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经》第六章 “知亙”道章
王弼本《道德经》上经第七章
天地之能长且久,能长且久也以其不自生,是以能长且久。
圣人之能成其私,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无欲,是以能成其私。
是以圣人:退其身也而身先;外其身也而身存。
【校勘经文】
【一】甲-1. 王本和傅奕本,皆是作“天长地久。天地(按,对勘的,至该两本,于此处,于底本的是裁夺了‘之’字)所以能长(按,对勘的,至该两本,于此处,于底本的是裁夺了‘且’字)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按,从校勘的可以先为指出,结合从全本的经义作审察,可知,从‘以其不自生’是无法导出后世所篡改出的‘故能长生’的,属于错误的判定,于义理是根本的不通。后面还有跟进的校勘,会给出进一步的辨析)”。
北大汉简本、帛书甲本、帛书乙本,皆是作“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按,北大汉简本,是将此章的文本与上一章“神谷”道章的文本,合并抄写成了是作为一章的文本。按,帛书甲本,于“能长且久”是残脱了“〔长〕”字)。
甲-2. 王本、傅奕本、北大汉简本,皆是作“是以圣人:后(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帛书乙本作“是以圣()人: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先)”。帛书甲本作“是以圣(聲)人:退(芮)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甲-3. 王本作“非以其无私耶(邪)?故能成其私”。傅奕本作“不以其无私耶(邪)?故能成其私”。北大汉简本作“不以其无私乎(虖)?故能成其私”。
帛书乙本作“不以其无私与(舆)?故能成其私”,帛书甲本作“不以其无〔私〕与(舆)?故能成其〔私〕”。
以玄门建构为归导,先为导出,《道德经玄门新证校勘篇》有之新证,厘定祖本的文本以及厘定祖本的行文语序,并句读作“天地之能长且久,〔能长且久〕〔也〕以其不自生,〔是以〕能长〔且〕〔久〕。〔圣人之能成其私〕,〔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无欲〕,〔是以〕能成其私。是以圣人:退其身〔也〕而身先;外其身〔也〕而身存”。
乙-1. 按,将笔者业已厘定的文本与对勘的诸传抄本的文本对勘,转为追溯至早期的同源的底本,不难发现,彼时的传抄者已不明经义,故而则是自作主张,兼及作夹注,相应地改写了祖本的文本。所改写出的文本,显见的,已是多有存在文本“硬伤”,不合于文理,乃至有违祖本的经义:
一者,是增入了“所以”和“者”字,是以兼及作夹注的面貌所能反映的,已是改写作“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将之置于整句中,于今作审察,其效果至多是浮泛的废辞,无助阐明义理。
二者,是将祖本的首句之首项的“天地之能长且久”(按,于祖本之际,重出的“能长且久”,以文牍通例,应该是以重文号写出),节略地篡改作“天长地久”,其后果,不但衍生出了语义失之偏颇,而且还导致了整句的句义前后不通。
三者,是将祖本的首句之尾项的“〔是以〕能长〔且〕〔久〕”,武断地篡改作“故能长生”,已是错谬了祖本的句义。
四者,出于同病的,是将祖本的本作“〔圣人之能成其私〕(按,笔者推定,于祖本之际,重出的‘能成其私’,以文牍通例,应该是以重文号写出),〔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无欲〕,〔是以〕能成其私”,武断地篡改作“以其无私与?故能成其私”,所篡改出的文本,显见的是前言不搭后语,已沦为了病句,致使祖本的句义顿失。
乙-2. 按,基于以玄门建构为归导,还结合从全本的文本作审察,接下来可以验证笔者所厘定的文本,以下给出有效的验证(结合从全本的文本还有详为解析,请读者转为参看《道德经玄门新证解析篇》的相关内容):
其一,于全本的乃是构成经义贯通的,对应偏转从“形式因”的有所等持地遮诠“神谷不死”以及遮诠“绵绵兮,若存”(按,对应客体的有所追问“天地之根”,相应的则是反映出有所能认知“亙无”与“亙有”乃是以“形式因”的能成立互为让渡),于全本的是作玄门建构的,转为基于当机者是从构成四维时空的器世间的此“相位”,以生命的觉者能够给出勘验的(亦是基于禅定“大定”总持地“守于‘中’”,进而是构成能同构客体和主体地,相应地则是反映出有所能认知“亙无”的“缘起无自性以能成”俱足“亙有”的“无自性缘起以所成”),即反映为:
之一,同场的是对应客体的,则是有所能认知“天地之能长且久,〔能长且久〕〔也〕以其不自生,〔是以〕能长〔且〕〔久〕”(按,亦是基于有所能认知实相“自然”:即有之遮诠“〔能长且久〕〔也〕以其不自生”,构成了亦对文遮诠“神谷不死”;即有之遮诠“〔是以〕能长〔且〕〔久〕”,构成了亦对文遮诠“绵绵兮,若存”);
之二,同场的是对应主体的,则是有所能认知“〔圣人之能成其私〕,〔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无欲〕,〔是以〕能成其私”(按,所等价的,亦是基于有所能认知实相“自然”:即有之遮诠“〔也〕以其不自生”,构成了亦对文遮诠“〔也〕以其无私、〔无欲〕”;即有之遮诠“能长〔且〕〔久〕”,构成了亦对文遮诠“能成其私”)。
顺为指出,简言之,要之,构成义理一贯地,对应偏转从“质料因”的有所等持地遮诠“是谓:玄牝”以及遮诠“用之不堇”(按,对应客体的有所追问“玄牝之门”,相应地则是反映出有所能认知“亙无”与“亙有”乃是以“质料因”的能成立互为让渡),于全本的是作玄门建构的,转为基于是从构成四维时空的器世间的此“相位”,以生命的觉者能够给出勘验的,即反映为:
同场的亦是构成主客体同构地,相应地亦是构成物我同构地,具有“实相”意义的乃是以所遮诠的“刍狗”能作表征的,亦为基于生命的觉者有所能认知“复命”实相,则是反映出有所能认知“天之道:功遂;身退也载”。
其二,于全本的乃是构成经义贯通的,对应遮诠“天地之能长且久,〔能长且久〕〔也〕以其不自生,〔是以〕能长〔且〕〔久〕”(按,即对文“全,乃天〔地〕;天〔地〕,乃道;道,乃〔一〕”,亦对文“天大;地大;道大”),以及对应遮诠“〔圣人之能成其私〕,〔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无欲〕,〔是以〕能成其私”(按,即对文“知亙,〔乃〕容;容,乃公;公,乃全”:“乃容”可以反映为既是应成“无私”,可验证于比德于道的有所应成“退其身〔也〕而身先”;“乃公”可以反映为既是应成“无欲”,可验证于比德于道的有所应成“外其身〔也〕而身存”。亦对文“人亦大”),于全本的是作玄门建构的,以对文即遮诠“知亙,〔乃〕容;容,乃公;公,乃全”,以及以对文即遮诠“全,乃天〔地〕;天〔地〕,乃道;道,乃〔一〕”,进而以对文即亦遮诠“天大;地大;道大;人亦大”。
其三,于全本的乃是构成经义贯通的,对应遮诠“〔圣人之能成其私〕,〔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无欲〕,〔是以〕能成其私”,转为是从社会性的实践相应地能给出验证的,以对文即遮诠“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按,要之,可以反映为乃是有所应成‘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既以予人,己愈多(按,要之,可以反映为乃是有所应成‘能成其私也以其〔无欲〕’)”。
其四,于全本的乃是构成经义贯通的,对应遮诠“是以圣人:退其身〔也〕而身先;外其身〔也〕而身存”,于全本的是作玄门建构的,转为是从社会性的实践相应地能给出验证的,以对文即遮诠“是以圣人:在民前也以身后之(按,要之,可以反映为乃是有所应成‘退其身’),在民上也以言下之(按,要之,可以反映为乃是有所应成‘外其身’);民无害也其在民前(按,要之,可以反映为乃是有所应成‘〔也〕而身先’,而构成义理一贯地,既为有所应成‘受邦之垢;是谓:社稷之主’),民无厚也其在民上(按,要之,可以反映为乃是有所应成‘〔也〕而身存’,而构成义理一贯地,既为有所应成‘受邦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
还有,对应遮诠“是以圣人:退其身〔也〕而身先;外其身〔也〕而身存”,于全本的是作玄门建构的,以对文即遮诠“〔是谓〕〔圣人之有道〕:〔圣人之有道〕〔也而〕‘言善信;政善治(按,即比德于道的有所应成“居善地”也而能“居下”)(按,而相应地能给出勘验的,以应成的即反映为“退其身〔也〕而身先”,即为有所应成“〔能成其私〕〔也〕以其无私”)。事善能;动善时(按,即比德于道的有所应成“予善天”也而能“不争”)(按,而相应地能给出勘验的,以应成的即反映为“外其身〔也〕而身存”,即为有所应成“〔能成其私〕〔也〕以其〔无欲〕”)’”。
乙-3. 按,王本作“后其身而身先”,其“后”字,而于帛书甲、乙本的皆是写作“退”字,今校勘从帛书本厘定应是作“退”字。又,构成是相应地进而作出分证的,结合对勘是作为中轴的“上善”道章的文本,亦能给出验证:因应比德于道的有所应成“居善地”也而能“居下”,相应地则是从主体的以能“退”给出勘验;因应比德于道的有所应成“予善天”也而能“不争”,相应的则是从主体的以能“外”给出勘验。