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章 跟踪
第二天,阿玛迪斯收到了韦德的消息。
“老头已死。不是光头的老头,是拿枪的老头。顺便一提,我努力克制住了没吃他的脑子。附上几张大头照——韦德”
很显然,韦德搞错了大头照的意思。他发来了几张毕达哥拉斯断头的照片。
不过阿玛迪斯不在意这些细节。他把手机卡拔出来踩碎,扔进马桶冲走。这张手机卡存着他买凶杀人的证据,可不能留着。虽然他不是什么道德感很强的人,但是被警察盯上总归是很麻烦的。
总之,毕达哥拉斯死了,他安全地拿到了这五十万——严格来说,去掉给韦德的报酬,还剩四十五万。顺便小小的出名了一把。
excello这个比赛的名头不小,比赛时还有记者现场直播。因此阿玛迪斯力压群雄拿到冠军的表现已经引起了不少注意。
有几家媒体称阿玛迪斯为“脑力超人”,不过这个称号太蠢了,他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他又去了一趟玛格丽特酒吧,把银行卡亲手递给韦德·威尔逊。同时不得不忍受韦德添油加醋地讲述自己斩杀毕达哥拉斯的经过。
告别了韦德,阿玛迪斯走出修女酒吧。此时正是下午两点,阳光正好。街上行人不多。阿玛迪斯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忽然,他意识到有一个人在跟踪他。
有一个脚步声已经跟他走了三条街,并且和他的距离一直控制的很好,不远也不近。这绝不是巧合。
阿玛迪斯并没有变异出超级听力。他的感官与常人无异,只是他的大脑能更好地处理感官传来的信息。就像昨天他在玛格丽特酒吧同时偷听十几个人聊天那样。
每一个人走路时的走路习惯、发力习惯、体型、脚型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脚步声也各有特色,就像一张声音名片。阿玛迪斯的大脑便可以准确分辨出不同的人的脚步声。
只用听脚步,阿玛迪斯就能总结出追踪者的如下信息:女性,穿高跟鞋,从每一步的距离来看净身高大概175公分左右。长得很漂亮,因为每个走近她的男性都会放慢脚步。
阿玛迪斯尝试着转了几个弯、混入人群中。都没甩掉那个脚步声。无奈之下,只好来到一处公交站台,随便坐上了一辆即将关门的公交车。
如果那个人不想跟丢,就必须跟着一起上车,从而暴露自己的存在。如果那人不上车,阿玛迪斯甩掉他的目的也达到了。
阿玛迪斯上车上的猝不及防。跟踪者一下慌了神,一路小跑,赶在公交车关门前上了车。
上车后阿玛迪斯没有坐下,而是站在靠窗的位置,借着玻璃的反光大致看清了跟踪者的特征。
那是一个相貌出众的女性,一头金色波浪卷发,身上穿着华贵的白色貂皮大衣,下半身穿着一条白色紧身皮裤,脚踩恨天高高跟鞋。一上车就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和阿玛迪斯推测的特征基本一致。
大部分人会觉得,特工、间谍、杀手之类的职业,不能穿的太显眼。
但其实这是思维误区。有些人反而喜欢在执行任务时穿的花里胡哨吸引眼球。
用花哨的衣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办完事之后找个隐秘处把衣服一换,脸上妆容一卸。就能很轻易地脱身。还能误导警方追踪错误的目标。
眼前这位貂皮恨天高女士显然就是这一类型。
阿玛迪斯不怕她在一车人眼皮子下对自己不利,如果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根本没必要跟踪自己三条街。
既然追踪者已经现身,一直坐公交车也不是办法,阿玛迪斯思考了一会,索性在下一站直接下车。
公交车开门的时间很短。因此金发女也不得不跟着下车。只不过阿玛迪斯从后门下车,她从前门下车。这一来一回,金发女也已经意识到自己多半是暴露了。但她神情并不慌张,
“今天天气不错啊。”阿玛迪斯远远看向金发女,开口说道。
“是啊。”金发女回答。
“找我到底有什么事?”阿玛迪斯问。
金发女沉默了一会,道:“你就不怕我要对你不利?”
“那边有一家银行,银行的atm机上有监控,清晰度很高,我们俩的一举一动此时都被拍了下来。”阿玛迪斯双手插兜,“假如你一点也不在乎暴露自己,执意要杀掉我的话。那我下不下车也没什么区别。而且我相信你不是来找麻烦的。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毕达哥拉斯·杜普雷吗。”金发女道。
阿玛迪斯一惊。是来替毕达哥拉斯报仇的?这么快就顺着韦德找上他了?难道韦德被抓了,还把他供出来了?
他的脑中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但越是思考,他就越是冷静下来。
韦德早上刚杀了毕达哥拉斯,下午这老头的同伙就顺藤摸瓜找上了自己?毕达哥拉斯应该没有那么强力的同伙。在阿玛迪斯的认知中,起码得是红房子、神盾局这样的特工机构才能做到这样的事。
而对方如果是红房子的话,自己多半已经被麻醉起来套麻袋了。
红房子里有一个专门搞科研的下属机构叫“科学课堂”,二代黄蜂女就在那里工作。科学课堂里有不少和大脑控制相关的实验。如果被抓去那里的话,阿玛迪斯要么会被迫为红房子工作,要么会沦为解剖素材….
“你是神盾局的人?”阿玛迪斯谨慎地打量金发女的表情。
金发女脸上的惊讶掩饰不住。她叹了一口气,从貂皮大衣里拿出一张证件:“脑力超人还真不是说说而已。我确实是神盾局特工,我叫莎朗·卡特。”
“你好,卡特特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佩吉·卡特的亲戚?”阿玛迪斯简略瞟了一眼莎朗递过来的证件。
“我是她的侄女。”莎朗有些意外。
佩吉·卡特公开的身份是美国队长的旧情人。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她是神盾局的创始人之一。也是第一位13号特工。莎朗·卡特一生都活在这位传奇的阴影之下,因此她也追随佩吉的步伐,加入了神盾局,并破例继承了13号特工的代号。
“你代表神盾局来找我,是为了调查毕达哥拉斯·杜雷普?”阿玛迪斯问。
“不,事实上。我们是为了保护你不受到毕达哥拉斯的伤害。有证据表明他是一个高智商连环杀人魔,喜欢杀害比自己智商更高的目标。你是本届excello大赛的冠军,他很可能会盯上你。”
阿玛迪斯笑了。他笑是因为他高估神盾局的办事效率了。“这点不用你们操心了,毕达哥拉斯已经死了。”
“已经死了?”莎朗一瞬间表情管理失败,张大了嘴巴,“稍等。”她转过身,手按在耳内的隐蔽耳机上。
“我的同事进入了他的房子。他确实已经死了,尸体被斩首。你是怎么做到的?”莎朗难以置信地看着阿玛迪斯。
“不难。excello的五十万奖金是他发出的。虽然他很谨慎,用了十二个境外账户分别转账到一张境内银行卡,然后又用各种渠道把钱洗了一遍,最后才转账给我。但只要有耐心,很容易就能追查到他本人的信用卡。得到信用卡信息就相当于找到了他的地址。”阿玛迪斯随意把这个问题敷衍过去,没有提起买凶杀人的部分。
他不怕在神盾局面前暴露自己杀了毕达哥拉斯。只要杀的是坏人,对于神盾局来说就无所谓。
“你简直是天生的特工。”莎朗感叹道。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神盾局特工也是这么追查到毕达哥拉斯的住址的。但是比阿玛迪斯慢一步。直到今天中午他们才摸到了毕达哥拉斯的公寓外。还不敢进去怕打草惊蛇,一直在屋外蹲守。
至于杀人的事情,莎朗并不很在意。神盾局自己也不怎么把美国法律当回事。特工不能太讲原则,难道战场上你要和九头蛇讲文明守法?
阿玛迪斯耸耸肩,不置可否。
“神盾局很看好你。阿玛迪斯。我这次来除了保护你免受毕达哥拉斯的伤害,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评估你是否有资格加入神盾局。这么看来你已经通过了。”莎朗继续说道。
阿玛迪斯思考了一番,开口道:“我可以加入神盾局,但是神盾局必须为我的科研项目投资。”
“你的科研项目?”莎朗又按了按耳机,“哦,是再生摇篮项目对吧。可以。只要你加入神盾局,除了基本的工资以外,我们会承担再生摇篮项目的一切实验器材和经费。前提是再生摇篮完成之后,必须先专供神盾局使用,然后才能放出外界盈利。”
莎朗说的很流利,这种涉及大笔金额的项目不是她一个普通特工能决定的。显然是耳机里一直有人在教她怎么说。
再生摇篮的断肢重生效果,对于神盾局来说非常珍贵。每一个特工的培训周期都很漫长,期间要投入不少资金。却很容易在战斗中残废不得不退役。有了再生摇篮可以大大改善这种情况。
“我可以接受。”阿玛迪斯点点头。
人怕出名猪怕壮。阿玛迪斯需要名气来帮自己拉投资,但是名气也会给他带来危险。不止是神盾局觊觎高智力人才,AIM、红房子、九头蛇也想要。他们可不会像神盾局一样乖乖和你谈条件。
加入神盾局也是理想的结果之一。即解决了资金问题,又能获得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莎朗拿出一枚圆形徽章,上面刻着神盾局的老鹰标志:“拿着这个,明天坐飞机去华盛顿三曲翼大楼,机票神盾局报销。我们会给你办理加入神盾局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