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山西省人口老龄化现状、特征与趋势
(一)山西省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日益上升的现象。国际上普遍认为,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就属于老年型人口,或称老龄化社会。
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6.96%,进入老龄化社会。山西省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相对迟一些,2003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7.1%,表明山西省也在21世纪初步入老龄化社会。据山西省统计局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2011年年底,山西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441.97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2.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284.23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7.90%。
从人口的年龄结构划分,一般通过少儿人口系数、老年人口系数、老少比、年龄中位数等4项指标将人口年龄结构划分为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从山西省的数据看,1953年、1964年和1982年进行的三次人口普查,人口年龄结构都属于年轻型,1982年则表现出了向成年型过渡的迹象,老年系数进一步增大,少儿系数和年龄中位数表现为成年型。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人口年龄结构表现为成年型,但少儿人口系数指标已进入老年型。说明在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下,人口年龄结构开始向老年型转变。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虽然山西省的人口年龄构成指标总体上仍属于成年型,但已逼近老年型。数据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山西省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过程与全国基本同步。2010年的山西省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少儿人口系数、老年人口系数、老少比和年龄中位数4项指标分别为17.32%、8.08%、46.65%和33.04岁,人口年龄结构已完全进入老年型。
不同的人口结构预示着不同的人口发展趋势,年轻型社会表明人口还处在增长期,人口总体还要膨胀;而老年型社会则表明老年人口比例大,未来育龄人群相对小,人口的增长水平相对趋低,人口总体规模将处于稳定或缩小状态。同时,不同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还反映着不同的人口社会问题,如年轻型社会面临的主要是儿童入托、青少年入学、教育、就业、住房、婚姻等问题,而老年型社会面临的是老年人口群体的照顾、赡养、医疗等养老保障问题,以及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等。
表0-1 历次人口普查山西省人口年龄构成变化及与全国比较
续表
(二)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发展的过程。2000~2011年的11年间,山西省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增加了82.77万人,老年人口比重提高了1.7个百分点。从每年增长的情况看,呈现出逐年加快的现象。2006年山西省老年人口比重为7.2%,与2003年相比,3年增长了0.1个百分点。其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7年为7.34%,比2006年增长0.14个百分点;2008年上升到7.90%,比2007年又增长了0.56个百分点。2009年,老年人口比重进一步达到8.08%,1年间增长了0.9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后,山西省的老年人口数据作了调整,2011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7.90%。这只是统计口径上的调整,实际上老年人口比重是在加快提高,这是人口变动规律所决定的。
上述情况表明,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已陆续进入老年行列,直接带动了山西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情况同时表明,山西省人口老龄化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由缓慢增长期进入快速增长期。
从预测趋势看,山西省未来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在未来40年中山西省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在不断提高和加快,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2019年前后将超过10%,2036年将超过20%,最高时接近24%,差不多每4个人中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年人。
按照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趋势推测,山西省未来40年的人口老龄化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快速增长期(2011~2020年),老年人口比重将从8%左右上升到10%以上,平均每年升高0.27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为高速增长期(2021~2036年),老年人口比重将从10.97%上升到20%,平均每年上升0.56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为高位增长期(2037~2050年),老年人口比重再从20.49%上升到23.36%。平均每年上升0.22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山西人口在未来40年的发展过程中,老年人口比重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到21世纪中叶,山西省将达到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人口高度老龄化不可避免。
(三)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由人口变动过程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决定,山西省各个地区之间的老龄化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从全省11个地级市2000年“五普”和2005年1%抽样调查资料数据看,2000年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忻州市为7.98%,是山西省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级市(原因有待研究)。而最低的临汾市为5.41%。2005年,太原市成为山西省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地区,老龄化比重达10%,老龄化程度最低的地区晋城市为6.21%。5年间,太原市的老龄化增长幅度最快,增长了3.1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0.64个百分点。晋城市的老龄化增长幅度最为缓慢,仅增长了0.54个百分点。太原市老年人口比重增长快的主要原因是,20世纪50年代,太原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重工业基地,大批迁入人口,如今这些人已陆续进入老年人口群体。而老年人口比重增长速度慢的地区,则多为当年人口增长慢,而后妇女生育水平提高,人口出现快速增长,人口结构中的少儿人口快速增加所致。
2000年山西省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为6.33%(另一数据是6.20%,为统计口径差别所致的误差),还没有进入人口老龄社会。“五普”时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有两个市,分别为忻州市(7.98%)和晋中市(7.09%);而到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级市快速增加到8个,尚未进入的只有晋城市(6.21%)、临汾市(6.21%)与吕梁市(6.21%)。
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与现有的人口年龄结构有直接关系,今后地区间的老年人口比重变化,主要取决于在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下的人口流迁状态。
(四)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
人口老龄化的过程受人口城镇化过程中人口迁移的影响,以及老年人寿命延长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快于城镇。根据历届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在1982年已高于城市,经过短暂波动后持续超过城市,并呈现出扩大的趋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96%,而同期农村老年人口比重达7.35%,城镇为6.30%,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05个百分点。
山西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存在明显的城乡发展不平衡。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以及2005年1%抽样调查均显示出山西省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农村高于城市,但差距在缩小,也说明城市老年人的增长速度在加快。从各个地区分城乡的老年人口比重看,各地区城镇老年人的增长速度均高于农村老年人的增长速度,但总体上城市老年人的比重低于农村老年人比重。
表0-2 山西省分城乡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形成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流入城镇的人口以中、青年为主,老年人留在农村,致使城镇人口年轻化,而农村人口老龄化。二是随着一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的稳定,陆续将家中老人迁入城镇,加快了城镇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三是近年城市快速扩张,大批农村整建制划入城镇,改变了城乡人口结构的差别。
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如果现行户籍制度不改革,人口流动与迁移模式不改变,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继续高于农村的格局也就不会改变,而且可能增长速度还要高于城镇。据预测,21世纪上半叶,全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和增长速度将高于城镇。从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变动趋势看,2000年农村的老龄化水平为10.92%,比城镇高1.24%;2020年农村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0%,比城镇高5%;2030年农村和城镇老龄化程度将达到29%,比城镇高7%。所以,农村很可能率先进入重度人口老龄化的平台期,成为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地区。
(五)高龄老年人口增长快,比重大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人口高龄化接踵而至,且不断加剧,老年人口中高龄老年人所占比重将逐步提高。
一般称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2000年,山西高龄老年人有22.31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的10.86%;2005年,高龄老年人达30.95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的12.41%。高龄老人在老年人口中的比重在不断加大。
根据预测,山西省高龄老年人口在未来数十年内将持续增长,在老年人口中的比重亦将持续上升。“十二五”期间,2011年高龄老人达42.81万人,到2015年,高龄老人将增加到47.80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4.86%,增长幅度为11.66%,年均增长2.33%;2016~2020年高龄老人将由48.37万人增加到49.54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2.60%,增长幅度为2.42%,年均增长0.48%,呈现出较为缓慢的增长过程;2021~2050年高龄老人将由49.18万人增加到186.09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到24.15%,增长幅度为278.39%,年均增长幅度为9.28%,是一个较快的增长期。高龄老年人是病残率最高的人群,比低龄老年人需要更多的医疗保障和日常生活照料,面对高龄老年人不断增多的前景,有关部门应当提早制定相应对策。
高龄老年人口不断增长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出现顶部堆积,人口年龄结构顶端老化;另一方面,出生率逐年下降,并将长期保持较低的水平,必然会促进人口年龄结构金字塔的底部收缩。因此,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是人口长期低速发展的必然结果。
(六)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处于较低水平
人口抚养比,又称人口抚养系数,也称人口负担系数。人口抚养比有三种,分别是总人口、少儿人口、老年人口抚养比。三种形式都表示劳动人口负担的非劳动适龄人口的量化程度,同时也显示了社会负担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进入21世纪以来,山西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上升的趋势,但上升幅度不大,处于较低水平,由2000年的9.32%上升到2010年的10.06%,10年上升了0.74个百分点。但随着人口老化程度的加深,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将呈现快速上升的过程。
预测表明,未来山西人口抚养比的变化,具有以下四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少儿抚养比总体上表现为下降的趋势。2030年前出生人口的下降使0~14岁的人口数量逐步减少,而15~64岁的人口数量却在增加,从而导致了少儿抚养比的降低。2030年后少儿抚养比将在22.67%~23.12%徘徊,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第二,老年抚养系数持续上升。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人们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比重迅速上升,直接带动了老年抚养比的上升,老年抚养比将由2011年的10.67%提高到2027年的20%,2036年的30%,2050年为37.52%。
第三,总抚养比先下降再上升。这是由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决定的。最低年份在2014年,其后又开始呈缓慢上升趋势。
第四,少儿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将出现交叉。少儿抚养比的不断下降和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的反方向运动,使得两者在2029年前后出现交叉,即老年抚养比超过少儿抚养比,并在未来几十年中继续拉大距离。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个重要结论。
其一,山西省未来人口抚养对象将由少年儿童为主逐渐转变为老年人为主,而两者在抚养照顾的特点、商品的需求、抚养的方式方法以及所用的时间和精力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国家对抚养一个儿童所负担的费用要比抚养一个老年人的费用低得多。所以,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为此作出相应调整。
其二,在2020年前,将是山西省人口抚养负担较轻时期,这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人口学家称其为人口红利。政府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经济,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做好物质上的准备。二是要大力发展老龄产业,从政策上扶持老龄产业企业的发展,加快养老设施的建设,完善城乡养老机制,以在“白色浪潮”到来之前做好物质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