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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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小企业经营活跃度影响因素研究报告

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依托“创新驱动”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取代了以往的发展模式。互联网信息技术作为科技进步的集中反映,借助“互联网+”技术进行创业和企业的生产及运用管理是网络时代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在整个生产和管理链条中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互联网+”模式的影响,这使得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和同外部的市场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活跃程度。企业活跃度这一概念是由李克强总理于2015年3月率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等14个部委负责人赴国家工商总局调研时提出的,总理指出,应当想办法提高企业的活跃度。

作为衡量“互联网+”环境下企业活跃程度的一个指标,企业活跃度测算分析工作已经开始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根据2016年4月27日《中国工商报》的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曾指定上海市工商局、广东省工商局、陕西省工商局和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对本地企业活跃度进行分析,但关于企业活跃度分析的相关工作还依然处于积极的探索、试点和完善阶段。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企业活跃度指标已经开始作为政府部门检测市场主体活动强度的指标,但企业活跃度的有关理论基础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明确,这既有利于从理论上客观认识企业活跃度的科学价值,也有助于建立可行有效的企业活跃度指标,进而对政府部门的市场管理和企业自身经营能力的提升提供参考。

虽然“活跃企业”并非与“僵尸企业”是一对完全相对的概念,但企业经营活跃度作为一个宏观指标亦是对大量微观市场主体运行状况的一个综合反映。因此,有必要对企业经营活跃度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细化。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可以从能力剥夺、资源约束、社会排斥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角度分析企业是否活跃以及建立企业经营活跃度的理论基础。图3-1可以简要地说明企业经营活跃度的理论基础。

图3-1 企业经营活跃度理论基础

第一节 中小企业经营活跃度影响因素之一:能力剥夺

能力剥夺因素源自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森认为,个体的贫困在于其包含衣食住行在内的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实际上企业的发展也存在能力剥夺问题,虽然在发展中国家企业是减少剥夺的重要途径(Southern,2011),但企业在市场中的适应和竞争能力的剥夺也会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市场活跃程度。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是人,人的知识储备、经营能力、运营观念等方面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其所管理的企业在市场中适应能力的强弱,因此企业运营者的能力剥夺是影响企业经营活跃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企业自身所形成的运营管理机制(包括硬性的规章制度和软性的非正式组织企业文化等)是其重要的内源发展能力,也是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体现,这方面的不完善(即剥夺)也可能是影响企业的经营活跃程度的又一重要因素。

在信息时代,企业应用“互联网+”资源进行经营管理,经营管理者具备相关的知识技能和企业自身客观的运营管理机制是重要的支撑,将直接影响其活跃程度。

第二节 中小企业经营活跃度影响因素之二:资源约束

资源约束也可能制约企业的经营活跃度。企业经营管理所面临的资源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企业内部可以直接使用的资源,包括人、财、物和信息等,另一类是企业同外部市场的市场活动中可以间接使用的资源,包括与上下游供应商的关系、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关系、社会影响力等。企业内部的资源会制约企业自身的生产、运营和管理的效率,进而影响其经营的活跃程度;企业在市场活动中面临的间接资源约束会影响其与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的产品需求商的互动关系,因而也能影响其经营的活跃程度。因此,从资源约束角度来看,企业可以整合并利用的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是制约其市场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此外,也有学者指出,企业面临的资源约束包括消耗性资源约束和可更新资源约束(李星梅等,2016)。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是重要的可更新资源,企业在整个生产运营链条中使用“互联网+”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边际成本和产出效率,进而影响其经营管理的活跃程度。

第三节 中小企业经营活跃度影响因素之三:社会排斥

社会排斥是影响企业经营活跃度的外部因素。社会排斥虽然也常用于个体贫困的相关分析当中(阿特金森,2005),但这一理念亦可延伸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广义上讲,社会排斥意味着资格或机会的剥夺(Burchardt,1999),当企业的发展遇到诸多条条框框的限制时,其进行各项市场活动的积极性会受到限制,进而影响到经营活跃程度。例如,在企业初创过程中,各项前置审批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业者的市场准入,成为影响企业经营活跃度的一个机会成本,当企业成立之后,面临的各项不必要的证照资质的限制和多头监管也可能降低其经营的活跃度。再如,金融排斥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排斥,金融机构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往往倾向于把资金借给高抵押、低风险的企业(Cecchetti and Kharroubi,2015),使得很多低抵押、高风险的企业丧失了发展的机会,进而影响其经营的活跃程度。

在“互联网+”环境下,源自政府部门网络营商环境的构建和源自市场的网络经济发展都是影响企业活跃程度的社会排斥因素。

第四节 中小企业经营活跃度影响因素之四:信息不对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是重要的资源,信息不对称也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活跃度。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现象的产生,进而提高了企业进行市场活动的成本,迫使企业不得不采取一些谨慎行为来规避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活跃程度。以下几种信息不对称行为很可能影响企业的经营活跃度:

一是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同企业在规模、所有权属性、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差异很可能影响其经营管理行为。例如,大型企业在“互联网+”资源占用方面的优势强于小微企业,因而其使用“互联网+”技术的范围和深度也是小微企业所不能比拟的。

二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例如,质量信息的不对称会导致最终产品市场的萎缩(林毅夫和潘士远,2006),进而使得上游企业在研发和生产方面投入的积极性减弱而影响其经营管理的活跃程度。

三是不同行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因发展模式、经营理念等的不同,企业经营的活跃程度也存在差异。例如,网络经济时代很多新业态(网店、微信营销等)对“互联网+”技术与资源的依赖和使用频率要明显高于传统企业。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影响企业活跃程度的因素并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活跃程度很可能同时受到其中多种因素的影响,综合影响了整个市场的企业经营活跃度。

第五节 中小企业活跃度影响因素的应用价值

对于企业活跃度理论基础的探索,不仅可以不断完善其应有的内涵和外延,还有助于拓展其应用价值。具体而言,企业活跃度的应用价值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监测进入新的阶段。企业活跃度综合了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数据,是对企业市场综合表现的集中体现。因此,不断完善企业活跃度理论,有助于为政府部门在市场监测方面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此外,通过对企业活跃度的动态监测,既可以评估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可以发现制约企业活跃度的潜在因素,进而为政府部门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方向。

二是为第三方机构的市场观测提供科学手段。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部门在一些监管领域的逐步退出需要相应的专业监督机构来弥补。因此,在“互联网+”时代,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在“社会共治”方面大有可为。建立系统、科学、全面的企业活跃度理论,可以为第三方机构在行业发展评估、第三方征信、企业舆情监测等方面提供科学、有效的手段。

三是为各类企业主体自身的发展提供参考。目前,各类良莠不齐的信息充斥于“互联网+”时代,这使得很多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难以做出有效的判断。通过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维度的企业活跃度进行检测,不同类型的企业能够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从而进行有效的自我革新。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活跃度理论的探索也可以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