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国古代文体观念的演进(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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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体思想史研究的双重维度

贾奋然

基于对中国古代文体观念发生、发展的历史进行整体性研究,中国文体思想史既探讨特定体裁观念演化的历史进程,又阐发体裁所蕴含的主体精神结构和社会文化内涵的变迁,在审美观念和文化观念融合的完整形态中完成对文艺思想史的历史性和逻辑性的建构,成为文艺思想史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古代文体思想史的研究有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维度,其一是重返中国文体和文体思想的自身谱系和内在理路,在文史哲贯通的学术视野中,将特定文体思想观念还原为特殊“事件”,揭示其发生演化的内在文化基因和外在诸多条件,重建文体思想的具体、生动、完整的历史形态。其二是将文体思想史视为历史性的事件序列,以重要“事件”为链条进行回溯性和后展性研究,阐发“事件”序列相依、承接、断裂、悖立关系,探寻思想史演化中的思维路径,依照事件的关联性和普遍性连贯统合成整体性的文体思想史演化脉络。

一 文体思想的事件化:重建文体思想的历史场景和完整形态

中国古代文体思想史研究的首要维度是返回古代文体观念发生的原始情境,重建历史场景,将特定文体思想视为在复杂历史条件下发生的观念形态,充分关注思想观念背后历史因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探寻众多文化学、社会学因素作为潜在质素对美学观念的渗透和影响,讨论两者之间的契合和转化关系,重建文体思想具体、生动、丰满的完整形态。米歇尔·福柯曾提出的关于历史研究的“事件化”方法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米歇尔·福柯说:这个概念首先是对“自明性”的决裂,“自明性”往往借助于“历史永恒性”和“普遍的人类学特征”之类的神话,掩盖了事物的独特性与相对性。[1]“事件化”意味着我们应该将任何一种文体学思想还原为一个特殊的“事件”,文体学思想不是先验自明的,不是无条件的,无缘由的,也不能成为永恒的真理性言说。我们应该坚持任何文体学思想都是特定批评家,在特定时期,出于特定需要目的而从事的某一个特定“事件”。只有重建“事件”的历史文化缘起,发生发展过程及其诸多的复杂条件,围绕“事件”进行多重、多维、多向度的解释,才能尽可能地还原“事件”的完整真相。

文体思想发生的内在文化基因和知识谱系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这是透视民族文体学思想形态的重要因素。特定文体思想的发生不单纯受到当时的历史文化条件的影响,也与特定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文化熏染有着密切关联。我们只有在对文体思想的地域文化差异性的深入挖掘中,才能找到不同民族文体思想的特殊性,以及它们各自在特定文化条件下存在的内在合理性,从而深入阐发它们各自具有的独特价值。中西文体学思想差异恰恰在于其孕育的母体不同,从而获得了不同文化质素的滋养。如西方文体观念孕育于古希腊、古罗马民主政治的演讲术和修辞学中,文体被视为语言修饰技巧所形成的不同体式,这是后世西方重视语体的文体学思想的重要文化来源。中国文体学谱系则受到先秦文、史、哲融合的文化形态之熏染,如众多文体形态是在先秦礼乐文化及其载体汉代经学母胎中建构起来的,文体发生之初大都出于儒家礼制的政治需要,被施用于特定礼仪场合,面对特定群体,表现特定内容,实现特定目的。礼乐结合蕴含着礼教向审美转化的契机,文体遂成为礼教文化精致化的文本形式和审美表征。中国文体分类学则受史官文化的深刻影响,在史部目录学“考镜源流,辨章学术”的文化影响下,批评家汇聚众家众体,依类编次序说,形成了规模宏大的集部文体分类学的形态。返回中国古代文体和文体学的原生态,我们发现,中国古代文体分类学是以诗、文等文体为核心体裁进行聚类区分的,是杂文学与纯文学杂糅的“文章学”形态。[2]小说被纳入子、史部,不在集部范围之内,戏曲走的是诗歌抒情路子,在叙事中带有浓郁的抒情意味,与西方讲究强烈矛盾冲突的戏剧有很大的区别。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细密烦琐,多依文体功用差异而形成的语体不同进行分类,如刘勰《文心雕龙》区分文体34类,萧统《文选》区分文体39类,此种文体分类法脉络相因,在总集编撰和文体辨析中成为通例,与西方“纯文学”场域中形成的以小说、戏剧等叙事类文体为核心的四分法迥异。近代以来,由于受到西方纯文学话语和文体四分法的影响,被中国古代主流话语所轻视的小说和戏曲及其理论得到了学界的普遍关注。但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独特的文体观念和众多文体类型则被遮蔽,诸如公牍文、书牍文、铭箴文、诔碑文等则皆被视为“杂文学”屏蔽在文学研究范围之外。因此,重返中国古代文体和文体思想的自身谱系和内在理路,以西方文体观念为参照而非准绳,避免西方纯文学批评话语对中国古代文体学形态的割裂和遮蔽,还原中国古代独具特点的“大文学”文体学体系的完整面貌,这对于传承和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文体学理论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中西文体学的文化谱系和价值谱系各不相同,我们只有重建中国文体思想生成的文化基因和价值旨趣,还原其完整独特的观念形态,才能避免削足适履现象的发生。

一脉相传的文化学血脉决定了文体学思想的大致走向和基本特色,特定时代中的政治、哲学、宗教、伦理、批评风气、士人心态等诸多因素对文体观念的复杂、多元互动影响也不容忽视。我们应充分关注文体思想生成的复杂历史因素,充分阐释这些因素与思想生成的隐微关联性。文体学思想基于特定历史语境中诸多条件的话语建构,具有历史的特殊性和具体性。在文体思想事件形成中,作为主体的批评家起到重要作用,如马克思主义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这就是说,作为历史活动主体的人,如从事精神生产实践的批评家,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具体社会历史语境中“现实的个人”[4],所有外缘的复杂社会性因素最终要通过思想主体发生作用。因而,如果我们省略批评家个体特性及其言说动机、目的等社会性语境作抽象观念演绎,就可能歪曲文体思想史作为特定“事件”的本来面目。如在文体思想史研究中将某种观念视为普遍不变的真理性言说,或理所当然地将其视为文体思想内在演化的自明性环节,皆出于建构完善、整齐的文体思想史内在脉络的主观臆断,这将以割裂思想史的丰富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代价。

我们以刘勰“文源五经”思想为例,若将“文源五经”视为发生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文体思想“事件”,则此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我们应该透过其表象来重建其完整历史场景。汉武帝独尊儒术,使得汉代经学大盛,宗经思想形成;汉末至魏晋,经学虽趋式微,却逐渐形成了玄儒结合的新形态;南朝统治者在获得政权的相对稳定之后,也力图重新恢复儒学的统治地位:这些为经学与文学联姻提供了必要的文化条件,显示了“文源五经”思想发生之必然性。批评家作为文体思想“事件”的建构者,其个体化和主体性因素,使“事件”的发生又带有了一定的偶然性。“文源五经”思想的提出基于刘勰独特的生命境遇、学养趣味、言说动机和价值选择。我们可以在《文心雕龙》产生的社会语境和文本语境中重建“文源五经”的完整“事件”面貌:刘勰在“文之枢纽”中提出了原道、宗经、征圣的基本思想,阐发了文能宗经的“六义”说,建构了以儒学思想为主要内核的审美批评标准。这一方面出于他个人浓厚儒学情结,如他在《文心雕龙·序志》中说“尝夜梦执丹漆之礼器,随仲尼而南行”[5];另一方面则出于其论文之宗旨,儒学文艺思想是他为解决南朝形式主义文弊而提出拯疗方案。因而宗经的文化选择与刘勰个人的审美趣味和的论文动机皆有密切关联,“文源五经”的思想也出于“禀经以制式”[6]的文化冲动。然而事不尽然,刘勰坚信文章有不可易之“理”和“势”[7],他提出“文源五经”乃基于文体演化历史研究基础上的逻辑归纳。在“论文叙笔”二十篇文体论的“释名以章义”“原始以表末”中,刘勰详尽地论证了文章名目、体式与经书的源流演化关系,深刻揭示了文章文体从主流文化内部发生、分化、演化、发展的进程。可见,“文源五经”是在诸多客观因素与主观条件下产生的文体学思想,它既出于中国古代文体演化的部分历史事实,也出于汉代以来的经学传统和刘勰的文化选择。当历代众多文人将此思想奉为神明圭臬时,他们几乎遗忘了自己同样笼罩在经学思想的强大辐射之中。总之,“文源五经”思想是特定历史情境中的产物,它不能成为普遍真理,但作为在特定历史文化时空中发生的文体观念,则充分彰显了文体与经学的密切关系,是中国古代文体思想演化史中的重要命题,极大地影响了古代文体学思想的基本形态。

很显然,在众多影响文体思想发生的社会因素中,主流意识形态对古代文体思想的基本形态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8]米歇尔·福柯也十分强调思想“事件”背后权力的隐性支配和操纵作用,他认为作为话语的知识与权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其中隐含着权力运作过程,“不同的权力产生不同的知识”[9]。这与历史唯物主义阐释观念背后的经济基础、政治因素的终极影响异曲同工,不同的是米歇尔·福柯强调西方现代社会中强大权力网络对社会生活细节无处不在的隐性渗透,这可视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观念的社会生成机制的思想的延伸和发展。如古代的诗、文受到统治阶级权力意志的辅佐和支持而成为雅正体式,这制约了批评家关于文体观念的阐发和文体批评范式的走向,因而“诗言志”和“文以载道”的正统思想成为古代的普遍思想而被文人奉为神明。反之,小说、戏曲则被主流文化所排挤放逐,被视为不能登大雅之堂之“邪宗”,它们看似能逃逸主流文化的掌控而获得相对自由的空间,但其经典化进程恰恰是不断向主流文化逐步靠拢的过程。如戏曲家不断将自己纳入正统的诗歌轨道,力图实现“劝使为善,诫使勿恶”[10]的诗教功效,小说则不断地向正史靠拢,竭力实现“补史”功效,这也是中国古代小说“虚构”观念未能充分发展之根源。在文类形式及其思想的演化中隐含着权力无声无形的运作过程,形成了知识与主流文化相互结合、支持和推动的思想史形态。另一方面,被主流意识形态放逐的边缘、断裂、微小、偶然的思想史事件,它们与主流文化之间挤压、离异、逃逸之关系,以及与正统思想之间交织、纠缠、转换之关系,也是我们研究复杂曲折和多样完整的思想史不可缺失的环节。

二 事件序列的正反合:文体思想的历史性、逻辑性叙事

文体思想史研究的另一重要维度即是寻找观念与观念之间的内在关联的链条,将片段的、零散的思想事件连缀成为相对完整性和整体性的大事件,以建构文体思想的内在脉络和发生、发展的历史。当我们将某种文体思想视为特定时空语境中独特的事件,力图重建思想的具体历史状态时,这并不意味着思想事件全然特殊化、零散化、碎片化,不具有任何关联性和普遍性意义。当米歇尔·福柯等后现代主义者竭力追寻历史的断层、片段、偶然与差异时,他们更多的是对自明性、统一性、必然性历史神话观念的反驳。虽然文体思想史的演化并不像一些思想史家所预设的那样客观、持续地向上演进,但它们之间确实具有某种可以关联的“内在理路”[11],众多事件构成纵横交错的历史性事件序列,事件的发生与其前后事件或承接,或相依,或断裂,或悖立,即使是断裂性和悖立性的事件,也与其他事件构成反正相因或某种内在相承的关系,它们成为历史关联性和逻辑叙事性的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因此,所有事件构成了文体观念具有“互文性”的大文本,它们共同形成文体思想史演化发展的整体态势。

不同时代语境中具体独特的文体思想之所以能构成具有连续性的整体,源于我们具有相似的文化基因和历代相承的言说范畴和言说方式。中国古代文体学思想孕育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土壤之中,带有民族文化特有的思维特质和学术品质。从思想谱系而言,《尚书》辞尚体要,《周易》体用合一,变通则久,《汉书》辨章学术,汉儒源流正变,魏晋名理学,玄学本末之辨等为中国古代文体思想提供了思维方式和观念形态上的熏染。诸如体用、通变、名实、本末等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皆影响了文体学思想发展大体走向,体类、体制、体要、体貌、体式、体性、正变等概念成为历代文体学持续关注和不断阐发的重要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来解释文体学理论可能具有的相似性和连贯性。维特根斯坦说:“我想不出比 ‘家族相似’更好的说法来表达这些相似的特征;因为家庭成员之间各种各样的相似性:如身材、相貌、眼睛的颜色、步态、禀性,等等,也以同样的方式重叠和交叉——我要说:‘各种游戏’形成了家族。”[12]众多具体的文体理论也类似同一家族中的亲属,它们具有“家族相似”的特点,换言之,理论与理论之间虽然彼此不同,具有差异性,但它们却具有共同的文化血脉,这就像家族成员虽然各不相同,但他们因具有共同遗传和亲缘关系而导致相似性。因而,各种文体观念也形成了家族,我们可以找到其内部的众多源头、分支、派别,从而建构起关于文体学思想演化的错综关联的复杂历史形态。

其次,文体思想的连贯性还表现在特定的文体观念由零散、片段到系统、完整的演化,这构成了文体学隐性发展的线索和脉络。然而,点散文体思想常常混杂在的浩如烟海的文化学和文体学史料之中隐而不见。文体思想史料不仅较集中、系统地存在于集部形态之中,也分散、零星地存于经部、子部、史部形态之中,要挖掘出来建构连缀成整体,显然不是容易的事。而文体思想的重要“事件”则往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可以成为我们阐释思想史脉络的重要链条,以此为结点进行回溯性和后展性研究,则可将零散的文体思想资料的小事件连缀成脉络清晰的文体思想的大事件,从而勾勒出文体思想史演化的历史脉络。我们以中国古代文体批评方法的相关思想来说明。刘勰《文心雕龙·序志》中论述了议论文体的基本方法,“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13],又在“论文叙笔”二十篇中具体实践和运用了这种方法,从而构成了规模宏大的文体批评与实践体系,标志着古代文体批评体例正式形成,这可视为文体思想史中的重要事件。以此为基本链条点向前追溯,我们发现汉魏以来一些思想史史料中已有了文体批评体例零散、局部的言说和实践。如《汉书·艺文志》分类序说和考镜源流,文章总集选文定篇和分体序说,字书释名训诂,诗序、赋序、文序等论说文体源流和特点,这些都成为文体批评方法相关思想的潜在链条,当我们对之进行钩沉、连缀和阐释时,它们就与刘勰关于文体批评具有内在关联的四大体例的思想构成联系,形成具有传承因革关系的整体性脉络。其中,作为批评家的刘勰是自觉地吸收了前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是在非自觉意义上受到前人思想的潜移默化之陶染,他在吸收前人思想的同时如何结合当时语境进行了创新性建构,这些都应成为我们在文体思想史研究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而关于文体批评方法的思想在此钩沉中获得了相对清晰、有序的整体性言说,这样研究过程恰恰基于我们对文体思想史史料的历史研究和逻辑推演的过程。作为重要结点和链条的刘勰的文体批评方法思想不仅有效地建构了《文心雕龙》的文体批评体系,而且获得了特定的超越历史的普遍意义。承流而下,后世总集辨体和文体批评都可见到此种思想影响之深刻烙印,如吴讷《文章辨体序说》、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等序说文体皆用此法,可以见出这种思想脉络的延伸发展。乃至今天,此种思想仍然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意义,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历史的、逻辑的研究方法暗相吻合,而成为人文科学的有效研究方法。应该说,文体思想演化史中有许多类似的重要思想链条,它们构成了我们对文体思想史进行历史和逻辑叙事的基本结点,而以这些链条为基点前溯后展,我们就可以将零散片段的文体思想史史料连缀成为具有内在关联的,相对完整的文体思想史脉络。

再次,文体思想的连贯性还可表现在思想史演化脉络中正、反、合的思维路径。这种思维路径从表面上看是断裂式和不连续性关系,但它们恰恰显示了文体思想的在特定时代的变化创新和逻辑上升的演化关系。这有点类似黑格尔所讲的正题、反题、合题的思维演化脉络,但与他所讲的“绝对理念”的自我演绎不同,具有正、反、合关系的文体学思想各自孕育于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之中,它们具有或显性或隐性的内在逻辑关系,正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说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近似圆圈式的“螺旋”上升过程。一种思想在特定时代中孕育而生,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而成为那个时代具有普遍意义的文体学观念,这代表特定思想的“正”的阶段。然而时过境迁,随着政治经济和审美文化之变迁,昨日之经典观念已然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其生命力逐渐凋零而成为明日黄花,新的观念取而代之,此种新观念恰恰是在挣脱旧的观念束缚的基础上孕育而生,虽脱胎于旧观念母体,却以“弑父”或“偏移”的叛逆者姿态出现,建构了另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观念,这就构成“反”的思想阶段。无论正、反思想皆为应时而生,它们各自具有合理性和片面性,“反”或为对“正”之反对,或者仅仅是与“正”不同的另外的思想分支,但依然与“正”有着对比性和反差性的依存关系,相反观念产生的突变也往往出于母体中新生因素的渐变过程,因而正、反思想之间虽表面分化断裂,乃具实断反续的逻辑关系。而当新观念被推向极致,其弊端偏颇又日趋凸显,此时就走向了正、反结合的螺旋上升阶段,即择取正、反观念的合理成分加以折中,从而形成更高的“合”的综合性创新的思想阶段,此时,正、反观念得到有效的调整融合,文体思想的脉络再次获得显性连贯性的发展。正、反、合的运动显示了文体思想史时断时续,时显时隐的演化脉络,无论是否定中裂变还是肯定中扬弃,新、旧文体观念之间都有着不可避免的内在理路关系。在整体意义上而言,文体思想并非有序地遵循正、反、合的螺旋上升的演进过程,无论正、反、合的思想都可能在新的历史阶段或新的文化语境下复现,并出现增值意义。但毋庸置疑的是,文体思想史的演化包含着众多正、反、合的相对独立的观念形态之运动,在其正、反、合的每个阶段都有其言说语境的独特性和存在的合理性价值。而多个正、反、合的小系统之间又以各种关系相互关联和影响,从而构成了具有连贯性的文体思想演化史的较为完整的形态。

我们以诗观念的演化为例来阐释此种文体思想史脉络的逻辑建构过程。诗歌是中国古代最早发生的文体之一,也是与早期政治文化紧密结合的重要文体形式。最早的诗歌观念“诗言志”与商周礼乐文化有着密切关联,《尚书·舜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14],诗歌在诗乐舞结合的祭祀仪式中用来表达天地人神交融中的宗教性祈求和政治性愿望。《左传》 “诗以言志”则为春秋时期政治外交场合的“赋诗言志”,言说者多赋《诗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志向和思想观点。“诗言志”作为古代诗论的“开山的纲领”[15],对后世诗歌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为诗歌思想演化的“正”的阶段。汉代经学繁荣,诗歌与政治紧密联姻,强调诗歌的教化讽谏作用,儒家正统诗歌观念被正式确立。《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16],这是对先秦“诗言志”观念的承继性发展,是“正”的思想的延续,但汉代人已经在“诗言志”的整体观念中隐含了“情感”裂变的质素,提出了“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抒情观念,虽然“情感”因素被压制在“止乎礼义”的经学范围,但其种子已经埋下,可以视为诗歌思想演化的“正中之渐变”阶段。汉末至魏晋是政治、思想、文化大裂变的时期,文学观念从经学母胎中裂变分化,“诗缘情”的观念开始挣脱经学羁绊破壳而出,以审美为核心的诗学观念逐渐取代以政教为核心的诗学观念成为时代主潮,从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诗赋欲丽”,到陆机的“诗缘情而绮靡”等可以见出此种新观念的演化轨迹,诗歌思想演化走向“反”的阶段。然而,抒情观念实则为“诗言志”母体中的裂变,故为断中之续。齐、梁时期,缘情论在“反”的路线中走到了极端,诗歌抒情“罔不摈落六艺,吟咏情性”,诗歌创作也走向了“任情失正”(《文心雕龙·史传》)的道路。刘勰针砭时弊,折中言志、缘情之说,提出“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注·明诗》)的诗学观念,“感物吟志”正是诗歌思想由正、反对立走向正、反之“合”的演化阶段,具有螺旋上升的意义。由此,我们建构了诗歌文体表现论较为完整的“起、承、转、合”思想的阶段性演化脉络。后世关于言志、缘情、情志结合的诗歌表现理论也不断被重复言说,而情、志内含在不同语境下具体所指并不完全相同。情志说作为具有一定普适性的表现论也逐渐渗透、延伸至其他文章体式中,这些都可与早期的诗歌表现论构成具有关联性的发展脉络。关于诗歌体式的文质论、情景论、奇正论、通变论、雅俗论等众多的理论问题大体都经历正、反、合的思维递进过程,它们与诗歌情志表现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共同构成了诗歌思想演化的较为整体性的思想史脉络。

三 文体思想史研究的可行路径:双重维度的融合统一

基于上述所论,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文体思想史研究既应关注特定文体观念的社会性生成过程及其具体的历史性内涵,也要关注其超越性、普遍性价值及与其他观念的关联性。此两个维度是文体思想史研究的双重路径,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缺失任何维度都可能带来研究之局限。

若我们剥离思想史研究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情境,单纯地将观念连缀成主观臆想的历史演化脉络,我们的思想史将成为凌驾于历史事实之上的抽象干枯的观念演绎史。更为严重的是,在没有还原历史具体性和生动性的情形下,立足于现代视域进行观念演绎,我们将偏移思想原本意味,或者肢解思想的完整形态,如由于理论预设、先入为主观念影响而导致望文生义、强制阐释[17],或立足于西学视野而遮蔽了自己民族的文化特色和文体学特色。若是这样,我们建构起来的文体思想史叙事将成为外在于历史的主观虚构。虽然从现代阐释学的理论看,由于时空文化距离的存在、历史遗存文献的有限性、阐释者现代视域的加入、史料选择的主观性等问题,使我们很难完全还原思想的原本面貌,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可以回避或抛弃历史性研究的理由。尽力重返历史时空,努力回复完整语境,设身处地地同情和理解,仔细揣摩古人心迹和言说意味,破除西方中心主义,避免主观偏见和先入为主,这理应是思想史研究的必经步骤。

反之,如果我们仅仅关注思想史在历史语境中的特殊形态,视任何单一文体思想阐释为偶然的、断裂的、碎片化事件,我们将忽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任何文体思想都不是横空出世的,也不是单一独特的“这个”,它们处于纵横交错的思想史事件网络之中,不可避免与其他类似事件发生显性或潜在关系。作为历史链条中的一环,它们或潜移默化地受到前人思想熏染,或自觉地沿袭前人思想加以创新,同时也将其思想光芒辐射到后人的创造之中,这正是思想史演化的内在理路。任何有价值的文体思想都是思想史的重要链条,它们开拓了新的空间和领域,我们在充分阐释其独特性、历史性价值的同时,也应充分估量其普遍性、超越性价值。因此,将重要的文体思想事件组成事件序列,阐发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连缀其内在历史脉络是文体思想史的重要任务。文体思想史也与其他思想史(如艺术史、政治史、经济史、宗教史、哲学史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只有在思想史的整体历史脉络之中,才能充分估量特定文体思想的独特性和普适性价值。

总之,文体思想史并无客观存在的自明、清晰的完整线索,我们只有在历史研究中,借助于逻辑演绎,才能找到显性和隐性的线索链接,从而勾勒出文体思想演化的历史脉络。很显然,在此双重维度的交织中,重建历史情境的具体性和丰富性,探讨诸多因素之间的互动转化关系,在古今中西对话视域中,阐释特定观念的历史性意义和超越性价值,梳理钩沉文体思想的演化脉络,重建中国古代文体思想的完整形态,这是文体思想史研究可行的路径。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1][法] 米歇尔·福柯:《方法问题》,转引自陶东风《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9页。

[2]参见吴承学《中国文体学:回归本土与本体的研究》,《学术研究》2010年第5期。

[3][德]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4][德]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5](南朝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序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25页。

[6](南朝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序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3页。

[7](南朝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序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27页。

[8][德]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

[9][法] 米歇尔·福柯撰:《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53页。

[10](清)李渔撰:《闲情偶寄》,江巨荣、卢寿荣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11]余英时:《综述中国思想史上的四次突破》,载《中国文化史通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页。

[12][奥]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杨湘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46页。

[13](南朝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序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27页。

[14](汉)孔安国、(唐)孔颖达:《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06页。

[15]朱自清:《诗言志辨》,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7页。

[16](汉)毛公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5页。

[17]张江:《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