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用药45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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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各类型青光眼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1)原发性青光眼
1)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眼科常见急症之一,应迅速用局部和全身药物降低眼压,防止视功能进一步损害。眼压下降后及时选择激光或手术治疗。
2)原发性慢性闭角型青光眼:
药物治疗降低眼压,择期手术治疗。
3)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首先采用低浓度、小剂量药物治疗;单种药物不能控制眼压者,可联合用药。对于长期用药定期随访困难或眼压控制不良而视功能进行性损害的患者,应择期进行手术治疗。
(2)继发性青光眼
1)葡萄膜炎继发性青光眼:
早期积极控制眼部炎症,通常炎症得到有效控制后眼压亦随之下降。控制炎症的同时局部和/或全身应用降眼压药。房角广泛粘连闭合者,药物治疗后应择期选择手术治疗。
2)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
控制眼部炎症,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
3)异色虹膜性睫状体炎(Fuchs 综合征):
控制眼部炎症,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白内障严重影响视力的患者行白内障手术治疗。
4)单疱病毒性角膜炎继发青光眼:
治疗原发病,抗病毒感染治疗;控制眼部炎症,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
5)虹膜角膜内皮综合征(ICE 综合征):
对症治疗为主,治疗角膜水肿,控制眼压。
6)色素播散综合征:
对症治疗,以降眼压药物治疗为主。
7)晶状体溶解性青光眼:
首先给予降低眼压和控制眼部炎症治疗;一旦眼压降至手术安全水平,应尽快进行白内障手术。
8)糖皮质激素性青光眼:
立即停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晚期患者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眼压时,应择期手术。
9)房角后退性青光眼:
早发型患者,局部抗炎治疗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迟发型患者,首先采用低浓度、小剂量降眼压药物治疗;单种药物不能控制眼压者,可联合用药。对于长期用药随访困难或眼压控制不良而视功能进行性损害的患者,应择期进行手术治疗。
10)新生血管性青光眼:
预防性治疗,视网膜缺血性疾病者在虹膜出现新生血管生长之前应尽早行激光视网膜光凝术,预防疾病的发生。早期行激光视网膜光凝术,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眼用注射液。进展期采用激光视网膜光凝术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晚期降眼压治疗联合抗炎治疗;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眼压者择期行滤过性手术;视功能极差的患者可选择行激光睫状体光凝术。
11)睫状环阻滞性青光眼:
局部使用睫状肌麻痹剂解除睫状环阻滞,恢复前房。抗炎治疗联合降眼压药物治疗。积极药物保守治疗后前房仍难以恢复的患者,可择期行玻璃体穿刺抽吸或晶状体手术治疗。
(3)混合型青光眼:
临床上可见两种或两种以上青光眼共同出现,称为混合性青光眼。
(4)先天性青光眼:
手术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仅在手术前短期使用或用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手术的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