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唐宋时期属于村民自己的村落
唐代推行城乡分治的管理方式,是村落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大唐建立伊始即颁布重要法令:
大唐令: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每里置正一人,(若山谷阻险,地远人稀之处,听随便量置。)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在邑居者为坊,别置正一人,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并免其课役。在田野者为村,别置村正一人。其村满百家,增置一人,掌同坊正。其村居如满十家者,隶入大村,不须别置村正。天下户为九等,三年一造户籍,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一送户部。常留三比在州县,五比送省。(仪凤二年二月饬,自今以后装潢省籍及州县籍也。)诸里正,县司选勋官六品以下白丁清平强干者充。其次为坊正。若当里无人,听于比邻里简用。其村正取白丁充,无人处,里正等并通取十八以上中男、残疾等充。[66]
从此,唐政府将全国的人口分为两类:乡村户和坊郭户。又通过均田令、租庸调制等一系列措施,用编户籍的方式将农民固定在乡、里、村中。对政府来说农民的坐标定位就是邻保乡里,而对农民自己而言,其在家庭和亲友的私人社交圈的坐标定位就是村落。
从唐代以后村落开始逐渐稳定下来了。村民家庭开始世世代代在固定的村落里生活、繁衍,他们也能像贵族们一样名正言顺地尊祖敬宗,在村外有祖坟,在家里有供奉祖宗的厅堂和牌位。他们用笃信佛教的方式,通过造像、刻经等来求得祖宗和现世及后代家人的平安;他们也通过多神化信仰,来求得自己和家人的平安;乞求神灵护佑,帮助自己和家人祛病除灾。因此,此时的村落已不仅仅是一个现世人的居所,还是一个现世人与亡故人和未来人互相沟通的人鬼世界,同时还是一个现世人与宗教、各种神灵互相沟通的人神世界。并且随着村落的固定化,地缘化的共神也逐渐形成,出现村民心中认为能护佑整个村落和村民的村神,并为村神立庙,成为村庙。村庙是每个村落所独有的,具有排他性,即便是供奉同一个神,比如“关帝”“观音菩萨”等。[67]宋代以后随着宗族势力的加强,村中还有各个宗族的“祠堂”。到明代,村落逐渐成为聚村落、祖坟、村庙三位一体的人鬼神的三维世界,对现世人来讲,村落就成为一生中永远也无法消逝的家乡、“故乡”。唐宋时期的村落就是这个结果形成的重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