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六
(志第十八)
《后汉书·五行志六》记东汉时期日食,以及少量日变、月变天象。自东汉开始,常有这样一些日食记录,经计算当天确有日食发生,但中国地区不可能看见。这样的记录显然是不精确的计算结果。汉代日食记录,大多带有日所在宿度。有的日食记录错误(该日并无日食),日所在宿度却是正确的。可见这些数据是后世加注的(2)。
1.《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第3357页第9行)
正月初一庚午(25.2.17)日食,中国不可见。
2.《古今注》曰:“(建武)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食之。”(第3358页第10行)
五月乙卯(28.7.10)日食,中国不可见。
3.《古今注》曰:“(建武)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第3359页第2行)
校勘记云,九年七月辛亥朔,无丁酉,今推时历七月晦有日食可见。十一年六月己亥朔,癸丑非朔日,今推时历六月晦有日食不能见。十一年十二月丁酉朔,辛亥非朔日,今推时历十一月晦有日食可见。
计算表明,建武九年(33.9.12)日食,洛阳日落时见食0.85。按照陈《表》,该日为七月晦日己卯。因此“九年七月丁酉”可能是“九年七月”之误,但干支难以解释。计算表明九年二月丁酉(33.4.3)夜月偏食,食分0.58,中国可见。原文可能是“九年二月丁酉月有食之”,结合下面两条,原文是月食的可能性较大。
建武十一年六月晦戊辰(35.8.22)、十一月晦丙申(36.1.17)有日食,但中国不可见。这两例都难以与《古今注》的日食联系。计算表明,十一年六月十五癸丑(35.8.7)后半夜月偏食,食分0.58,中国可见。十一年十二月十五辛亥(36.1.31)夜月全食,中国可见。
三条日食都应是月食,其中九年“七月”应为“二月”。
4.《古今注》曰:“(建武)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尽。”(第3360页第1行)
二月无戊子。三月十五戊子(50.4.25)月全食,中国各地可见。“二月”应为“三月”,“日有食之”应为“月有食之”。
5.《古今注》曰:“(永平)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第3360页倒1行)
校勘记云,六年六月庚辰二十四日,不能日食;今推六年六月丙戌晦日食,但不能见。按,永平七年六月三十庚辰(64.8.1)日食,洛阳食分0.95,但在日落时。司天官吏或因天气不佳,或因疏忽大意,未能见到。这一记录应是外地报闻或计算预报。“六年”应为“七年”。
6.(永平)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七度。(第3361页第5—6行)
校勘记:“《明帝纪》作‘十月壬辰晦’,注引《古今注》作‘闰八月’。按:依时历,是年闰七月,十月甲辰为朔,非晦,亦无壬辰。今推是年八月合朔甲辰,即时历闰七月晦,日蚀可见。纪、志与《古今论》皆讹。”计算表明,闰七月廿九甲辰晦(70.9.23)日食,洛阳食分0.88,日在角2度。校勘记不误。
十月甲辰朔(70.11.22),无日食,日在尾15度,与记录的宿度相符。可见此条日食宿度是在错误已经发生以后才加注的。
7.《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蚀之。”(第3362页第6行)
九月十二乙未(84.10.30),不可能日食。参见下条。
8.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第3362页第7行)
“章和元年”,原作“元和元年”。校勘记:“《校补》引钱大昕说,谓‘元和’当作‘章和’,闽本亦失正。按:推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蚀,《章帝纪》亦书于章和元年,钱说是,今据改。”元和元年八月无乙未。章和元年八月三十乙未(87.10.15),日食可见,日在氐2度。点校本所改不误。
9.《古今注》曰:“(永初)三年三月,日有蚀之。”(第3363页第10行)
永初三年(109)三月朔或三月晦,均无日食。疑为元年三月日食(纪、志有载)之误衍。亦或水初三年七月乙丑朔日食(109.8.14),北京以北可见。
10.(元初)四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第3364页第7行)
“乙巳”,原作“乙亥”。校勘记云,二月无乙亥,《孝安帝纪》作二月乙巳朔日食,据改。二月初一乙巳(117.3.21)日食,山东—云南一线以南可见,日在奎11度。点校本所改不误。
11.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第3365页第9行)
校勘记云,该日朔,无日食。按,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120.8.12),无日食,日恰在张15度。
12.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在氐十五度。(第3365页第12行)
“庚申”,原作“庚寅”。校勘记:“《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安纪》作‘庚申’,上云丁酉、乙巳,则日辰当以本纪为是。今据改。”九月三十庚申(124.10.25),日食可见,日在氐12度。点校本所改不误。
13.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第3368页第4行)
校勘记:“《桓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无日蚀。”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152.8.19)日月相差甚远,无日食。日恰在翼四度,显然是后世加注。
14.(建宁)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梁相以闻。(第3369页第12行)
校勘记:“《灵帝纪》同。按今推是年四月合朔丁卯晨夜,日蚀不能见。”三月丙寅晦(170.5.3),日食在后半夜(即四月丁卯凌晨),中国不可见。
15.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虚二度。(第3370页第1行)
校勘记云,《灵帝纪》同;十二月甲戌晦(而非癸酉),今推有日食可见,纪、志俱讹。按,十二月甲戌晦(174.2.19)日食,洛阳见0.29。日在室8度(虚2度应是十一月晦日之所在)。十二月晦日食不误,但干支注错一日,日在宿度错一个月。
16.(熹平)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第3370页第4行)
十月癸丑朔(177.11.9)无日食。十一月壬午朔(177.12.8)日食,华北一带日出时可见,与“赵相以闻”相符。疑赵相所报十一月误为十月,史官注以十月干支。
17.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第3370页第6行)
校勘记:“《灵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二月合朔辛亥,无日蚀,纪、志俱讹。”二月辛亥朔(178.3.7),无日食。
18.(建安)六年二月丁卯朔,日有蚀之。(第3371页第11行)
“二月丁卯”,原作“十月癸未”。校勘记云,十月二十癸未,不可能日食,因下条十三年十月癸未日食而误。《献帝纪》作三月丁卯,三月无丁卯。二月丁卯朔。按,六年二月初一丁卯(201.3.22)日食可见。点校本所改不误。
19.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第3374页第4行)
十二月无壬戌。十一月十五壬戌(158.1.2)夜可见月偏食,食分0.21。十二月应为十一月。
记“月食非其月”,是因为计算与实际天象不符。可见当时已有月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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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刘次沅:《五十颗黄道星的东晋南北朝时期星名》,《天文学报》1986年第3期,276页。
(2) 参见马莉萍:《中国古代日食的宿度记录》,《自然科学史研究》2008年第1期,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