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数字经济的全球发展
1.2.1 国际数字经济的发展
2020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从多个方面给世界主要经济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需要寻找重现繁荣的增长点,数字经济由于具有高技术、高渗透、高融合、高增长等特性,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繁荣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不仅有利于缓解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还可以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世界经济长期向好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美国、欧盟等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将数字经济作为振兴实体经济、培育经济新动能的重要战略,积极抢占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
1.美国数字经济实践
美国是全球最早布局数字经济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就启动了“信息高速公路”战略。美国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实现繁荣和保持竞争力的关键,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美国自2012年起相继发布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推出了“数据-知识-行动”计划,提交了《大数据:把握机遇,维护价值》政策报告。2015年10月更新的《国家创新战略》提出了建设下一代数字化基础设施,以保障数字世界接入等内容。2016年12月,美国商务部建立了数字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包括科技行业巨头、创新者及专家,旨在帮助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发展数字经济的建议,从而凭借数字技术的应用发展来促进经济繁荣、教育完善,积极参与政治与文化生活。
2.欧盟数字经济实践
欧盟坚持合作共赢原则,着力打破成员国间的数字市场壁垒,推动建立数字单一市场,重视数据保护和开放共享,积极构建欧盟内部统一的数字市场,同时推进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治理。为了抓住数字革命带来的机遇,2015年5月6日,欧盟委员会启动了单一数字市场战略,旨在通过一系列举措革除法律和监管障碍,将当时的28个成员国市场打造成为一个统一的数字市场,以繁荣欧盟的数字经济。2016年4月1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数字化欧盟工业计划,提出了明确的行动路线。2017年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政策文件《打造欧盟数据经济》。2018年,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先后发布了《欧盟人工智能战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促进人工智能在欧洲发展和应用的协调行动计划》《可信赖的人工智能道德准则草案》等一系列政策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3.英国数字经济实践
英国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政策的国家,于2008年10月正式启动“数字英国”战略。2009年6月16日,英国政府公布了《数字英国》白皮书及实施计划,使数字化首次以国家顶层设计的形式出现。该计划的目标是将英国打造成世界的“数字之都”,为英国未来的经济繁荣提供必需的工具。英国于2012年颁布了《政府数字化战略》,2013年发布了《信息经济战略2013》,确定了四个主要目标,明确了英国信息经济近年的发展方向。随后英国不断升级数字经济战略,于2014年实施了《政府数字包容战略》,2015年启动了“数字政府即平台”计划,出台《2015—2018年数字经济战略》,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打造数字化强国,增强网络安全与治理力度,致力于网络治理实现新突破,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数字服务效能。这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英国政府获得2016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评估第一名,成为全球表现卓越的数字政府。2017年,英国正式发布了《数字英国战略》,包括数字化连接、数字化技能、数字化商业、宏观经济、网络空间、数字化政府和数据。2018年,英国在数字经济领域主要发布了《数字宪章》《产业战略:人工智能领域行动》《国家计量战略实施计划》等一系列行动计划。《数字宪章》规定了以下原则:互联网应免费、开放和可用;线上人群应了解适用规则;尊重并妥善使用个人数据;采取措施保护人们尤其是儿童的线上安全;线下权利在线上应受到同等保护;新技术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应公平共享。《产业战略:人工智能领域行动》针对2017年11月发布的《产业战略》中提及的“人工智能与数据经济”挑战,就想法、人民、基础设施、商业环境、地区5个生产力基础领域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措施,以确保英国在人工智能行业的领先地位。《国家计量战略实施计划》围绕计量战略的各项主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任务,旨在支持英国充分发挥其世界领先的国家计量体系的作用。国家计量体系在确保英国满足其国际测量需求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也为支持英国关键政策、法规、立法,甚至维护主权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帮助从业人员培养新技能,为开发新技术的企业提供服务,以及参与多个“大挑战项目”的开展实施,国家计量体系肩负着具体实施和支撑英国工业战略的责任。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每年向国家计量体系投入6 500万英镑,用于资助先进制造业、生命科学与健康、能源、环境及数字领域的研究。
4.德国数字经济实践
德国对数字经济非常重视,先后发布了《工业4.0》《数字议程(2014—2017)》和《数字战略2025》。《工业4.0》是德国政府提出的一项高科技战略计划,包括智能工厂、智能生产、智能物流三个方面,被认为是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工业4.0》的本质是基于信息物理系统实现智能工厂,通过使用各类传感器和智能控制系统使人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制造业和出口这两大传统增长引擎的衰退,德国正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但落伍的互联网成为发展瓶颈。根据Speedtest Global Index的数据,德国固定宽带每月平均连接速度在全球排名第33位,移动网络速度更是排名第47位。这样的互联网速度将极大地限制德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议程(2014—2017)》倡导以数字化创新来驱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德国建设成为未来的数字强国部署战略方向。该议程一方面通过推动网络普及、网络安全及数字经济发展,挖掘数字化创新潜力,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为《工业4.0》体系建设提供长久的动力;另一方面希望打造成一个数字化的未来社会,以便在未来的数字化竞争中保障德国持久的竞争力,使其成为未来欧洲乃至全球的数字强国。《数据战略2025》指出,数字化改变了游戏规则,将给经济和社会领域带来巨变。在数字化转换中,速度至关重要,只有提前开发新市场、迅速制定标准的一方才能获胜。德国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政治和经济层面的首要任务,在数字化议程下制订了许多计划并付诸实施,如德国经济部进一步完善了数字化概念的行动领域,德国政府提高了移动网络的带宽,启动了经济数字化技术资助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5家中小企业4.0技术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支持。
1.2.2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中国围绕信息化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部门、各地区也纷纷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行动计划和保障政策,概括如下。
2012年,党的十八大推动数字经济逐渐上升成为国家战略。
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首次提出将宽带网络作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从顶层设计、核心技术研发、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同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从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支持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发展。
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从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等11个领域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
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在发展理念、产业体系、生产模式、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发挥互联网聚集优化各类要素资源的优势,加快新旧发展动能和生产体系的转换。G20杭州峰会将数字经济作为“二十国集团创新增长蓝图”四大行动之一,强调数字经济对宏观经济、推进供给侧改革、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其他政策影响的重要作用。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政府与平台数据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等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加强政府部门力度,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在工业领域数据方面,《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等提出,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资源集聚能力,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
2018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到了数字经济相关内容,提出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广泛应用,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的深刻重塑。
2019年出台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将发展农村数字经济作为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农业,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020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提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从总体上看,中国信息化政策体系是比较健全的,体现出国家对发展数字经济的决心之大、信心之足和期望之高。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制度优势有利于凝聚全国共识,使政策迅速落地生根,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大国合力。
数字经济是真正面向未来的经济形态。中国的数字经济已经扬帆起航,正在引领经济增长从低起点高速追赶,走向高水平稳健超越;供给结构从中低端增量扩能,走向中高端供给优化;动力引擎从密集的要素投入,走向持续的创新驱动;技术产业从模仿式跟跑、并跑,走向自主型并跑、领跑,为最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供了强大的引擎。我们要以2020年为新的起点,一方面继续推动数字经济自身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充分激发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化学反应”“连锁反应”,为增强我国经济活力和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在数字化程度日益加深的世界,数字经济无疑将成为“十四五”时期乃至中长期内我国形成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力量和国际竞争的新战场。
1.2.3 全球数字化的战略远见
1.全球数字化的战略部署和特征
1)全球数字化的战略部署
数字经济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孕育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活动,并对传统经济进行渗透补充和转型升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发布的《OECD数字经济展望2017》显示,收到问卷调查的32个OECD国家和6个伙伴经济体都有数字经济相关的战略、议程或项目出台,其中1/3是单独的数字战略,剩下的2/3作为国家整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出现。从数字经济体量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的美国和中国看,美国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网络与信息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布局了计算机、网络和软件的科研计划;中国也于2006年发布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国家战略,不断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全球数字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2017年美国数字经济规模占美国GDP的57%,驱动能力强,位列全球第一;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中国GDP的32.9%。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指数排名如表1-2所示。
表1-2 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指数排名
资料来源:《2018年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指数》,阿里研究院,2018.
在全球的数字经济发展中,数字经济的发展指数与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呈现高度相关性。人均GDP超过1.2万美元的国家或地区有美国、英国、日本、韩国、西班牙等,其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均超过0.4,明显高于人均GDP低于1.2万美元的国家或地区。
2)全球数字化的特征
纵观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出如下三大特征。
(1)平台支撑。平台是数字经济的“新物种”。“云-网-端”替代“铁-公-机”,成为全新的基础设施,创造了全新的市场环境、商业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上一轮数字化浪潮由公司驱动,通过大规模的信息系统投资,完成了公司的数字化,大大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管理半径。平台的出现则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数字化,为个体、小微企业提供可负担的、世界级的数字基础设施,在极大程度上释放了个体、小微企业的潜力。整个社会的信息成本大幅度下降,公司信用不再与规模直接挂钩,直接促成了大规模协作的形成。
(2)数据驱动。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新能源”,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特征。在上一轮信息化浪潮中,业务流程高度数字化,数据在公司内部实现了高效采集与储存。数据作为支持性工具,帮助公司实现全球业务可查、可控、可追溯。平台的出现,使数据的流动和共享成为可能,加之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显著提升了数据挖掘的广度、深度和速度。
(3)普惠共享。普惠共享是数字经济的“新价值”。数字经济“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特点,实现了普惠科技、普惠金融和普惠贸易。在科技领域,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按需服务业务形态,使个人及各类企业可以用很低的成本轻松获得所需要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而不再需要购买昂贵的软硬件产品和网络设备。在金融领域,以互联网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大数据信用评分模型,让更多的个体享受到适合各自风险特质的金融信贷服务。在贸易领域,各类贸易主体都能参与全球贸易并从中获利,贸易秩序也将更加公平公正。
2.世界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当前,世界各国都陆续布局“押注”数字经济,但是当下的数字经济也面临诸多的问题。在技术、人才、安全、体制等方面都有着不小的挑战。初步调查发现,世界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扩张由数字数据和数字平台推动
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得益于互联网技术收集、使用和分析大量几乎任何方面的机器可读信息(数字数据)的能力。一个全新的“数据价值链”已经诞生,包括支持收集数据、洞察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和建模的公司。一旦数据转化为数字智能,并通过商业用途货币化,就会创造价值。数字平台提供了使各方聚集在一起进行在线交互的机制。在过去10年,世界各地出现了大量使用数据驱动型商业模式的数字平台,它们已成为主要数字公司(如亚马逊、阿里巴巴、Facebook和eBay)及支持行业数字化的公司(如滴滴出行或Airbnb)的核心商业模式,全球市值前8位的公司中有7家采用基于数字平台的商业模式,它们的利益和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通过数据货币化来创造收入。
2)数字经济的发展在地理分布上非常不平衡
美国和中国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两个国家占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的75%,占全球物联网支出的50%,占全球公共云计算市场的75%以上。美国和中国占全球前70个最大数字平台市值的90%,而欧洲的份额为4%,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总份额仅为1%。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但强者愈强和“换道超车”将长期并存。其他地区尤其是非洲和拉丁美洲,其数字技术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美国和中国。从世界范围来看,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会加剧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这一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这种分化将加剧现有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政府需要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密切对话,通过制定规则来塑造数字经济。这反过来也要求政府合理地理解预期的数字化未来,决策者需要做出选择,以扭转当前数字经济带来的不断扩大的不平等和权力失衡的趋势。发展共同体需要探索更加全面的方案来支持数字经济中的落后国家。
3)数字经济的价值日益凸显
数字经济的扩张创造了许多新的经济机会,数字化可以帮助改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成为创新和生产力增长的动力。此外,数字化正在以不同的方式转变价值链,并为附加值和更广泛的结构变革开辟新的渠道。数字经济的规模预计将占世界GDP的4.5%~15.5%。数字平台促进了交易、社交和信息交换,其在世界经济中越来越重要。一些全球数字平台取得了非常强大的市场地位,如谷歌占大约90%的互联网搜索市场,阿里巴巴占近60%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
4)数字时代需要更新竞争和税收政策
鉴于网络效应和数字经济中市场集中的趋势,竞争政策必须在创造和获取价值的背景下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政府需要对现有框架进行调整,在数字时代提供可竞争的市场。为了使竞争法可以更有效地监管数字经济的主导参与者,政府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明确定义相关市场、评估可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更新合并审查工具。税收是价值获取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各国正在重新思考如何分配税收权利,以防止在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中对主要数字平台征税不足的可能性。目前,在OECD的主持下,各国正在审查不同的征税备选方案,有望在不久的将来达成共识。
5)各国要鼓励和规范数字经济的发展
政府要对数字经济创造和获取价值做好准备。确保实现价格合理和可靠的网络连接对于在数字经济中创造和获取价值至关重要,但这仍然是许多不发达国家面临的主要挑战,特别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市场机会尤其可能存在于本地或区域数字商品和服务市场中。政府可以制定政策激励区域内的不同集群,并通过政策空间来规范数字经济。另外,还可通过加强援助、共同创造有利环境等,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充分参与,促进数据驱动在数字经济中创造和获取价值,在全球范围内缩小数字鸿沟。
3.中国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和机遇
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同比增长20.3%,占GDP的比重达到32.9%。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名义增长20.9%,占GDP的比重为34.8%,占比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6.2%,占比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2002—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及占GDP的比重如图1-3所示。
图1-3 2002—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及占GDP的比重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1)中国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产业化之路仍很长
如何定义一个经济体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从学理逻辑看,就是该经济体形成了以数字产业化为动力主体、以产业数字化为融合实体的经济体系。从经济指标看,就是该经济体中数字成为创造经济增加值的核心生产要素。基于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及占GDP的比重,可以认为,我国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发展数字经济的条件基本成熟。
但是,我国数字经济的短板也很明显。目前我国的数字经济主要解决产业数字化问题,通过数字化为产业解决渠道、融资、信息传递等问题。当前,我国的数据分析技术、数字科技创新、工业互联网、AI促进制造业创新等方面才刚刚起步,数字本身能够创造的价值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原因是底层基础设施系统的建设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例如,支撑数据交互、数据管理、数据治理等功能的基础平台做得还不够好;以5G为代表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才刚起步,数字治理体系尚不健全,数字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仍处于探索初期。
2)数字经济创造了新就业,未来还要解决就业结构问题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催生了AI训练师等新职业,加速了云办公、云教育等新业态的成长,创造了新岗位。正是这些新业态和新岗位的发展,能够让几亿人在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就能满足生存和生活的需要,而且没有出现重大社会问题。这充分体现了数字经济的强大魅力,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这次疫情让数字产业抓住了机遇,实现转危为机和拐点突破。特别是我国的数字产业利用这次契机,改变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传统生产和消费习惯,经过疫情期间几个月的适应,人们目前已经在虚拟生产和生活方式上形成了新的轨迹。新业态和新岗位主体上仍属于人和组织的生活空间和生存空间的迁移,从物理世界迁移到虚拟世界,虽有就业增量,但更多的是存量的流动。要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就业压力,关键是通过数字经济发展使智能制造业和数字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得到充分释放,实现产业在空间上的重新布局,从根本上解决就业结构问题。例如,让大学生去三四线城市,去农村城镇,享受与一二线城市的人同等的社会服务,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有机会使用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平等地利用各类生产要素,实现就业带动创业。
3)数字经济拉动部分消费需求,未来还应促进消费升级
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在我国具有特殊意义。作为外向依赖度很高的国家,我国要走出外向依赖,需要激活内需,而我国的14亿人口又是世界上依靠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发展的最好市场。因此,数字经济是推进消费方式、刺激消费需求的良好方式和手段。目前,数字经济的主要贡献点就在消费业。数字技术的发展,让人们的消费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拉动了虚拟市场的消费,激发了网上市场的需求。但必须明确的是,线上需求与线下需求之间不是完全的互补关系,还有替代关系,大部分需求只是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而已。
数字经济对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例如,相当一段时间内,电子商务的发展让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混杂其中,让市场陷入完全价格竞争的格局,“网红经济”又刺激了非理性消费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数字技术的发展并未促进消费升级,反而影响了消费升级的步伐。目前数字经济的贡献还是以消费和渠道赋能为主,只有为供给侧提供强大的赋能,推动全新的生产方式变革,数字经济在制造业的贡献潜力才能真正激发出来。
4.数字经济需要大量专业人才,高校培养要尊重需求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这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是我国在生产要素市场制度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很多人寄希望于数字要素市场能创造巨大的人才需求市场,但要理性地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角度看待人才缺口。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的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发展是市场驱动的结果,不是政府行政指令的结果。当前全国各类高校都在培养数字人才,但需要注意的是,高校人才培养要尊重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5.中美数字化的对比分析和经验借鉴
1)中美数字化的对比分析
目前,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形成了美国与中国两强并立的格局,美国与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占世界总量的48%(美国占35%,中国占13%),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两国集中了世界数据中心的42%(美国占40%,中国占2%),区块链相关专利的75%(美国占25%,中国占50%),物联网全球支出的50%(美国占26%,中国占24%),云计算市场的75%以上(美国占69.1%,中国占7.7%),世界上最大的70个数字平台市场资本化价值的90%(美国占68%,中国占22%),人工智能专利数量的60%(美国占30%,中国占30%),3D打印领域投入的50%(美国占36%,中国占14%),ICT服务业附加值的43%(美国占32%,中国占11%),ICT制造业附加值的51%(美国占19%,中国占32%),ICT货物贸易出口额的42%(美国占4%,中国占38%)。在CB Ingsight公布的2019年独角兽企业名单中,全球共有独角兽企业391家,估值总额12 134.6亿美元。其中,美国独角兽企业192家,估值总额达6 035.6亿美元,企业数量和估值总额分别占世界总数的49.1%和49.7%;中国独角兽企业96家,估值总额达3 539.7亿美元,企业数量和估值总额分别占世界总数的24.6%和29.2%;排名第三位的国家的独角兽企业数量和估值额仅占世界的5%左右。“两强并立”的数字经济格局与中美两国的经济地位和巨大的人口规模是一致的。中美两国的数字经济相关要素的对比如图1-4所示。
图1-4 中美两国的数字经济相关要素对比
美国路径:高频度创新,产品全球化。美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全球第一,其高频创新及产品全球化路径帮助其数字经济发展超越其他发达国家。美国的数字科研和数字产业生态均排名全球第一,其信息技术领域基础性研究、应用型专利和技术的商业转化能力均全球领先。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商业化以来,全球主要的技术、商业创新,几乎都是从美国开始的。数字技术进一步打破了距离、空间、时间的限制,美国公司的全球化能力被放大至极致。在全球十大互联网科技公司中,美国独占七席。作为全球最发达的经济体之一,美国的产业发展成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数字技术带来了全社会有序、渐进的改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是由互联网巨头和传统行业巨头双轮驱动的。传统行业巨头经过几十年持续的信息管理系统投资,积累了很强的数字能力,在消费者洞察等特定领域甚至领先互联网公司。
中国路径:用户数字化,产业生态化。从全球看,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有自身的优势,中国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国的产业配套能力比较强,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需要很多产业配套。特别是,中国有包括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在内的14亿人口形成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容易形成规模经济,人口规模优势在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很多国家做不到的。中国的人均GDP名列全球第64位,而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全球第二位。中国走出了一条独特的“用户数字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道路。中国拥有独特的数字消费者群体,不仅消费者数量庞大,各种数字应用渗透率都位居世界前列,数字消费者指数排名全球第一。庞大的消费者群体,使长尾市场的定制化需求得以生长,各互联网公司尽力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变的需求。中国的互联网公司采用了独特的生态战略,全场景与消费者沟通,使用社会化的方式完成产品、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数字产业生态排名全球第二位。中国的总体科研水平并不突出,但是在数字经济相关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依托海量数字化消费者的独特场景,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相似,中国部分行业成熟度较低,许多需求无法被传统行业满足。数字经济提供了创造性的解决方案,直击消费者痛点,从而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借鉴
美国和中国是数字经济的两大巨头,在世界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两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有所不同,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经验对中国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支撑。美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很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高速宽带方面。美国持续扩大宽带基础设施的覆盖面,通过《美国经济复苏法案》拨付70亿美元,建设了大量公共计算机服务中心,延伸至农村地区,特别重视教育、社区、学校、图书馆等的互联网接入能力。第二,无线网络方面。支持无线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法案已经通过,建设资金已到位,为了强化智能手机和无线设备的应用,美国计划在十年内建成更多可用的电波,让98%以上的民众能够获得高速的无线网络服务。第三,智能电网方面。美国在清洁能源领域非常重视电力技术。借助《美国经济复苏法案》,美国已在电力传输和能源可靠性现代化等项目上投入了45亿美元,助推智能电网的发展。
(2)互联网布局。美国建立了健全的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从总体上看,美国互联网产业布局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在互联网前沿技术方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核心和关键领域已形成专利体系;二是重视将互联网应用到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推动企业在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等方面确立技术标准,并力争保持领先地位。
(3)云计算战略。美国在云计算概念诞生不久,就开始在这方面进行战略布局。2009年美国成立云计算工作组,发布了以《联邦云计算发展战略》为核心的政策体系。2010年美国发布《改革联邦IT管理的25点实施计划》,提出联邦政府IT项目要转向“云优先政策”。在云计算标准领域,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已发布《SP 500-291云计算标准路线图》《SP 500-292云计算参考架构》等多项特殊出版物及草案,其中云计算定义和参考架构已被业界广泛接受。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发布的《SP 500-299 NIST云计算安全参考框架(NCC-SRA)》已成为云计算产业的重要标准。在云计算服务方面,亚马逊、微软、IBM已经成为全球领先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在云计算方面具有难以撼动的地位。
(4)大数据战略。2009年美国提出“大数据”战略,对大数据领域进行了超前布局,奥巴马上任伊始,就推出Data.gov大数据平台,依照原始数据、地理数据和数据工具三个门类,公布了大量数据,并汇集了1 000多个应用程序和软件工具、100多个手机应用插件。同时,美国还成立了数字服务创新中心,开发了Sites.USA.Gov网站,帮助各机构建设即插即用型网站,并出台移动应用程序开发项目,帮助各机构对移动应用程序进行规划、测试、开发和发布。2012年,美国政府推出了“大数据计划”,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美国总统办公室发布了《大数据:抓住机遇、保存价值》白皮书,提出了大数据发展的一系列政策。2016年,美国发布了《联邦大数据研发战略计划》,补充了2012年的“大数据计划”。2016年以来,在美国大数据政策的刺激下,大数据产业迅猛发展,产生了诸多拥有核心技术的大数据公司,继续引领全世界大数据产业链的发展。
(5)政府公开数据。美国政府掌握着充足的数据,是大数据的主要来源。为使数据能够得到更深层次的应用,奥巴马签署了《透明与公开政府备忘录》,并通过设立奖金等形式,推动公众通过数据挖掘来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同时,美国提出“公开信息”倡议,放开信息管制,鼓励企业利用公开数据,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工作岗位。例如,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开放气象数据,继而开放了全球定位系统数据。近年来,美国健康数据共享获得成功,目前正在尝试开放能源、教育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数据。
(6)知识产权保护。美国高度重视保护互联网产业的技术研发、专利和知识产权,并已在核心和关键领域形成专利体系。例如,2015年美国IBM公司共申请7 355项专利,连续23年蝉联专利冠军;高通、谷歌、英特尔、微软等互联网企业也纷纷进入专利申请的前十名。同年,IBM和高通在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均超过1万件,成为我国专利申请前十名的互联网企业。另外,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领域,目前美国均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并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占领了发展制高点。同时,美国积极推动专利体系的现代化发展。2011年,美国批准了《美国发明法案》,强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促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互联网及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同时,美国专利与申请办公室加快审批程序,使专利申请能够在一年内完成,并给予小企业50%的折扣,这种方法使3 502家公司、超过1 278家小企业快速将技术转化为市场产品,该程序启动后7个月内就完成了101项专利申请,每项专利的平均等候时间只有117.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