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强省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建立农业强省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设计,必须能够反映农业强省的内涵,必须系统全面地考虑反映农业综合发展水平的各项指标。
2.可比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设计,必须具有可比性,包括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体现相对和动态的特点,要能够反映不同省(区、市)在同一时期的发展水平差异,也能够反映不同省(区、市)自身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水平差异。
3.典型性原则
在不影响农业强省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的前提下,应该考虑主要的代表性的指标,避免指标体系设计过于复杂。这样不仅不会影响评价效果,而且还有助于决策者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
4.可操作性原则
建立农业强省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就是要把它运用到实际测评工作中,以便更好地指导建设农业强省的实践活动。因此,指标必须易于理解,指标数据必须易得、容易计算,指标应用必须方便、简单。
(二)农业强省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1.农业强省指数
Xi表示某一时期某个指标的实际值,Yi表示某个指标的基准值,Wi表示某一指标所占的权重,i表示指标序号,n表示指标项数。
Yi的设定采用先进平均数作为基准值。
Xi/Yi可以分别比较各个指标离农业强省基准值的差距。
Wi的设定,在参考原农业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原农业部课题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方案》以及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采用专家意见法(Delphi法)确定。
2.指标体系设计
(1)可供参考的既有评价体系
胡荣华和刘光平(2000)构建了一个包含反映农村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反映农村科技和现代化水平、反映农业生产能力、反映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以及反映其他方面的五类共29个具体指标的农业强省评价体系。杨少华和侯方高(2001)参照胡荣华和刘光平(2000)的评价体系构建了一个包含反映农村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反映农村科技和现代化水平、反映农业生产能力、反映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以及反映其他方面的五个层次28个具体指标的评价体系来反映农业强省的标准。
李晓燕(2000)构建了一个包括两个一级指标(总量指标和效益指标)、四个二级指标(资源总量、经济总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和22个具体评价指标的农业强省评价体系。丁俊杰等(2004)与李晓燕(2000)构建了类似的农业强省评价体系。
孟枫平(1999)构建了一个包括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类、农业投入产出效果类、农业科技进步类、农村经济结构类、农业基础条件类五类16个指标的农业强省评价体系。
康艺之等(2010)等构建了一个包括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协调5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的广东农业强省评价指标体系。万忠等(2011)与之类似,构建了主要包括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协调5个分类指标和16个单项指标的现代农业强省评价指标体系。彭素、胡新艳和罗必良(2012)也构建了包括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协调五个方面的15个具体评价指标的农业强省评价体系。
中国工程院在《制造强国战略研究·综合卷》0中基于产业评价角度,从产业实力和产业潜力两个方面,围绕“规模发展、效率效益、结构优化、持续发展”四个维度构建了产业评价指标体系。
(2)本报告设计的农业强省指标体系
农业强省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五个维度共25个指标,具体如下:
基础实力Ⅰ:规模发展指数,包括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两个指标。
基础实力Ⅱ:优质产出指数,包括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率、农产品“三品一标”数量、农产品品牌价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六个指标。
基础实力Ⅲ:要素支撑指数,包括农村劳动力素质、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有效灌溉率、农村宽带接入率、农业财政支持水平、农业保险深度、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八个指标。
发展潜力Ⅰ:结构优化指数,包括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耕地流转率、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比重四个指标。
发展潜力Ⅱ:绿色发展指数,包括森林覆盖率、农业节能减排水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化肥施用密度(逆指标)、农药施用密度(逆指标)五个指标。
具体指标及权重见表1-1。
表1-1 农业强省指标体系设计方案
表1-1(续)
3.农业强省的判定
农业强省的判定标准采用先进平均数作为判断基准。即首先计算出全国各个省(市、区)的农业强省指数,然后计算全国各个省(市、区)农业强省指数的先进平均数。农业强省指数的先进平均数即为农业强省的判断基准:大于等于先进平均数水平,即为农业强省;低于先进平均数水平,可以测算农业强省实现程度(实现程度=实际值/先进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