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 改扩建规模
高速公路的改扩建规模主要是确定改扩建后的车道数,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交通需求、技术条件。
1.交通需求
确定的车道数理论上应满足未来交通量(20年的预测交通量)的发展需求,根据现行《标准》的规定,要求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达到三级服务水平之上。
高速公路的设计小时交通量按单向每车道的考虑,可采用年第20~40小时之间的最为经济合理时位的小时交通量,满足表4-5的规定;年适应交通量需满足表4-6规定的数值。
单向车道规模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nt( )为取整函数,其余参数如公式(4-2)的规定。
根据预测交通量,经过计算,双向车道数取值可参考以下规则:
(1)单向车道数计算值在(2,3)之间,改扩建后双向车道数宜采用6车道。
(2)单向车道数计算值在(3,4)之间,改扩建后双向车道数宜采用8车道。
(3)单向车道数计算值在(4,5)之间,改扩建后车道数宜采用10车道,并且宜采用分离式扩建。
(4)单向车道数计算值大于5,宜考虑从路网规划层面,另选高速公路走廊分流交通量。
2.技术条件
除考虑交通量需求外,确定的改扩建车道数必须考虑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标准、沿线立交和横向道路、沿线设施、征地拆迁、交通安全等因素。原则上拓宽后拼接式单向车道数或分离式新建单向车道数上限为5车道。主要原因是:
(1)单向5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在国内尚未有实例,现行规范中尚无对应的技术标准。
(2)如果参照现行规范单向车道断面标准,拼接式单向6车道路基总宽度为53m左右,较双向4车道增加27m左右,按2%横坡计算,既有横向下穿道路净空减少0.28m,可能导致横向下穿道路净空标准无法满足设计标准;同时由于路面横向宽度大,暴雨期间路面排水不能及时排掉,极大影响交通安全。
(3)单向车道数5条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组织问题更加突出,需要更长的交织长度,特别是在互通式立交区域,由于分流交通量较大,车辆进出转换车道较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由于既有互通立交匝道一般按照1~2车道来设计的,可能导致立交匝道数和分流交通量的不匹配。
综合以上分析,从地区经济发展、交通增长、现状高速公路、路网规划的情况来看,建议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规模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1)既有高速公路为双向4车道,改扩建后车道数为6~8车道,具备建设条件同时有交通需求,还可以改扩建为10车道。
(2)既有高速公路为双向6车道,改扩建后车道数为8~10车道或重新选择新的高速公路走廊。
(3)既有高速公路为双向8车道,改扩建后车道数为10车道或重新选择新的高速公路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