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下(志第十二)
1.(建和三年)八月己亥,镇星犯舆鬼中南星。(第3255页第5行)
八月初四己亥(149.9.23),土星犯鬼东南星几掩。舆鬼无中南星,“中南”应为“东南”。
2.(永寿元年)七月己未,辰星入太微中,八十日去左掖门。(第3255页倒2—倒1行)
“八十日”不合常理:水星只能在大距附近几天内看到,不可能连续看到80天;水星运行速度很快,也不可能80天还在太微。计算表明七月廿八己未(155.9.12),水星晨见,顺行犯太微右执法,八日后从左掖门出太微,适在西大距附近。“十”字衍。
3.(永寿)二年六月甲寅,辰星入太微,遂伏不见。(第3256页第4行)
校勘记云,六月无甲寅。计算表明七月廿九甲寅(156.9.1),水星顺行犯太微西上将,晨见东方,其后数日即没入晨曦中。“六月”应为“七月”。
4.(永寿)三年四月戊寅,荧惑入东井口中,为大臣有诛者。(第3256页第5行)
四月廿七戊寅,天象不合。四月初七戊午(157.5.3),火星顺行,入井口中。“戊寅”应为“戊午”。
5.延熹四年三月甲寅,荧惑犯舆鬼质星。(第3256页第9行)
校勘记云,三月无甲寅。计算表明三月甲申(161.5.8)火星犯舆鬼质星。“甲寅”应为“甲申”。
6.(延熹)七年七月戊辰,辰星犯岁星。(第3256页第15行)
校勘记云,七月无戊辰。计算表明,六月戊辰(164.8.4)水星木星相犯,晨见东方。“七月”应为“六月”。
7.(熹平二年)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第3258页第10—11行)
校勘记云,八月无丙寅。计算表明,八月壬寅(173.9.20),金星犯心前星,夕见西方。“丙寅”应为“壬寅”。
8.(光和五年)十月,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相去各五六寸。如连珠。(第3259页第7行)
十月,三星相距甚远。十一月初十壬戌(182.12.22),木、火、金三星合于虚0度,相距不足1°,夕见西方,蔚为壮观。“十月”应为“十一月”。
9.(中平)三年四月(186.5.7—6.4),荧惑逆行守心后星。十月戊午(11.27),月食心后星。(第3260页第4行)
括号中的年月日,为笔者所加,以便下文论述。计算表明,五月十六(186.6.20)火星逆行留,距离心大星不足2°。此前20天,火星逆行进入心宿,距离心后星较近。由于火星留(荧惑守心)是一个较慢的过程,又受天气影响,古人很难判断“守”的具体日期,因此无法确证原文是“四月”还是“五月”。
十月廿八戊午(186.11.27)日出前,月掩心大星,不可能掩心后星。“心后星”乃“心大星”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