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土地与人口
第四章 土地
第一节 国土资源
神木县第一次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从1987年9月开始,到1991年9月完成。调查结果:全县土地总面积11269186.3亩,其中,耕地2058167.4亩,园地23493.9亩,林地1908901.4亩,牧草地5746379.0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9365.7亩,交通用地36789.0亩,水域327159.1亩,未利用地1038930.8亩。
神木县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从2006年9月开始,到2009年9月完成。调查结果:全县土地总面积11210741.6亩,其中,耕地1592954.4亩,园地122805.8亩,林地4538338.7亩,牧草地3826785.7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77023.5亩,交通用地139495.8亩,水域229865.1亩,未利用地403343.4亩,其他土地80129.2亩。
第二次土地调查与第一次土地调查对比:全县耕地减少465213亩,园地增加99311.9亩,林地增加2629437.3亩,牧草地减少1919593.3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147657.8亩,交通用地增加102706.8亩,水域减少97294亩,未利用地减少635587.4亩。此外,分类中多了一个其他土地,面积为80129.2亩。
引起土地现状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1990年以后,神木县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大量不适宜耕作的坡旱地、人工草地逐步转化为林地;二是2000年以后,神木县成为煤炭大县,经济建设发展加快,建设占用各种土地增加;三是国家灭荒政策和其他土地政策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未利用土地被开发利用。
第二节 土地利用
利用现状
1987—2012年,全县累计供应土地88931.0415亩。1987—2006年,供应土地32700亩。2006—2012年,供应土地56231.0145亩,其中,出让42431.64亩,划拨13799.3775亩;工矿仓储285宗,面积31615.35亩;商业用地109宗,面积1690.965亩;住宅用地86宗,其中,普通商品房82宗,面积3196.4280亩,经济适用房1宗,面积300亩,廉租房2宗,面积145.000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宗,面积1331.625亩;交通运输用地13宗,面积17523.9亩;特殊用地5宗,面积262.5亩。
利用总体规划
1997年初,神木县按照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公室的要求,编制了《神木县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870000.5亩,其中,基本农田849999亩;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在105130.5亩,其中,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2399.5亩;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15066.5亩,其中,开发增加耕地100000.5亩,复垦增加耕地14500.5亩,整理增加耕地550.5亩。
2010—2012年,神木县以国务院保护耕地相关要求,及《神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神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为依据,按照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统筹安排、倡导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编制了《神木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464345亩。其中,基本农田1249995亩;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0080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6030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5825亩,其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005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3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2500亩以内;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82500亩。
土地开发整理
2006年,神木县根据本县的地貌特征,确立了“南土北沙”的土地开发整理模式,南部丘陵沟壑区以整理沟道和淤地坝土地为主,北部风沙草滩区以开发沙地等未利用地为主。在全县开展了土地平整工程、覆土工程、道路工程、电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绿化工程。2006—2010年,全县共收缴耕地开垦费4877.62万元,其中,3307.27万元用于土地开发项目支出,实现了资金的滚动使用;同期,全县共实施土地开发项目24个,实施总规模7900亩,新增耕地6876亩。这一时期,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也成为土地开发整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2010年全县共实施土地复垦项目34个,面积32424亩(占用耕地1730.55亩)。其中,煤矿用地23个,面积31480.2亩(占用耕地1431.45亩);铁路、公路2条,面积624.75亩(占用耕地262.8亩);天然气管道1条,面积270.3亩(占用耕地36.3亩);采石场等8个,面积48.75亩。2010年底,复垦项目全部验收后,新增耕地6750亩。
2012年,神木县在锦界、中鸡、大保当、马镇、贺家川五个乡镇,投资6241.63万元,实施了11宗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8981.55亩。项目实施后,净增耕地8223.15亩,实现了“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田成方、路相通、树成行、水电配套齐全的高标准现代化农田。
第三节 土地管理
管理机构
1986年6月,神木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成立,为农业局内设机构。1987年,神木县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中,由原神木县土地管理局组建神木县国土资源局,编制123人。下辖神木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神木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神木县土地整理中心、锦界分局、城郊分局等5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神木县地价评估所、大柳塔国土资源所、店塔国土资源所、沙峁国土资源所、花石崖国土资源所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004年,获得全省“地区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获得国土资源部“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获得陕西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2007年,获得陕西省“地籍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获得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国土统征储备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土地统征工作由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承担。1996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了内设机构“神木县统一征地办公室”。2006年神木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成立,为神木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统一征地、补偿、拆迁和安置工作。
1987—2012年,神木县为中央、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民营企业用地永久性征地39000亩,临时征用土地8900亩。涉及项目598个。其中,包括陕煤集团红柠铁路、包西铁路、榆神高速、神府高速等县域内干线铁路、公路。为185个民营企业完成征地9600亩。依法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32万平方米,砍伐移植树木1500万株,支付各类补偿款6.5亿元。
表2-4-1 1987—2012年神木县征地面积统计表
续表
征地拆迁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资金多,同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神木县在统征储备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了统征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责权统一的财务制度,兑付各类补偿款采取“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兑付给产权人,实行谁兑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1987—2012年,全县未出现因挤占、挪用或补偿不到位而引发的信访案件。
土地登记发证
1989年11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土地登记规则》,神木县于1991年开始实施土地登记。1991—1999年,主要进行实地地籍勘丈测量,核实权属及四至后核发国有土地证书,共发证1万本左右,集体土地证书约3千本左右。2000年起,土地登记行为更加规范,土地登记发证以全站仪测量,利用电子平台发证为准。2000—2012年,共计发证3万本左右,发证准确率达99%;完成初始土地登记2.6万宗,变更土地登记4000宗左右。其中,登记国有土地2.5万宗,集体土地4000多宗。2002年,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城规划区22平方公里进行了初始地籍调查,此次调查范围为东至东山畔,西至丰家塔、二郎山、西沙一带,南至单家滩,北至石堡墕,共计录入84个街坊,16077宗地, 54910个界址点数据。
表2-4-2 2000—2012年神木县土地登记发证统计表
国土执法监察
神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由神木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1988—2012年,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33万平方米,收缴罚款3.1亿元,退还土地3517亩。其中耕地380亩。将170名违法用地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在全县聘请了631位地质灾害及违法用地信息员,接待信访635起,3589人次,立案175件。其中,土地权属纠纷类129件,违法用地类34件,其他类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