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序
侦探小说作家们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游戏精神,这是“黄金时代”的传统:作家致力于设计谜题,吸引读者们与之进行智力较量。
所以罪案侦探故事写作向来都有一些基本规则,比如必须至少要有一个罪犯,比如相关信息线索要及时向读者展示,当然可以用各种办法掩饰。也有人专门为这游戏制定了明确的成文规则,最出名的像范·达因的“侦探故事写作二十条规则”,以及本书中提及的罗纳德·诺克斯的“十诫”。这些规则对作者设谜出题的权力增加限制,以示公平。
但是规则从来都是设计来让人“破坏”的,有一些真正让读者无法忘记的侦探故事突破了那些规则,让人印象深刻,无法忘记,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时至今日,大多数读者都承认它是一部杰作,但一直有人指责作者违反了游戏规则。W.H.赖特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纽约文化知识圈一位重要角色。他既是唯美的艺术评论家,又用范·达因(也就是前述“侦探故事写作二十条规则”的制定者)作笔名,写了很多侦探故事。他为一部侦探故事集作序时写道,《罗杰疑案》对读者使用的诡计,不能算是侦探故事作者的合法手段——它的结局毁了整个故事。不仅如此,故事的结尾还用了一个法语单词。并不是只有赖特一个人这么认为,很多读者给报纸书评栏目写信抱怨,当年那些栏目的功能跟豆瓣短评也差不多。《泰晤士报》来信中,有读者说故事结局让他震惊,以后他再也不买克里斯蒂的书了。还有医生读者说,这个结局太不公平了——罪犯竟然能当医生!
这些读者之所以说《罗杰疑案》违规,是因为他们到头来发现,谋杀案罪犯竟然是詹姆斯·谢泼德医生——故事的叙述者。甚至在故事开始没多久,作者就让波洛对谢泼德医生说:“你一定是上帝派来接替我的朋友黑斯廷斯的人。让我们一起调查这案子吧。”
范·达因的二十条规则的第二条说读者所受的蒙骗应当仅止于罪犯施诸侦探本身的那些诡计,第四条说罪犯不能是侦探本人,或侦探中的一员。诺克斯的“十诫”中,第一条就说罪犯不能是读者被诱导着跟随其想法的人,第九条说侦探的笨朋友,诸如华生医生那个角色,不能向读者隐瞒任何想法。《罗杰疑案》显然与这些规定不符。尽管范·达因和诺克斯这些条条框框的发表时间其实比《罗杰疑案》出版要晚两年,但它们确实归纳了侦探小说“黄金时代”读者默认的游戏规则。
当然有更多读者为之辩护,本身也是侦探小说家的多萝西·L.塞耶斯就说,像赖特那样的批评,根本是出于受骗上当后自然会有的愤怒。她还说,读者只要头脑够清醒,像个好侦探那样去怀疑每一个人,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其实这样的讨论,归根结底也成了“侦探故事游戏”的一部分。围绕《罗杰疑案》的作者/读者游戏,后来更加花样翻新。2002年,一位法国的文学教授、精神分析学家皮尔·巴雅写了一本很难归类的怪书:《谁杀死了罗杰·阿克罗伊德》,这本书既像文学批评,又像学术理论,还更像一本侦探小说。
一个读者,用侦探小说的形式,去评论一本侦探小说。巴雅这样的做法,使游戏又上升到另一个层面。这本书抓住一个问题——既然谢泼德医生是罪犯,那他就是一个不可靠的叙述者,如此一来,他说的话还可以完全相信吗?从这里出发,巴雅全面考察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方法技巧,分析人物心理,再加上精神分析理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大家都搞错了,谢泼德医生不是罪犯,他姐姐卡洛琳·谢泼德才是。而大侦探波洛其实是疯了,他在妄想。
如果把侦探故事当成作者/读者之间的游戏,所有这些规则和违规、指责和辩论都是游戏的一部分,那我们面前的这本书也就可以被视为一种“周边”和游戏的“攻略”。《侦探什么都知道:90位犯罪小说大师的写作课》这本书的主书名原文是howdunit这个单词。这是用来分析侦探故事的一个术语,意思是“怎么做的”,除此之外也有whodunit和whydunit,意思分别是“谁做的”和“为何要做”。有一套早年间出版的丛书,系列书名用的就是howdunit,分门别类地介绍如何下毒、如何使用武器、如何设下圈套,以及法医的尸检工作和警察的现场调查等等,每一本都详解其中一项。这本书借用了这个术语,说的却是侦探小说作家们的工作细节:怎样找到灵感,如何积累专业知识、编织情节、设计人物、选择视角、把握节奏、设置叙事“挂钩”,如何多人合作编写故事、改编剧本。
让作家们自己讲如何写小说,他们基本上都会耍花腔,言不及义,云里雾里。他们中可能只有侦探小说作家,真的会老老实实告诉读者一些真实信息。虽然这些信息——就像他们写的故事中一样,只在只言片语中透露真相,需要读者开动一点脑筋。
总之,这也是游戏的一部分,作家把这些事情告诉读者,也是为了让他们在破解谜题时,多少能找到一些方向。
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