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学术与现实
(一)经验命题与语言游戏作为独立的论题
大致说来,学界对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这一概念的研究有两种路径,一种是研究维氏在《哲学研究》中提出的各种语言游戏论题,比如对规则和私人语言的讨论;另一种则以后期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的使用为蓝本,这种讨论大多将语言游戏作为文化的隐喻,并且结论往往倾向于相对主义。
本书的选题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维特根斯坦论语言游戏这个概念的含义;二是维特根斯坦论语言游戏的演变,即从面相观看(aspect-seeing)、经验命题等角度理解语言游戏之间道理的传递;三是对维特根斯坦有关“语言游戏之间说服的思想实验”做出扩展式解读,以进一步阐明该思想实验中透露出的情感、偏见等因素对语言游戏的意义。
关于第一个论题,我们将以维特根斯坦的基本哲学观为出发点解读语言游戏的基本含义,即从科学和生活(或者科学研究与哲学考察)的区分为视角对语言游戏进行说明。这种说明有利于我们避免贝克和哈克对语言游戏所做的著名区分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能避免克里普克对语言游戏的解读可能面临的困难。在这种基本的解读框架内,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游戏,还是文化隐喻意义上的语言游戏,都能得到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批判性解读。
对于第二个论题,我们更多地从文化这种隐喻的角度进行讨论。尽管日常生活中以目的性实践活动为单位的语言游戏也会随着时间发生改变,但这些语言游戏从属于更为宏大的文化或宗教类型的语言游戏。本部分试图从形而上的道理层面对语言游戏的演变进行探讨。
关于第三个论题,我们会着重讨论日常说理之为“偏见确证”(biasconfirmation)这一现象,即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微观层面的语言游戏之说理情况。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表明,持有不同道理或不同语言游戏中的人在相互说理的时候,往往会设法确证自己已有的偏见,而对反面的证据视而不见,这种情况与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实验展现的说理境况完好吻合。因此,如果我们能对众人日常生活中的偏见、直觉等情感性因素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说明,则维氏语言游戏说理思想实验中的困境也能得到相应地理解。此外,我们还试图仔细辨明现代社会中的政治正确现象,从而为维氏思想实验中的物理学知识和神谕之间的关系做出一个判断。
以这种解读为基础,再结合《论确定性》的相关文本,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对经验命题的强调,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已经暗含了宏观意义上的语言游戏演变的大致方向。这种演变与语言游戏之间的说理息息相关。
应该说,从“说理”的角度解读维特根斯坦后期《论确定性》中的一些论题并不是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圈中的主流。一般认为,维特根斯坦在其《论确定性》中主要处理了传统怀疑论中的一些经典问题,比如外部世界怀疑论,等等[5]。但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刻意回避了“语法命题”或者“哲学语法”这些概念的使用;相反,他更多用到了经验命题和逻辑命题这样的概念。并且,维特根斯坦十分强调经验命题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甚至说经验命题是一切思想的基础。上述现象表明,经验命题及其周边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研究主题。
人的思想大都结晶在各种不同的语言游戏之中;因而,当维特根斯坦将其哲学聚焦在语言游戏的合理性以及语言游戏互相之间的说理时,经验命题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就显而易见了。
结合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认为,经验命题与语言游戏演变之间关联这一主题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一个合理展开;这个论题作为一个独立的维特根斯坦研究问题本身带有自洽性,将之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主题能加深我们对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面貌的整体认知。
(二)说理问题与文化研究
本书的选题应该说与当下各人文学科(比如历史学、人类学等)对各种语言游戏(即文化的隐喻)之间关系的深入思考形成相互对照。当下学术界对此问题的一般看法是,各种语言游戏(文化)内部的道理各不相同,我们应该对这种不同存有包容心态;各语言游戏应该和睦相处、美美与共。
本书认为:这种思维方式根植于现代社会的一个特殊政治原则——政治正确。政治正确即意味着对他人或者别的群体的尊重;这多少类似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言论自由的表述。然而,尊重他者是一回事;语言游戏之间的道理传递又是另一回事[6]。因而,尽管现代社会从一开始便受到政治正确的深刻影响,但多数原始部族的人们选择了拥抱现代文明;相反,选择古老生活方式的人在世界范围内则是少数(比如北美的阿米什人等坚持前现代生活的群体)。
抑或这种看法源自现代社会对各种少数部族文化的审美需要。很多传统文化因为与现代社会存在着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距离”,因而它们并不能在现代社会发生实际作用。而当某种文化失去了其发挥作用的社会建制或环境之后,人们更有可能从审美的角度看待这种文化。
无论是美美与共还是文化审美,它们都刻意回避了文化之间互相接受或说理的可能。而现实中文化之间的争端或者隔阂仍是一个持续的现代性问题(比如查理周刊事件等),如果秉持文化相对主义视角,则我们在面对国际上的人权灾难时,很可能会丧失基本的道德和正义标准,很显然,ISIS会说自己与现代文明对抗是基于文化和教义;而本书试图理解文化之间互相影响的内在道理,我们的分析试图表明,地方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可能存在某种线性关系,这一点在我们分析斯宾格勒的历史观(他的观点对维特根斯坦产生了重要影响)时也有所体现。
简单讲,本书通过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有关语言游戏、确定性以及经验命题等相关概念的研究,以期获得对于当代主流文化价值观的一个反思性视角。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就是一个族群认同逐渐形成或复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很自然地,人们会对自身的文化抱有优越感,这种自然的情感在一定意义上可能遮蔽我们对文化(或者语言游戏)内在道理演变逻辑的认知。
换句话说,各族群中那些古老的传统是否都值得在实际生活中被完好无疑地保存呢?什么能被保存什么不能被保存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毕竟现代社会有现代社会的一套治理原则,我们接受了现代社会就意味着我们接受了现代社会的一系列基本观念,这可能是我们对于传统观念进行取舍的内在标准;并非无论什么古代观念都能被解释得与现代政治原则兼容。
但遗憾的是,现代社会的“政治正确现象”恰好拒绝了对他者和传统进行道理上认真审视的可能。也就是说,只要不反人类,现代社会几乎允许任何一种文化观念存在。这种现象表明,现代社会虽然演化出了一套基本的政治原则和治理观念,但政治正确与这些观念几乎背道而驰。政治正确意味着捍卫弱势群体的权利[7],这又往往被解释为捍卫弱势群体及其思想或价值观。但人的权利和思想的道理是两回事,并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必然持有某种立场或价值观,混淆了人权和思想内容的现代社会注定会面临诸种考验[8]。
或许有人会说,政治正确是现代国家治理中迫不得已的手段或工具。也许这种观点是对的,但这也仅是权宜之计,毕竟政治上的正确无论如何都无法取代思想上或逻辑上的有道理。理论的讨论总是理想的,实际的情况往往需要政治正确和道理正确相互平衡。
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面对各种兼容或者对立的文化观念的时候又容易被观念之外的因素迷惑,选项很多,但缺乏执行自由选择的基本标准。因而,本书试图通过对维氏的《论确定性》中相关问题的研究,从理论的角度为我们面对他者文化或者历史文化提供一些新的视角;而从实践上说,这一研究也会对当代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冲突提供一些不同的理解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