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2章 坦诚布公
夜晚是灵魂独处的最佳时间。
程念沈孤零零坐在吧台。
顾锦罗打来电话。
“陪我喝两杯吧。”
“抱歉。”
听出程念沈的哽咽,顾锦罗忍不住询问。
“没事。”程念沈捂脸叹气。
博易宣布退出睦丰投标项目,凯孚得以顺利中标。
而程念沈就是交换的筹码。
“你把我卖了?”
被未婚夫出卖,交易。
她难以置信。
夏景铭在电话里无奈的回答:“周绍开的条件实在诱人。”
只要拿下睦丰这块香饽饽,凯孚中国区CEO的位置唾手可得。
他来A市,不只是为了区区一个分公司的总经理。
他是商人,从不做亏本买卖。
“况且我看他对你势在必得,念沈,你不是他的对手。”
周绍比他想象的还要优秀。他的身上有超越常人的自信,这种自信使得他的能力更为突出。
和这样的人竞争,夏景铭没有十足的把握。
程念沈讽刺:“我是不是得谢谢你的成人之美?”
“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既然有人查到你,以后有需要的地方尽管找我。高处不胜寒,你自己多留意。”
最后还不忘叮嘱。
程念沈突然鼻头一酸。
她和景铭这段亦师亦友的感情里,她最想要的他始终没有给过。贴心和关怀固然让人备受温暖,可是发自内心的爱她却从没有体会。有时候她会想,她只是碰巧救了Blamyre,碰巧因此和景铭相遇,碰巧他身边正缺一位合适的女伴。她甚至觉得,只要是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段里,景铭就会和‘她’结婚,那个人是不是她都无所谓。
她咕噜干掉一杯。
难受,像有东西梗在嗓子眼里。
夏景铭早就告诉过她,感情是最无用的投资。
那个时候她就应该料到会有今天。
前两天Blamyre告诉她有surprise。
是一套手工缝制的旗袍,手工精细,华丽无比。
Blamyre说半年前他就着手准备,听说中国人结婚要穿中式喜服,他认为旗袍则代表女性之美,曲线婀娜,风情万种。
他心里一直把她当作家人。
她喝的酩酊大醉,酒保不免提醒。
“小姐,你醉了。”
程念沈趴在柜台上,醉呼呼的呢喃:“继续,我才没有醉呢!来两瓶白的!”
她埋头,拿袖口蹭泪花,
我才没有掉眼泪呢!
酒保不知如何是好,周绍坐下来。
“听她的。”
既然老板都亲自发话,酒保转身拿了两瓶酒出来。
67度衡水老白干。
程念沈灌了一大口,从喉咙到肚子火辣辣的一条线。
烧得慌,又辣得慌。
“你现在是不是满意了?”
要不是周绍告诉她,她还傻傻的等着做新娘呢。
“我快27了,我妈一直盼着我结婚,可夏景铭跟我分手,Blamyre给我准备的喜服也穿不了。你是不是就想看我不幸福啊?”
她抱着酒瓶,脸颊醺红。
“不是。”周绍斩钉截铁。
“呵呵……”
她不信。
程念沈揪住他的衣领,指着他说:“你骗人!”
周绍立刻扶住她摇晃的身体。
酒杯‘哐当’一声倒了,白酒顺着边沿流下,滴在周绍身上。
他有洁癖,可这会儿眉头一下没皱过。
田沁娅从车里下来,拢好衣领口罩墨镜确定不会被狗仔拍到。
这才往Hemingway Bar走去。
周绍拉上木门,将这里与外面的喧闹隔离,留下空空的静寂。
有一抹刺眼的绿,是含羞草。
这不是她当初送他的那一盆,因为它被她摔成粉碎。
连着心一起。
“你知道含羞草的花语是什么吗?”
她自言自语。
“是敏感和害羞,像少女的心一样脆弱。因为太脆弱,所以到最后它就会碎成一点一点,不被人挂念。因为它——”
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实在太过于廉价。”
旧伤疤被揭开。
两个人总是要有坦诚布公的那一天。
周绍的神色变得严谨,他一言不发听程念沈吐露心里话。
只有今天,她才放下所有的伪装。
“我没有骗你。”
在这五年里,他最思念的人是她。
程念沈仰着头,“那你当初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为什么给了我希望然后又泼一盆冷水告诉我,这一切只是一个梦,是你突发异想为我做的一个梦?你知不知道,比起缔造者而言,梦里的那个人才最可怜,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结局是什么。”
一连串为什么让周绍的心跟着揪起来。
“你以为你留下的只是一盆普普通通含羞草,不,那是我全部的心意——是我仅对你一人,完完全全的心。别人都劝我说,把一切交给时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忘记。疼痛也好,欢乐也好。可我挣扎了好久好久,依旧没有成效。因为一颗心真的空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顺着脸庞一颗颗滚落。
“我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你呢?”她的语气软了下来,像个失败者。
“我们从来没有明确关系,你的生活,我不敢踏出半步。你要走,要留,都是你的事,我没权利干涉。所以后来我才想要努力忘记你,因为我不想活在有你的过去,我想拥有自己的生活。你重新出现后,我才明白在你的面前,我永远都是一个弱者。夏景铭说得对,我不是你的对手。因为我拿的起,放不下。你知道吗?我可以花十年,二十年去等待一个人对的人,可是我不愿意在这个人出现后再花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去等待,这只让我明白什么是渺渺无期。因为我很害怕,害怕你再一次离开我。”
她真的醉了,不然她说不出来这些话
周绍看着她的眼里有了湿意,他把醉的不醒人事的程念沈紧紧抱在怀里,声音极轻极温柔,“不会了,不会有下一次。”
房门外的田沁娅半仰着头,听完整个故事。
原来,是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