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国革命与丁玲精神史:第十二次国际丁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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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营救丁玲:一场政治考验

在这一节中,我将要着眼于跨太平洋文化战线形成过程中的一个具体例子:丁玲的被捕以及中美知识分子为了公开其被国民党囚禁的事实所做的种种努力。我认为这一案例促进了中美左翼知识分子一系列交流活动的展开。从更广的意义上来说,它加强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新大众》间的合作。丁玲事件成了一个关键点,它使得跨太平洋文化战线得以组织起来。

当时受人尊敬和爱戴的小说家及新闻记者史沫特莱成了中美左翼交流的主要组织者。在美国的文学和历史上,史沫特莱因其小说《大地的女儿》而广为人知。该小说描写了她如何在美国中西部长大,如何在1910年代后期迁往纽约,并在20年代后期成为一个政治激进主义者和国际主义者。该小说被认为是美国普罗文学的早期代表作之一。在纽约,史沫特莱和诸如玛格丽特·桑格(Margaret Sanger, 1879—1966)、德莱赛等许多重要的政治和文化积极分子成为了朋友。她还成了一个全职的记者,为《新共和》和《新大众》等杂志写稿。她是20年代后期美国左翼政治和早期普罗运动中的关键人物。她还参与了南亚企图推翻印度的英帝国殖民统治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加达运动(Ghadar movement)。在德国短居以后,1929年史沫特莱决定前往上海亲身体验一下中国左翼运动。她希望吸收东方和西方的经验以加深自己对左翼政治的理解。有关史沫特莱生平,参见J.R.and S.R.MacKinnon, Agnes Smedley: The Life and Times ofan American Radical(Virago, London:1988)以及Ruth Price, The Lives ofAgnes Smedle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2005)。

史沫特莱1930年初到达上海后很快就投身于中国蓬勃发展的左翼文学运动。通过美国朋友伊罗生的帮助她接触到了鲁迅、丁玲和茅盾等中国知识分子,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鲁迅曾阅读过史沫特莱的小说《大地的女儿》的中文译本,十分欣赏。尽管史沫特莱不能说中文,她仍然以非正式的“外国”成员身份参加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的活动。左翼作家联盟的成员也很尊敬她。在茅盾的帮助下,史沫特莱曾在1931年的上海筹办过鲁迅五十岁的生日寿宴。那时,她和丁玲及鲁迅都是好朋友。

1931年,“白色恐怖”业已吞噬上海。由于史沫特莱本人曾饱受美国政府打压言论自由之苦(1910年,她曾因煽动言论罪在纽约被捕),她对左翼作家联盟抵抗国民政府的运动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1931年7月,当白莽、柔石、冯铿、李伟森、胡也频五位左翼作家被国民党逮捕并杀害时,史沫特莱表现出了更多的个人关心。这五位作家被左翼作家联盟追认为“五烈士”。上海的公众也开始表达对左翼知识界的同情。史沫特莱非常难过,她通过她的朋友丁玲认识了胡也频,而柔石又是鲁迅的学生。更多细节见T.A.Hsia, Enigma ofthe Five Martyrs: A Study ofLeftist Literary Movement in Modern China.史沫特莱加入左翼作家联盟反抗白色恐怖的努力在丁玲1932年5月14日被上海警察秘密绑架和逮捕后真正显示出了成效,因为她将丁玲视为挚友。更多详情参加Tani Barlow, “Introduction, ”in I Myselfan Woman: The Selected Writings ofDing Ling, edited by Barlow(Beacon Press, Boston MA:1989).

史沫特莱很快在这次危机中看到了机会。尽管“五烈士”的被杀是民族悲剧,但是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们仍是新兴的年轻作家,不十分熟悉。相反,丁玲却已经是一个知名的作家,拥有众多读者。她在美国和苏联也都建立起了国际声望。正如1931年初由中国作家寄送《新大众》的各种信件所表明的那样,“五烈士”被杀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确吸引了一些国际注意。但是,这还不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舆论力量迫使国民政府释放丁玲。作为一个受人爱戴的作家,一个富有魅力的女性,丁玲会在国内外的读者中赢得广泛的支持和同情。事实上,“五烈士”证明中国能在公民自由问题上获得国际援助。但是史沫特莱认为,这一运动能够通过丁玲的被捕得到更好的效果。这能更有效地打击国民党的势力。在美国期间,史沫特莱就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她立刻通过该网络向美国的朋友们公布了丁玲被捕的消息。

接下来,我要谈一下史沫特莱如何说服美国的左翼人士,特别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来反对国民党囚禁丁玲,要求国民党立即释放丁玲。史沫特莱首先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发去电报通告了丁玲的被捕,并要求自由联盟公开谴责国民党践踏公民权利的行径。她的一个潜在论点是“公民自由”代表了一项基本的人权,自由联盟的职责便是要捍卫美国以致全世界的公民权。史沫特莱的努力很快就遭遇了挫折。虽然自由联盟的许多著名成员,例如弗兰克(Waldo Frank, 1889—1967)很同情史沫特莱,但是整体而言,由于许多实际的和理念的因素,自由联盟对介于国际事务持保留态度。例如,著名律师和自由言论倡导者哈普古德(Norman Hapgood, 1868—1937)就拒绝在鲍德温(Roger Baldwin, 1884—1981)牵头的公开请愿书上签名,他说他不想把“公民权利”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强加给中国。尽管鲍德温反驳道:“对中国左翼的迫害是如此的明白,从我们反对压制公民权利的基本立场而言,这个迫害发生在哪里并不重要。”哈普古德和其他的一些成员仍未被说服。“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Political Prisoners, Records: 1918—1942, ”at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Manuscripts Divisions.New York City, NY.Box 2, Folder 4.哈普古德1933年3月致鲍德温的信。

史沫特莱对此的回复使得争论更为激烈。哈普古德完全没有能力招架这么一位坚定的辩论者。史沫特莱回复说:

尽管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一个美国的组织,我们面对的事件却具有国际影响力,因此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完全应该干涉。那些曾经参与在中国建立外国租界的美国人要为中国今天的白色恐怖以及逮捕、囚禁和杀害成千上万的中国政治犯负直接责任。上海的国际租界是由各国势力共同管辖的,而其中便有美国。美国官员在上海市政府和国民党特务一起携手制造了白色恐怖。美国的商人和银行家们也同意让主要针对中国普通大众的国民党军队进入上海。美国的保卫公民自由运动无论如何都不能仅仅局限于美国。它必须深入中国的心脏。由于中国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支持南京政府的正是华盛顿的美国政府、资本家和银行家,将活动延伸到中国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使命所在。“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Political Prisoners, Records: 1918—1942, ”at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Manuscripts Divisions.New York City, NY.Box 2, Folder 4.史沫特莱1934年5月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信。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声明。和当今的政治情况正好相反,史沫特莱认为政治要紧跟着经济,而不是如我们今天所设想的那样经济要追随政治。上海乃至于中国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她被包括德国和日本在内的帝国主义势力瓜分,不幸沦为半殖民地。美国在中国虽没有正式的殖民地,但美国支持在中国获取经济利益,在中国施行新殖民主义(neo-colonialism)的政策、用外国资本重塑当地市场。史沫特莱指出了这个将美国与中国联系在一起的金融市场的存在。正因为这种联系的存在,美国有义务要促进——而不是扰乱——诸如民主这样由经济发展引发的新型的政府管理形式。资本主义将美国卷入了一张包携上海的网络,美国不能中途放弃她对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民权和民主的坚持。这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对中国应尽的义务。

史沫特莱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发出呼吁时正值联盟的转变时期。在经历了近十年的节节后退之后,自由联盟取得了包括猴子公案(Scopes Monkey Trial)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案件的胜利,终于在30年代初期开始蓬勃发展。Samuel Walker, In Defense of American Liberties(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Carbondale, IL:1990), pp.103~104.像节育运动等美国社会的变化以及美国文化中的一些新变化都使得美国能更宽容地对待言论自由权。正如朱迪·库图拉斯(Judy Kutulas)所写的那样,公民权利突然就流行起来了。Judy Kutulas, 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Liberalism, 1930—1960(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Chapel Hill, NC:2006), p.3.舆论的胜利必定意味着政治权利中心的变化:曾经对政府持敌对态度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突然在罗斯福新政中找到了战友。联盟号召内部统一,集中精力于一系列如个人政治自由、个人经济抉择和有限的代议政府等概念。它们互不相关但却与30年代日趋流行的主流自由观有关。David Plotke, Building a Democratic Political Order: Reshaping American Liberalism in the 1930s and 1940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UK:1996), p.20.让鲍德温本人失望的是,他的一些得意项目,尤其是那些有共产主义色彩的项目很快就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议程中消失了。因此自由联盟强烈反对史沫特莱的提议也就不足为奇了。她的提议涉及的是真正的左翼分子,它的范围超出了美国,它倡导的也不是传统的民权观念。

尽管如此,鲍德温和他的追随者们仍不顾董事会的反对,支持史沫特莱的呼吁。鲍德温正需要这么一个案例。当时,鲍德温的一个重要项目是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Political Prisoners)。这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下属的一个致力于保护集权政权下政治犯的民权的组织。这个项目对董事会而言太棘手。偏右的成员不想参与有关苏联的事务。而偏左的成员不想公开苏联共产主义的失败。Walker, p.86.而丁玲的案例正好给鲍德温提供了一个可能性:它代表的仍然是委员会的核心问题,然而它却避开了不为大众所接受的“苏联共产主义”。鲍德温与在中国国内公布丁玲被捕消息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联手,在美国发起了一场公共舆论运动。他们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领导者宋庆龄那里得到消息,并在华盛顿的中国代表那里提出要求。他们向美国公众散发由美国著名作家签名的请愿书。鲍德温还向身在上海的史沫特莱送去大笔的资金,让她在上海印刷反对国民党的宣传材料。

指导这场运动的是一个有争议的论点,即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具有在国外,比如说中国,开展运动的合法性。这一观点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史沫特莱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回复意见。但是鲍德温的观点更好地处理了史沫特莱观点中所隐含的普世主义与特殊主义的紧张关系。一方面,鲍德温将中国看做是一个测试美国自由主义的好地方。去除狭隘性以后公民权利的概念可以得到加强和完善。上海和美国的斯科茨伯勒(Scottsboro)很相像。那里有威胁到公民权利的具体危机,它需要美国自由主义的解救,是一个有问题的“外部”存在。正如鲍德温所说“世界上没有其他任何一个地方像中国这样遭受着政治压迫,公开它们是必要的”鲍德温1934年12月6日写给Arthur Garfield Hays的信。。同时,鲍德温也在处理丁玲事件时使用了很强的普世主义话语。他借用像伸张个人权利等自由主义变通的话语来使丁玲事件进入美国的关注视野。David Plotke, Building a Democratic Political Order, p.23.鲍德温认为美国的自由主义拥有一整套普世概念,因此自由主义必须自身能够在各个地方捍卫其概念固有的普世性。他说,“尽管我知道从美国这里的义务看起来很遥远,但是美国是唯一一个能向公民自由权利受到威胁的绝境提供援助的国家”鲍德温写给Hays的信。

鲍德温用30年代已为人接受的自由主义言论对运动进行改头换面,使之能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同仁所理解。但鲍德温的论点和中国历史语境相关。该运动首先由上海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发起。1932年12月,宋庆龄与蔡元培等一群志同道合的改革者们共同创建了这一同盟,以反对国民党镇压政治异见者。他们有三个主要的目标:为释放国内政治犯与废除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而斗争;给予政治犯法律及其他援助;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Maria Svensson, Debating Human Rights in China: A Conceptual and Political History(Rowan and Littlefield, Oxford, UK:2002), pp.170~171.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很快注意到了丁玲的被捕,并通过大量的民众请愿要求政府当局释放丁玲。慢慢地,在史沫特莱的帮助下,该运动也波及了美国的大众。

鲍德温和宋庆龄之间的友好沟通意味着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之间有基本的对等性。说到底,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是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为参照的。但是,尽管他们都致力于同一个目标,这两个组织对于“民权”的不同理解使得他们有所区别。蔡元培在中国古典传统中搜索本土的民权概念,他上溯到孟子的儒学传统,认为中国自古就有个人权利观念。尽管他对民权的理解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一样,都认为的公民权超越国家及政党的限制,蔡元培的观点却是要从中国的思想资源内部寻找一种普世主义。也就是说,当蔡元培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那里吸取自由观点时,他是通过中国文本消化那些表面上的西方概念。Maria Svensson, Debating Human Rights in China: A Conceptual and Political History(Rowan and Littlefield, Oxford, UK:2002), p.172.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不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简单复制。同盟还曾将创始人之一的著名学者胡适驱逐出同盟,因为他过于听命于美国的自由传统。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师从杜威,崇尚比较简单的法律意义上的民权。因此他认为同盟的职责只是保护囚犯的权利,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而同盟,尤其是宋庆龄,却持有更激进的观点。他们将争取公民权利看作是挑战国民政府合法性的一种手段。如此,宋庆龄所做的远不止于把美国价值简单地引进中国。她把当时的危机看作是一次在殖民地和非西方的语境内重新建构和定义民权概念的机会。她认为美国的民权观念已经被资本主义腐蚀。美国对于个人主义的过分重视已经使得对民权的保护沦为对那些企图通过剥削大众获得个人经济利益的个人的保护。在中国,有机会可以在人民而不是经济利益获得者中重新塑造民权观念。宋庆龄和蔡元培都认为民主只是一种随着内容变化的形式,而非受缚于单一的定义宋庆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章程》,见《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0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她甚至认为完全照搬美国的民权观念是一种幻想宋庆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章程》,见《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2页。

宋庆龄的言论凸显的是30年代美国和中国对于民权观念的根本差异。对中国人而言,它只是在面对封建主义、殖民主义以及国民政府的集权压迫等一系列政治危机时的实际解决措施。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宣言里,有关民权的措辞明显的含糊其词,可以应对各种诘难。它是对西方概念的一种批评。对于这种西方的民权观念,聪明的思想家如宋庆龄很清楚它在中国社会和政治格局中的复杂牵连。中国式的解读是不断变化着的美国民权话语的一种突变。它甚至朝着相反地方向发展。为了和罗斯福政府的自由主义“公民权利”相协调,鲍德温停止了任何有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余味的项目。30年代早期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采取的是高度规范的自由政治立场,例如支持保护个人权利和个人经济抉择权。和中国相反,在国家、帝国或者阶级的借口下,它拒绝对其自身进行反思和批评。

丁玲的例子表明的不仅仅是从美国输送公民权利的观念到上海。像宋庆龄这样的中国知识分子迫使美国知识分子——如史沫特莱和鲍德温——重新思考公民权利的实质及其在美国之外的适用性。通过这一些,我们看到这个典型的西方民权概念转变的过程,以及新的、混杂的平等与民主观念的出现。我们开始觉察到中美政治概念在跨文化接触与交流中的共同演变。为了解救丁玲,在国际社会中倡导公民权利,势必会发生这些概念的变化。中美的知识分子都没有选择简单地将西方的民主观念单向传播到中国。

在进入下一段之前,我希望简单地谈一下我所使用的一处档案。纽约公共图书馆藏有大量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相关的档案。他们还藏有许多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相关的档案。而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负责了丁玲案在美的游说活动。有关丁玲案的大部分英文材料我是在这个档案以及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档案馆中找到的读者可以通过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的网站http://archives.nypl.org/mss/1515了解情况。我所使用的普林斯顿大学的一小部分档案可以通过以下的网站查阅:http://findingaids. princeton.edu/collections/MC001.03.。这些资料之所以令人感兴趣,是因为它们为一个中国政治事件提供了一个完全非中国的视点。同时,他们还为研究者们大量使用的中国民权同盟的中文材料提供了补充材料。和原先的材料一起,它们使得我们对那一段历史有一个更完整、更全面的看法。有关营救丁玲的档案是一个既在中国又超越中国的跨国档案。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鲍德温致纽约的中国团体中国先锋的信。在信中,他谈到与宋庆龄的合作。《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1918—1942》,藏于纽约公共图书馆,手稿部。

因黄平事件在纽约引发了抗议活动。图为宣传单,没有显示日期,可能是1929年。《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1918—1942》,藏于纽约公共图书馆,手稿部。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鲍德温1935年2月2日致中国民权同盟的信。《国际政治犯联合委员会:1918—1942》,藏于纽约公共图书馆,手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