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修订说明

本教材是基于我国2012年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编写,自2013年出版至今历时四年,本次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近几年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无论在司法理念、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方面都产生了一些变化。例如,强调“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公正公开,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提出,民事诉讼程序类型化,最高巡回法院、跨行政区划中院、专业审判庭的设置,司法责任制的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实现,审前准备和庭审功能的加强,调解和审判的进一步分离,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和执行立法的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等等。这些理念和制度的变化,说明我国民事诉讼法正在逐步实现本土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依据上述变化对民事诉讼法教材实行修订,以实现内容的更新。

第二,与此同时,诸多与民事诉讼法有关的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得以颁布,例如,《民法总则》(20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13)、《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6)、《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规定》(2016)、《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等等。尤其是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解释》共计552条,为历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之最。该解释作为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实施细则,不仅系统、全面、细化地解释了《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而且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个补充,该解释更是创设性地规定了一些新的民事诉讼操作规范。对于解释中一些新概念、新制度进行充分的解读和分析,是本次教材修订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在主编统筹安排之下,各章节作者百忙之中对所写教材内容进行了修订,最终统稿工作由张艳丽、于鹏、周建华合力完成。处于篇幅考虑,此次修订删除了部分章节和章节之后的法条衔接和拓展阅读,有关内容见诸于书中引用法条和脚注中参考文献。在本次修订完成之际,再一次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和本书责任编辑孙战营女士的大力支持!期待修订版的顺利出版,并欢迎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张艳丽

2017年端午节写于北京海淀世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