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现金的管理与核算
现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狭义的现金仅指库存现金,即由财务或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在会计核算中,现金指的是狭义概念的现金。
一、现金的管理
由于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于购买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各种物资、支付相关费用、偿还债务等,所以企业必须对现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以保护现金的安全,并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现金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企业应按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所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企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方便地区的企业,其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确定。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现金收支管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企业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账户;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
二、现金的核算
现金的核算主要包括现金收支的日常核算和现金清查的核算两个部分。
1.科目设置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总账科目。“库存现金”科目的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额,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此外,企业还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2.现金收支的基本账务处理
现金收支的基本账务处理为:收入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1)从银行提取现金时,按支票存根记载的提取金额:
【例1-1】1月5日,某企业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20 000元,账务处理为:
(2)将现金存入银行时,按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上的金额:
【例1-2】1月6日,企业将多余的现金10 000元送存银行,账务处理为:
(3)因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借出现金时,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
出差人员报销的差旅费大于预借的现金时:
【例1-3】1月7日,职工王胜出差预借差旅费5 000元,以现金支付。1月11日,王胜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4 800元,退回剩余现金200元。
①1月7日支付出差借款时:
②1月11日报销差旅费时:
【例1-4】1月5日,职工张生出差预借差旅费3 000元,以现金支付。1月10日,张生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3 500元,补付现金500元。①1月5日支付出差借款时:
②1月10日报销差旅费时:
(4)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时:
因其他原因支出现金时:
【例1-5】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1 000元,增值税170元,共计收入现金1 170元。账务处理为:
【例1-6】企业以现金收取出租包装物租金300元,账务处理为:
【例1-7】收取职工王华因过失造成的损失赔偿金500元,账务处理为:
【例1-8】以现金支付职工培训费750元,账务处理为:
【例1-9】职工李明报销由其个人垫支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462元,账务处理为:
3.现金清查的账务处理
为保证资产安全,确保账实相符,企业应按规定进行现金清查。所谓现金清查,就是对企业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账款核对和企业财产清查时进行的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在进行现金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超额留存现金的情况,以及账款是否相符等。对于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在现金清查中,如果发现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等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1)如为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
查明原因后:
借:其他应收款(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例1-10】某企业在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较账面余额少了380元。经查,其中200元系出纳人员杨丽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其赔偿;其余180元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列入管理费用。账务处理为:
(2)如为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
查明原因后:
【例1-11】某企业在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较账面余额多出560元。经查,其中300元为应付给乙企业的货款,其余260元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