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常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节 识别药品与非药品

药房(尤其是社会药房)除销售药品外,还销售保健食品、食品或药食两用之物(如香菇等)、化妆用品、消毒用品、医疗器械等。然而,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药食两用之物作为食品和作为药品的用量亦不同,因此,需掌握相关知识予以区别。

一、药品标识

药品(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在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均标识有“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而非药品则没有“国药准字”的标识,也不能标示“国药准字”。

“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中字母和数字的意义如下:

(一)字母及数字的意义

1.字母

字母包括H、Z、S、B等,分别代表化学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保健药品。

2.数字

第1—2、3—4、5—8位数字意义各不同。

(1)第1—2位数字:

“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文号,如国药准字H10950117;“19”和“20”代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文号,如国药准字H19991083和国药准字H20094042;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则为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代码,如国药准字H36021992中“36”代表江西,国药准字Z42020189中“42”代表湖北等。

(2)第3—4位数字:

代表年号,如国药准字H36021992中“02”代表2002年。

(3)第5—8位数字:

代表年内顺序号,如国药准字H36021992中“1992”代表2002年第1992个批准的文号。

(二)化学药标识

化学药的外包装上标识有“国药准字H+8位数字”,如某制药公司生产的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标识有“国药准字H44024956”,某制药公司生产的蚓激酶肠溶胶囊标识有“国药准字H10950117”,某制药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标识有“国药准字H20103012”等。

(三)中成药标识

中成药的外包装上标识有“国药准字Z+8位数字”,如某企业生产的感冒灵颗粒标识有“国药准字Z19983138”,某企业生产的丹皮酚软膏标识有“国药准字Z20093346”等。

(四)生物制剂标识

生物制剂(biological agent)系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技术制备的用于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的制品。药品外包装上标识有“国药准字S+8位数字”。如某企业生产的蜡样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标识有“国药准字S10980014”,某企业生产的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标识有“国药准字S20020037”等。

(五)保健药品标识

保健药品(health care medicine)是对人体有一定滋补营养、保健康复作用,一般情况下长期服用不会产生害处的药品。药品外包装上标识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8位数字”。如某企业生产的复方片仔癀含片标识有“国药准字B20050066”,某企业生产的金嗓子喉片标识有“国药准字B20020993”等。

(六)中药饮片标识

有些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种子可以药食两用,如山药、枸杞子、薏苡仁等,但如何从外包装上识别是药用还是食用值得注意。

作为药用的中药饮片标签上应有4项标识:

1.生产许可证号

“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简称+8位数字”,8位数字中前4位数字是年份,后4位是年内顺序号。

2.GMP证书号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格式为“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名称首字母+8位数字”。

3.执行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简称《中国药典》)或地方标准等。

4.功能与主治

除上述标识外,还有【功能与主治】项。

如丹参粉 生产许可证号:滇20162611。GMP证书号:YN20150013。执行标准:云YNBZ—0106—2008。【功能与主治】 (内容略)。

如麦冬 许可证编号:皖20160285。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功能与主治】 (内容略)。

(七)其他药品标识

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如某企业生产的蜜炼川贝枇杷膏标识有“国药准字ZC20160005”。

境外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如某企业生产的地屈孕酮片标识有“国药准字HJ20170221”。

二、保健食品和食品标识

(一)保健食品标识

保健食品(health care food)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两个特定标识:一是“国食健字G+8位数字”;二是有蓝色帽子图案,图案下方有“保健食品”字样(图1-1)。

图1-1 保健食品标识

(二)食品标识

普通食品外包装上没有“国食健字G+8位数字”,也没有蓝色帽子图案,也不能有这两个特定标识。但食品外包装上有生产许可证标识,如“生产许可证号:SC+一串数字”,早期的生产许可证号则为“QS+一串数字”。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名称相同,但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号可能不同,有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有的可能是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甚至有的是药品生产许可证号。

三、化妆用品、消毒用品和医疗器械标识

药店或医疗机构有些物品与疾病预防或疾病症状缓解有关,但他们并非药品,而是化妆用品、消毒用品或医疗器械等,这些物品外包装上亦有各自特定标识,注意与药品标识的区分。

(一)化妆用品标识

如某些公司生产的薄荷膏可用于缓解头痛、鼻塞、皮肤瘙痒等症状,其卫生许可证为“×卫妆准字……”等。

(二)消毒用品标识

某些公司生产的碘伏消毒液可用于皮肤消毒,如医疗机构行肌内注射和静脉注射给药前的皮肤消毒;皮肤轻度摩擦形成开放性伤口的消毒。其卫生许可证号为“×卫消证字……”。

(三)医疗器械标识

如某些公司生产的痛经贴,可用于缓解女性行经期间痛经,其生产许可证号为“×食药监械生产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