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章 温馨的家
已是戌时,天色渐黑。
陈炜一家人带着为数不多的行囊、家畜离开了这所农家小院。
大伯陈伯仁早已怒极,此时没了外人,才哼道:“这些年若非吾照看,他们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这小兔崽子当时怎么没病死!竟让吾当如此多人下跪!简直倒反天罡,不得好死!”
三叔陈叔礼附和大伯陈伯仁道:“大哥,那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目无尊长,如此行事在外讨不了好,迟早会被社会毒打。”
“他们离了我们家就是寸步难行,守着那二亩地没有爹娘咱们一家子贴补,饭都吃不上,大伯你读书人心肠子软,要是我,早就给他们撵走了。”
祖母也哼道:“捡了一个病秧子回来还真当宝了,老二这个孽子,我看他们离开咱们怎么生存。”
大伯若有所思的看着祖母,道:“娘,哪天他们舔着脸回来,我先把话说好了,谁都不得接纳他们。”
“大家都知道了没有?不然日后吾高中进士,汝等莫要沾光。”
祖父心中也憋着气,这毕竟不是什么风光的事,道:“都去睡吧!”
……
天色渐黑。
陈炜一脸赧然的拉着父母,认错道:“爹,娘,对不起。”
李氏轻轻拍了拍他的手,道:“臭小子,瞎说什么啊,你咋就对不起咱们了?”
陈炜道:“我事先没和你们说,便自作主张分家,黑灯瞎火的,咱们连个住处都找不到。”
李氏白了一眼陈仲义,娇哼道:“你这做爹的还不如儿子呢。”
陈仲义嗡声道:“咋?”
“咋?”
李氏叱道:“这些年我嫁过来吃了多少苦啊?嫁妆都拿给你贴补你家老大啦,得了什么啊?”
“你要有你儿子一半魄力,咱们说不定早发财了。”
陈仲义也不说话,任凭老娘埋怨。
陈炜知道,李氏不想让自己有任何心里负担,她支持自己儿子做的一切,她怕老爹会怪罪自己,所以才会事先给老爹打预防针。
“诶诶,你干啥去?说你两句还不高兴了是吧?”
陈仲义微微蹙眉,道:“我去找柴。”
“干啥?”
“盖房!”
房子就在家里贫瘠田地旁边盖的,老爹寻日会做很多零散活,木匠手艺很好。
一家人累了大半夜,才盖了一座简单的茅草屋,总算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了。
小院不大,只有三间房,左边老爹老娘住,中间陈炜住,旁边姐姐住。
外面还扎了篱笆小院,家禽和大黄狗被圈在里面。
快到凌晨了,一家人累的不成样子,皆都呼呼大睡起来。
唯独陈炜睡不着。
他安静的躺在床上,思考着未来。
一切都是暂时的,无论如何要先脱离陈家的桎梏,以后赚了钱才不至于被吸血。
原主在给陈伯仁打扫书房的时候,偷偷学习了很多知识,这些理论足够支撑陈炜科考了。
当陈炜记忆和原主融合后,也知晓了明朝的一些事理。
这是一个读书人大于一切的年代,想要出人头地,科考为官是唯一的出路。
陈炜身子羸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还染病在身,做不了什么体力活。
祖父祖母嫌弃他是累赘无可厚非。
读书定是不行的,尽管原主有底子,可陈炜也不想去读书了,耽误时间不说,主要太费钱了。
明朝培养一名读书人不那么容易,就拿大伯举例,从十三岁开始科考,考到三十五岁才堪堪中了秀才。
这其中每年读书耗费最少二十两银子起步。
当然,大伯可能资质比较愚钝,就按天才来算,三年科考全中,也最少需要一百两白银。
现在父母一年务农才堪堪能存三五两白眼,如何能供他读书?
读不起。
这个时代,读书拼的都是财力,陈家太穷了,没这个资格去染指读书人的世界。
陈炜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读书。
得想办法先让这个家富裕起来再说其他吧。
好在这是一个挺好的时代,弘治中兴,政治清明,只不过……好像还有两年弘治帝就要驾崩了。
明朝最爱胡闹的皇帝朱厚照要登基后,这个天下又会被搅成什么样子还不得而知。
现在正是发家致富的好时机,两年后可能会很难。
至于暂时该做什么,陈炜一时也没头绪,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
第二日一早,老娘和老爹早起。
他们勤劳一辈子了,尽管昨晚没怎么睡觉,第二天依旧会早早起来做饭。
家里暂时没厨房,老爹临时搭了铁锅,老娘用小米熬了点粥。
“哎。”
老娘叹口气,眼眶红红的。
老爹不明所以的道:“咋了么?受不了分家的苦?”
老娘摇头道:“才不是!”
“炜儿虽然是我捡来的,但我一直将他当亲儿子,以后若是找到父母了,你让我怎么活啊!”
老爹沉声道:“那个时候他衣着华丽,看上去便是大富大贵家的孩子,想来是染了病,父母才不要了他。”
“即便真找到了,炜儿也未必认。”
老娘叹道:“可那是人家亲爹亲娘啊,血浓于水的啊。”
老爹无奈叹口气,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等陈炜起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
爹娘和姐姐已经下地做活去了,他拿着柳条随意刷了刷牙。
牙刷呢?
陈炜似乎想起什么,他前世好奇的时候读过罗宾逊出版社出版的《发明大全》一书,列举了人类300项伟大的发明,其中就有一项关于弘治皇帝发明中国第一把牙刷的伟大发明。
弘治皇帝发明牙刷最初只在皇室内使用,到现在似乎还没流传到民间?
那是不是可以打个时间差?
陈炜心中有了个大致的想法,旋即去大铁锅中喝了母亲留下来的一碗粥,然后踱步来到清溪村村落内。
大伯这个时候抱着书本离开村落去城里读书,看到陈炜,脸上露出一抹厌恶,也未招呼,便愤然离去。
陈炜并未在意他,找到了正在村落内溜达的刘宝。
刘宝是村内的小混混,寻日也无正事,成天瞎溜达,年纪不过十三四岁,五大三粗,身材魁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