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成为新黑人
无端地相信美国式承诺或梦想——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大人物——这种行为近乎色盲,这使得美国社会是建立在精英统治基础上的神话得以永存。然而,正如莫里森在访谈录,特别是“身为黑人的苦痛”一文中所指出的,事实并非如此。[24]在这次访谈中,莫里森指出,固有的白人特权和白人至上主义是向上流动的关键,这是基于把少数族裔、被种族化的他者,尤其是黑人排除在外。是白人或看上去像白人是向上流动的关键,它蕴含在“我不是黑鬼”的信念中,这种信念被莫里森称为美国历史上向上流动的一个例证:“每个移民都知道他不会落到社会的最底层,无论如何,他们都至少会在一个群体之上,那就是我们——黑人”(Morrison, 1994b: 255)。虽然她指的是欧洲人和白皮肤的移民,但却暗示各种种族背景和肤色的人都从反对黑人的社会地位提升中受益。基于肤色的种族等级制度使黑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从而阻碍了他们社会地位的提升。事实上,黑人成了白人实现美国梦的一个来源。最近,莫里森将特朗普的口号“让美国再次变得伟大”解释为“让美国再次变成白人的美国”,这一口号是以永远无法容忍的其他的“我”的存在为代价的(Morrison, 1994a)。正是黑人的对比,使白人占据了“垂直种族化的社会等级制度中的最高位置”(Monahan, 2011: 24)。这一点同样适用于现在的拉丁美洲移民。正如波多黎各社会学家爱德华多·博尼拉·席尔瓦(Eduardo Bonilla-Silva)所观察到的,“当我们来到美国时,我们会立刻意识到,在这里,白人在上层,黑人在下层,‘我的工作就是不要成为黑人’”(Guinier, 2013: 19)。从这个角度看,向上流动是基于一定程度的肤色等级制度,这是奴隶制和种族主义的遗留问题,只要处于这种等级制度的最底层,黑人就会因为肤色而永远无法翻身。作为黑人,就意味着一直处于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和就业的最底层:“最后一个被雇佣,第一个被解雇”(Guinier, 2013: 41)。
尽管作为一名新黑人,布莱德的努力和才华、她在商业和时尚行业的杰出表现,以及她公开和隐蔽的种族主义经历都提醒着人们她在阶级体系中的地位或者在胡克斯(hooks)定义的“肤色等级制度”(the color caste system)中的位置。这种肤色等级制度定义了美国人的生活。作为新黑人,她对后黑人时代经历的可能性和危险持开放态度,这就需要对白人的凝视做出妥协,“同时还要承担无视黑人审视性目光的重负”(Patterson, 2011: 20 - 21)。在斯蒂芬妮·李(Stephanie Lee)看来,无视黑人的目光就等于无视黑人祖先在非裔美国人和莫里森文学作品中的存在。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非裔美国文学源于他们的祖先。人们并不接受像图雷和法瑞尔这样的艺术家所推崇的“种族身份的解放”(Li, 2015: 45)。就像新黑人艺术家一样,布莱德也想向上流动。布莱德疏远母亲,就像母亲曾经疏远她那样,而母亲疏远女儿的方式是通过让女儿厌恶母亲。布莱德的曾祖母也曾因为肤色白皙容易被误认为是白人而切断与家庭和社区的联系。像新黑人艺术家一样,她认为成功的源泉在于内在而不是外在。伴随着物质上的成功而来的是看不起那些物质条件不如自己的人。这一点在布莱德遭遇车祸后被营救的场景中表现得很明显,还有当她的女仆罗斯被解雇时,她表现出的种族歧视:因为她再也无法忍受看到她如同哈密瓜般鼓胀的胸部和背后西瓜般的肥臀(Morrison, 2015: 57)。营救布莱德的是一对白人夫妇——伊芙琳(Evelyn)和她的丈夫史蒂夫(Steve),这对夫妇选择过一种抛弃物质享受的自然生活,而不是一种受技术驱动的舒适的现代生活方式,但是布莱德认为,他们的所谓的自然生活方式是由贫穷导致的。这是一个有趣的角色逆转——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白人夫妇成为新黑人,因为低贱的生活方式而成为遭受嘲笑和羞辱的对象。在布莱德看来,贫穷是他们经济地位的体现,贫穷也是他们的个人社交失败的原因,因为他们并没有像布莱德那样通过努力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莫里森在小说中对这样的个体发出警示,这些个体与他们的祖先、家族和出身脱节,例如莫里森早期小说《秀拉》中的主人公秀拉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布莱德和秀拉就像“后黑人”姐妹一样在乎自己的新黑人身份。莫里森将秀拉定义为“典型的黑人,她的黑是一种隐喻的黑,而不是黑色素,当然这种黑也不是对部落的绝对忠诚。她是新世界的黑人和新世界的女性,她从别无选择中寻找生机,创造性地应对她所遇到的事情”(Melancon, 2014: 53)。梅兰科(Melancon)将莫里森对秀拉的描写理解为新黑人或新世界黑人的化身。对梅兰科而言,秀拉的特征是精心设计的,这些特征经常“相互矛盾,具有对抗性和颠覆性”,是对黑色的全面体现。“新世界”这个称谓——无论是否属于或符合黑人或女性的身份——都超越了某种狭隘主义或绝对主义,而这种狭隘主义或绝对主义会将黑人或黑人身份限制在一个狭隘的范围内(Melancon, 2014: 53)。从无从选择中寻找选择更接近帕特森对后黑人主题的定义,即“对个性的自由追求”(Patterson, 2011: 20 -21)。秀拉的悲剧在于,她在追求一种不被社会所认可的个人主义,这是一种以切断与社区、祖先或家庭的联系为代价的个人主义。因此,存在于新世界或成为新黑人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追求个人幸福和社会进步时一定会热爱他/她的家庭或社区成员。然而,莫里森的小说并不赞同对个性的自我追求。事实上,莫里森和胡克斯一样,认为“爱黑人……比获得物质特权更为重要”(hooks, 2001: 66)。借用莫里森的话来说,如果新黑人不再“无私地关心别人”,那么他/她就不会“真正地成熟”(Morrison, 2016:第三章),小说中布莱德以生命为代价捍卫白人小女孩瑞的无私行为是最有力的证明。
新世界黑人试图通过社会进步来进入主流政治,通过切断与其社区的联系或者肤色看起来像白人的方式来获得上流的公民身份或特权。因此,看起来像白人、成为白人或属于肤色更白皙的人,就成为向上流动的关键。这并非是完全拒绝黑色的一种方式,而是一种确保你不会被有色人种系统的价值观所评判的方式。在《天佑孩童》一书中,新黑人似乎在挑战这些基于肤色的等级制度。对于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来说,美国社会远不是一个任人唯贤,努力工作就会获得成功的社会。小说对旨在控制和阻碍黑人流动的社会因素进行了批判。莫里森通过对后种族、后黑人和新黑人的色盲模式的概括,将现实生活中的黑人从旧黑人转变为新黑人。她解构了新黑人,并再次戳穿了白色神话是如何以“纯洁、美丽、真实、正确自居从而造成种族权力的两极分化”(Schwarcz, 2015: 54-55)。她揭露了构建黑人和白人背后的社会力量——白不仅仅是一种肤色,更是一种社会愿望。她展示了新形式的种族主义如何影响和颠覆所谓的新黑人实现向上流动的斗争。布莱德在成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之前面临着各种挑战和种族主义,她和助手布鲁克林之间存在着一场权力斗争,因为前者成为一名成功的新黑人企业家,这对种族现状构成了威胁。布鲁克林梦想取代布莱德在西尔维娅公司的职位,“在那里,她的职位是可以争取到的”(Morrison, 2015: 26)。
据辛西娅(Cynthia)和朱莉·威利特(Julie Willet)的观点,后黑人(或称新黑人)生活围绕着企业家客观上和主观上的错觉以及权力的动态斗争展开。客观的错觉成就了精英统治的信仰,即“工作和人才驱动体系”(Willet, 2013:48-49),而主观的错觉是让人们相信,每个人都有潜力去实现他/她的创业精神。辛西娅和朱莉·威利认为,这种信仰受到后黑人的追捧:“它意味着,通过良好的选择和辛勤工作能够获得文化和专业技能,进而实现地位的提升。这样人们就可以将黑色转变为一种著名的风格、一种具有流动性的身份,甚至是一种个人选择”(Willet, 2013: 22)。这种“后黑人”的概念表明,非裔美国人或黑人可以成为自由主体(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但如果认为黑人可以凭借能力出人头地的后种族时代已经到来,那就太天真了。正如图雷所言,质疑某人是黑人(肤色是否足够黑)或质疑黑的真实性,就是“低估黑的价值、限制黑的潜能、成为黑人本性不足者的后代”(Touré, 2001: 5)。
杰里也给了布莱德类似的建议,告诉她如何让自己的黑成为一种卖点,这就好像他在建议一种合法的方式来展现黑。他建议布莱德用一种政治上的权宜之计来接纳和利用她的黑。黑人的成功取决于他们的黑人特质的流动性,他们是否足够黑,以及他们是否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利用或出售他们的黑人特质来为自己谋利。当商业大亨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声称奥巴马不是一个真正的黑人总统,美国还在等待真正的黑人总统时,他质疑的是奥巴马是否是地道的黑人,能否理解黑人的困境和痛苦。
同样,莫里森称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为第一位黑人总统。克林顿对黑人的接纳是一种政治权宜之计,因为他“巧妙地运用了黑的含义和象征,为自己谋利”,尤其是为了获得黑人选票(Dyson, 2016:“引言”)。莫里森没有提到克林顿在生理和语言方面与黑人的差异,事实上,她之所以称克林顿为黑人,是因为他“在种族舞台上的公平竞争意识”(Yancy, 2005: 212)。莫里森称赞比尔·克林顿是“我们的第一位黑人总统”,但这只是一种比喻,因为在莫里森看来,克林顿拥有“几乎所有的黑人特征:单亲家庭、出身贫困、工人阶级、会吹萨克斯、爱吃麦当劳的垃圾食品,出生于阿肯色州”(Li, 2012:“引言”)。借用克拉伦斯·绍尔·约翰逊(Clarence Sholé Johnson)的话来说,克林顿的黑人象征意义在政治上是“具有颠覆性的,在这种情况下,肤色白政治黑与政治白肤色黑都是不矛盾的。这意味着他/她在意识形态上致力于去除白人中心化,反对白人霸权”(Yancy, 2005: 180)。
奥巴马用自己的方式去利用他的黑人身份或双重种族身份(biracial identity),这使他的事业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由于他的双种族身份,他可以调解和解决不同种族背景群体之间的紧张关系。正如戴森(Dyson)所说,双种族这个词对于“四分之一黑人血统到混血儿此类表述来讲是一个重要的改进,它意味着种族间的结合体”(Dyson, 2016:第二章)。小说《天佑孩童》中提到了“不同混血儿类型以及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人”(Morrison, 2015: 3),他们在过去做过什么以及他们在这个充满种族偏见的社会中为了生存和成功必须做些什么。所有这些角色类型,包括奥利奥(讨好白人的黑人),都是尤达·贝内特(Juda Bennett)所描述的莫里森对黑人形象的改进。曾经有一段时间,黑人的身份在种族和政治上都很重要——“作为一个黑人,喜欢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就像喜欢曲棍球或乡村音乐一样:这是黑色皮肤的人们所共有的一种追求。”很久以前,没有什么比向詹姆斯·马歇尔·亨德里克斯(James Marshall Hendrix)[25]示爱更能清楚地表明自己外表是黑人但内心是白人(这是“奥利奥”非裔美国人的传统耻辱)(Walker, 2012:133)。现在,成为新黑人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即使成为新黑人意味着成为“奥利奥”或者表现得像白人)。这是一种新的规范,并且对这种规范的追求已成为经济、知识和政治方面的潮流。针对这种对黑人身份的追求,考虑到黑人的流动性和不断扩大的边界,人们提出了一个基本的问题:成为新黑人在当下意味着什么?谁才是新黑人?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原本是白人的雷切尔·多尔扎尔(Rachel Dolezal),却成功地被当成了黑人,也可以说是通过认定自己是黑人而成了黑人。她被揭露是白人冒充的黑人(Crawford, 2017:第七章)。那么,白人冒充黑人的后果是什么?作为一名白人,多尔扎尔在努力“向上流动”的过程中,是否像布莱德那样,面临着结构性的种族主义?她成为黑人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事业,并且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权力和声望吗?如果白人可以认为自己是黑人,黑人可以认为自己是白人,那么种族又意味着什么呢?这是否意味着种族只是一种语言上的称呼?是否意味着种族的概念正在快速演变,或者说已经成为政治上的权宜之计?她是像莫里森笔下的克林顿那样的黑人——反对种族主义现状,还是像法瑞尔那样的黑人——想要认可并成为现状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成为白人的愿望反映了一种想要占据权力地位或获得某些特权的愿望(Yancy, 2005: 178)。多尔扎尔不赞成为获得某些物质利益而穿上一套服装,或者像多尔扎尔那样身着有缀珠的非洲式的服饰,或者梳起满头小辫使自己看起来更像黑人(Dolezal, 2017: 1)。对她来说,黑人不仅仅是指外表肤色上的黑,而是“你所蕴含的文化和你生活的经历,它是哲学的、情感的,甚至是精神上的内容”(Dolezal, 2017: 3)。因此,通过感黑人之所感或体验黑人的经历而成为像多尔扎尔这样的新黑人也是有可能的。雷切尔(Rachel)可以说有着白人背景,但她认为自己是黑人。她颠覆了白人是向上流动的关键的逻辑,驳斥了黑色的生物学本质的逻辑(Yancy, 2005:182)。正如文化理论家肯尼斯· W.麦克(Kenneth W. Mack)和盖伊·尤里尔·E.查尔斯(Guy-Uriel E. Charles)所说的,雷切尔将自己归属于一个种族以颠覆原有的种族身份,这是“一种自愿的文化归属”,而不是基于对于经济成功和生物或社会差异的考量(Mackie & Charles, 2013: 3)。
保罗· C.泰勒(Paul C.Taylor)更加赞同莫里森的观点,即种族是一种社会建构:“我们的社会关系——包括我们的民族关系——不是自然的或固定不变的,而是偶然的,可以被选择。我们主要的种族分类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像我们曾经假装的那样纯洁和不可侵犯”(Taylor P., 2016b: 16)。泰格·伍兹的情况似乎也是如此,他称自己是“高黑印尼亚人”(Cablinasian),即高加索人、黑人、印第安人和亚洲人的混血儿。他证实了所有种族身份都具有流动性且不是永恒不变的。莫里森通过小说《爵士乐》和《柏油娃》展现了这种族裔关系的性质。小说《爵士乐》中亨利·莱斯特罗伊(Henry Lestroy)和金·格雷(Golden Gray)有段经典的对话,父亲亨利让儿子格雷选择自己的种族身份:“做你想做的——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Morrison, 2004: 173)。在《柏油娃》中,莫里森刻画了“黑即是美”与“黑即是阻碍”之间的紧张关系。黑色的头发,深黑色的皮肤原本是黑色之美,但这些特征却给阿尔玛·埃斯特(Alma Estee)这个小说中新兴的新黑人带来了重重阻碍。莫里森将阿尔玛的“黑夜般的皮肤”与怪诞的美学形象进行了对比。这在索恩(Son)的父权意识中产生了厌恶的情绪。受黑人艺术哲学“黑即是美”的制约,索恩想要驯服和征服阿尔玛(Crawford, 2008: 101)。玛戈·纳塔利·克劳福德(Margo Natalie Crawford)说,“红色假发是依附在黑色皮肤上的诡异的标志,但索恩认为那是阿尔玛最为吸引人的地方”(Crawford, 2008: 101),就像白色的衣裙裹着布莱德“午夜般黑、苏丹人般黑”(Morrison, 2015: 3)的身体,白色的衣裙像贴在身上的膏药,反映了一种复制白色肌肤的渴望。[26]衣服的颜色暴露了内在对白的渴望。在索恩的眼中,阿尔玛是人造的、怪诞的,就像“扎着腰带的九重葛”“涂着口红的美洲豹幼虎”“戴着耳环的牛油果”,而不是“真实”的她(Morrison, 2004: 299)。在索恩看来,阿尔玛戴着红色假发,显得不自然、不真实甚至有些荒诞。布莱德的打扮也不自然、不真实——反映了杰里怪诞的想象力。就像奥利奥(讨好白人的黑人)一样,只穿白色的衣服反映了布莱德——她的感受和她的外表之间存在的张力。奥利奥因其二元/双重意识、怪异的外表和分裂的人格成为杜波依斯经典的隐喻。莫里森在她的最新小说《天佑孩童》中阐述了新黑人的形成/理论,阐释了新审美标准的破坏性影响,以及如何保持自然而不失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