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一 课题研究意义
(一)社会意义
生态环境史研究是一个新兴的领域,而且至今在全世界呈现出方兴未艾、蓬勃发展的趋势。之所以如此,就在于环境史研究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它才会格外引人关注。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文明取得了飞速的进步,这是家喻户晓的,但是工业发展所导致的严峻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由于对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认识不足,各发达国家在工业时代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导致工业文明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环境恶化和污染,生态物种不断消失或濒临灭绝,由此引发了种种灾难并惩罚了人类,使人类开始有所醒悟,于是人类开始重新反思自身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探讨社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环境史的研究首先在西方世界兴起并迅速得到了整个世界的关注,至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就世界范围而言,生态环境史研究由起步至今不过才30 余年,但发展相当迅猛,在国际史坛上已由 ‘边缘’ 走向 ‘主流’。”[1]这反映出生态环境问题在当今社会所受到的关注程度之高。
由生态环境恶化所导致的生态灾难近些年来在全球频繁发生,给各国社会经济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在突如其来的灾难中,无数社会财产顷刻间烟消云散,无数条生命眨眼间化为乌有。生态灾难巨大的破坏性使人触目惊心,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能不发人深省。这些灾难甚至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严峻的现实使各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这使得各国政府十分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于是各国政府不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本国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均认识到全球生态环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仅仅保护一国的生态环境是不够的,必须在全球范围内予以保护,才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之目的。于是各国不断召开国际会议,缔结条约,保护全人类共同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我国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也令世界瞩目,但是越是这样,我们就越不能忘记发达国家在工业革命时代经济迅速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的教训,越是要认识到生态环境建设对于巩固经济建设成果的重要性,越是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事实上,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当前我国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更不容忽视。早在十年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指出:“由于长期不合理的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我国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2] 可见我国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本来就是资源缺乏的国家。我国国土面积广大,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淡水、森林等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其他重要资源如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的人均拥有储量更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原本不足,再加上人为的破坏,我国的生态环境现状绝对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金石说:“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 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3] 可见,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必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务必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等,以限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保护生态环境不仅仅是各国政府的责任,更是地球上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因为政府的能力无论如何都是有限度的,它难以面面俱到、每时每刻来保护生态环境,更多的时候还要靠全体公民的努力,任何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都有责任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中国而言,国人的生态环境意识较以往有所改善,但仍有待提高,姬振海指出国人的生态环境观念淡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众在环保意识发展与环保现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反差,公众普遍对短期的、小范围的、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环境卫生问题了解度和关注度高,而对长远的、广泛意义的环境保护问题了解度和关注度低。二是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基本态度是,重实际问题而轻人文教育,重直接教育而轻间接教育,重整治轻预防,公众还没有完全把握环境保护的真正内涵。三是缺乏那种具有宗教情怀的深沉的热爱大自然和热爱生命的意识。四是没有全国性的环境保护的思潮和运动,缺少民间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机制,多强调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结果往往是政府中心工作一变,环境保护工作便退而次之,不能形成稳定的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和文化环境。五是环境意识中的错误心理,认为地球就这么大,大家都在以工业活动的方式发展经济,我们少排放一些污染物,环境也不见得好起来,而没有少排放的经济却可能发展得快一些,因而是少排放多吃亏。”[4]
因此,生态环境史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马世俊说:“研究中国环境问题发展史,看看古人有哪些做得对的,我们怎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发扬(当然不是照搬和模仿,更不是复古倒退);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对,我们怎样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这样,可使我们少走弯路,不犯或少犯历史上已经犯过的错误,把我们的环境保护事业和四化建设搞得更好。”[5] 梅雪芹指出:“环境史研究的社会功用或现实意义,笔者曾用三句话来概括,这就是:环境史研究是认识环境问题的一条路径,是解构有关环境问题之不当论调的一种方法,是增强环境意识的一个措施。”[6] 景爱也认为:“环境史研究通过历史的回顾,来阐述环境问题产生的前因后果,向人类发出警示和预告,唤起人类的良知,不要为了眼前的经济发展而牺牲环境,要把保护环境置于重要位置。前车之鉴,为后事之师,环境史研究的重要现实意义便在这里。”[7] 美国环境史专家休斯则说:“环境史可以给出一个基本视角,以提供有关导致现今状况之历史进程的知识,以及关于过去的问题和解决方式的例证,还有对必须面对的历史力量的分析。没有这一视角,决策就会深受基于狭隘的特殊利益之上的政治短视之害。环境史可以成为矫治草率反应的一剂良药。”[8]
可见,生态环境史研究能使我们了解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文明之间的相成相生关系,认识到生态环境在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意识到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既能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借鉴,还能提高民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而自发地加入保护生态环境的队伍,使生态环境能够得到广泛的关注和保护。
(二)学术意义
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生态环境史研究近年来在学术界异军突起、大放光彩,这不仅体现在为数众多的学者纷纷加入生态环境史的研究,使研究队伍越来越庞大,同时还体现在相关的研究成果不仅数量与日俱增且质量也呈现趋高之势,这使得生态环境史成为当今学术界的热门研究领域之一,并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之一。[9] 毫无疑问,从事这样一个新兴并是热点领域的研究,必定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首先,生态环境史研究有助于历史学的发展和完善。作为历史学科的一个新分支,生态环境史为历史学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众所周知,历史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在中国已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所积淀的丰厚底蕴始终使其引人注目,其他学科只能望其项背、自叹弗如。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发展重心的转移,实用学科受到前所未有的青睐,而历史学则由于对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直接促进作用较小而逐步失去了往日的辉煌并开始黯然失色。由盛趋衰的反差使很多历史学者难以接受,痛定思痛,大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历史学所面临的考验和挑战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导师常金仓先生说:“中国史学——这个在人文社会科学大家族中享有累世尊严的学科,遇上了令人极其难堪的考验。”[10] 而这种局面是许多历史学者迫切渴望改变的,他们为此做出了种种努力,但收效甚微,常金仓先生指出:“历史学要想在现代社会上重新获得自己的地位和价值,历史学家已是非得认真审查本学科基本观念不可的时候了。”[11]
环境史研究与现实社会的联系相对密切,因此环境史研究可以说是改变历史学当今局面的有益尝试,这也正是对历史学本身反思的成果之一。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学者们才会多方面地寻求途径,从历史的角度来发现新的问题,解决新的问题,从而促使历史学的发展,正如王利华所说:“时代发展不断给历史学家提出新问题,推动历史观念和理论方法不断更新,新的史学分支由此不断产生,终于枝繁叶茂,蔚为大观。”[12]
由于环境史的研究既涉及人类社会又涉及生态环境,因此,自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环境史开始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以来,与环境史研究相关的诸多学科便纷纷介入,如哲学、生态学、历史学、考古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气候学等。如此一来,必定会加强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合作,扩大了历史学的研究范围,这将有助于历史学科整体的发展和完善。梅雪芹说:“从世界史研究领域的开拓来说,辩证地认识工业文明的成就并系统地考察其问题、深入研究农业文明及其他古老文明的生态智慧,同时从国家立法、民间环保组织的努力、思想家和科学家的环境认知等方面具体梳理人类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是当前亟待我们努力从事的研究工作。如果中国的世界史学科能及时地做好上述研究工作,那么,它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所需要的从经济运行模式、科技到制度和观念的全面转变,就可以发挥更加有益的作用。”[13] 虽然她是站在世界史的角度谈论这个问题,但道理都是一样的。
其次,有助于传统思维方式的继承和发展。环境史虽然说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研究领域,但不能否认古代的学者早已对环境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并由此形成了相关的思想观念如较有代表性的“天人合一”观念,类似这样的思想观念从先秦时期到清代始终没有间断且代代相传。这些思想观念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华,这是环境史研究必不可少的。但是今天的社会毕竟不同于以往的社会,今天的社会环境跟古代社会大相径庭,今天的环境问题也比古代社会复杂得多,很多影响环境的因素在古代社会是没有出现的,因此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古人思维方式来解决今天的问题,要对传统思维有所发展。正如王利华所说的那样:“环境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突破过去视野的局限,匡正以往认识的偏差。毋庸置疑,环境史研究将继续讲述、甚至仍然主要讲述 ‘人类的故事’,然而其所采用的思想立场和叙事方式,与以往相比有若干显著的不同。”[14]
作为历史学的分支,环境史所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以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王利华说:“强调人的生物属性,着重从人与自然的历史关系中探寻人类生命活动的过程和规律,正是环境史区别于其他史学的主要思想界线。”[15] 尽管过去的学者也表示了对自然界的关注,但那毕竟是零碎的,远没有形成系统的思想体系,而我们今天的环境史研究,就是要把过去社会零碎的思想观念及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挖掘,使之完整地展现出来,为我们解决今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就此而言,这也是对传统思维方式的继承和发展,陈志强说:“生态环境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促使研究理论思维的变化,即在传统的历史研究中增加观察问题的新视角。由于研究视角的变化,人们在研究资料的整理和选取、史料的解读、史实的构建和解释、历史经验的总结方面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进而推进了人们对过往历史的新认识。”[16] 可见,环境史研究,既是对传统思维方式的继承,更是对传统思维方式的发展,也正是在这种继承和发展中,文明得以传承,学术得以发扬光大。
再次,环境史研究促使了新的研究方法的产生及运用。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是生态环境史的主要研究内容。环境史研究既涉及人文科学又涉及自然科学,这就决定了环境史研究呈现多学科研究的性质,因此单靠历史学是难以完成这一研究任务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行多学科的交叉,进行跨学科研究,广泛学习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以及技术方法,这种研究方法目前已是环境史研究学者、专家的共识。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式无疑是一种新型的研究方法,也是其他学科都在鼓励并尝试使用的研究方法。
生态环境史研究所涉及内容的广泛性要求历史学者必须同其他学科领域的学者进行密切的跨学科交流与合作,这些学科包括考古学、生态学、地理学、人类学、气候学、生物学等众多学科。因为任何一个历史学者都不可能完全掌握生态环境史研究所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对于其他学科从事环境史研究的学者亦然,因此,从事环境史研究只有和其他众多学科的学者开展跨学科合作,取长补短,相互配合,才能顺利地完成生态环境史的研究。
第四,有助于我们更深层次地认识和挖掘传统思想文化。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的灿烂文明,古老灿烂的中华文明对整个世界的发展曾经作出过极大的贡献。古老文明中所蕴含的很多内容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仍有很大的启迪作用。而这些思想事实上早已经存在,只是我们没有发现它的价值,使之默默地躺在历史长河的深处有待重见天日。随着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开展,中外学者一致发现古老的中华文明中早已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环境思想观念,他们纷纷撰文著书,阐述自己的见解,如苏秉琦指出:“中国是文明古国,人口众多,破坏自然较早也较为严重。而人类在破坏自然以取得进步的同时,也能改造自然,使之更适于人类的生存,重建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关系。中国拥有在这方面的完整材料。”[17] 王子今也认为:“中国早期史学已经表现出对于生态条件的关注。《禹贡》和《逸周书·王会解》等文献都记录了生态史料。除了对生态环境状况的记述以及对生态环境演变的回顾外,有的古籍遗存也反映了当时人的生态观。《吕氏春秋》、《礼记》、《淮南子》等文献中,都有值得关注的相关内容。”[18] 邹逸麟也有相同观点:“我们从历史文献中,可以发现我国古代统治阶级较早地认识到无节制地向自然界的索取,必将带来自然界的不平衡,最终引发出灾害,而灾害又与社会动荡联系起来,形成了对统治阶级的威胁。因此他们十分强调其统治地区环境的平衡,先秦时代许多哲学家、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出的天人关系的种种观点,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对环境认识的反映。这种强烈的环境意识,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19] 再如曲格平:“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深受人口和生态环境问题困扰,远至春秋,近及明清,有关人口、生态的思想也一直绵延不绝。”[20] 持相同观点的还有罗桂环等:“在我国历史上的经史子集、科学著作、笔记札记、方志实录、诗词歌赋中确实有大量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记载和论述。”[21]
不仅中国学者如此,外国学者也认识到中国古代思想文化所蕴含的生态环境内容,如比利时学者、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普里戈金说:“中国文明对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22] 德国学者拉德卡则明确指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区都没有可能像在中国那样追踪持续了几千年的悠久而又深远的环境史——至少在农业和水利的历史上。在古典时代和中世纪的欧洲的范围内都没有如此丰富的文献资源,而印度、非洲和美洲就更不用说。”[23] 李约瑟也认为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思想是中国所留下来的宝贵财富,给予了由衷的赞叹,并提倡西方学者大力研究它。[24]
由上述中外学者的阐述可以肯定,中国古代早已存在丰富的生态环境思想,并且对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发挥过巨大的作用,於贤德说:“古代中国的生态文化在中华民族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它的思想之花曾经结下了灿烂的文明之果,使中华民族在相当长的岁月里走在世界各民族的前列,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25] 中国古代生态文明对于中华文明的灿烂起到过重要的作用,那么毫无疑问,对于我们解决今天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必定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而这些观念的存在,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譬如它们是如何出现的?在当时的社会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对后世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等等,都是需要我们去解答的问题。不仅如此,环境史研究还会引发我们对很多老问题的重新探索,如王利华所说:“许多已被探讨过的历史课题,特别是那些长期争论不休、尚未得到圆满解决的重大问题(例如中国历史上南北文明进程的差异、胡汉民族冲突与融合、周期性社会动荡、都城和经济重心转移、水利与专制政体的关系、封建社会长期延续……),很有必要重新进行研究,予以新的解说。”[26] 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必定会重新审视分析这些已经存在的思想文化,然后再更深层次地进行挖掘,找出其背后隐藏着的相关知识、背景,从而对历史文化进行新的认识和整理。这不仅有助于中华文化的研究和传播,也有助于全世界重新认识和评价中国的历史文化。
综上可见,生态环境史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学术价值。学界对此早已达成共识,美国著名环境史专家唐纳德·沃斯特所做的一段阐述极具启发意义:“环境史在很多方面都可能同自然科学家以及政策制定者发生联系。我将只讨论其中的四条。第一,它能使我们了解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主义的兴起,这对当前我们思维的导向是至关重要的。第二,它可以帮助生态学以及其他环境科学提出更富有创见、更加成熟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三,它有助于更深刻、更富批判性地了解我们的经济文化和制度及其对地球的影响。第四,它可以令我们更深刻地了解我们所居住的地方,而我们必须在这些地方寻求更好的生存方式。”[27] 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启发,更加认识到环境史研究的重大意义。
二 课题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研究现状
众所周知,周代是我国古代文化的重要起源期,这一时期形成的诸多文化都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早在20 世纪90年代,袁清林就指出:“西周、东周(包括春秋、战国)时期在我国环境保护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文献资料亦比较丰富,作为重点研究。”[28] 这种看法代表了很多学者的倾向。因此,自从开展环境史研究以来,两周时期环境史的研究就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国内外学术界均对这一时期的生态环境史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相关的论文著作十分丰富,下面予以描述。
国内学术界:虽然国内学术界对于生态环境史的研究起步晚于西方学术界,但是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不仅参与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相关的成果数量越来越多,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广,而且引起了学术界的日益关注,相关的专题学术会议也不断召开。1993 年12 月在香港举行的“中国生态环境历史学术讨论会”可以说是最早召开的一次环境史学术研讨会,参加会议的学者来自世界各国的各个学科专业,说明环境史的研究受到了普遍关注。这次会议后出版的论文集《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台北:“中研院”经济研究所1995 年版)代表了这次会议的成果和水平。这次会议对于中国环境史的研究意义十分重大,它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环境史的研究。之后,中国环境史研究进展极快,研究队伍不断扩大,研究课题的范围进一步扩宽。2005年8月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则进一步反映了中国环境史研究的新成就。这次会议聚集了来自中国、美国、日本、韩国、德国、荷兰等国70 多名学者,中外学者深入探讨了有关中国环境史研究的相关问题,提出来很多真知灼见。这次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年版)在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它不仅反映了当时中国环境史研究的最新成果,拓宽了环境史研究的领域,而且还指出了当时国内环境史研究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今后的环境史研究指明了方向。两次会议的召开,宏观上反映了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大致情况,说明了环境史研究所受到的关注程度确实很高。需要指出的是,两次会议的论文集中均包含有关于周代生态环境的相关论文,将在下文论及。
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两周时期生态环境史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研究领域不断拓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两周时期诸子百家思想中所蕴含的生态环境内容进行探讨。诸子百家是这一历史时期思想家的代表,其思想最具代表性,也最典型和明显,他们的思想自然成为学界研究的首要内容。因此,对诸子百家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研究最为繁荣。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分别就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学派的生态环境思想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研究,主要体现如下。
第一,对儒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也许是出于儒家思想对中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很多学者试图从其思想理论中发掘出有关生态环境思想的相关内容,因此,关于儒家生态环境思想研究的学者人数众多,成果丰富。如郭书田从《史记》《礼记》等文献记载的孔子之语及《孟子》等文献探讨了儒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9] 朱松美则探讨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社会渊源、内容及意义;[30] 黄晓众从儒家生态思想的出发点、主要内容、根本要求等方面作了论述;[31] 何怀宏从“行为规范”“支持精神”和“相关思想”三个层面对儒家的生态环境思想进行了研究;[32] 而王小健则以儒家的“生态道德理性”及“生态实践理性”为出发点阐述了儒家的生态环境思想;[33] 2002 年8 月5日,“儒家与生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著名学者任继愈、汤一介、杜维明、余敦康、张立文、蒙培元、余谋昌、郑家栋、李存山等,他们就儒家的生态思想的内容、作用、意义等问题阐述了相关见解。[34] 之后,对儒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发展,常新、史耀媛不仅讨论了儒家生态观的哲学基础,还指出了儒家生态观的局限性,较为客观地认识和评价了儒家生态环境思想,对我们客观看待儒家生态观有一定的启发;[35] 刘厚琴则从农业自然灾害意识、农业生态结构的优化意识以及发展大农业系统的意识等方面探讨了儒家的生态农学观;[36] 乐爱国撰文从“与天地参的人道论”“阴阳五行的结构论”“仁民爱物的伦理学”,以及“以时禁发的生态观”等方面阐述了儒家的生态思想;[37] 张文彦则撰文探讨了儒家的自然观及其对后世的影响;[38] 汤一介先生从“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的角度对儒家生态思想进行了探讨;[39] 孟昭红、李学丽则较为细致地分析了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理性地指出生态伦理并非儒家思想的主流;[40] 徐嘉则从“天人合一的哲理基础”“惜生爱命、物阜民丰的生态伦理责任观”“以时禁发、斩养的行为模式”“类比外推的构思方法”等方面研究了儒家的生态思想,指出儒家的生态伦理是古代中国农耕经济的重要精神支柱;[41] 郑丹凤、王诺从儒家思想的生命哲学本质以及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契机等方面讨论了儒家思想的生态意义;[42] 蒋小云则从“仁民而爱物”“参赞化育”“取物以顺时”“以时禁发”“钓而不网、弋不射宿”等方面较为细致地研究了儒家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和方法;[43] 齐姜红从天人合一、仁爱思想等方面讨论了孔孟的生态伦理思想。[44]
此外,还有学者从儒家诸子着手,深入研究了孔子、孟子及荀子思想中存在的相关生态环境思想。如鲍延毅撰文对孔子思想中所蕴含的生态伦理观及其影响进行了研究;[45] 李文菊也撰文讨论了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和基本内涵及其当代价值;[46] 涂平荣则从“敬天畏命、知天达命”“仁人恤物、乐山乐水”以及“取物以时、节资护源”等方面论证了孔子的生态伦理认知、情感和实践等内容;[47] 闫建华也从“敬畏天命”“仁爱万物”等方面论述了孔子天命观所蕴含的生态伦理思想;[48] 李功锦认为孔子最早阐述了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49]蒲沿洲则认为“孔子的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和意识”,并从孔子生态环境思想的渊源、孔子的自然美思想、“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的自然观以及“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生态学诠释、“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资源保护思想等方面探讨了孔子的生态环境思想;[50] 此外,他还从“自然环境变迁的思想”“爱物、时养”思想、“天人合一”思想等方面研究了孟子的生态环境思想;[51] 从认识论、自然观、生态平衡观、生态和谐观等方面探讨了荀子的生态环境思想;[52] 张云飞也就孟子的生态环境思想进行了研究;[53] 于耀从天人合一、仁爱万物等方面探讨了孟子的生态环境思想;[54] 薛晓军从生态环境意识、爱物生态伦理思想体系等方面论述了孟子的环境意识;[55]高春花则从生态道德观、生态自然观和生态价值观等方面对荀子的生态思想进行了论述;[56] 刘婉华不仅探讨了荀子的生态思想,还阐述了其对解决当代生态环境危机的启示;[57] 曾林则以天人关系为线索探讨了荀子的生态环境思想;[58] 郭桂花则从荀子的天人理论、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以时禁发的环保主张等方面探讨了其生态环境保护思想;[59] 赵晓峰等人也从生态价值取向、形胜的环境观、时禁的生态观、参察天地的生态思想等方面对荀子的生态思想进行了研究;[60] 周蓓等人则从“遵循自然规律、维护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资源、杜绝铺张浪费”“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国富民强”“珍惜节约资源、取予消费有度”等方面阐述了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61] 徐昌文从“天行有常”的生态认识论、“制天命而用之”“天人相参”“强本节用”的生态实践观与节用观以及“谨其时禁”和“取物以时”的生态责任观三个方面分析了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62] 秦碧霞则从荀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点和基本理念入手,探讨了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63]刘玉玺从天行有常的生态哲学观、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利用观、圣人之治的生态保护观等方面分析了荀子的生态伦理观;[64] 而周孝进则从“明于天人之分”的生态伦理观、“节用裕民”与“应时而使之”的可持续发展观两个方面论述了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65]
还有学者从儒家的经典文献入手,对儒家的生态环境思想做了进一步的挖掘。殷光熹从周宣王、秦襄公、武士、兽官、猎人等的田猎诗研究了《诗经》里田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66] 而赵载光则从礼制入手,分析了古礼、两周礼制及礼俗、《周礼》和《礼记》中的生态思想;[67] 黄姜从《周礼》的天人观及其中包含的保护山林机制探讨了《周礼》的生态文化内容及作用;[68] 杨先艺则从《周易》的阴阳哲学和生气说分析了《周易》中蕴含的生态环境思想内容;[69] 王春阳从《春秋》中所出现的“雩礼”分析了春秋时期生态环境的变化及导致变化的原因;[70] 王文东则从支持精神、结构层次以及行为规范等方面探讨了《礼记》中的生态环境伦理思想等内容。[71]
从上述可见,学术界对儒家的生态环境思想十分关注,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儒家的生态环境思想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研究。
第二,对道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对道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老子、庄子分而论之,二是将二者合二为一来研究。较早对道家创始人老子思想中包含的生态环境思想进行研究的是陈明绍,他撰写了一系列文章,从老子思想中的道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战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角度,较为全面、具体地探讨了老子维护生态良性循环的思想;[72] 李朝辉、任俊华则从老子“道法自然”的生态平等观、“天网恢恢”的生态整体观以及“知常曰明”的生态保护观等方面论述了老子及《道德经》所蕴含的生态环境思想;[73] 董震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道法自然”的和谐观、“夫物芸芸各复其根”的生命价值观、“欲不欲”的效法自然原则等方面论证了老子的生态思想;[74] 邓敏认为“老子在《道德经》中所阐述的道法自然、和谐以及无为等思想,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圆融无间、共生共荣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75] 齐冬莲等认为老子的自然哲学观中具有丰富的生态伦理意蕴,主要表现为老子自然哲学观中“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观、“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观和“万物自化”的生态社会观;[76] 罗业栗从“而贵食母”是环境生态伦理观的崇本感恩情怀、“和谐共生”是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规范准则、“惟道是从”的生态伦理途径四个方面论证了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77] 程潮指出“庄子提出了许多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实现生态环境平衡有序的观点”,并详细论证了庄子的生态环境观;[78] 陈瑞台从“天地与我并生”的生态和谐思想、“物无贵贱”的生态伦理思想、“吾非不知,羞而不为”的生态技术思想及“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的生态美学思想等方面对庄子的生态环境思想进行了阐述;[79] 屈志勤、李悦书分析了庄子的天人关系论及其生态智慧,并探讨了庄子所提出的人与自然相处之道;[80] 谢阳举、方红波从庄子的自然整体主义、内在价值论、非人类中心主义宇宙伦理等入手研究了庄子的生态思想;[81] 姜葵则分析了庄子“物我同一”思想的现实意义、“物无贵贱”观念的指导意义及其现代价值,认为庄子的自然观是中国思想宝库中最有价值、最有活力的生态思想;[82] 白才儒则研究了庄子思想中独特的认知模式、庄子生态观的根据“道”和“性”等方面的问题;[83] [84]秋颖从“天人合一的和谐伦理观”“顺其自然的生态伦理观”“无功利的自然审美观念”三个方面分析了庄子的生态伦理思想。[85]
还有学者从道家的层面出发对包含老子、庄子在内的道家生态环境思想进行了研究。华建宝从“物无贵贱”“人与天一”的天人观、“以天合天”“无以人灭天”的社会活动观、“复归于朴”“复归于婴儿”的生活消费观等方面探讨了道家的生态思想;[86] 赵春福、鄯爱红则从“天人合一”的生态环境观、“自然无为”的生态原则、“慈”“俭”等生态规范以及道家生态环境的现实意义方面做了探讨;[87] 刘元冠对老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和“知止”等思想及其意义进行了阐述;[88] 张文彦则在比较中探讨了道家“以人合天”的自然观;[89]李卫朝根据道家的“道法自然”之人的本位性、“齐同万物”之人的主体性、“重人贵生”之人的至尊型等思想,分析了道家思想中所蕴含的生态环境思想内容;[90] 白才儒从分析上古神道传统入手,提出道家的生态宇宙观、生态伦理思想和生态控制思想都源于上古神道传统,在春秋战国之际得到了极大的发展;[91] 而曾繁仁在分析老子庄子思想中“天人之际”“冲气以和”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基础上,从他们两人“道法自然”“无为无欲”等道家思想观点入手,较为全面具体地论证了老庄为代表之道家的生态环境思想;[92] 史向前则结合道教教义进行研究,认为道教的“洞天福地”境界是生态保护的理想模式、“生道合一”的修养方法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根本途径,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道家的生态环境思想;[93] 曹剑波则结合道家的万物平等、顺物自然等思想,探讨了道家的生态思想;[94] 毛丽娅从自然生态思想和社会生态思想两方面分析了《道德经》所蕴含的生态思想;[95] 单辉从“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同构同感、天人合一”等方面出发,讨论了道家的生态思想;[96] 董军、杨积祥从“物无贵贱、有机和谐——道家的生态伦理原则”“无为、知止、贵生、爱物——道家的生态伦理规范”等方面分析了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97] 李广义、吕锡琛从“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等入手,探讨了道家的生态智慧;[98] 刘冬梅、刘国强则认为:“道家的自然之道,强调天人合一,彰显了对自然生态的关注,表达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哲学思考;道家的无为之道,倡导顺应天道人道,突出了对社会生态的关怀,诠释了人与社会和谐的人文意蕴。”[99] 乐爱国从万物平等、人天和谐、道法自然等分析了道家思想中的生态伦理思想;[100] 李晓宇认为,道家的生态思想主要体现在“天人合一” “道法自然”“见素抱朴” “少私寡欲”等方面,并提出其对城乡建设的指导意义;[101] 杨萍认为:道家提倡的“万物与我为一”“物无贵贱”“自然无为”的哲学思想不断被人类的道德深化所认同,这些具有明显生态维度的伦理思想,与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深层生态学所主张的人与自然相统一的生态整体观、尊重自然的生态平等观以及顺应自然的生态实践观高度契合;[102] 王雷松从“无为的生态整体和谐思想”“知常知足知止的维护生态平衡原则”“贵生尊生的生态关怀精神”等方面讨论了道家的生态思想;[103] 吴博认为:“先秦道家从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原则;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生态自然思想;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的生态循环意识;知足寡欲、见素抱朴的生态消费思想等方面表达了对生态问题的深刻见解。”[104] 还有学者将儒家与道家的生态思想进行了比较研究,如夏劲、项继光认为:儒家文化中“天人合一”“仁爱大德”“物我平等”“圣王之制”和道家文化中“道法自然”“物我为一”“慈俭四知”等观点蕴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底蕴。[105]
第三,对墨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墨子作为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其学说在战国时期影响广泛,与儒家学说并为“显学”,显赫一时。墨子思想不仅对当时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对后世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自战国之后,历代不乏研究墨子学说的学者。而近些年来,对墨家学说的研究,更是呈现了如火如荼的局面,宋立民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墨学研究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短短的20 多年,就已经出版论著70 余部,论文500 余篇。”[106] 这些数量众多的论著充分说明墨子思想正在备受国内学术界的关注。同时,墨子思想在国际学术界也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国际墨学研讨会已召开四届,墨家学说已经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墨家思想的研究前途似锦”[107]。如此良好的社会背景,对于深入研究和发扬墨子思想,显然提供了极为良好的学术环境。然而美中不足的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墨子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哲学、经济、科学、逻辑、美学、军事等方面,而对于其思想体系中较为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却很少重视,王建荣说:“墨家思想中的明显具有环保思想的主张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108] 这显然是当前墨子研究中的一大缺憾,它影响了对墨子思想的全面研究和传播。因此,深入研究和挖掘墨子思想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不仅有着极为重要的学术意义,还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对墨家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墨子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二是对墨子之后墨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王建荣认为墨家的主张如“非攻、兼爱、尚义、节俭、非乐等,虽然古远,但是与现代环境保护理论密切关联”[109]。任俊华、周俊武则认为墨家的“节用而非攻思想包蕴着积极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现有生命多样性的生态保护思想”[110]。李永铭也断定墨家的兼爱、节用思想包含着丰富的环境保护思想;[111] 黄寅也从“兼相爱、交相利”“志功合一”“爱无等差”等方面分析了墨家的生态智慧;[112] 李展从墨子“兼爱”“非攻”“节用”等思想入手,论证了这些思想对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启示;[113] 宋志明则从墨子的人学、人际学、天学、知识学等内容考察了墨子对人与自然关系探讨的理论,显示出墨子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114] 孙丽娟、刘绪义则认为墨子思想中具备环境伦理思想,并从其哲学基础、主要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以人为本、顺应天意的环境伦理思想主旨,固本节用、去情去欲的环境伦理思想主张,提倡足、节、和的环境伦理规范,都显示出墨子环境伦理思想的特异性”;[115] 李金玉从墨子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见解、反对过度掠夺自然资源的思想、反对战争的思想等方面探讨了墨子的生态智慧;[116] 欧阳茂森、李传忠则从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等方面考察了后期墨家的自然观,认为它们构成了后期墨家的自然观。“这个自然观,由于抛弃了墨子的天志、鬼神观念和宗教意识,坚持了朴素唯物主义的正确方向,并把丰富的自发辩证法结合于其中,而使它在中国科技史、哲学史和思想史上,均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17]
第四,对杂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管子》与《吕氏春秋》二书融合了战国时期诸多学者的思想,是当时的集大成之作,尽管学术界对其流派仍有分歧,但是多数学者还是同意将其归入杂家的,因此,在这里将其列为杂家进行探讨。戴吾三认为《管子》书中已经对山林具有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破坏山林资源产生的恶果等有了深刻的认识,因此表现出了保护山林资源的生态环境思想;[118] 樊宝敏则从管子对林业地位的认识、林业政策思想、尊重客观规律管理林业等方面分析了管子的林业管理思想;[119] 曹俊杰从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因地制宜进行多种经营、取之有度等方面讨论了《管子》的可持续发展思想;[120] 王培华则认为,《管子》对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并从其关于人地关系比例问题的理论、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之关系的思想以及其特点与价值等方面进行了论述;[121] 吕逸新、王朝侠则就《管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原则及内容等方面做了探讨;[122] 王曙光则从《管子》“人与天调”思想出发,论证了其生态环境思想;[123] 闫洪菊从生态环境认知、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法令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分析了《管子》的生态环境思想;[124] 罗顺元从《管子·地员》入手,深入分析了《管子》的生态学思想和生态经济思想;[125] 张全明则从《管子》因地制宜思想出发,深入分析了其所蕴含的生态环境意识,指出:“这一理论思想体系,既反映了其唯物的自然意识,又体现了其辩证的环境理念,还表现出其注重生态平衡与保护自然资源的环境意识,同时还具有主张有节制地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以及实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思想的特点。”[126]
《吕氏春秋》一书内容博大精深,对两周的学术做了一次很好的总结,因此,之前诸子思想中所包含的生态环境思想,在该书中也能发现其踪迹,但是至今对此进行论述的学者却为数不多。陈宏敬通过分析《吕氏春秋》中的宇宙论、天人论,探讨了其中所包含的天人一体、天人感应、法天地等含有生态环境思想因素的内容;[127] 王启才认为《吕氏春秋》蕴涵着丰富的生态哲学思想,并从整体生态和谐、“法天地”的指导思想、生态循环、生态保护、生态技术五个方面对其作了梳理;[128] 李志坚则认为:“《吕氏春秋》包含有丰富的环境思想,它把环境包括人类在内看作是一个有机之整体,主张取用资源要有度有节”,并以此为依据探讨了该书所蕴含的生态环境思想;[129] 徐立熬认为《吕氏春秋》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观,并就其中“十二纪”为代表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证;[130] 李金玉则通过探讨《吕氏春秋》关于天人关系的理论、以时为令保护自然资源的理论、取之有度的思想以及对违背自然规律产生后果的认识等方面阐述了该书包含的生态环境思想。[131]
第五,对法家、阴阳家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相比起儒家、道家、法家、杂家,对法家和阴阳家的生态环境思想研究就冷清了许多。到目前为止,仅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对这两个学派此方面的思想进行了论述。张子侠根据商鞅“刑弃灰于道者”的做法,对其中所隐含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进行了初步的分析;[132] 蒲沿洲从察要致万物、不取用于后、以时养之等内容以及设置官员、制定措施等方面讨论了商鞅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133] 刘文英则从四时教令所包含的生态意蕴、顺和阴阳所表现的生态思想以及“十二纪”所设计的生态图式几个方面探讨了阴阳家的生态观念及其地位。[134]
2.对中国古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确立于两周时期的考证。此方面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明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确立于两周时期。朱洪涛说:“春秋战国时期,保护生物资源的思想,或出于邦国的政策法令,或见于学者们的著书立说,表现得格外活跃。”[135] 郭仁成则认为:“我国对生态环境有计划的保护实肇端于西周,而盛行于春秋战国。”[136] 袁清林也认为:“周代在我国环境史上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朝代。周代建立了相当完善的保护生物资源的体制,制定过法令并较为普遍地得到贯彻执行,因此才使周代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较好地保护了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不愧为 ‘黄金时代’ 的称号。”[137] 罗桂环也指出:“早在3000 年前的西周时期,自然保护就在中国产生了。”[138] 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朱松美:“早在二、三千年之前的周代就不仅诞生了丰富的生态保护思想,而且建立了完善的法规和健全的机制……周代开启了我国生态保护之先河。”[139] 尹连忠、杨文强也认为:“先秦时期对于生态保护非常重视,古人对此有诸多论述。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生态保护思想就在这种背景下获得了长足发展。”[140]可见,我国古代生态环境思想产生于周代这种说法,在学术界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可,这足以说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的确源远流长。
还有的学者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思想确立于西周,但是他们认为:我国在先秦时期已经产生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而且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李耕夫在20 世纪80 年代就指出:“散见在古代典籍中的零星记载,虽然还谈不上这就是生态学,更谈不上是完整的生态学,然而却足资证明,生态意识的某些因素早在我国两三千年前就产生了。”[141] 鞠继武也说:“早在先秦时期,古代人民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已初步产生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142] 李丙寅也认为:“我国古代人民早在先秦时期,在认识环境的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少保护环境的思想理论,从而设置了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机构,并制订了环境保护法令。”[143] 李根蟠则认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在我国从原始社会过渡到文明社会之初即已出现”。其意思就是说生态环境思想在我国起源得更早。[144] 吕文郁通过考察先秦时期的生态环境,指出导致古代世界一些曾经辉煌的古代文明消亡的主要原因就是它们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恰恰就在于我们的祖先在先秦时期已经开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145]
3.对两周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如森林、动物保护,制定的法律、法令及采取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这些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令研究。较早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是吕锡琛,他认为周代已经有了具体的环境法,并撰文对周代保护树木的法规、保护动物的法规、保护土地的法规进行了研究;[146] 导师姜建设教授认为中国古代环境法早已经客观存在,“古代中国的环境法规最早出现可能是在商鞅变法时期”,并且指出“古代社会的环境禁忌是秦国环境法的源头之一,换句话说,秦国的环境法规直接取材于古代社会的环境禁忌,古代环境禁忌直接启迪了秦国环境法的订立”,还就环境法的内容进行了阐述;[147] 车今花也对相关问题做了研究,但她研究的内容从先秦直至汉唐,因此只是简单地阐述了《月令》的部分内容,未能就周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做更为深入的研究;[148] 南玉泉虽然对两周时期的生态环境法律进行了研究,但其讨论的范围从原始社会直到宋夏时期,也只是对《田律》和《月令》做了简单的陈述而未进行深入的挖掘。[149]
其次是对保护对象及采取措施的研究。古开弼认为,随着两周时期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对林木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导致当时的林木资源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周代设置了专门保护山林的国家机构来保护林木资源;[150] 倪根金认为,周代思想家对森林所具有的保持水土、护堤固坝、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特征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因此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森林资源;[151] 杨霞蓉则撰文分析了两周时期思想家、政治家等所具有的山林管理意识、采取的山林管理措施以及周代的植树造林理念,使我们认识到古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所作出的努力;[152] 朱松美不仅分析了周代生态保护的基本状况,阐述了周代的生态保护法规和机构及成效,还分析了周代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背景;[153]尹连忠、杨文强也探讨了周代重视生态保护的原因如对自然的依赖、战争对生态造成了破坏等,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周代重视生态保护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如设置职官、颁布法规和法律等;[154] 高飞则从森林资源的破坏、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等方面论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森林资源保护;[155] 汪晓权认为:“中国古代不仅有较为丰富的环保思想,而且许多朝代都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环保机构。”“先秦时期有山虞、泽虞、川衡、林衡等。”指出周代已经开始制定措施、颁布法规保护动植物等;[156] 罗桂环在研究古代的生态保护时也论及周代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设置职官、颁布法律条文等;[157]王勋陵在论及古代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及保护时,也重点探讨了周代对动植物的保护;[158] 许玮则探讨了《周礼》中关于林木保护的内容,指出其中具有保护林木资源的措施和相应的机制;[159] 陈朝云则将两周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联系起来考察,指出当时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对周代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破坏作用,在此基础上周代制定了生态保护法令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60] 杨永芳也从农业入手,探讨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并且指出:“我国的先秦时期,人们对农业生态环境就有了一定的认识,并且制定了一些改造环境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在《尚书》、《周易》、《周礼》、《礼记》、《诗经》、《管子》、《孟子》、《荀子》等都有记载和论述。”[161] 吴效群则探讨了古代对动物的保护,其中涉及周代对人与动物关系的认识以及保护动物的思想、措施。[162]
4.对生态环境思想产生之渊源的探索。追根溯源是学术界的一大爱好和特征,因此,对周代生态环境思想产生的根源进行研究,也是很多学者热衷的课题。关于中国古代生态环境思想形成的渊源,目前看法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天人合一”观念。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天人合一”思想,是古代生态环境伦理思想形成的重要源头。如余谋昌说:“中国古代哲学关于 ‘天人合一’、‘天道生生’ 和 ‘仁爱万物’ 的思想,‘道法自然’ 和 ‘尊道贵德’ 的思想,‘圣人之虑天下莫贵于生’ 和 ‘与天地相参’ 的思想,等等,它们对伦理学的理论突破有重要意义。”[163] 许启贤认为:“‘天人合一’ 的宇宙观、伦理观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伦理思想的精华之一,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最宝贵、最重要的道德原则。”[164] 吴宁探讨了“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意蕴,认为“天人合一”包涵深邃的生态伦理意蕴;[165] 方克立则明确指出:“‘天人合一’ 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思想原则……在这种天人观指导下,我们的先哲提出了许多善待自然、保护生物资源的朴素生态智慧。”[166] 胡坚强等人则认为中国古代的林业保护思想也是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形成的。[167] 王韶春认为:“儒家的 ‘天人合一’ 思想,强调的不仅是一种道德观、宇宙观,更重要的是一种生态观。”[168] 王广也认为:“天人合一思想能够肯认 ‘人和自然应该和谐共处’ 与 ‘应该对整个自然界进行道德关怀’ 两项 ‘规约原则’,从而也就具有了实现生态伦理化的可能。”[169] 可见持这种看法的学者不在少数,但是与此相对,也有学者持相反的态度,如肖巍指出“天人合一”思想“在形式上可作保护环境解”,但是“在实质上无补于环境状况”,从而否认了“天人合一”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170]
二是农业文明。易钢认为:“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创造了特殊的生态农业观”,“而且还把这种思想积极付诸实践,形成特殊的富有成果的生态农业模式”。[171] 杨俊中认为:“古代的农业生态保护思想,是漫长农业实践中人与自然矛盾关系演化的结果,贯穿了整个农业文明发展过程。”“中国古代长期的农业实践中,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农业文明和农业生态观,包括和谐共生的农业生态保护思想及以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为核心的农业生态保护制度,并重视农业技术在农业生态保护中的应用。”[172]
三是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薛世平从远古先民对葫芦、鱼以及水的崇拜等现象进行考察,指出正是在这种图腾崇拜的演化中,先民对自然的认识得到了加强,并有了相应的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念;[173]李树人等人撰文,力图从自然崇拜所产生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入手,得出自然崇拜乃是中国古代生态环境思想形成的一个重要来源;[174]而於贤德则认为很多因素都导致生态环境思想的形成,譬如原始图腾崇拜、中国古人特有的思维定式、天人合一思想等;[175] 樊宝敏、李智勇则认为中国古代森林生态思想形成的历史文化渊源包括图腾崇拜、阴阳学说等;[176] 杨玲则从《诗经》中大量草木起兴的诗篇入手分析,探讨了古人的自然崇拜。[177]
除了以上论文外,还有很多专家、学者的相关论著也都有相关内容涉及周代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对周代气候变迁的研究,竺可桢早在1972年发表了题为《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1 期)的文章,其中对周代的气候状况和变迁以及动植物分布的变化做了简要的探讨,这些观点对生态环境史研究至今具有很大的启迪作用;台湾学者刘昭民著《中国历史上气候之变迁》(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则较为详细地探讨了周代气候的状况及变迁,并论述了当时的地理景观和动植物分布情况及变化;牟重行的《中国五千年气候变迁的再考证》(气象出版社1996 年版)涉及两周时期的竹子分布状况及山东的农作物成熟情况;满玉敏著《中国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对包括周代在内的古代各个时期气候状况进行了研究,并涉及后代气候变化对动植物分布的影响。再如对周代森林状况及其保护的研究,如史念海《历史时期黄河中游的森林》[178] 和《黄河中游森林的变迁及其经验教训》[179] 两文均对周代的森林植被状况及其变化有所研究;樊宝敏、李智勇合著《中国森林生态史引论》(科学出版社2008 年版)其中有关于周代森林状况及其变迁的描述,并探讨了周代的森林生态思想等相关内容。还有就是对两周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如袁清林著《中国环境保护史话》(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其中谈到周代的生态环境状况、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法令等;罗桂环等人合著的《中国环境保护史稿》(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 年版)书中有部分章节涉及周代的生态环境内容,如当时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探索取得的成果、环境保护思想、环境保护法律、对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等;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书中谈及周代农业垦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周代实行的林政等内容;而张全明、王玉德合著之《中华五千年生态文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书中有很多内容涉及周代的生态文化诸如环保法令、环保举措等,还探讨了周代思想家的生态环保思想、环保机构及周代野生动物的分布及变迁等内容。此外,邓拓的《中国救荒史》(《邓拓文集》第二卷,北京出版社1986 年版)则较为详细地统计了两周时期的各种灾荒以及发生次数,为我们正确认识当时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国外学术界:国外学者对周代环境史的研究也十分关注,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英国学者李约瑟对道家的生态环境思想十分赞许,指出老子是世界上最懂自然的人,并在其著作《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中对道家生态思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英国学者克莱夫·庞廷也在其著作《绿色世界史:环境与伟大文明的衰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里谈及道家的生态思想;美籍华人杜维明则认为周代儒家思想中蕴含着生态思想,在其著作《对话与创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有所论及;德国学者约阿希姆·拉德卡在其著作《自然与权力——世界环境史》(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谈到孟子关于牛山林木被砍的议论,指出孟子具有生态环境思想;美国学者J.唐纳德·休斯在其著作《什么是环境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谈及孟子对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的思想;澳洲学者伊懋可与台湾学者刘翠溶合编的《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台北:“中研院”经济研究所1995年版),美国学者约翰·麦克尼撰写的论文《由世界透视中国环境史》和罗兹·墨菲撰写的论文《在亚洲比较观点下的中国环境史》均大略提及周代的生态环境,显示了对周代生态环境的关注;王利华主编的《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日本学者原宗子的《中国环境史在建立新世界历史中的任务》一文分析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农业经济作物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村松弘一的《中国古代的山林薮泽》则探讨了包括周代在内的古代中国之薮泽;村松弘一的另一篇论文《中国古代关中平原的水利开发与环境认识》(刘翠溶:《自然与人为互动:环境史研究的视角》,台北:“中研院”,2008 年版)则谈到水利开发对战国环境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
由上述可见,周代生态环境史的确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研究领域,如此多的研究成果足以说明问题,这种现象也是十分令人欣慰的,说明周代环境史的研究正逐步走向成熟、走向繁荣。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地分析已经问世的相关研究成果,就会发现,当前周代环境史的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研究较为分散,未出现系统化的论著。目前周代环境史的研究成果虽然硕果累累,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研究仍然较为分散。多数学者主要是针对某一个问题展开研究,个别领域更十分集中,如对两周时期生态环境思想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其他方面也大致如此,导致国内外学术界皆未出现此方面研究的系统化论著。前面所列有关古代生态环境史的论著大都以通史的体例研究中国古代环境史,这对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中国古代环境变化的大致脉络,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同时也导致周代生态环境史只能作为书中的一个章节来写,其结果往往是对周代生态环境的相关内容略加叙述,难以充分展开。而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发生剧变的一个时期,两周时期的社会变革无疑深深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这一时期的变化不仅仅表现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其生态环境也应发生了巨大变化,正是因为这样,才促使当时的很多思想家极为关注生态环境,才产生了那么多的生态环境思想,这正是我们要下功夫研究的。如果仅仅将周代的生态环境史作为一个章节来写,必定会削弱对其全面、系统的研究。
2.研究的深度不够。目前学术界对周代生态环境史的研究还过多地停留在表面现象,很多学者往往针对非常典型而又易于发现的现象进行研究。如对周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采取措施、制定法令法规的研究数量非常之多,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大家翻来覆去地讨论同样的问题就失去应有的研究意义了,这导致材料反复使用,研究结果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新意,而这正是学术研究最应该避免的。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就在于大家都乐于就典型问题进行研究,而不愿意下大功夫对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行深入的探讨。这导致对周代生态环境状况多做直观描述,对其变迁及引起变迁的因素研究较少,对周代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做深入剖析的更少,使研究方向较为分散、成果零碎,缺乏系统性,未能全面、深刻、准确地揭示周代生态环境与社会文明的真实关系。历史学的一大任务就是透过表象去发现其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而这一个特征,在周代生态环境史的研究中并没有明显地体现出来。
3.跨学科合作研究并没有真正地实现。生态环境史的研究既涉及自然环境,又涉及人类社会,因此从事生态环境史的研究,必须展开跨学科的合作研究。因为生态环境史涉及的学科领域非常之多,如生态学、历史学、考古学、历史地理学、气象学、植物学、动物学等,如此众多的学科知识,是任何一个人都难以同时具备的,必须展开合作,迫切需要自然科学工作者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紧密配合,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唯有如此,才能搞好生态环境史的研究。但是分析已经问世的研究成果,大多是以一两个学科为研究范围,极少出现学科交叉研究的成果,这就制约了生态环境史的研究,也制约了这一学科的发展与完善。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加强各个学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显示生态环境史研究的价值。
相比之下,国外学术界对于周代生态环境史的研究更加不容乐观,就已经问世的研究成果来看,较为典型的表现是对周代生态环境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往往是浅尝辄止,研究较为笼统、单一,不够全面和具体。同时也要看到,国外环境史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其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很好地借鉴,其研究视角有助于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研究途径。
三 采取的研究方法及拟解决的问题
(一)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1.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环境史研究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因此如何从事环境史研究也成为众多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问题,实行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则是国内外学者公认的。因为环境史研究不同于以往的历史研究,其研究对象既包括自然环境,又包括人类社会,既需要自然科学的知识和理论,也需要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知识。包茂宏说:“研究环境史不但要有历史学的基本训练,还必须有环境和生态学的知识。另外由于人类行为很复杂,环境史还涉及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给历史学提供理论和方法的启示,使之精确化、科学化。社会科学给分析人类社会和环境的关系提供有益的概念系统、调查和统计资料。”[180]
因此,环境史研究必然要涉及很多学科,其所涉及的很多问题也必然会超越学科的界限,这就要求我们“从事环境史研究需要适当地了解生态学与其他自然科学,还有科技史、地理学以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其他分支”[181]。正是由于环境史所特有的跨学科属性,要求我们从事周代生态环境史研究,就必须在历史学的基础上,借助生态学、考古学、历史地理学、文化人类学、哲学、气象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成果,开展跨学科的研究。唯其如此,才能科学合理地、全方位、多视角地研究两周时期的生态环境史。
2.坚持要素分析法。整个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由很多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要素组成,组成自然界的各个要素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联系有的是很直接的,有的则较为间接。正是在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下,自然界在不断地演进。这些要素既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要素,也有通过各种方式对自然界产生影响的人类创造的各种要素。这些要素的相互影响,促使了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只有认识到客观存在的每个要素,并对它们进行分析研究,才能发现它们在生态环境变化中的作用,才能搞清楚这些要素彼此的关系,以及它们是怎么样互为作用对自然界产生影响的。
3.文献研究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环境史研究的是关于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而这些内容只能存在于古代文献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首先从文献研究着手,从大量的古代文献中发现相关的资料,以展开相关的研究,这是毫无疑问的,也是大多数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已经做过的。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实地考察在环境史研究中的重要意义。我们今日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必定是从过去的社会继承过来的,从过去到现在,生态环境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发生了多大变化?这是我们研究生态环境史必须了解的,如果仅仅靠文献记载,我们难以直观地看到生态环境所发生的变迁,难以直观地去了解生态环境的状况。这样去研究,只能是闭门造车、于事无补。因此,从事生态环境史研究,必须进行野外考察,美国著名环境史专家休斯说过:“环境自身能提供比在文字材料中发现的更有价值的证据。”[182] 只有置身自然环境之中,才能真正地看到它的变化,才能去进一步研究其变化的程度、原因等。正如休斯所说:“环境史学家理所当然会产生一种热情,一种观察、识别和理解所研究之地的地质、气候、植物和动物种类的愿望。在这里,田野记录和直接观测还有博物馆的藏品和记载都会体现出很大的价值。”[183] 因此,从事环境史的研究,实地考察是非常必要的。
(二)拟解决的问题
鉴于目前学术界对两周时期生态环境史的研究状况,本书研究将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尽可能全面、系统地对周代生态环境史进行研究,改变目前研究的分散、零散状况。学术界已经完成的成果,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本书将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加深相关的研究;学术界尚未涉猎的课题,本书也将进行一番深入细致的研究,尽最大可能完善周代生态环境史的研究。
其次,尽力将周代的生态环境状况复原、展现出来。两周时期的生态状况经历了一个较大的变化过程,由原来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转而出现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将这种变化中的生态环境状况复原,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生态环境变化的程度,从而了解影响生态环境变化的因素。这对于我们了解祖先生活过的生态环境,也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将深入剖析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生态环境必定会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相关的生态环境制约着相关人类社会的发展,并形成不同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制度;而人类社会的进步又必然会影响、改变,甚至破坏生态环境,这也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两周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农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农业的发展势必对生态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农业的进步促成了人口的增加,而人口多少对生态环境所起的影响也不一样。两周时期战争频繁,不断发生的战争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反过来又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是当前学术界较少研究的,这也是本书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四,对周代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及实践进行研究。周代生态环境的变化乃至恶化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当时先进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重视,他们发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呼吁,这些内容成为中国古代生态环境史上十分灿烂的部分,对这些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内容、产生的背景及实际发挥的作用进行研究,也是本书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同时,两周时期,或许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推动下,或许是在其他原因的促使下,开始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这些实践产生的原因、所起到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到底有多大,也是本书研究的一个内容。
四 相关概念的界定
前面已经谈过,生态环境史的研究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个热门领域,但也正是因为它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个专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目前尤其要做的工作是对“生态环境史”或者“环境史”这一概念进行合理的解释。尽管生态环境史研究在全世界已经开展很长时间了,但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统一的“生态环境史”概念,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将“生态环境史”一分为二,很多生态环境史学者在给自己所研究的领域冠名时,往往称为“环境史”或“生态史”而不称为“生态环境史”。无论中外学者概莫能外,如美国学者 J.唐纳德·休斯著《什么是环境史》,德国学者拉卡德著《自然与权力——世界环境史》,中国学者袁清林著《中国环境保护史话》,罗桂环、王耀先等合著《中国环境保护史稿》,张全明、王玉德合著《中华五千年生态文化》等,都是将“生态”和“环境”分而称之。究其原因,在于当前学术界对“生态”和“环境”这两个词能否重叠使用尚有分歧,如曲格平认为“生态”是与生物有关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和,它不是一个客体,而生态环境却是一个客体,所以将二者并列重叠使用的做法是不科学的。[184] 然而蒋有绪则认为“生态”和“环境”两个词概念不同,“生态环境”一词不是重复或重叠,故而那些强调“生态环境”一词不科学不能用的学者的观念是不对的。“生态环境”可以理解为“生态和环境”或是“生态或环境”。[185] 王子今说:“以为‘生态’ 不是一个客体,而环境则是一个客体的观点,也许并不适宜于对历史文化相关进程之条件的理解”,所以,“以 ‘生态和环境’的意义理解 ‘生态环境’ 语义未可厚非”[186]。
其次,是对“环境史”这一概念的解释依然存在分歧。这一现象在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存在,即使是在生态环境史研究最早兴起的美国,有关环境史的学理性阐释也没有取得太大的突破。最早提出“环境史”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学者纳什,他在其著作《美国环境史:一个新的教学领域》首先提出了这一概念,他说环境史是“对环境责任的呼声的回应”,研究“历史上人类和他的全部栖息地的关系”。[187] 这一解释显然难以满足学术界的要求,之后,又有很多学者对它进行阐述,包茂宏与高国荣在他们的论文里罗列出来的较有代表性的西方学者对环境史概念所做的阐述也有七八种。[188] 而国内学者对此进行解释的为数更少,高国荣说:“环境史是在战后环保运动推动之下在美国率先出现、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着力探讨历史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以自然为中介的社会关系的一门具有鲜明批判色彩的新学科。”[189] 景爱认为:“环境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史,通过历史的研究,寻找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的得与失,从中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作为今日的借鉴。”[190] 包茂宏则说环境史:“研究人及其社会与自然的其他部分之间的历史关系。”[191]
为了解决这一概念问题,美国环境史学家J.唐纳德·休斯专门撰写了题为《什么是环境史》的著作,专门讨论了生态环境史这一概念。他说环境史:“是一门历史,通过研究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类如何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与自然其余部分互动的过程中生活、劳作与思考,从而推进对人类的理解。”[192] 这一解释虽然还没有取得权威的地位,但还是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可。按照他的解释,环境史毫无疑问是属于历史学科的,它所探讨的内容是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是如何用自己的方式来和自然发生关系的。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目前,很多从事环境史研究的学者所开展的工作就是围绕着这些内容展开的。
综合上述观点,生态环境史是一门历史,它通过研究人类在和自然相处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关系,推动对人类历史的了解,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借鉴,也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人类自身,以及人类是如何通过自己的活动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人类又受到了什么样的惩罚,从中得到了什么教训,人类又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等,以便从与自然相互关联的新角度重新探索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以更好地把握人类自身,使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利用变得适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进行遏制,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有益的视角。
五 相关理论问题的反思
(一)关于“地理环境决定论”
地理环境决定论是兴起并流行于18、19 世纪欧洲的一种社会思潮,其主要观点是认为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一观点可以上溯到16 世纪的法国,当时的法国思想家和历史学家波丹较为明确地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着民族性格、国家形式和社会进步的观点。他认为,由于北方寒冷,所以那里的人们体格强健但缺乏才智,而南方炎热,因此当地的人们充满才智但体格不够强壮。“山区贫瘠的土地迫使人们辛勤劳动,变得稳健而又机智。而生活在富庶峡谷的人 ‘由于土壤肥沃而变得又软弱又懒散’。”[193] 虽然波丹的观点受到英国学者沃尔夫的批判,说他的结论“很带推测性,科学价值甚少”[194]。但是在其生活的神学时代,能够提出这种观点不仅需要极大的勇气,同时也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之后,另外一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著作《论法的精神》中更加鲜明地表达了其地理环境决定人类社会文化等的观点。他指出,由于不同地理环境下的气候不同,所以导致了不同地区人们性格和心态的不同,进而导致文化、法律、政治等的差异。他认为:“人们在寒冷气候下,便有较充沛的精力。”[195]而“炎热国家的人民,就像老头子一样怯懦”[196]。同时,孟德斯鸠还认为人类所居住的地区也会影响产生不同的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制度,“居住在山地的人坚决主张要平民政治,平原上的人则要求由一些上层人物领导的政体;近海的人则希望一种由二者混合的政体”[197]。另外,他还指出土壤的肥沃或者贫瘠也会导致形成不同的政治文化制度,“土地贫瘠,使人勤奋、简朴、耐劳、勇敢和适宜于战争……土地膏腴使人因生活宽裕而柔弱、懈怠、贪生怕死”[198]。可见,孟德斯鸠的理论是建立在对人类社会表象进行观察的基础之上,这种从地理环境中去探讨人类社会政治、法律、文化等的形成做法在今天看来较为肤浅,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但是他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反映出西方思想家进一步摆脱了神学控制,进而从客观的物质条件去寻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相关政治、法律以及文化等的产生因素,在当时来说确实十分不易,也正是由于其思想的先进性,其也深深影响了后世学者。
紧随孟德斯鸠之后大力主张“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是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黑格尔在探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时,更是极力主张地理环境的决定性作用,并且较孟德斯鸠、波丹等人又有新的发展。在黑格尔的名著《历史哲学》中,有一个名为“历史的地理基础”部分,在这部分他专门讨论了地理环境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助成民族精神的产生的那种自然的联系,就是地理的基础。”[199]“我们所注重的,并不是要把各民族所占据的土地当做是一种外界的土地,而是要知道这地方的自然类型和生长在这土地上的人民的类型和性格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个性格正就是各民族在世界历史上出现和发生的方式和形式以及采取的地位。”[200] 为了进一步阐述其理论,黑格尔还将整个世界的地理类型划分为三种,即干燥的高地,同广阔的草原和平原;平原流域,——是巨川、大江所流过的地方;和海相连的海岸区域。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不同地理环境下人们的不同心理、性格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风俗、法律、政治制度等。[201] 可以看出,黑格尔在强调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时更加注重实际,更加深入、具体,影响也更大。
在上述先驱的影响下,到了19 世纪,地理环境决定论终于发展为一个学派,其标志就是德国地理学家F.拉采尔出版的《人类地理学》。该书出版于1882年,该书出版就是为了阐述地理环境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拉采尔认为“人类整个生命,他们的一切复杂活动、人类社会和地理环境的影响都可以合理地、有条不紊地、综括地加以研究”[202]。“他认为,人类的活动、发育以及前途都在无情地受着环境的控制,它和动植物没有什么两样。”[203] 可以说,拉采尔奠定了“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基础,但是真正使其学说得以广泛传播的却是他的学生、美国地理学家辛普尔,辛普尔在1911年出版《地理环境的影响》一书,该书在西方世界产生很大影响。在该书中,“她把人当作地球表面的产物,把地球当作人类生活的场所,环境条件必然对其产生影响。她认为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特定自然环境造成的,即人的内因与环境的外因”。另外,辛普尔还将地理环境对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影响分为四类,即生理的影响,精神的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对人口迁移、分布以及文化传播的影响。[204] 对辛普尔及其理论,学术界认为其观点的确包含有很多正确的成分,当然其中也有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其理论传入俄国之后,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很多批评,“列宁本人曾对黑海以北的草原,因气候不好,所以不能用以耕作的观点进行了强烈的反驳”[205]。由于列宁的特殊身份,因此,地理环境决定论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遭受了普遍的批判,当然,这也是不客观、不科学的。客观地说,地理环境决定论在反对宗教神学、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它同时又夸大自然环境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从而难以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规律。因此,对这一影响广泛的理论,我们要认真研究,客观评价,只有如此,才能正确理解地理环境与人类的关系。
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所依赖的基础,是人类从事物质生活、生产并促进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地理环境与人类关系极为密切,相应的地理环境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影响到人类的生活、生产,形成不同的习俗、文化乃至于法律等,宋豫秦说:“地理环境决定着人类生活居址的选择、古人类的经济文化类型、政治组织形式。”[206] 而人类的活动反过来又会对地理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只有当人类的活动与地理环境发生关系,且在生产生活中对地理环境加以利用并进行改造之时,才能显示地理环境的特性及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历史证明,越是在古老的社会时期,人类改造利用地理环境的能力越差,因而对地理环境的依赖性越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与地理环境均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而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之中,这是任何时候都难以改变的。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必定具有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我们同时也不能夸大它的作用,地理环境并不是社会发展、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形成的决定因素,更不能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这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的。
(二)关于“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
“人类中心论”也称为“人类中心主义”,是西方社会在探讨人与自然关系中确立的一种观念。其核心内容就是一切以人类的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从人自身的角度出发来处理人与世界上其他存在物的关系。这种观念的价值取向十分明确,就是一切以人类为中心,尽最大可能提高人类在地球上的地位。这种思想在西方世界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头来自西方的宗教和哲学思想。在基督教教义中,人和自然界都是上帝的创造物,但人是上帝按照其形象创造出来的,因此世上万物只有人有灵魂,从而确立了人高于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形式的地位,人成为自然的主人。人对自然的统治是合理的也是无条件的,人类以外的自然界其他的生命都要服从人类的利益,这种观念随着基督教在西方的普及而被广为接纳。
受宗教的影响,西方的哲学也带有浓厚的人类中心主义色彩,并且为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了合理的证据。古希腊的哲学家认为,人是理性的,这也是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因此人能够以理性来控制世界。亚里士多德说:“植物的存在就是为了动物的降生,其他一些动物又是为了人类而生存,驯养动物是为了便于使用和作为人们的食品,野生动物,虽非全部,但其绝大部分都是作为人的美味,为人们提供衣物以及各类器具而存在。如若自然不造残缺不全之物,不做徒劳无益之事,那么它是为着人类而生了所有动物。”[207] 之后,15 世纪兴起的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使人的理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康德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牢固确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认为只有理性的人才应该受到道德的关怀,动物不是理性存在,也就不应得到道德关怀。他说:“就动物而言,我们不负有任何直接的义务。动物不具有自我意识,仅仅是实现外在目的的工具。这个目的就是人。动物本性类似于人的本性,我们可以通过对动物的义务来证明我们的本性,表达对人的间接的义务。”[208] 从此以后,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西方世界得到确立。
到了现代社会,随着西方生态危机的不断加深,很多学者意识到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有缺陷的伦理观念。但是依然还有很多人坚持这种观念,只不过出于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将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加以延伸,表达了对整个自然界要予以关心和保护的主张,使其在表面上看来与以往的人类中心主义有了根本区别。其实不然,这种变化是人类中心论者对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回应策略,其根本立场依然是坚持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独尊地位,其中心思想并未发生任何变化。这是需要我们清醒地看到的,并要自觉地排斥其影响。
“非人类中心论”兴起于20 世纪70 年代,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开始质疑其长期信奉的人类中心主义,从而导致“非人类中心论”的形成。这种论调把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归结为人对自然资源的肆意支配和掠夺,就是因为人自认为其是自然界的主人,对自然界拥有统治权和支配权,才最终导致当今世界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把道德关怀的对象仅仅局限在人的范围显然是不合理的,因而有必要突破传统伦理学对我们思想的束缚,把道德对象的范围扩展到人以外的其他存在物身上去。这种道德扩展主义就成为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的主要议题。”[209] 既然非人类中心主义是相对于人类中心主义而产生的,因此,它很有针对性地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批判。首先,人类中心主义自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这一观念是错误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可能是,这是今天科学发达情况下众所周知的。其次,对人类中心主义极易产生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其危害进行了批判。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的支配者,而这恰恰导致人类无休止地、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资源,导致出现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
当然,非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也有其自身的不足,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人类否认了自身在自然界中的中心地位,将其他生物的地位与人类并列,只看到了人的自然性而忽视了人的社会性,从而不能看到人与自然关系的背后所隐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一现象,从而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事实上很多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并非是人与自然的矛盾所致,而是人与人之间矛盾的体现,这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同时,非人类中心主义出于人道主义,将道德主义扩大化,导致万物有灵论的再现,这也是不科学的。
总之,“人类中心论”和“非人类中心论”都有其形成和存在的理论与现实需要,而且在相应的社会条件下对人类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任何理论的形成都是要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的,都要在社会实践中加以检验。能够长久地适应社会需要的,我们就要坚持,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甚至会阻碍社会发展的,我们就要予以大胆的批判,使之更加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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