[45]但是这种质朴的文学共产主义,在晚清特定的时代文化氛围中,变得不合时宜:既然“中国”的诗歌、小说、文章并非世间唯一普遍之物,而只是“中国”一国所产,那么它也就不可能继续无等差地属于全天下;更合乎逻辑的做法,是将“中国小说”、“中国文学”看作“中国”这一特定民族国家的私有财产。“中国小说”、“中国文学”也许是属于全世界的,但是在属于全世界之前,它首先属于创造它的那个民族“中国”。关于“中国小说”,晚清流行着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为“中国小说”的落后状况感到痛心疾首,认为与西方小说相较,“中国小说”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陈腐至极,无可救药;一种则认为“中国小说”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并不像有的人想象得那样不堪,“吾祖国政治法律虽多不如人,至于文学与理想,吾雅不欲以彼族加吾华胄也”[46],“吾祖国之文学,在五洲万国中,真可以自豪也”[47]。而不论是痛心疾首还是扬眉吐气,其实背后都有一种共同的心理:“中国小说”、“中国文学”是“中国”这一特定民族国家的重要文化资产,“中国小说”、“中国文学”的数量与质量,直接体现“中国”的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
该怎样看待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呢?将吴敬梓、曹雪芹的作品看作“中国小说”,将屈原、李白的作品看作“中国诗歌”、“中国文学”,并为之自卑或自豪,这样一种做法在何种程度上具有其合理性?不错,屈原、李白、曹雪芹活动的地域,都在今日“中国”境内,并且有时候他们也自称自己是“中国”人,但是不要忘记,他们心目中的“中国”与今天的“中国”并不相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并不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是“中国”的。李白、杜甫从未想过自己的作品是“中国文学”,施耐庵、曹雪芹也未曾逆料自己的小说有朝一日会成为“中国小说”。说到底,他们的作品之成为“中国小说”、“中国文学”,而与他们同时代的用同样典雅的汉语写作的安南、日本、朝鲜的文人们的作品却不被看作是“中国文学”,不过是现代人将现代民族国家观念投射到遥远的过去时代的结果。现代人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出发,对并不具备民族国家观念的古人的作品进行重新分割、命名、组织,制造出一系列以民族国家冠名的概念。“中国小说”也好,“中国诗歌”也好,“中国文学”也好,最初诞生的时候,都来源于一种事后的“追认”,而这种追认,并非出于古人的本意。
“中国小说”、“中国文学”的这种被“追认”的性质,与欧洲各主要民族国家的文学恰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在欧洲,英、法、德、意等主要民族的民族文学发轫的时候,恰恰也是她们的民族国家开始形成的时候,因此她们的作家对自己作品的民族属性有着相对较为明确的意识。莎士比亚在他的剧作中公然鼓吹一种“英格兰”意识,[48]歌德“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西方人而且是一个德国人”[49],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写的东西是“德国文学”,并且时常为“我们德国作家”和“我们德国文学”感到自豪。[50]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民族文学的观念在西方就是天经地义的。和古代中国人一样,古代希腊人也具有一种世界主义的观念,认为自己所居的地方是世界的中心,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世界的全部,希腊人之外的世界全部是“野蛮人”的世界。与这种世界主义相对应,古希腊人将自己的文学看作是普遍的、属于全人类的东西,他们谈到种种关于“史诗”、“悲剧”的理论,却从来不曾谈到“希腊史诗”、“希腊悲剧”这样的东西。古希腊人的世界主义,在罗马人的帝国雄心以及中世纪基督教徒的世界性宗教观念中,继续发展到这样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整个人类都是一个统一整体,人类居住的整个世界也是一个整体,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差异,但整个人类世界迟早将统一在一个共同体之下。在这样一种氛围之中,显然民族文学的观念没有其容身之地。与民族文学相反,罗马和中世纪时代,人们拥有的是一种真正的“世界文学”:所有文学作品使用的是相同的神圣语言——拉丁语,处理的是大致相同的题材——古希腊以来的神话故事与英雄传说,根本不存在此一民族的文学与彼一民族的文学之间的差别。实际上,只是到了16、17世纪以后,随着基督教会控制力的减弱,民族国家雏形的形成,以及各国方言代替拉丁文成为本民族的书写语言,各民族国家才发展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民族文学。这个时候,民族国家才被认为是文学的主体,文学才被认为仿佛是各民族国家的私有财产似的东西。总之,民族文学的概念在西方也同样依附于民族国家观念,是一个近代以来方才确立其地位的概念,并且这一概念自诞生之日起,其合法性就一直受到具有世界主义倾向的知识分子如马克思等人的反思与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