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世纪小说中的旅行叙事与文化隐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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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美国20世纪小说中的旅行叙事现象

美国20世纪的相当一部分小说,可以称作“旅行叙事”或者“道路小说”,“道路小说”这一称谓尤其适合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的《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的《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的《洛丽塔》(Lolita)、J.D.塞林格(J.D.Salinger)的《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On the Road)、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的《土生子》(The Native Son)等表现旅行叙事的名篇。因为在这些小说中,汽车和高速公路作为旅行载体开始在小说中起着架构故事情节的中心作用。“在这个世纪的大部分时候,美国人把高速公路看作一个神圣的空间。道路和汽车已经超出其简单的交通功能,变成激动人心的运动、速度和享受孤独的场所。上路意味着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一个发现自我和国家的特殊机会。穿过空旷的原野,然后回家,写作或讴歌这些冒险。在数以百计的图书、电影、诗歌和影像资料中,道路旅行成为一种史诗性的追求,一种朝圣,一种罗曼史,一种有助于解释美国的过去和未来的仪式。”[44]这些作品的主人公,不管是居于主流社会的美国白人,还是处于边缘地带的犹太人、黑人和华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管是成人还是青少年,总是出于人生的不同目的,在陆上、海上甚至空中的“大路”上奔波、漂泊、漫游、迁徙和逃遁。作品的主人公甚至有狗这样的动物。

从进入20世纪的那一天起,道路旅行就成为美国作家们笔下常见的表现题材。“从大约1909年开始,开车跨越地域的旅行就成为散文和短篇小说的常见题材,在后来的几十年中成为主流作家的常见题材。从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的《印第安纳节日》(Hoosier Holiday,1916)到约翰·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1939),都包含高速公路上旅行的元素。”[45]无产阶级小说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自传体短篇小说集《路上》(The Road,1907),比杰克·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的发表早了整整50年。在这部小说集中,伦敦“叙述了他在全国各地的开阔视野性旅行(eye-opening journey),他有时候乘坐火车和轮船,有时候步行,当他的鞋袜开裂的时候,他甚至赤脚步行。这部小说集在美国由道路旅行、道路观光和旅行写作所构成的文化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46]。发表于1903年的《荒野的呼唤》,是伦敦的一部经典的“道路小说”,虽然作品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Buck)的牧羊犬。巴克从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地区的旅程,充满了难以名状的艰辛。它坐过火车,也乘过轮船,不断地从一个主人转移到另一个主人手中,最后被卖到淘金地克朗代克,为邮差们拖拉雪橇,每天都要在严寒的雪地上行驶很远的路途。在弱肉强食的旅行环境中,巴克最终由一只温顺的牧羊犬演变成驰骋荒野的狼犬。西奥多·德莱塞的代表作《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1900)也具有旅行叙事的特征,至少在叙述旅行推销员查尔斯·杜威(Charles Drouet)的旅行推销活动,以及嘉莉小姐(Carrie Meeber)从威斯康辛乡下农场到芝加哥投亲和随沙龙经理赫斯特伍(George Hurstwood)私奔到纽约这些情节之中。在1889年8月,嘉莉小姐从她的家乡哥伦比亚启程,坐上火车到芝加哥旅行。在漫长的火车旅行中,嘉莉小姐结识了旅行推销员查尔斯·杜威,被这位推销员热情的假象所迷惑,继而成为他的情妇。当杜威离开芝加哥到全国各地巡回推销的时候,寂寞的嘉莉投入沙龙经理乔治·赫斯特伍的怀抱,两人相约到纽约私奔。为此,德莱塞又把大部分篇幅用到叙述嘉莉和赫斯特伍的旅途生活上。通过叙述这次重要的旅行,德莱塞揭示了主人公嘉莉对“美国梦”的追求及失望。因此,博耶(Paul S.Boyer)等评论者认为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旅行故事。在这方面,作品的主人公嘉莉·米伯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她从威斯康辛农场来到芝加哥,被一个旅行推销员诱奸,后来又与一个沙龙经理私奔”[47]。

在“迷惘的一代”小说家海明威、F.S.菲茨杰拉德(F.S.Fitsgerald)等人的笔下,旅行叙事往往成为小说中的主要框架。在这些小说中,道路、汽车、旅行构成故事的主要叙事元和作品的象征符码。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1926)讲述的是一些移居国外的美国人和英国人在巴黎和西班牙之间的旅行生活,作品对两地之间的道路、风景和其他旅行场景的描写取材于海明威本人在国外的旅行,因而使得这部小说具有“旅行日志”的称号。“即使不是一部明显的旅行书,《太阳照常升起》也被认为是具有旅行日志的传统。”[48]在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被菲茨杰拉德式的主人公所追求的几乎每一位年轻的女人都与汽车联系在一起,豪华的或者别样的汽车。《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中的伊莎贝拉(Isabelle)与那些‘开车很猛’并驾驶着‘诱人的红色斯图茨车’的男人约会。《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中的尼克尔(Nicole Diver)开着一辆‘豪华的劳斯莱斯车’来到宫殿宾馆的半月形的门口。《最后的一个大亨》(The Last Tycoon)中的凯萨琳(Kathleen),则是驾着一辆老掉牙的雪佛兰”[49]。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eat Gatsby,1925),尤其通过表现主要人物的开车旅行,批判了以当时的汽车为主要象征的“美国梦”的非道德性。“开车上路是个人道德的指向标,从富裕的郊区到城区的那一条公路,是暴力和背叛发生的主要场所。”[50]富家子弟汤姆(Tom Buchanan)和黛西·巴坎南(Daisy Buchanan)总是开车行驶在这条路上,不仅碾死了一个可怜的女人,毁掉了她的丈夫,而且也最终击毁了作品的主人公盖茨比的美国梦。小说的副线是作品的叙述者尼克·卡拉威(Nick Carraway)对“美国梦”的观察和批判,而这一切也同样通过卡拉威的路上旅行实现。每天,卡拉威都要乘坐长岛火车从遥远的美国中西部到纽约的曼哈顿上班。正是在这一系列的路上往返中,尼克认识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它对美国各色人等的毒害。最终,尼克放弃了在纽约的工作,决定永远回到他位于美国中西部的家乡。

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美国的许多小说家们尤其是无产阶级或社会抗议小说家们都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美国的大路上,以表现美国人在道路上的物质追求、道德升华或精神堕落。“20世纪30年代,很多美国人由于经济大萧条而背井离乡。在这一时期,道路小说和道路影片尤其重要,从《我是来自囚犯队的逃亡者》(I'm a Fugitive from a Chain Gang,1932)和《路上的野小伙》(Wild Boys of the Road,1933)到《美国三部曲》(USA Trilogy,1930,1932,1936)、《愤怒的葡萄》及《萨利文的旅行》(Sullivan's Travel,1941)”[51]。其中,斯坦贝克的史诗性小说《愤怒的葡萄》尤其以表现发生在66号公路上的美国人的逃难生活而闻名于世。“约翰·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1939)是一部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道路小说,描绘的是沙尘暴地区的农业工人开着破旧的汽车到加利福尼亚的希望之乡迁徙的故事。”[52]整个66号公路充满了逃难的人群,他们在路上的受难、到达加利福尼亚的喜悦,以及对这个“希望之乡”的失望,深深地打动了读者。为了表现这次迁徙的史诗性意义,斯坦贝克甚至运用了《圣经》(The Bible)中的“出埃及记”的叙事结构。斯坦贝克表现旅行的兴趣始终不减,在1947年他又发表了一部寓言性的旅行叙事小说《任性的公共汽车》(The Wayward Bus)。小说描写了一个叫朱安·季璜(Juan Chicoy)的司机驾驶着一辆名叫“甜蜜之心”的公共汽车,载着一群来自美国各行各业的乘客,行驶在一条险象环生的公路上,不时地为道路上的各种障碍所阻遏,因而始终无法到达旅途的终点。在大萧条时期,“约翰·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的《美国三部曲》展现了一幅关于路上生活的悲观主义场景。三部曲中相互交叉的故事被一个无名流浪汉的漫游串缀起来,在这个‘快速交通的社会’里他仍然是一个局外人,没有自己的位置”[53]。小说一开始,帕索斯就通过万花筒般的镜头组合,捕捉了现代美国人的生活状况,比如三部曲的开篇之作《曼哈顿中转站》(Manhattan Transfer)本身就是一个道路和旅行的标志。作为20世纪初新泽西和纽约之间的渡口和火车站,曼哈顿中转站对于当时来自美国和世界各地的人来说,是进出纽约的必经之地。紧接着,帕索斯运用拼贴、电影剪辑等现代主义创作手法,将纽约比作一个人类社会,把去纽约旅行的人比作人生的过客,全景式地再现了美国人从他乡到纽约,以及从纽约到他乡的路上旅行生活。此外,这一时期的社会抗议小说家厄斯凯恩·考德威尔(Erskine Caldwell)的小说《烟草路》(Tobacco Road,1932)和《旅行的人》(Journeyman,1935)也都表现了主人公的旅行生活。

以威廉·福克纳为首的20世纪南方作家,也大多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了旅行叙事。福克纳在1948年发表的短篇小说《坟墓闯入者》(Intruder in the Dust,1948),继承了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小说的“夜行”叙事传统,将16岁的白人少年契克(Chick)的夜间旅行与对白人社会的邪恶认知结合在一起,是一篇集旅行叙事和主人公成长为一体的小说。发表于1962年的《掠夺者》(The Reivers),在叙事风格上类似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同样将11岁的白人男孩卢修斯·普利斯特(Lucius Priest)的道路旅行和精神成长结合在一起。但是,福克纳最著名的表现旅行叙事的小说却是《我弥留之际》(1929)。通过表现本德伦一家(the Bundrens)到杰弗生镇的送葬之旅,福克纳揭示了美国南方社会家庭内部关系的冲突及道德的丧失,借以象征南方社会的解体。正如欧文·豪(Irving Howe)所言:“《我弥留之际》不仅仅是我们很快就要发现的旅行灾难记录。由于它是讲述的一次空间的旅行,这部小说同时也就对这些旅行者的内心世界的秘密进行窥探。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都在行动,与此同时也都在表露他内心的负担……外在的行动……就是赶着马车进行的旅行,而内心的行动就是本德伦一家在家庭正在消亡的过程中作为家庭成员企图重新界定自己的身份。”[54]凯瑟琳·安·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1890—1980年)是南方重要的女小说家,其在1962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愚人船》(Ship of Fools)是表现海上旅行叙事的代表作。这篇小说描写了1931年“真理号”客轮从墨西哥的万拉克鲁兹港口开往德国布莱梅港间所发生的故事。船上的旅行者有德国人、美国人、拉丁美洲人、古巴人和瑞士人等,俨然是现代人的缩影。从艺术结构上看,全书包括登船、在海上和入港三个部分,是旅行叙事的典型表现。小说的每个部分的前面都有一个设问,例如“你何时为幸福而航行?”从这些发人深思的设问中不难看出小说的主题:人们出于追求幸福生活的目的,不惜千里迢迢出海远航。但是由于他们人性中的缺陷,他们旅行的结局是无家可归。尤多拉·韦尔蒂(Eudora Welty,1909—2001年)也是南方一位重要的女小说家,其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中也不乏旅行叙事的再现,例如《旅行推销员之死》(Death of a Travelling Salesman)、《英尼斯法伦号上的新娘》(The Bride of the Innisfallen)、《搭便车的人》(The Hitch-Hikers)等。正如福克纳小说中的主人公都行走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的荒原上一样,韦尔蒂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始终在一条叫作“纳奇斯特雷斯”的古老公路上奔走。不仅仅是这条公路,其他的公路、河流和铁路也成为韦尔蒂小说中的主人公旅行的载体。为此,马萨兰德(Anne M.Masserand)认为,“在韦尔蒂的小说中,旅行者是一个常见的人物,尤其是在她的短篇小说中。它们中的每一篇都刻画了最著名的旅行者奥德修斯的特征”[55]。

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尤其是50年代中期以来,以旅行叙事为主要特征的“道路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据了最显著的地位。“大量的美国人发现自己进行真实的或想象性的‘上路旅行’,而且明显地感觉在回家后有必要写出他们在美国各地的各种旅行过程。”[56]长期在国外流浪的美国现代作者亨利·米勒(Henry Miller),回国伊始就写了一部道路小说《空调噩梦》(The Air-conditioned Nightmare,1945),比垮掉派代表人物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早了12年。这部具有“自动写作”风格的“道路小说”描写了作家米勒开车上路游历美国本土的过程,这次横越全国的旅行不仅使米勒看尽了美国的风景,更为他评判欧美两种文化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早在小说开始的时候,米勒就让风景后面的读者了解了精心组织自己叙事的方式。在旅行开始前,米勒在想象中进行这次旅行,就像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曾经设想他从没有进行过的漫长旅行一样。”[57]在长达一万多英里的旅程中,米勒接触了许多没有实现“美国梦”的弱势群体。利用蒙太奇的叙事方式,米勒记述了他对底特律、克利夫兰、芝加哥等城市臭水沟里的老鼠、圣路易斯的铁锈和胆汁,以及所有能表现美国灵魂病态的建筑风景的印象。凯鲁亚克的《在路上》(1957)与米勒的近似旅行日志式的《空调噩梦》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其小说的主人公萨尔·帕拉代斯(Sal Paradise)也是作家凯鲁亚克本人的虚构性写照。1947—1950年,凯鲁亚克和朋友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曾经进行过一系列跨越州界和城乡的旅行。恰恰在这一时期,因大萧条和战争而有所收敛的美国人的传统流动性又开始复苏,于是上路旅行成了全国性的热潮。“《在路上》一书的天才之处就在于它把这种新的躁动不安与关于道路的美国经典神话联系起来,并且用这种躁动不安来表达一系列具有颠覆性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念将会向20世纪50年代以城市郊区和大公司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提出挑战。作品中的路代表了战后那种感情开朗奔放,行动无拘无束的美国精神。”[58]在表现道路旅行方面,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丝毫不亚于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洛丽塔》对道路上的代际冲突(generational conflict)的再现比其他任何一部小说都更具有抒情性,也更令人感到沮丧。”[59]亨伯特·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小说的主人公和第一人称叙述者,是一位欧洲移民。出于少年时代形成的幼女情结,亨伯特拐走了一位叫作洛丽塔的12岁美国小女孩,并开车在美国各地漫游。在刚开始的时候,亨伯特的驾车上路旅行是出于摆脱法律的惩罚的目的。但是,当洛丽塔与另一个男人私奔的时候,亨伯特开始发疯地到处寻找她。因此小说的主题又由上路逃避转化为上路追寻。小说将美国的道路风景与洛丽塔的美丽胴体并置在一起,亨伯特疯狂的地理和肉欲的探索促使他去记录他们所走过的一系列地名,这些记录及关于药品和导游之类的叙述构成了小说典型的道路叙事特征。

甚至黑人文学和犹太文学等少数美国族裔文学也不乏行旅叙事的表现。在谈及黑人文学中的旅行叙事的时候,罗伯特·巴特勒(Robert J.Butler)指出:“尽管美国人和美国黑人的文学传统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大不相同,但是在关于想象性运动的方式方面却具有本质的一致性。旅行的母题,是两种文学传统的中心。”[60]在理查德·赖特、拉尔夫·埃里森(Ralph Waldo Ellison)、托尼·莫里森(Tony Morrison)、爱丽丝·沃克(Alice Walker)等黑人男女小说家的作品中,主人公始终在以各种方式奔波在道路上,借以实现人生的某种追求或逃避社会邪恶的现实。赖特的短篇小说集《汤姆叔叔的孩子们》(Uncle Tom's Children)本身就让读者们联想起黑人的旅行和逃遁叙事,因为19世纪中叶斯托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就是黑奴的受难和逃遁的故事。果不其然,在赖特的《汤姆叔叔的孩子们》这部小说集中,《大男孩离家》(“Big Boy Leaves Home”)、《沿河而下》(“Down By The Riverside”)等用自然主义的叙事手法,再现了黑人的逃遁性旅行。《大男孩离家》讲述的是黑人男孩莫里森(Morrison)打死白人青年后被迫逃亡到芝加哥的故事。《沿河而下》叙述的是一个名叫曼(Mann)的黑人农民在密西西比河上驾着木筏漂流并最终被白人追杀的故事。赖特表现旅行叙事最出色的一部小说是他的长篇代表作《土生子》,该部小说由《恐惧》《逃跑》和《命运》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二部分是表现主人公别格·托马斯(Bigger Thomas)逃亡型旅行的核心部分。如果说《土生子》中的别格·托马斯的逃亡型旅行最终没有使他摆脱种族主义的迫害的话,那么在赖特的另一部长篇小说《长梦》(Long Dream)中,主人公费希贝利·塔克(Fishbelly Tucker)则彻底地通过旅行摆脱了种族主义的束缚。“理查德·赖特的小说不仅关注那些像弗来德·丹内尔斯和克罗斯·达们这样的陷入囚笼中的人们,同时也关注像费希贝利·塔克这样的人物,他在《长梦》的结尾进行了‘一次能把他带到更远更远地方的旅行’。”[61]在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The Invisible Man)中,主人公逃遁到地下不是为了死亡,而是像神话中的英雄那样通过一次无限的旅行来实现认识自己身份的新生。从《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中的派拉特(Pilate)到《柏油娃》(Tar Baby)中的加代恩·柴尔兹(Jadine Childs),托尼·莫里森小说中的许多女性主人公也都通过穿越无限空间的旅行来保持自我身份,摆脱种族和性别的歧视。

在20世纪的美国犹太文学中,也有许多小说家写过旅行叙事的小说。亚伯拉罕·卡罕(Abraham Cahan)比任何人都了解1881—1924年东欧犹太人到美国的移民历程,因此其史诗性小说《大卫·莱文斯基的发家》(The Rise of David Levensky,1917)通过表现主人公莱文斯基从一个来自俄罗斯的犹太孤儿成长为美国纽约一家商行经理的故事,历史性地再现了东欧犹太人到美国移民的艰辛历程。爱德华·戴尔伯格(Edward Dahlberg)的《底层生活》(Bottom Days,1929)表现了自传性主人公洛里·刘易斯(Lorry Lewis)在美国各地的流浪生活,因此这部小说既被称为无产阶级抗议小说,又被称为“道路小说”[62]。有评论者认为,凯鲁亚克《在路上》的写作深受戴尔伯格《底层生活》的影响。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iel West,1903—1940)的第一部小说《鲍尔索·斯奈尔的梦幻生活》(The Dream Life of Balso Snell,1930)也是一部旅行叙事小说。该部小说有点类似英国17世纪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采用梦幻旅行叙事的方式,表现一个名叫斯奈尔的流浪汉梦见自己从特洛伊木马的屁股钻进去,在它幽暗的肠道旅行并碰见各色人物的奇幻故事。“随着故事事态的衍进,木马的肠道成了斯奈尔遭遇各色人物、讽刺文学艺术的场所。”[63]不过,在所有的美国20世纪犹太小说家中,笔者认为索尔·贝娄(Saul Bellow)是表现旅行叙事的典型代表。贝娄的长篇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ch)和《雨王亨德森》(Henderson the Rain King)“基本上都是道路小说”[64]。在这两部小说中,主人公的旅行不仅发生在美国国内,更延伸到其他许多国家。

由此可见,在美国20世纪的小说中,以道路为载体的旅行叙事成为显性的特征。20世纪的美国小说家们似乎都偏爱这样一种叙事:将主人公置于陆地、海洋甚至天空的旅途之中,使他们在漫长的旅行和冒险中获取关于异域的知识、探索自己的身份、追求人生的梦想或者逃避人生的困厄,甚至还有的是为了单纯的运动而旅行。这种以道路旅行为显在特征的叙事尤其合乎美国的本土特征。正如詹尼斯·斯道特指出的那样:“旅行的确是美国文学作品的一大特色;甚至可以说美国文学中充斥着各种旅行,其普遍之程度,远超出我们的预想。”[65]斯道特还认为,“美国文学一直就是走在旅途中的、运动中的文学”[66]。约翰·杰罗姆(John Jerome)在回顾了美国文学尤其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的道路叙事现象以后也指出:“美国是一个道路的史诗,我们已经发展出了一种道路叙事的艺术。”[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