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7章 走阿姨的路
出了传达室,郑午一边把装着样书的背包放在自行车篮筐里,一边感慨道,“不愧是出版社的人,要包烟都如此曲折生动。”
田源直点头:“比你写的寻秦记都精彩。”
同学们都在看今古传奇。
并不是杂志社送给郑午的样书,而是他们为了支持老同学,跑书店真金白银买来,向他这个作者邀功的,还出一期买一次,也不嫌麻烦。
郑午笑道:“少见多怪,你是没见着那些搓着手指明目张胆问你要贿赂的。”
“你见过?你小子什么时候也有资格被人索取钱财了?”
“上辈子!”
“你咋不说下辈子呢,一张嘴就知道瞎哔哔。”
“看吧,说实话你又不信。”
郑午还真不是乱说,上辈子他还真遇到好几次这种事。
田源哪里知道他偷活了两世,会信才怪,这小子跟他一起光屁股长大,身上几颗痣他都清楚得很,年前都跟他一样穷得叮当响,还没那资格被人吃拿卡要。
两人蹬着大杠去银行,把支票兑换成现金。
一万一摞,整整十摞,码得整整齐齐,诱人得很,路过的人全都要扫一眼。
田源也眼热得不行:“我长这么大个崽,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整整十万块呢,看着好感动,好想哭。”
“喜欢看就多看看。我马上要存回去,太扎眼了。”
“哦对。”
田源四处瞄瞄,催他,“快存快存,被盯上就麻烦了。”
于事,刚出炉的钱还没捂热,就又换成存折上毫无感情的数字。
保镖任务圆满完成,田源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位,两人慢悠悠的蹬着自行车边走边聊。
田源问,“你怎么不存定期?利息那么高。”
“那点利息,我还看不上。”
“哟,大作家眼光就是高,十万一年定期利息怎么也有个两到三四千,抵内地基层干部一年工资了,你这都看不上了,只能说牛逼。”
“你不懂,我有其他用途,转来转去的麻烦。”
“……听你这口气,是要干大事啊。”
郑午把头一昂,“那是,哥是谁?哥就是财神!不拿个世界首富,我都不好意思见人。”
“吹,给我使劲吹,牛皮还没破!”
两人一路斗嘴斗到夜市街,分开前,郑午从背包里掏出本样书扔给他。
田源看到封面上的作者名,不禁哑然失笑,“这种名字亏你也想得出来,你也不看看,‘郑财神’这三个字,印在这种青少年读物上合不合适!”
“你懂个屁!就是本财神的名字在保佑这本书爆卖!”
“……”
这货脸皮太厚了,田源又不想跟他说话了,推着车转身就走。
郑午连忙叫住他,“你气归气,可千万别忘了告诉同学们,我明天中午要大摆庆功宴,你一定要帮我通知到位。”
知道他明天要显摆、要装逼。
田源就故意气他,“我一定会走漏风声,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让你装不了逼。”
郑午做梦都想当面用钱砸得他们目瞪口呆,哪可能让他们有准备,威胁道,“你敢泄漏一个字,我们就绝交。”
田源哼了声,蹬着大杠跑得飞快。
现在都下午一点了,田源跟那些同学们一样,个个都要忙事业,从下午到半夜根本没空,复仇版庆功宴只能挪到次日中午。
等他走后,郑午又蹬着大杠找了家照相馆,拍证件照。
完事填收据,老板按惯例问顾客要洗多少张。
他张口就要100张,把老板都吓到了,开玩笑说:“你这是准备去办假证吗,要100张这么多?”
郑午也笑:“对,你要不要去报警?”
他主要是嫌麻烦,估摸着以后少不了要办这证那证,这里三张,那里六张,干脆一次多洗点。
“我操那闲心,何况老板一看就是个正派人。”
老板说笑着开了收据,叫他三天后来取。
事情还没完,郑午又冒着中暑的危险,蹬着二八大杠去了邮电局。
他想在房间里装部电话。
自己的事情渐渐多起来,还是打电话方便,大哥大太贵,得一两万呢,他才刚刚脱贫,根本舍不得买这种奢侈品。
等他满头大汗的跑到邮局,一问,直接把刚脱贫的小年轻吓得一哆嗦。
就装一部固定电话,居然要整整4500元!
你们咋不去抢呢。
得。
还是五毛钱一分钟的公用电话适合他。
看来手里的十万块也不顶什么用,他还是个妥妥的穷逼。
郑午垂头丧气的把二八大杠蹬回小院,浑身上下汗得跟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现在都快四点,院子里照样没人,郑午拎起水管,劈头盖脸一浇,冷水冰凉,刺激得他扯着脖子就嗷了一嗓子,把正摊着肚皮睡觉的大黄吓得一蹦老高。
冲完凉,一身清爽的郑午坐在桌前,想着那高昂的初装费,想着还有那么多爆卖的小说等着自己去抄,立马又斗志昂扬了。
金钱才是写作的动力,为爱发电什么的,只能唬唬那些眼神清澈的小学生。
他再接再厉给自己开了部书。
——还珠格格。
他决定走阿姨的路,让阿姨少走点路。
反正阿姨名下的书几十本,也肯定不会在乎走丢个一本两本。
这剧太深入人心了,名字刚写完,主题曲轰轰烈烈的旋律就已经在脑海里响起来,“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这是部现象级神剧。
男主角一位爆红,另两位继续红。
女主角全部爆红,大爆特爆,从此成就她们制霸娱乐圈的江湖地位。
至于主角后面各种狗屁倒灶的事,这世还没发生,他也懒得管,先把书抄……写出来,把版权尿个圈再说。
顺便把里面所有歌曲一并抄了。
渣渣都不想给湾湾留。
就是这么绝!
说到湾湾文艺界,就绕不过皇冠出版社,更绕不过皇冠的三毛。
阿姨靠剧在大陆刷脸。
三毛靠书。
撒哈拉的故事,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是那个年代文艺青年的朱砂痣。
想想爆卖的撒哈拉,郑午都想一并抄了,但人家20年前就已经出版。
不重生到70年代绝对来不及。
三毛躲过一劫。
只能算了。
还是还珠嘎-嘎-适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