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章太炎對劉台拱“音兼義説”的肯定
劉台拱的學説主要見於清光緒十五年廣雅書局刊刻的《劉氏遺書》中,其中涉及到轉注學説的見於《劉氏遺書》卷八《文集》的《轉注假借説》中,文章雖短,但可認爲是經典之論,而此文對章太炎的轉注假借學説的影響也是深遠的,下面摘引其中部份内容:
轉注假借,特用以通音義無窮之變耳。以一義生數字,謂之轉注;以一字攝數義,謂之假借。隨音立字,謂之轉注;依音託字,謂之假借。……轉注者,依乎事、意、形、聲以立文者也,同則難知。即如老爲會意,考爲形聲,而許君合之以爲轉注,則其不出前四者,亦可明矣。由是推之,古今異言,方俗殊語,當書契始興,即不能無故爲立此一義,而三代以來文字,必當有隨世增加者矣。當其時,外史達書名,則上之文字無不通於下也;太史陳風詩,則下之聲音無不達於上也。閭里之謌謡,豈盡合乎聖明之制作哉?轉注之塗,由此寖廢,亦其勢然也。後世所造俗書,多轉注之流,……俗書不可通行,故文字之變簡;方音不能無異,故聲音之變繁,惟其不得變於文字,而乃變於聲音,此其勢亦如井田之爲阡陌,五等之爲郡縣也。[21]
劉台拱的《轉注假借説》主要在轉注理論上有兩方面的突破,一是轉注與音韻的關係,二是轉注與方言的關係,而後者其實又可歸入前者,因爲方言在劉台拱看來也屬於音韻的範疇。雖然劉台拱提出方言對轉注的影響很可能陷入混淆轉注字與方言同義字(古今同義字)的泥沼,但相對“同部説”“頭必相同説”“互訓説”是有進步的,因爲事實證明很多轉注字都是同源詞,而同源詞在聲韻上必須相同或相近,這就意味著轉注字與音韻的深入研究是密不可分的。僅舉一例,以證明轉注字與同源詞的關係:章太炎在《轉注假借説》中認爲“畐”“𤰇”爲一組轉注字:
畐、𤰇同在之類。
按:畐、𤰇當爲同源詞。畐,上古並母職部;𤰇,上古並母之部。
畐,本義爲滿。《説文·畐部》:“畐,滿也。从高省,象高厚之形。讀若伏。”觀畐之古文,甲骨文作(前四·二三·八),(甲三〇七二),象形,爲盛器。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字象長頸鼓腹圜底之器。”“畐爲盛器,充盈於中,因以象徵豐滿。”清倪濤《六藝之一録》卷二百一十四:“畐,無足鬲也。”𤰇,備之古字,《康熙字典·艸部》引《集韻》:“𤰇,備古作𤰇。”《集韻·至韻》:“𤰇,《説文》:‘具也。’隸作𤰇,通作備。”備,本義人拿或背爲盛箭之器。觀備之古文,金文作(簋),(齊侯壺)。《漢語大字典·人部》備字條言:“按:甲、金文爲‘箙’的象形字,盛矢器。”箙,《説文·竹部》:“箙,弩矢箙也。”金文作(羖簋蓋),即爲用竹、木或獸皮等做成的盛箭器具。盛器即引申爲滿義。《國語·楚語上》:“四封不備一同。”韋昭注:“備,滿也。”《荀子·王制》:“上察於天,下錯於地,塞備天地之閒。”
在音韻上,聲母方面,畐、𤰇上古皆爲並母(畐爲奉母,古無輕脣音,奉歸並);韻部方面,畐上古職部,𤰇上古之部,之、職對轉。
不可否認,音義對同源詞的判定同樣重要,而作爲同源詞的一組轉注字,字與字之間的音義關係同樣重要。劉台拱把音相近作爲判定是否爲轉注字的標準之一,是有重大意義的。而章太炎在蘇州國學講習會上針對“同部説”“頭必相同説”以及“互訓説”進行批判後,也對劉台拱的“音兼義説”進行了肯定:
劉台拱不以小學名,而文集中《論六書》一文,識見甚卓。謂所謂轉注者,不但義同,音亦相近。此語較戴氏爲有範圍。轉注云者,當兼聲講,不僅以形義言。所謂“同意相受”者,義相近也。所謂“建類一首”者,同一語原之謂也。同一語原,出生二字,考與老,二字同訓,聲復疊韻。古來語言不齊,因地轉變,此方稱老,彼處曰考;此方造老,彼處造考,故有考老二文。造字之初,本各地同時並舉,太史採集異文,各地兼收,欲通四方之語,故立轉注一項。是可知轉注之義,實與方言有關。《説文》同部之字,故有轉注;異部之字,亦有轉注,不得以同部爲限也。[22]
把章太炎的這段話與劉台拱《轉注假借説》的内容兩相比對,可以看出劉的“音兼義説”對章的影響是深遠的,章太炎這段話中可以總結出四方面的内容:一、轉注字“不但義同,音亦相近”;二、建類一首實際上指的就是同源詞;三、轉注字的形成與方言有密切的關係;四、同部可以轉注,異部亦可以轉注。其中第一點和第三點直接來源於劉台拱的學説,因爲劉台拱在《轉注假借説》中重點闡述了轉注與音義的關係以及與方言的關係。第二點間接來源於劉台拱的學説,因爲劉台拱認爲轉注字不僅義上有關係,即“以一義生數字謂之轉注”,同時在音韻上亦有關係,即“隨音立字謂之轉注”,概括起來轉注字既要義同或義近,又要音同或音近,那麽這個標準實際上就是系聯同源詞最重要的標準,只是劉台拱没有明確地意識到這一點,而章太炎意識到了,並就此點進行了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