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陆记2:十字军东征与蒙古人西征(中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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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落幕,正剧上演

如果说农民十字军东征是迫于生计,那正式的十字军则更多是出于宗教狂热的鼓动,农民东征路上浮棹的鲜血,并没冲淡他们心中天堂的幻影。宗教煽动力是如此持久,原因也正如勒庞所说:“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向信徒们揭示他们受了欺骗,因为他们非得进入天堂才能验证。”(《革命心理学》)

1096年秋天,尽管已经获知农民先驱们的悲惨遭遇,由骑士贵族主导的正规十字军还是依照原计划出发了。由于骑士将在此后的篇章中占据重要地位,所以这里有必要先对骑士这一行当做个简单的岗位描述。

顾名思义,骑士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骑马作战,但并不是所有骑马作战的人都能称之为“骑士”,骑马作战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中世纪的西欧,骑士已经成为一个阶层,而非单纯的兵种。欧洲中世纪的骑士,脱胎于罗马时代的骑兵。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军队由公民构成,武器装备都由士兵自备,由此可以想见,有能力置办战马的,都具有一定经济条件。这就决定了骑士阶层的脐带血中就融有贵族的因子。在罗马帝国乃至后来的法兰克王国时代,军队的主力是步兵,后来马镫的传入和普及以及深马鞍的发明引发了欧洲的军事革命。骑兵可以穿戴更厚实的盔甲,更稳固地坐在马背上发起集群冲锋,这样的战法对传统的步兵方阵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也使得骑士屡立战功,更容易获得国王或领主的封赏,逐渐赢得了更高的社会地位。倪世光博士的《中世纪骑士制度探究》一书认为,11世纪正是骑士阶层蓬勃发展的时期,骑士阶层的价值观念、准入制度、各种仪式以及作战方式都已基本成型。骑士通常出身贵族家庭,少年时作为其他骑士的扈从,并学习骑士的行为礼仪和作战技能,到了及冠之年,如果功绩和操守等各方面都被认为达标,就会被擢升为骑士。其间要进行“臣服礼”“授剑礼”等典礼,这类仪式花样繁多,通常的形式是受封者单膝跪地,由奉敕者持剑在其左右肩或头顶虚击数下,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有时候受封者还要亲吻领主。但这些都是表面形式,册封的核心环节只有两个:一、受封的骑士向封敕者宣誓效忠;二、封敕者赐予骑士身份和财产(通常是土地)。由此,封敕的法统和骑士与主人的依附关系就明确地建立起来了。封敕者还要带领受封者念诵骑士的誓词,比较常见的贯口是:“强敌当前,无畏不惧!果敢忠义,无愧上帝!耿正直言,宁死不诳!保护弱者,无愧天理!这是你的誓词,牢牢记住!册封为骑士!”(Be without fear in the face of your enemies.Be brave and upright that God may thee. Speak the truth always even if it leads to your death. Safeguard the helpless and do no wrong. That is your oath. And that so you remember it. Rise a knight!)受封者针对上述誓词,一一做出承诺。有时教会人员也会参与这些仪式,并充当誓词领诵者,当这些环节全部进行完毕,一个崭新的骑士就正式诞生了。

中世纪欧洲有一种理论宣称,上帝创造了三种身份:农民、骑士和神职人员。从这个说法可以看出,骑士已基本等同于世俗贵族,在某些情况下,“骑士”是和各种爵号一样尊贵的头衔。骑士不完全等同于贵族之处在于,由于任何骑士都有权授予他人骑士身份(所以也有许多骑士只有头衔没有封地),所以骑士身份的获得并不完全取决于血统,一些特殊情况下,有经济条件或立有军功的平民也可望晋升为骑士。但总的来说,骑士阶层主要还是门阀贵族的内部繁衍,是社会上层的精英圈子。

由于有着较为严格的入门许可,骑士阶层通常都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作战技能以及武器装备更加专业。阿彻·琼斯的《西方战争艺术》中介绍了11—12世纪欧洲骑士的常见行头:“(骑士)拥有长及膝盖的铠甲,并与圆锥形头盔锁子甲相连,保护头部的侧面和后面以及颈项。头盔与铠甲加在一起,成为一套重达至少30磅的盔甲。在铠甲的下面,骑兵还穿有防护垫,以减轻遭到打击时的冲力。其他的改变包括头盔上安了一个鼻片、只能砍击的长剑,以及一个由木头和皮革制作的风筝形长盾,无论乘马还是步战都能给人员以较好的保护。这全套装备价值相当于一个小型农场。”

1096年秋天的第一次正规十字军就由骑士武装力量担纲,这支军队的素质自然远非此前的农民杂牌军可比。这次东征的大军,主要由五路人马组成,尽管没有帝王级别的人物参与,但领衔这五大派系的主要将领多是公爵、伯爵一级的,也算得上星光灿烂,阵容强大。正所谓“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些高门贵胄,虽说没有农民十字军那样的生活压力,但也都是在令人绝望的现实逼迫之下踏上东征之路的——他们基本都是权力之争中的失意者。

五大派将领中第一个动身的,是韦芒杜瓦伯爵于格,他是法国卡佩王朝国王腓力一世的亲弟弟。当时的法国虽是西欧大国,但境内封国林立,王纲不振,尤其是西北的诺曼人征服了英格兰之后,实力和地盘都已超越了法国国王,大有将英吉利海峡两岸合为一体之势,严重威胁了法国王室的利益。这样的时局让作为王室成员的于格看不到希望,偏偏腓力一世和罗马教廷关系紧张,乌尔班二世正抓着他的桃色新闻大做文章,因此腓力并没有派兵参加十字军。这就使得原本作为二线人物的于格有了表现的机会,他决定纠集一批人马,到东方去闯荡一番。于格的部队离开韦芒杜瓦后,南下意大利,准备穿过亚平宁半岛,在半岛南部的巴里港乘船,渡亚得里亚海,前往拜占庭。自恃出身尊贵的于格行事一贯高调,出征前他还派人赶到君士坦丁堡送信给阿莱克修斯,在信中于格把自己的身份和兵力都夸大了N倍,要求拜占庭皇帝筹备盛大的欢迎仪式,切勿简慢,因为他是“天下最尊贵的国王”。

和于格几乎同时出发的另一位十字军将领是戈弗雷。此人出身高贵,累世公侯,其母所在的安茹伯爵一系的血统据说可以追溯到查理大帝。由于他常年居于凡尔登山区西莫兹河畔的布永城堡,故此得名“布永的戈弗雷”(Godefroy de Bouillon)。这是尊贵体面的骑士名号,后来的著名骑士文化发烧友堂吉诃德也用这一格式给自己取名为Don Quijote de la Mancha。戈弗雷最高的爵号是“下洛林公爵”。洛林位于德法交界处,历史上在两国间几度易手,最有名的一次当数1870年普法战争之后法国被迫割让该地和阿尔萨斯,举国引以为奇耻大辱。中学语文课本里都德《最后一课》讲的正是这段历史。而11世纪洛林是德国的前身神圣罗马帝国的地盘,戈弗雷也是德皇亨利四世的臣属,曾在亨利军中担任掌旗官,素以忠勇见称。在当年亨利反对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的战役中,年方弱冠的戈弗雷亲冒矢石为王前驱,是第一批攻上罗马城墙的人之一。但在那之后他得了一场大病,戈弗雷深信这是由于他与教皇为敌冒犯了上帝,故而遭此惩罚。之后他改换门庭,忠于教廷。虽然戈弗雷始终没有与亨利四世翻脸,但在后者的眼中,他已几近变节分子。亨利四世后来削夺了他祖传的“下洛林公爵”封号,只保留他对洛林的管理权,没过几年又将这项权力也收回,戈弗雷只能把他的治所搬到从母亲一系继承来的法国领土布永。1095年的克莱蒙大会,让在欧洲苦无出路的戈弗雷看见了新希望,在宗教情怀和现实情况的双重刺激下,他散尽家资招募兵勇,带同两个弟弟尤斯塔斯和鲍德温(此人将是重要人物),踏上了东征之路。

与前两人相比,第三位十字军将领图卢兹伯爵雷蒙的境况要好得多。他是十字军诸路人马中的头号实力派,国富兵强。雷蒙的领地图卢兹位于法国南部,南边不远就是西欧基督教世界与西班牙穆斯林诸国的边界线比利牛斯山。雷蒙年轻时曾率军杀过山去,试图驱逐穆斯林异教徒,虽然未能成功,但此举为他赢得了勇敢和虔诚的美名,因此,他也是罗马教皇格外看重的人物。在克莱蒙大会之前,乌尔班二世曾专程到图卢兹拜会他,希望他鼓起余勇,投入东征的大军之中,并诱之以西地中海贸易航线的巨利。当时雷蒙已经年届半百,但对宗教事业和赚钱事业都还保有极大的热情,终于这位壮心不已的老将也应教皇之请,尽起封国之兵,奔向东方。由于雷蒙的声望,他一起兵立即就有众多来自各地的领主骑士以及散兵游勇赶来附其骥尾,据估计雷蒙一行人的总数有10万之众。此外,他还把全部财产和一家老小都带在军中,以明“绝不回头”之志。

第四支兵马来自意大利的塔兰托,领军人物是塔兰托伯爵博希蒙德。始建于“大希腊”时代的塔兰托是意大利南部的千年古城,博希蒙德却是新来的外地户,他不是南欧的拉丁人,而是祖籍北欧的诺曼人。11世纪初,诺曼人入侵意大利南部,打败了罗马教皇的军队。后来罗马教廷与拜占庭东正教交恶,于是转而同诺曼人结盟,并唆使后者攻打拜占庭位于西欧的海外属地西西里。到了1090年,诺曼人已经占据了整个西西里岛,以及亚平宁半岛南部的大片土地,其中不少地盘就是从拜占庭手里抢过来的。博希蒙德出身诺曼人的领袖奥特维尔家族,他的父亲是“狡猾的”的罗贝尔·吉斯卡尔,格列高利七世被亨利四世围困时曾向他求救,吉斯卡尔应邀提兵北上,不战就吓退了德皇,但他本人趁机将罗马城洗劫了一遍,教皇敢怒不敢言(后来吉斯卡尔的墓志铭中还将此事大大夸耀了一番)。1085年吉斯卡尔战死,其弟鲁杰罗一世继承了他的权力,并在此后夺取了西西里全岛。而作为吉斯卡尔的儿子,博希蒙德获得的封地仅有意大利南部的塔兰托一隅,虽然不满,但几次跟叔叔相争,都不是对手,对此博希蒙德时有浅池猛龙之叹。1096年,年届不惑的博希蒙德终于迎来了施展抱负的机会,当他得知十字军将东征收复耶路撒冷时,立刻意识到建功立业的时机来了。他停止了与叔叔的敌对,召集并动员部下,博希蒙德高声呼喊:“难道我们不是法兰克人吗?难道不是我们的祖先(指查理大帝)曾经解放了圣地吗?”其实查理大帝东征耶路撒冷的传说本来就属子虚乌有,更何况,在查理率领法兰克人称雄欧洲的时代,诺曼人的祖先还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打渔呢。除了都具有日耳曼血统,这两大族群的亲缘关系甚远,可以说是八竿子打不着。不过,诺曼人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对这些历史问题也不太了解,这群皈依了基督教的“前蛮族”对宗教中颂扬的往圣先贤有着狂热的崇拜。博希蒙德乱认祖宗,诺曼人却听得激情澎湃,他们血液中北欧海盗的好勇好斗精神被唤醒了,诺曼人兴高采烈地表示愿意参加十字军,到东方抢钱抢粮抢地盘。于是,博希蒙德带着他的人马渡海东进,军旅中还有他的一位外甥,时年22岁的坦克雷德,这个连封地都没混上的青年骑士,将成为名扬十字军的猛将。

最后一支上路的十字军,是博希蒙德等人的老乡,来自法国西北的诺曼人。这支联军有三位主要将领,由于他们都和大名鼎鼎的“征服者威廉”沾亲带故,故而这里姑且将他们称为“威廉系”。威廉系的核心人物是诺曼底公爵罗贝尔,他是威廉一世的嫡长子,根正苗红。当年身为诺曼底公爵的威廉带兵渡海奔袭英格兰,罗贝尔留守老家,三弟小威廉(“红脸威廉”)则随父出征。这两兄弟有点类似隋朝的杨勇和杨广,大哥大大咧咧,不善钻营,喜好声色,老三则生性猜忌,深沉多智,颇通权谋。1066年黑斯廷斯一战,威廉击败英王哈罗德而据有英格兰,小威廉一直跟在父亲身侧小心迎奉,在英格兰国王王位的争夺战中处于领先地位。而罗贝尔自认为理应成为诺曼底这块“龙兴之地”的统治者,可父王并不看好他,诺曼底的事务都由威廉的妻子,也就是罗贝尔的母亲玛蒂尔达操持。老大不小还要每天“听妈妈的话”,这让罗贝尔很是不爽。尽管英国的地盘属民和物产都超过诺曼底,但目光短浅的罗贝尔更希望自己能继承诺曼底公爵之位。1079年,因为着急接班,他甚至还和老爸威廉打过一仗。《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上说,罗贝尔的指挥能力远不如老父,被威廉从英国赶了回来,一直撵到法国的芒特。父子二人在城下单挑,老威廉当时毕竟已经年过半百,再加上身子发福,敌不过年富力强的儿子,被杀红眼的罗贝尔一矛刺中手臂,跌下马来。要不是他的侍卫英格兰人托基舍命相救,征服者威廉可能就成了儿子的矛下之鬼了。

同一年秋天,罗贝尔在诺曼底又一次打败威廉,这次除威廉本人再度挂彩,他的爱子小威廉也受了伤。此后威廉与罗贝尔的关系彻底破裂,但经此一役罗贝尔也颇感歉疚,争名逐利之心也淡了下来,终于在母亲调解下,与父亲威廉和解。1087年老威廉逝世,威廉·鲁弗斯继位英王,称威廉二世,罗贝尔也如愿获得了诺曼底公爵的头衔(威廉一世的次子理查先于父亲死去,幼子亨利只获得了钱财而没有封地,关于他的事迹后文有详述)。

起初,罗贝尔对海峡那边的事情也不以为意,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和弟弟威廉二世身边都有人不断挑唆他们吞并对方,兄弟俩的关系日益恶化,眼看迟早要兵戎相见,罗贝尔正在烦恼之际,欧洲十字军大举东行,他终于找到了解脱之路。于是罗贝尔率领本部人马投入十字军,离开令人烦恼的家庭纷争。海峡那边的威廉二世也乐得这个潜在的威胁消失,特地赞助了哥哥一笔军费,而罗贝尔则把他的领地诺曼底抵押给了弟弟。

威廉系的另外两个主要将领,分别是布卢瓦伯爵艾蒂安、佛兰德尔伯爵罗贝尔二世(与诺曼底公爵罗贝尔同名,两人是表兄弟),他们的领地都在今天法国境内。前者是威廉的女婿、诺曼底公爵罗贝尔的妹夫。他本人惯于安逸,喜好文学,并不是一个宗教狂热者,对东征兴味索然,他在西欧已经拥有大量的资产,当时的法国农民满怀羡慕地说:“一年有多少天,艾蒂安就有多少座城堡。”但艾蒂安娶的是征服者威廉的三女儿阿德拉,或许是出于与生俱来的“征服基因”,这个女人不停地鼓动艾蒂安去收复圣地。在她的一再催促之下,这位地产大亨兼文学爱好者终于率军出征。艾蒂安在历史上算不上重量级人物,但他的儿子小艾蒂安后来在英国开创了诺曼王朝和金雀花王朝之间承上启下的布卢瓦王朝。而佛兰德尔的罗贝尔二世是征服者威廉的外甥,此前曾协同拜占庭军队跟塞尔柱人交战,因作战勇猛,得了“基督的剑与矛”美誉。罗贝尔二世不久前才返回法国,此次东征对他来说算是故地重游,而他的经验对威廉系十字军也是十分难得的。

上述诸位将领的手下多是享有封号的各级骑士与贵族,不过在当时西欧的大环境下,他们也都有各种各样的不如意,因此才加入十字军。如菲利浦·希提在《阿拉伯通史》中所说,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十分凄惨,对他们来说,佩戴十字架,与其说是一种牺牲,不如说是一种投资。

除了这些正规军,第一次十字军还包括若干小股队伍,但为了防止再闹出农民十字军那样百无一用的送死部队,教廷严格限制了各路杂牌军,从身份、财产、武器装备等方面做出限定标准,严禁妇女单独参军,推行正规身份认证,取缔各种山寨版十字军,这些努力使得远征军的人员构成更加专业化。各路十字军名义上奉跟随雷蒙的队伍同行的教皇特使阿德马尔主教——克莱蒙大会上第一个发誓东征的人——为最高统帅,但实际上的指挥权仍然操于诸位将领之手。

经过农民十字军闹剧般的序幕,正剧总算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