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举债树形象止步
《人民日报》昨日刊发消息说,安徽省最近出台了“禁止乡村为树‘形象’而举债”的规定,乡村严禁举债搞建设。我认为这是大快民心的大好事。
为树“形象”而举债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综合各地实例,至少可排出几十种,但“寅吃卯粮”的害处,最主要恐怕还是百姓得不到较好的休养生息。除了少数富裕地区,极大部分地方的财政(尤其是乡村)都不会很宽裕,但一些最最基础的,比如中小学危房改造、乡村道路、水利设施、卫生健康,等等,总还是少不了的。建设和吃饭,永远是一对不太容易协调好的矛盾,今天集资,明天捐款,总是要老百姓提高觉悟,过紧日子,“人民的教育”要由人民来办,“人民的道路”也要人民来建。如此无穷尽地扰人,搁谁身上都受不了,这已经不是什么觉悟问题了。
究竟什么原因使得这个顽症难除?我想归根到底也只有一条:那就是树“形象”能得好处,所谓吹驴者得驴,吹牛者得牛,人们自然拣大的吹。平心而论,乡村干部也不愿意去做老百姓都反对的事,然而得好处的人多了,大家也就前仆后继,乐此不疲。样板路、样板街、样板房,各地都有,河南某地搞“千村千万工程”,结果是工程没搞好,整个市乡镇财政负债高达6亿元,本身底子就薄的地方,老百姓今后还怎么过日子啊。
这里还必须厘清一个模糊认识,即从来就没有多少干部认为这样树“形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为民办实事,态度粗暴点,负担重点,总归是为他们好,老百姓到时会理解的,可事实上许多老百姓不仅不理解,反而让乡村干部“听取骂声一片”。如果一定要弄清建设和吃饭的关系,我只能说恰如其分、因地制宜的“举债”必须以量力而行为前提,这和保守是两个概念,如若不然,就好比栽下一棵没有根的树,没有根的树是摘不到果实的。
“民为贵”当是民本思想、民本关怀之根本,举债树形象,不做也罢。
(原载《杭州日报》200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