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念的界定
日本政府在日韩历史问题上的外交政策既是日本政府在历史问题上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日本政府外交政策的缩影。日本政府的外交政策以摆脱战后体制束缚而成为“正常国家”为重要目标和着眼点,1因此,日韩历史问题的存在被日本政府视为日本国家“正常化”的重要束缚。为使日本摆脱战后体制束缚,最大化减少日韩历史问题对日本成为“能战国家”的干扰,日本政府在日韩历史问题上分别采取了“对抗”“妥协”“僵持”3种外交政策。通过对日本政府在不同历史问题上外交政策的分析,可以窥见日本政府外交政策的特征,对探求日本外交政策走向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书首先对上述3种外交政策的概念进行界定与分析。

图1.1 日本政府在日韩历史问题上强硬程度示意图
关于“对抗”政策。根据《当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对抗可作为动词,具有相互对立与抗拒、抵抗两种意思。2但其实可将对抗进一步划分为主动对抗与被动对抗、绝对对抗与相对对抗,本书中的“对抗”特指主动的相对抵抗的意思,更侧重于主动性、相对性。因此,日本政府所采取的“对抗”政策是一种主动采取的、相对于其他政府时期的更为积极主动、态度强硬的外交政策和措施。
关于“妥协”政策。在政治领域,妥协是政治的灵魂。3从某种意义上说,有纷争的地方就会有妥协的存在,它是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中避免因利益纷争而陷入战争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学界关于妥协的定义各有侧重,《辞海》将妥协定义为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4李海涛进一步认为,政治妥协是相互冲突的政治行为体,为了某种共同利益,基于避免直接对抗造成伤害后果的共识或默契,通过协商谈判做出让步以求得缓和矛盾或解决争端的行为过程及结果。5《当代汉语词典》则认为妥协常带有贬义。6但万斌、罗维认为政治妥协是社会共同体中政治利益冲突双方或各方“以社会共同体为念,以相互宽容为怀,依据共同认可的规定,通过彼此间利益的让渡来解决或暂时解决政治冲突的一种社会调节机制”,7这具有明显的褒义色彩。但政治妥协未必会以共同体为念、以宽容为怀,更多体现为避免两败俱伤而选择另一种斗争形式。8同时,虽然上述概念对妥协的目的做了较充分的分析,但这些分析多体现在妥协的绝对性,却相对忽视了妥协的相对性。因此,本书对“妥协”的定义更倾向采用《辞海》的定义,对日本政府在日韩历史问题上所采取的“妥协”政策持中立立场,日本政府的“妥协”政策是一种相对于自民党其他政府时期的相对“妥协”政策,该政策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平衡性以及不彻底性。
关于“僵持”政策。根据《当代汉语词典》解释,僵持作为动词指双方互不相让,相持不下。9基于此,本书中的“僵持”政策是指日本政府在日韩历史问题上采取的既不强硬对抗、也不妥协让步,而是稳定地坚持本国在相关问题上立场的外交政策。该政策的实行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在坚持本国立场的同时使矛盾保持相对稳定、可控的局面。
综合以上分析,本书中所论述的“对抗”政策、“妥协”政策、“僵持”政策既有普遍性,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分析日本政府在日韩历史问题中的政策时,在注意各政策普遍性的同时,更应关注其相对性、特殊性,即日本在不同的历史问题上采取不同的外交政策。
在此需特别指出,分析日本政府“对抗”“妥协”“僵持”等外交政策时,需要在“右翼的日本”这一社会历史结构中分析。正如李永晶所言,“日本的右翼必须在‘右翼的日本’这一具体社会历史结构中加以理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