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福尔摩斯看完了这封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他把送来的那封短信递给我。
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2时左右,巡警忽见该处有灯光,因知该房久已无人居住,故而产生怀疑。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反有男尸一具。该尸衣着齐整,无被抢劫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解,深感此案之棘手。请于12时以前亲临该处,我将在此恭候。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几分钟之后,我和他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信中所说的地方驶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离街稍远,因为无人居住,景况极为凄凉。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会马上跑进屋子里,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好像并不着急。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观察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墙头的木栅栏。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他才慢慢地走上小径,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
门口有一个人跑过来迎接我们。他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和雷斯垂德把一切都保持着原状。”
“你们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一进去,我的注意力就集中在了那个可怕的尸体上:他僵硬地躺在地板上,双拳紧握、两臂张开、双腿交叠,看来临死的时候曾经做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旁边的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
雷斯垂德侦探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们打了声招呼。
福尔摩斯一走近尸体,就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确定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侦探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也许是凶手的。”
他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眼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
葛莱森招呼抬担架的人进来把死者抬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个东西滚落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看着它。
他叫道:“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
我们都围了上去。这无疑是一只新娘戴的金戒指。
福尔摩斯问:“你们在尸体的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没有?”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地板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一个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7英镑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十日谈》,扉页上有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斯坦节逊的。收信地址是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航的日期。”
“你们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我刚才就去调查了,”葛莱森说,“只是现在还没有回音。”
福尔摩斯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得意扬扬地搓着双手。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请到这里来。”他说完就向前屋走去。
他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在墙角上一大片壁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上面有用鲜血写成的字:拉契。
雷斯垂德大声说:“很明显这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的,所以这件案子一定不是自杀。写字的人本想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但是被什么事打搅了,因此就没有来得及写完。”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话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紧接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开始对这间屋子进行检查。他一言不发,在屋里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
两位侦探不得其解,同声问他:“先生,你有什么看法?”
福尔摩斯说:“我还需要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记好了地址,向这两个侦探说道:“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个中年男人,身高6英尺,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坐同一辆马车来的。凶手的脸色可能是赤红,右手指甲很长。希望这些信息对两位能有所帮助。”
雷斯垂德问道:“我不明白,那这个人又是怎么被杀死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还有一点,在德文中,‘拉契’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福尔摩斯说完转身就走了,留下两位侦探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