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发展建议
1.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加强组织与领导;高瞻远瞩、顶层设计,启动高规格、高水平的“区块链+人工智能”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为未来发展夯实基础、指明方向;成立“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领导委员会,负责战略规划的部署实施、资源协调、整体推进;联合区块链、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协会成立“区块链+人工智能”行业委员会,使其成为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促进“区块链+人工智能”行业健康发展。
完善“区块链+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适时开展5G示范应用,促进网络能力持续提升,为“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奠定网络设施基础;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引导各机构协同创新,建立信息同步与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全链打通,深度协调;探索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的数字化服务系统建设,搭建一个高效的信息交互渠道,以实现资源、信息的实时互通;加强通用物联网平台、云边端一体化建设,实现实时决策和自主协作,为智联网的发展夯实基础。优化工商注册、税收、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坚持以服务为导向,针对“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被扶持企业的相关权利与企业的反哺机制,同时精细化各项政策与服务,通过“一对一”精准发力、“实打实”长效服务,以精简审批流程为抓手,多层次地强化工商优惠政策,多梯度地优化税收扶持政策,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和环境,切实做好“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的“店小二”。进一步创新政策效果的评估方法、加大创新奖励力度,吸引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入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组织、产品、业务、模式和技术创新,对创新成果显著的企业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调动企业和人才的主观能动性。
2.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加强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核心技术研究。聚焦智能合约、加密算法、安全隐私、可扩展性等区块链技术,人脸识别、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边缘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基础研究,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集成研究,开展涵盖技术、平台、工具、管理、安全和应用等方面的前沿技术、热点问题的研究,为“区块链+人工智能”的场景应用提供理论支持。
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相关标准化的制定工作。筹建“区块链+人工智能”标准化委员会,开展智能合约、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应用、商业模式、运营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标准与规范的制定,积极主动与区块链、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化组织对接国内标准建设工作,以标准引领行业规范发展,以核心技术、业务模式的自主创新为目标,形成一系列“区块链+人工智能”中国标准,提升我国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理论成果的转化与实践。注重“区块链+人工智能”的商业实践,结合相关企业的发展需求,重点开展产品、运营模式、商业逻辑、行业壁垒与痛点等方面的创新与应用,为“区块链+人工智能”的融合之路开辟一条更为规范和体系化的产业路径;整合资源,探索组建“区块链+人工智能”政产学研用联盟,与各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为创业者提供顾问咨询、资源对接、技术研发指导、金融服务、成果交易、知识产权申请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
3.拓展应用领域,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以“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为契机,发挥“区块链+人工智能”在促进数据共享与安全、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其在实体经济领域的应用,并衍生到高端智能制造领域;以民生领域为契入点,积极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就业、养老、精准脱贫、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公益、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广“区块链+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的运用,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打通数据孤岛,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政务协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服务政策改革。
完善“区块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多元化融资需求。以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为基本原则,创新和拓展非信贷金融工具,建立更加全面的融资体系,鼓励融资创新,丰富金融市场融资渠道和方式,更好地服务于“区块链+人工智能”产业,为经济的转型和升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对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可以依靠本土银行的低息信用贷款,政府设立的扶持、风险投资、创新基金、孵化基金,满足企业前期投入的资金需求;对于快速成长阶段的“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可以依靠私募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等方式,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战略资源配置等需求,同时鼓励“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探索资产证券化业务,实现企业多渠道、低成本融资;对前景可观、盈利性较强的优质“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鼓励其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专家组对拟上市金融科技企业加强上市指导和辅导。
打造“区块链+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加快“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健全生态链、开放大平台”建设为核心,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生态圈,重点聚集数字基础设施、金融、实体产业等多领域的创新企业,推动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构建“区块链+人工智能”产业链延伸体系,“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一方面要与既有的优势产业相衔接,借助关联性和协同性迅速壮大发展,另一方面要注重与数字经济相链接,把握新技术、新形态,与数字经济做到有机结合,在融合中导入新业态、新模式,延伸数字经济产业链,提升其价值链,积极构建产业生态配套体系。
4.重视人才作用,助推“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优化学科资源配置,设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专业,并鼓励高校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的交互融合,形成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坚持多元化人才培养理念,打通学科壁垒,理论结合实践,培养符合“区块链+人工智能”行业需求的人才,同时完善人才的选、用、育、留体系,旨在培养出类拔萃、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为“区块链+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搭建全方位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高度重视人才对“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重视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引进,同时还要考虑到企业梯队的人才储备,建立阶梯式普惠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设立“区块链+人工智能”人才发展专项基金,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人才的进一步深造,同时制定与人才服务年限相挂钩的优惠政策,使政策的力度随服务年限的增长而加强,以降低人才流失率。
建立“区块链+人工智能”人才服务中心。依托高校资源,制定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储备计划,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创业基地等,以吸引国内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统筹人才的引进、培养,通过通畅的沟通交流平台,倾听人才的工作、生活诉求,推动出台高端人才落户、购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相关服务政策,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5.加强风险防范,规范“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加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保障。加强数据共享标准建设,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同时建立数据共享与安全标准,避免因数据共享而带来的个人数据滥用,网络服务商与第三方开发者之间应当在共享的个人数据范围内做出合理的限制;支持数据加解密、数据审计、数据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进制度保障,强化大数据存储、容灾备份、应急管理服务能力和机制,推动数据交换过程中的数据来源追溯和安全保护,强化企业和社会对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
加强科技监管。逐步将各类“区块链+人工智能”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建立适应“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机制的安全保障体系,引导和推动开发者、平台运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加强相关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完整高效的“区块链+人工智能”风险防范处置体系;尝试监管方式与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结合,利用科技手段优化监管和监察等业务,全面掌控和防范市场风险,强化违法行为的识别、执法能力;加强合规、风控与技术的融合,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业务监控和合规审计效果,保证业务的合规开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