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特质
20世纪无产阶级斗争的失利、当今全球化程度的深化以及当代社会的急剧变革,都要求我们认真面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变革的内在关系。从社会变革的情势上来讲,今天无法仅仅通过经验事实来证成与激发无产阶级的解放使命与革命激情;从历史唯物主义现实境遇上讲,也需要直面当代社会变革的格局与困境。如果只以所谓的“历史规律”来推导社会变革的内涵与指向,如果只将社会变革单一地指向政治问题,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在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变革的真实意境上来面对当前社会变革的目标与趋向、问题与困境、证成与批判等问题。因此,如何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特质来理解社会变革的政治向度与社会向度,如何从社会变革的政治指向与社会指向去呈现历史唯物主义对当代社会发展的解释力和引领力,就成了理论与实践必须面对的问题。
第一节 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的局限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1]马克思的这个论断一直是人们解读马克思革命理论的理论支点。然而,卢卡奇的意识革命、葛兰西的领导权和阵地战革命、阿尔都塞的多元论革命、马尔库塞的乌托邦革命、埃尔斯特的方法论个体主义革命等,却又说明对马克思的革命理论解读存在诸多分歧。在我们看来,这些理论成果是在以独特视角推进马克思革命理论时所体现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与革命理论的抽象化的趋势,是分歧存在的根本原因。
理解革命理论时的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片面理解为前提对马克思革命理论进行的解读与诠释,即忽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性与超越性相统一的方式,而将社会历史的发展问题现实化为政治经济问题的基本特质。或者把历史唯物主义等同于经济决定论,将革命视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或者把历史唯物主义简化成意识形态,将革命视为无产阶级争取利益的暴力活动和贯彻意识形态的社会运动;或者把历史唯物主义抽象化为方法论原则,将革命视为方法论的具体化等。由此,革命失去了宏观的社会历史视野,被简化为争取现实利益的暴力、贯彻意识形态的手段与玩弄社会历史的方法,从而被抽象化、庸俗化与简单化。其具体表征可以概括为三点:
其一,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的直接结果就是将革命视为利益博弈的结果,经济发展的顺延。从第二国际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为经济决定论开始,革命即获取实利的便捷方式的观点就开始盛行。今天将革命视为经济发展顺延的解读模式又呈现出新的特点。西方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从微观经济运行的角度将其推向了新的高度。“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把阶级革命看成集团成员一致性、积极地参与集体行动的过程。”[2]按其逻辑,革命是现实的经济博弈,革命主体必然面对博弈中的囚徒困境,这就消解了马克思所强调的革命动机与激情,革命不可进行。然而,现实社会中的个人又并非是绝对孤立的“囚徒”,所以人们之间相互多次重复可以激发人们的革命激情,革命可行。质言之,对分析马克思主义假设来说,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历史只是经济分析,其学说只是在生产结构内部展开。他们将“历史的现实的人”简化为“经济人”,把社会与社会实践视为个人博弈的结果,从而在经济结构内部循环地寻求对革命的解释,革命自身的超越性被等同于释放暴力的合理性,革命的现实性被等同于追求实利的合理性。这些既是对革命的抽象,更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
其二,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使革命退化为贯彻意识形态的手段、争取现实利益的暴力行为。革命失去了科学和道德上的依据。阿伦特认为,从自发的角度来说,争取现实利益可以是革命的直接动力,这正是资产阶级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道德理由。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现实社会中的人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人的现实利益由社会历史规定和生产。由此,对于阿伦特的观点我们也可这样推论:革命的动力其实来源于革命者对自身历史处境和历史价值的科学判定,革命的道德合理性与科学的合逻辑性是社会历史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如此看来,社会历史生产什么样的人,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利益需求,就会产生与之相符的革命行动。而且,如果我们认同革命者的现实利益是由社会历史生产和规定的,那么革命就具有意识形态性。或者说,意识形态作为革命者的精神力量在革命中无疑是重要的,但是却不是决定性的和唯一的。卢卡奇针对第二国际经济决定论的革命理论提出的意识形态革命,对强调意识形态对于革命的重要性无疑是积极的和重要的。但是,当他将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时,就注定其革命理论是抽象的。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3],而非无产阶段的阶级意识。历史唯物主义审视下的革命必然会超越那种基于主观判断的利益和意识。
其三,历史唯物主义单一化使革命主体抽象化、革命动机个人化、革命追求庸俗化。马尔库塞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统治和压抑已深入到人的感性——即本质规定之中,革命必须建立新感性”[4]。埃尔斯特则认为,“马克思关于技术、剥削、阶级斗争和信仰所形成的观点,其实质在于形成了一种方法论个体主义”。“革命理论必须基于这种个体而重构”[5]。应该说,这些观点都注意到了个体生存与社会匮乏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也看到了社会个体对革命成本和革命收益的计算。但却从根本上,抽掉了社会宏观因素对革命的决定性影响。虽然今天马克思所说的绝对贫穷有所缓解,但并不等于不存在贫困或者贫困有所缓解。我们知道,历史唯物主义本身是注重社会历史中个人的生存状况与生活情态的,但如果仅仅以抽象个体的视角、动机和追求去诠释某种历史实践却又是不合适的。因为,历史的具体是从属于历史的抽象的,历史的抽象又是由历史的具体构建的。所以,抽象的革命主体、个人化的革命动机以及庸俗化的革命追求,都是对革命的抽象。
第二节 科学的解释逻辑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首先是对人类历史的科学把握,具有科学的一般性特质。概言之,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客观过程,存在解读过去历史、规范现实历史与预见未来历史的一般性原则:“人的生存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通过劳动生产出的使用价值就是为了满足这些需要。”[6]从历史的视野来看,人的需要具有两个基本层次:其一,维持人自身生命的需要,因为“全部人类史的第一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7]。其二,社会的需要,“任何地方发生革命动荡,其背后必然有某种社会要求,而腐朽的制度阻碍这种要求得到满足”[8]。这两个层次的需要决定人必须直面两种危机:生存危机与发展危机。
所以,人的生存与发展是第一位的政治力量,革命实践首先指向政治形制的改造。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阈来看,是旧的政治制度“创造”和“维护”了革命的必然性——以制度形制的方式强化与维持了社会的贫困。从一般性上来讲,当人的正当需要和需要的满足与现行的政治形制和法律制度发生矛盾与冲突的时候,人就天然地具有了革命的政治合法性。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肯定,“马克思对革命事业最具有爆炸性同时也确实最富有创见的贡献就是,他运用政治术语将贫苦大众那势不可挡的生存需要解释为一场起义,一起不是以面包或财富之名,而以是自由之名发动的起义”[9]。革命运动虽然直接指向具体的政治形制与法律制度,但实质是人在追求生存与发展需要的满足。某种政治形制与法律制度之所以成为革命的对象,就在于其以政治的方式取消和限制了人的两个层次的需要。政治革命作为“以推翻政治国家暴力和改造政治国家法律(首先是宪法)为目的的群众运动”[10],“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11]。或者说,政治革命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也有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
第一,政治革命肩负着打破与人相异化的政治权力结构的重任。政治革命的任务首先就是要打破旧社会的政治制度,使其权力体系解体。在旧社会中,“市民生活的要素,例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它们以这种形式规定了单一的个体对国家整体的关系,就是说,规定了他的政治关系,即他同社会其他组成部分相分离和相排斥的关系”[12]。形成了“一个同人民相脱离的统治者及其仆从的特殊事务”[13]的政治形制格局。市民生活的普遍特殊性被某些特定群体的特定特殊性以普遍的形式所取代。这既限制了市民社会中人获取生存需要的方式,更限制了其追求发展的生活前景。市民生活的要素和自身相分离,使权力体系与市民生活脱节。政治革命直接指向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通过打破其依附的政治权力结构来重新规定和满足作为利己者的人的权利。
第二,政治革命是提升人民事务地位、改变人民组织方式的重要途径。“政治革命打倒了这种统治者的权力,把国家事务提升为人民事务,把政治国家组成为普遍事务,就是说,组成为现实的国家;这种革命必然要摧毁一切等级、同业公会、行帮和特权,因为这些是人民同自己的共同体相分离的众多表现。于是,政治革命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14]因此,政治革命首先“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将社会主体的生活内容与市民地位(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分离开,从而“把似乎是被分散、分解、溶化在封建社会各个死巷里的政治精神激发出来,把政治精神从这种分散状态中汇集起来,把它从与市民生活相混合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并把它构成为共同体、人民的普遍事务的领域,在观念上不依赖于市民社会的上述特殊要素”[15]。政治革命对于市民生活的分化与重组,本质上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的完成。因为政治革命在以政治权利的方式重构市民社会时,是以人的需要为前提的。其中,人真正认识到了自我特殊需要的普遍性特质,把握了特殊需要与社会生活整体的辩证法。
第三,政治革命直接带来的政治解放,使市民社会确立和政治国家成立。政治革命的直接结果是政治解放,是将人从虚假的普遍性中解放出来的政治解放,在此过程中人真正成为利己主义的个人。而且政治革命还通过政治自由和承认,使构成市民社会的精神要素和物质要素成为社会运动不可阻挡的力量。因此,政治革命一方面造就市民社会利己主义的个人,“这种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前提”[16]。另一方面,真正使国家从唯心主义的建构到唯物主义的过程得以完成。值得重视的是,由于政治革命本身直指政治国家的建立,所以虽然政治国家的建立和市民社会的分解是同一行为的结果,但是表现自由人的非政治的市民本身却是“解体社会的被动的、只是现成的结果,是有直接确定性的对象,因而也是自然的对象”[17]。也还是需进一步革命的对象。
以上三个方面说明,“政治革命在社会变革过程中起主要作用”[18],是因为其改变了现实的政治权力格局和市民生活的基本状态。对社会政治权力格局和市民生活的基本状态的分析是历史唯物主义最为显性的理论特质。然而,社会历史的发展更应该是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化,而这就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另一重特质去透视了。
第三节 超越的目的逻辑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批判资本主义政治问题和理解历史之辩证方法的产物。其对历史的科学理解展望了无产阶级的自由与解放,它是革命的历史目的论。它“既包含对现实历史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分析,又是对某种最高理想的信仰和坚持,它的一切科学发现和断言都被最高理想的信仰所引导并赋予力量”[19]。借用洛维特的观点“马克思将社会历史理解为一种社会经济过程,它日益激化成一世界革命,最终的结局是资本主义的崩溃和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20]来说,革命的最终目标是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或者说把人的关系和人的世界还给人自己,也就是社会革命。争取人政治独立的政治革命仅仅是革命的起步,社会革命才是革命的真实目的。
进一步来讲,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的发现与预言,真实地表达了历史唯物主义之革命的历史目的论:资本主义世界的危机是人类史前史的最终审判。共产主义是人类史的真正开端,是获得解放的无产阶级建立的自由王国。历史唯物主义之革命的历史目的论说明,历史是朝向一个有意义的终极目标前进的,革命应该以改造社会关系为己任。这样,革命就跳出了那种“是以自然权利来获得政治权利,还是以政治权利来保障自然权利”之政治争论的单一维度,从而将社会关系的改造与建构真实地摆到了革命面前,这是以科学的方式赋予革命以社会向度。即“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1]。因此,马克思在评价政治革命的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革命的根本任务:“政治革命把市民生活分解成几个组成部分,但没有变革这些组成部分本身,没有加以批判。”[22]那种不曾触动人的活动方式与社会关系性质的革命,“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革命的社会向度则是,“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因为完成这个革命的是这样一个阶级,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23]。
所以,革命的深层次目标应该是,“对社会生活关系,即社会成员间的物质关系进行深刻的变革”[24]。而非简单地获取政权与取得权力、改造政治形制与重建法律制度。因为,人现实关系的财富是人真正的财富的表现,革命必须突破以一种分配模式取代另一种分配模式的政治演进逻辑,才有可能真正使人的社会关系向人本身回归。革命不能只停留于以现实的政治权利为目标的分配模式之量的改进上,而是要对其进行质的突破。当然,马克思的社会革命不仅仅是指最高目标的共产主义革命,而且也涵盖那种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物质关系的革命形式。比如,马克思认为,“十八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就其推翻贵族和王权,推行资产阶级民主宪法而言,是一种政治革命,就其消灭贵族和农民之间旧有的封建依附关系而言,建立一种自由的小农经济而言又是一场社会革命”[25]。如果我们借用阿伦特在《论革命》中的概念来说,借助于“必然性”的革命是政治革命,立足于开端的革命则是社会革命。由此看来,社会革命的注意力并不在于表面的政治形制,而在于决定政治形制的社会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而且“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26]。所以,社会革命“是接着一种新的变化了的生产方式而取得了突破的对社会生活关系(所谓的社会状况),连同所说的意识形态的变革”[27]。
而且,直指社会关系的社会革命还在深层次上改造革命的主体。革命不仅要造就一种操作性强的社会组织模式,而且还要在超越社会组织方式的意义上创造适合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社会关系,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8]。革命是由先进阶级基于革命的历史目的论而领导的,人民大众直接参与的改造社会关系的群众性活动。在革命中,革命的目的论不仅是领导阶级的阶级意识,而且也是人民大众的阶级意识。当然,革命对于革命主体的改造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也有可能在革命的失败中达成。马克思在研究法兰西的阶级斗争时认为,在“失败中灭亡的并不是革命,而是革命前的传统的残余,是那些尚未发展到尖锐阶级对立地步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即革命党在二月革命以前没有摆脱的一些人物、幻想、观念和方案”[29]。革命的政治目标是否实现并不是权衡革命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志,也绝非决定革命是否必然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为,“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的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30]。所以,在革命中“无产阶级打破的只是锁链,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第四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性与社会变革的逻辑
当代是一个社会急剧变革的时代,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调和内部矛盾的政治改革、协调国际关系以转移国内矛盾的政治妥协,还是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社会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都为如何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革命理论的视阈来透视当代社会变革提出了理论与实践的课题。而且,目前不同体制国家进行的改革还呈现出利益趋同、矛盾交织和意识形态深度渗透等诸多特点。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认为,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建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与革命理论依然具有无可匹敌的穿透力、解释力与引领力。因为,“现代世界中的政治自由前景(长远来说)取决于能够以怎样一种民主的方式驯服资本主义,而且取决于是否能够在国际层面实现最低限度的社会正义”[31]。基于此种认识和前文的论析,我们认为应该从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特质面对当代社会变革的现实格局与实践困境,反思变革进路、匡正变革理念、引领社会变革的前进方向。不可否认的是,当今时代的贫困得以缓解,平等也在一定意义上实现,政治自由在法律的意义上也基本获得。然而,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与超越性的双重维度中来审视当代社会中的贫困、平等和自由等问题时,我们发现革命所要改造的政治形制与社会关系依然是问题重重。首先,贫困不是贫穷,而是对人“支付能力”的剥夺。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将经济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证成逻辑依然有效。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32]。其次,平等不是社会经济竞争之量上的等价和所谓进入社会公职之机会的均等。当代政治哲学往往都把平等等价于进入某种公职的机会平等。[33]这种平等观念从学理上消解了革命主体存在的可能性。但是,量的等价与机会的均等本质上只是平等的“不平等权利”。因为,“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34]。最后,当代的政治自由依然只是在重述市民社会的自由。而且,“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隔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隔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35]。对于贫困、平等、自由的这些理解,直接具体化到当代社会生活中就是经济生活秩序的跌宕起伏,政治生活的动荡不安,社会生活的物欲横流。显然,这与革命要达至的目标还有极大差距。
第二,以马克思社会革命理论的双重向度探求当代社会变革的目标追求、实践方式与诠释原则。总体上来讲,当代社会变革的目标追求应该是,在政治形制上建立公共自由与个人全面发展互构的、驯服资本逻辑的社会运行机制;在生产、生产关系上,“取消为交换价值而生产、回归为使用价值而生产的社会制度”[36];在社会变革上,追求生产者的自由联合与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当代社会变革的实践方式而言,革命的双重向度说明,针对政治形制、生产力、生产关系乃至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既可以是以突变的方式来一场政治革命,还可以是一场渐进的社会经济政治改革。或者说,当代社会变革中,暴力革命依然可能,改革则是首选。只是我们应该谨慎辨析每种社会变革方式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切不可落于将革命等同于暴力的理论与实践的陷阱(这其实是阿伦特反马克思革命理论的基本逻辑[37])。在诠释原则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当代资本主义缓和社会矛盾、掩盖生产关系本质的政治改革与社会改进不是真实的社会变革,而是一种强化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维护资本逻辑的手段。因此,革命的双重向度是分析当代社会变革的思想视角。在诠释当代社会变革、分析社会发展趋势时,我们应该明确社会变革不仅仅是调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需要与消费、生产和交换等方面的表面矛盾,更应该定位于人与社会发展的根本观念。
因此,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特质与社会变革的双重向度来看,现代社会变革必须面对资本逻辑的宰制、物化逻辑的支配、消费主义的盛行等诸多难题。面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变革,我们不能只抽象地说,“资本主义的竞争和积累机制、阶级斗争以及不同政治力量通过政府发挥的作用是驱动变革的动力机制中的三个核心要素”[38]。而应具体分析并探究其仅在政治层面打转的事实。面对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应该在实践与证成的基础上提升其超越政治形制的社会意义与人类价值。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2]张晓云:《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革命理论及其借鉴意义》,《唯实》2008年第Z1期。
[3]孙正聿:《历史的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哲学研究》2007年第3期。
[4]周金华:《论马尔库塞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重构》,《江汉论坛》2002年第3期。
[5][美]乔恩·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何怀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页、404—419页。
[6]张盾:《马克思的六个经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0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3页。
[9][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50页。
[10][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6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8页。
[18][美]乔恩·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何怀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4页。
[19]张盾:《马克思的六个经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7—158页。
[20]张盾:《马克思的六个经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7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8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0—91页。
[24][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63页。
[25][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63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27][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63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6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1页。
[31][德]阿尔布莱希特·韦尔默:《后形而上学现代性》,应奇、罗亚玲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80—181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0页。
[33][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1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的版,第183页。
[36]张盾:《马克思的六个经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0页。
[37][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52页。
[38]林德山:《从马克思的“社会革命”观看20世纪资本主义的社会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