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 环境规制的政策体系
“环境规制”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表现形式不仅包括狭义环境规制所涵盖的环境制度、环境保护政策、环境检查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标准等,还兼有环境法律法规、环境税费、环保补贴、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机制等内容。因此,与环境规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划、计划、管理办法与措施即可视为环境规制政策,它是政府在特定时期为保护环境所规定的行为准则。从本质上看,环境规制政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战略的具体化,是诱导、约束、协调环境规制对象的观念和行为的准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定向管理手段。
环境规制政策的类型和工具都在日趋丰富,进而政策的分类也日趋多样。例如,按照政策实施途径与方式,可将环境规制政策分为:①利用市场,包括环境税费、环境补贴、市场债券、押金返还制度等;②建立市场,包括完善产权制度、私有化和权力分散、排污权交易、国际补偿制度等;③利用环境法规,包括环境法、标准、禁令、许可证和配额等;④社会动员,针对公众或组织,包括宣传、教育等形式。根据政策作用方式和性质的差异,可将环境规制政策分为直接规制、间接规制和自我规制三类。其中,直接规制政策指在国家法律体系的支撑下,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类环境法律法规以达到环境保护的政策手段。间接规制政策则基于市场的自主调节方式,以“资源有偿使用”“污染者付费”等为原则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纳入市场经济体系。自我规制政策主要指为鼓励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参与环境保护行动而采取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合作与交流等手段。此外,OECD按照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将环境规制政策分为基于绩效的管制、过程的管制、差别管制、经济手段、标准性管制、志愿行动类管制、法规和指引、第三方认证以及教育计划、信息公开等九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