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31个地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3‰,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增长14.1%(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图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详见表2)。
表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6.2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5万个。
图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增长65.5%。其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占68.3%(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图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290.8万人,增长30.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18万人,增长1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2515.1万人,占35.2%;建筑业5320.6万人,占14.9%;批发和零售业3315万人,占9.3%。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166.6万人,占4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74.5万人,占18.6%;住宿和餐饮业1069.4万人,占11.9%(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9.8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3.8万人。
图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466.8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26.1%,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73.9%。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34.2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8.5%;批发业169.8万个,占20.7%;零售业103.1万个,占12.6%。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4730.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7403.6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4%;建筑业1675.4万人,占5.7%;批发业1457.8万人,占5%。
表5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8.4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0.8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8万亿元,占7.9%;房地产开发经营18.7万亿元,占4%(详见表5)。
图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6.6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其中,节能环保产业7.1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9%;新材料产业4.7万个,占0.6%。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62.3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1%。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003.9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4%;新材料产业707.9万人,占2.4%。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下降了1.8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2%,提高了1.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2.9%,下降了2.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5.1%,提高了1.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5.3%,比2008年末下降了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4.7%,提高了5.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4.1%,比2008年末下降了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5.9%,提高了3.5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东部地区占55.4%,比2008年末提高了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19.7%,下降了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18.2%,下降了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6.7%,下降了1.7个百分点。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东部地区占54%,比2008年末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20.9%,提高了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18.4%,提高了0.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6.7%,下降了1.2个百分点(详见表6)。
表6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图6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法人单位分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5.7%,比2008年末下降了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4.3%,提高了3.1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1.4%,比2008年末下降了8.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8.6%,提高了8.2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东部地区占40%,比2008年末提高了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23.3%,下降了1.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27.9%,提高了1.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8.8%,下降了1.1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占43.6%,比2008年末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23.3%,下降了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25.6%,提高了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占7.6%,下降了1.9个百分点。
图7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