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球可持续金融监管与投资合作
在过去10年中,ESG已成为重新定义金融行业发展方向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从最初金融机构只是进行“排除式”被动投资,到现在已经演化为一系列ESG投资策略,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以更好地管理风险和提高回报。
预计到2026年,全球资产管理者管理的ESG相关资产将从2021年的18.4万亿美元增至约33.9万亿美元。在这不到5年的时间里,ESG资产将占全球管理资产总额的21.5%,但与此同时,误导性陈述和“漂绿”行为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随着投资者对ESG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旨在提高可持续资金流质量及金额的可持续金融政策也显著增多。这些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使资本分配与可持续性风险合理适配,从而将各种形式的金融活动转向可持续发展事业。这些政策横跨范围很广:从要求提供与气候和环境相关的信息,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到对资金流实施直接的金额控制,如中国人民银行的碳减排支持工具。
但是,现阶段ESG领域的监管是非常分散的,全球各地的监管标准不尽相同,从而导致产生误导性陈述。如果央行政策、金融法规和监管准则之间没有一定的协调,那么金融部门只能缓慢、片面、分散地调动可持续资本。
在市场层面,大多数投资者认为可持续投资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漂绿”问题。“漂绿”行为相当普遍,企业和基金公司所声称的可持续发展是无法验证或不可信的,这会误导投资者,让投资者以为自己在支持可持续倡议,也会阻碍企业在绿色证书认证上的公平竞争。
在上述监管分散与“漂绿”问题的大背景下,接下来将深入探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及我们为什么坚信ESG投资的未来取决于可持续金融战略,它将切实影响全球可持续发展成果,对气候、环境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将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金融政策的框架,确保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指标被纳入金融决策。
第二,创造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的投资机会,识别与匹配投融资机会。
第三,降低风险,扩大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的投资规模。
第四,加强可持续发展目标影响的管理与量化评估,为可持续投资创造一致而有利的环境。
为解决监管分散问题并加强各方协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通过支持政策改革、实施国际金融整体框架来帮助创造这种有利的环境。国际金融整体框架指的是各方政府需要针对自己做出的政策承诺,推出相应的经济政策,这将促使政府根据各方优先事项来制定长期的金融框架及可持续发展投资计划,同时保证债务可持续。
目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积极与各国政府合作,分析和评估各国管理现有债务或发行新债需要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金融解决方案。这些工作的开展围绕可持续发展这一总体目标,促进以可负担的成本提供稳定长期融资。为实现这一目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公共和私营实体均建立了牢固的伙伴关系,以支持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的债券发行和债务重组。
随着市场上气候承诺的增加,对市场诚信和缺乏统一可持续性报告的担忧也在增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决心要加强可持续投资产品的问责制。可持续金融中心致力于提高私营金融机构所做承诺的可信度,具体做法是推广能够提高可持续相关数据可靠性以及承诺透明度的机制。
在整合各国金融框架的工作中,有11个国家希望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金融分类标准上获得支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希望能够释放私有资本,并使企业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投资者地图提供了全面的国家一级市场情报,旨在引导投资者识别既能对可持续发展目标产生积极影响,又有潜力带来财务回报的投资机会。私人部门股东,包括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利用这些地图重新调整战略,以扩大投资影响,并锚定投资机会领域中存在的机会。此外,金融或非金融中介机构也可以利用地图中的投资机会领域来建立项目通道。
在国际层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充当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共同主持的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秘书处。2023年,在印度担任G20 主席国期间,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认识到,要扩大可持续金融规模,就必须解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政策设计、执行、问责机制,以及金融产品和银行可担保项目开发和评估方面的能力差距。
应对可持续性挑战,需要私营企业和公共部门采取综合手段,共同合作。这将涉及多种融资手段,产生不同结果,例如,可能会造成不平等的问题。因此,加强各方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合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